番外 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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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艺这个人虽然偶尔不靠谱,干点框外的事,但大部分时间挺正常的,对眼下的志愿者工作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着,他是真的爱草原上的这些生灵们,看不得它们受伤害。
下午风刚停,他修好门就急忙忙外出巡逻,想看看有没有动物在这次雪暴中受灾。
叶肖瑾和季修在营地留守,一直到了傍晚,雒艺还没回来,这种情况不太常见,却也不是没有过,他有时候沉迷于拍照,的确会忘了时间。
因为志愿者小队总共没几个人,大家都是排着班一人走一条路线出去巡逻。叶肖瑾不知道雒艺走了哪条线,打算再等等,也许晚点就回来了。
草原的天黑得晚,又刚下了雪,想要寻找他的踪迹并不是太难,又等了一个小时,雒艺还没有回来,季修和叶肖瑾决定不再等待,可营地不能没有人,季修给几个外出的队员打了电话让他们快点归队。
“我觉得咱们得一起去,你自己去我不放心。”叶肖瑾正在套马,季修一边穿外套一边收拾空地上散落的东西。“咱们营地上值钱得也就那么几杆枪,还都老得不行了,怕丢都带着呗,小王他们几个正往回走呢,九点多就到了,咱俩还是一起去吧,我决定了。”
叶肖瑾手里忙活着,也不答话,季修走过去戳他一下,“喂,跟你讲话呢,怎么不说话。”叶肖瑾拽住他啃了一口,笑着说:“你都决定了,就别问我了,问我我也是听你的啊。”
两个人把一应杂物都搬到帐篷里锁好,一人背了两把枪,跨上马顺着雪地上的足迹走了。那枪说是叫枪,其实也就放个响能吓唬吓唬人。国家严禁私人携带枪械,志愿者小队就这么几杆老式猎枪还都有正式备案,季修和叶肖瑾从来没用过,抓人他们都搞突袭。
他俩来之前这个小队没怎么抓住过人,一般工作模式就是发现处理盗猎者下的捕兽夹和陷阱,有了盗猎者的踪迹就跟踪、报警,遇到紧要关头,顶多能做到驱赶。
雪地里的足迹一开始不是太明显,因为他走的时候还下着雪,一些足迹已经被掩盖,后来雪停了足迹才渐渐清晰起来。
雒艺骑得是一直跟着他的枣红马,枣红马算是他们这三匹马中的马头,岁数大、经验丰富,要是遇到什么意外,枣红马也是他的助力。
两个人都包裹得很严实,现在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刻,夕阳的余晖给两个人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边,草地上的影子拉长,仿佛岁月的模样。
季修和叶肖瑾骨子里似乎都有些野性的基因,安逸平淡的生活虽然也能安之如怡,但是只要让他们感受到危险和紧迫,他们便能很快进入状态,浑身的血液都开始、叫嚣起来。他们两个就是天生为这个危险职业而生的人,遇事不慌、胆大心细,尽管过尽千帆回归了平淡,偶尔再面对复杂情况的时候,才能体会到,这才是他们的归属。
为了追踪雒艺的踪迹,两个人走得不快,草原的天虽然黑得晚但是夕阳落下仿佛只在一瞬间,太阳刚刚隐在山的那边,黑暗便笼罩了大地。两个人都打开头灯,现在装备比以前先进了许多,头灯射程远,看得还算清楚。
叶肖瑾和季修一直循着足迹找了两个小时,才在一处小山谷里发现了异常。这山谷也不能算是谷,顶多是个洼地,从土坡顶上开始就有些凌乱的动物足迹出现。叶肖瑾下了马去看,他扒开干枯得野草看了,抬起头对季修说:“是狼。”
季修风镜下的眉头皱了起来,刚建国时除四害,狼群数量骤减,后来黄羊差点把这丰腴得草原啃成沙漠,上头才意识到食物链的重要性。但是这片地区很久没有狼群出现了,季节也不对。
狼群的足迹从这里开始就很明显,刚才并没有发现,就跟突然出现得一样。狼群足迹掩盖了枣红马的蹄印,他们找得更加费力。
季修站在洼地处,风还是很冷,刀子一样得刮过来,要是没有这些护具,很容易被冻伤。
“狼群是从山得东边上来得,雒艺从西面过来,正打了个照面,要是狼群早就跟踪他,之前不会没有发现。”
叶肖瑾也下了马,努力辨认地上的足迹。“是,而且狼群上山的足迹很凌乱,不像是正常得围猎,有可能是被人赶过来的。”
“那之前没有发现有人跟踪雒艺的痕迹,说明赶狼的这群人很熟悉他的路线,只要知道他什么时候出来,就能确定什么时候把狼群赶过来。找到了,往南去了,快追。”季修说完迅速跨上马,“卫星电话带了吗?给小王打电话,让他们别回来。”
叶肖瑾也是这么想得,他迅速蹬上马,一边跟在季修身后疾行,一边掏出电话和小王联系,可电话一直响到自动挂断也没有人接听,叶肖瑾心很快吊了起来。想了想,又给警察打了电话,说明了眼下的情况。
季修和叶肖瑾一路打马快跑了二十多分钟,混乱得足迹比较好辨认,两个人的速度不慢。
他们巡逻的范围非常广,再往南走是一处古城遗迹,说是遗迹,不过是剩下了几根还未倒塌得柱子和断墙。
季修在前面快跑,叶肖瑾便绕远一点,想看看有没有别的痕迹。一直追到城墙跟下,季修勒住了马,在原地转着圈等着他。
“有摩托车的痕迹,看来他们有备而来,就是奔着雒艺来得,光是狼群就够雒艺喝一壶的,还有人惦记他,这趟怕是难了。”
“也说不准,他带了枪,枣红马也有经验,那群人想造个意外,也许还有机会。”季修和叶肖瑾都下了马,仔细看地上的痕迹。
“他很早就下马了,自己跑着进去的,枣红马呢?”叶肖瑾把背后有点累赘的猎枪摘下一把挂在马上,就听见季修说话,拴好马连忙跑过去看。
“枣红马识途,骑马进城不方便,他又怕狼群返回来咬马,让马自己走了也说不准,也或许是狼追着马走了。”季修也不愿意背着两把累赘得猎枪,摘下一把挂在马上,只背了一把,和叶肖瑾一起进城。
古城里没有其他人活动的痕迹,只有雒艺一个人踉踉跄跄得凌乱脚步,倒是没有血迹,希望他没有受伤。
叶肖瑾和季修怕会有埋伏,行进得很小心,像往常出任务一样,一人向前一人向后,背靠着背,警戒着前进。很久没有再体验这样的生活,行为模式和互相配合的默契倒像是刻在了骨子里,不需要回忆,本能而已。
风镜早就摘了,四周一片漆黑,只有头顶得灯照到的地方能看清楚,季修和叶肖瑾艺高人胆大,其实这种营救行为放在一般人身上是大忌,很有可能救不了人反而把自己搭进去。
雒艺如果在这里,肯定是不敢呼救的,不光怕把人引来,还怕引来野兽。季修和叶肖瑾只能一点一点得找,幸好他们运气不错,古城里并没有埋伏。
一直找了两个小时,两个人都有些累,傍晚虽然吃了晚饭才出来找人,但是一行打马追踪,实在很耗费体力。叶肖瑾找了个背风的墙根,翻出身上带着的能量棒和饮水,让季修坐在墙根底下先吃一点,自己在一边警戒。
季修怕他也饿了,吃得很快,又猛灌了几口水就来替他。叶肖瑾擦擦他嘴边的巧克力,又鬼使神差得凑过去舔了一口,“真甜,好吃。”
季修捏住他胳膊上的嫩肉拧了拧,“什么时候了还要吃豆腐,快吃点。”
叶肖瑾很喜欢季修这些小动作,有时候拍他一下,有时候会找他得痒痒肉来捏,时间长了,他感觉自己敏感得区域扩大了,季修摸哪他哪就敏感。
“其实我有点担心营地,刚才给小王打电话没有人接听,我报了警,但是还是放心不下,再找二十分钟,找不到就得赶快回去了。”叶肖瑾一边吃一边看着季修颀长得背影,有点想入非非,连忙甩甩头,想把那些旖旎心思甩出去,找个正经话题来说。
“好,希望能找到,只有进城的痕迹,没有出去的,应该在这里。”季修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警戒着四周,认真与他讲话,这下叶肖瑾更有些冲动,只是时机的确不对,他只能猛灌了好几口凉水。
两个人最后还是找到了雒艺,他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里面,自己爬不上来,现在正人事不知得躺在洞里。
那个洞一看就是新挖得,不是给动物准备的,而是给人。洞口周边铺了杂草,杂草下面盖了个轻薄得木板,覆上薄土,人在情急之下的确很难发现。
季修解下 身上带得绳子,固定在大坑边得一根断柱上,一点点得顺下去。洞挺深的,有两三米,也不知道雒艺有没有摔出个好歹。
叶肖瑾在上面警戒,把身上带得手电打开给季修照明。季修借着手电筒得光看见雒艺脸上一个大包,应该是摔下来的时候脸着地了,挺惨。
他拍了拍雒艺,雒艺哼哼唧唧得出了声,看来还没死,又检查他其他地方,不敢随意翻动,但是明显看出出来,右手腕脱臼了。
“他右手腕脱臼了,我给他安上吧,这样一疼他就醒了,不能再等了,得赶快回去。”季修冲着头顶喊,叶肖瑾在上面应了一声。
季修没什么犹豫,手下也利索,雒艺果然惨叫着醒了过来。
他手腕剧痛,睁看眼就看见阴惨惨得一张白脸笑嘻嘻得看着他,“队长,又救你一次啊,有机会要请喝酒。”雒艺险些被季修的恶趣味吓昏过去,季修把头灯摘下来,从下巴往上照,故意吓唬人。
叶肖瑾在上面闷笑着:“季修不要闹了,快上来吧。”
季修哦了一声,把头灯带好,准备拉他起来,雒艺连忙喊他,“别拽我,别拽我,我屁股底下坐了个地雷,你俩快走,别管我。”
“什么地雷?”叶肖瑾和季修同时问他,叶肖瑾差点要从洞口跳下来,只是怕别的地方还有,冒然跳下来再踩到什么。
“我掉下来的时候听见了,咔吧响了一下,而且屁股底下有感觉,我走不了兄弟,你俩快走吧,谢谢你们,我死前还能见到活人,帮我把这个带回去,寄给我前妻,告诉她我真爱她,可我也爱草原,我除了草原,最爱她。”雒艺语无伦次,已经捂着脸“呜呜”得哭了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雒艺这个人虽然偶尔不靠谱,干点框外的事,但大部分时间挺正常的,对眼下的志愿者工作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着,他是真的爱草原上的这些生灵们,看不得它们受伤害。
下午风刚停,他修好门就急忙忙外出巡逻,想看看有没有动物在这次雪暴中受灾。
叶肖瑾和季修在营地留守,一直到了傍晚,雒艺还没回来,这种情况不太常见,却也不是没有过,他有时候沉迷于拍照,的确会忘了时间。
因为志愿者小队总共没几个人,大家都是排着班一人走一条路线出去巡逻。叶肖瑾不知道雒艺走了哪条线,打算再等等,也许晚点就回来了。
草原的天黑得晚,又刚下了雪,想要寻找他的踪迹并不是太难,又等了一个小时,雒艺还没有回来,季修和叶肖瑾决定不再等待,可营地不能没有人,季修给几个外出的队员打了电话让他们快点归队。
“我觉得咱们得一起去,你自己去我不放心。”叶肖瑾正在套马,季修一边穿外套一边收拾空地上散落的东西。“咱们营地上值钱得也就那么几杆枪,还都老得不行了,怕丢都带着呗,小王他们几个正往回走呢,九点多就到了,咱俩还是一起去吧,我决定了。”
叶肖瑾手里忙活着,也不答话,季修走过去戳他一下,“喂,跟你讲话呢,怎么不说话。”叶肖瑾拽住他啃了一口,笑着说:“你都决定了,就别问我了,问我我也是听你的啊。”
两个人把一应杂物都搬到帐篷里锁好,一人背了两把枪,跨上马顺着雪地上的足迹走了。那枪说是叫枪,其实也就放个响能吓唬吓唬人。国家严禁私人携带枪械,志愿者小队就这么几杆老式猎枪还都有正式备案,季修和叶肖瑾从来没用过,抓人他们都搞突袭。
他俩来之前这个小队没怎么抓住过人,一般工作模式就是发现处理盗猎者下的捕兽夹和陷阱,有了盗猎者的踪迹就跟踪、报警,遇到紧要关头,顶多能做到驱赶。
雪地里的足迹一开始不是太明显,因为他走的时候还下着雪,一些足迹已经被掩盖,后来雪停了足迹才渐渐清晰起来。
雒艺骑得是一直跟着他的枣红马,枣红马算是他们这三匹马中的马头,岁数大、经验丰富,要是遇到什么意外,枣红马也是他的助力。
两个人都包裹得很严实,现在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刻,夕阳的余晖给两个人的背影镀上一层金边,草地上的影子拉长,仿佛岁月的模样。
季修和叶肖瑾骨子里似乎都有些野性的基因,安逸平淡的生活虽然也能安之如怡,但是只要让他们感受到危险和紧迫,他们便能很快进入状态,浑身的血液都开始、叫嚣起来。他们两个就是天生为这个危险职业而生的人,遇事不慌、胆大心细,尽管过尽千帆回归了平淡,偶尔再面对复杂情况的时候,才能体会到,这才是他们的归属。
为了追踪雒艺的踪迹,两个人走得不快,草原的天虽然黑得晚但是夕阳落下仿佛只在一瞬间,太阳刚刚隐在山的那边,黑暗便笼罩了大地。两个人都打开头灯,现在装备比以前先进了许多,头灯射程远,看得还算清楚。
叶肖瑾和季修一直循着足迹找了两个小时,才在一处小山谷里发现了异常。这山谷也不能算是谷,顶多是个洼地,从土坡顶上开始就有些凌乱的动物足迹出现。叶肖瑾下了马去看,他扒开干枯得野草看了,抬起头对季修说:“是狼。”
季修风镜下的眉头皱了起来,刚建国时除四害,狼群数量骤减,后来黄羊差点把这丰腴得草原啃成沙漠,上头才意识到食物链的重要性。但是这片地区很久没有狼群出现了,季节也不对。
狼群的足迹从这里开始就很明显,刚才并没有发现,就跟突然出现得一样。狼群足迹掩盖了枣红马的蹄印,他们找得更加费力。
季修站在洼地处,风还是很冷,刀子一样得刮过来,要是没有这些护具,很容易被冻伤。
“狼群是从山得东边上来得,雒艺从西面过来,正打了个照面,要是狼群早就跟踪他,之前不会没有发现。”
叶肖瑾也下了马,努力辨认地上的足迹。“是,而且狼群上山的足迹很凌乱,不像是正常得围猎,有可能是被人赶过来的。”
“那之前没有发现有人跟踪雒艺的痕迹,说明赶狼的这群人很熟悉他的路线,只要知道他什么时候出来,就能确定什么时候把狼群赶过来。找到了,往南去了,快追。”季修说完迅速跨上马,“卫星电话带了吗?给小王打电话,让他们别回来。”
叶肖瑾也是这么想得,他迅速蹬上马,一边跟在季修身后疾行,一边掏出电话和小王联系,可电话一直响到自动挂断也没有人接听,叶肖瑾心很快吊了起来。想了想,又给警察打了电话,说明了眼下的情况。
季修和叶肖瑾一路打马快跑了二十多分钟,混乱得足迹比较好辨认,两个人的速度不慢。
他们巡逻的范围非常广,再往南走是一处古城遗迹,说是遗迹,不过是剩下了几根还未倒塌得柱子和断墙。
季修在前面快跑,叶肖瑾便绕远一点,想看看有没有别的痕迹。一直追到城墙跟下,季修勒住了马,在原地转着圈等着他。
“有摩托车的痕迹,看来他们有备而来,就是奔着雒艺来得,光是狼群就够雒艺喝一壶的,还有人惦记他,这趟怕是难了。”
“也说不准,他带了枪,枣红马也有经验,那群人想造个意外,也许还有机会。”季修和叶肖瑾都下了马,仔细看地上的痕迹。
“他很早就下马了,自己跑着进去的,枣红马呢?”叶肖瑾把背后有点累赘的猎枪摘下一把挂在马上,就听见季修说话,拴好马连忙跑过去看。
“枣红马识途,骑马进城不方便,他又怕狼群返回来咬马,让马自己走了也说不准,也或许是狼追着马走了。”季修也不愿意背着两把累赘得猎枪,摘下一把挂在马上,只背了一把,和叶肖瑾一起进城。
古城里没有其他人活动的痕迹,只有雒艺一个人踉踉跄跄得凌乱脚步,倒是没有血迹,希望他没有受伤。
叶肖瑾和季修怕会有埋伏,行进得很小心,像往常出任务一样,一人向前一人向后,背靠着背,警戒着前进。很久没有再体验这样的生活,行为模式和互相配合的默契倒像是刻在了骨子里,不需要回忆,本能而已。
风镜早就摘了,四周一片漆黑,只有头顶得灯照到的地方能看清楚,季修和叶肖瑾艺高人胆大,其实这种营救行为放在一般人身上是大忌,很有可能救不了人反而把自己搭进去。
雒艺如果在这里,肯定是不敢呼救的,不光怕把人引来,还怕引来野兽。季修和叶肖瑾只能一点一点得找,幸好他们运气不错,古城里并没有埋伏。
一直找了两个小时,两个人都有些累,傍晚虽然吃了晚饭才出来找人,但是一行打马追踪,实在很耗费体力。叶肖瑾找了个背风的墙根,翻出身上带着的能量棒和饮水,让季修坐在墙根底下先吃一点,自己在一边警戒。
季修怕他也饿了,吃得很快,又猛灌了几口水就来替他。叶肖瑾擦擦他嘴边的巧克力,又鬼使神差得凑过去舔了一口,“真甜,好吃。”
季修捏住他胳膊上的嫩肉拧了拧,“什么时候了还要吃豆腐,快吃点。”
叶肖瑾很喜欢季修这些小动作,有时候拍他一下,有时候会找他得痒痒肉来捏,时间长了,他感觉自己敏感得区域扩大了,季修摸哪他哪就敏感。
“其实我有点担心营地,刚才给小王打电话没有人接听,我报了警,但是还是放心不下,再找二十分钟,找不到就得赶快回去了。”叶肖瑾一边吃一边看着季修颀长得背影,有点想入非非,连忙甩甩头,想把那些旖旎心思甩出去,找个正经话题来说。
“好,希望能找到,只有进城的痕迹,没有出去的,应该在这里。”季修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警戒着四周,认真与他讲话,这下叶肖瑾更有些冲动,只是时机的确不对,他只能猛灌了好几口凉水。
两个人最后还是找到了雒艺,他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里面,自己爬不上来,现在正人事不知得躺在洞里。
那个洞一看就是新挖得,不是给动物准备的,而是给人。洞口周边铺了杂草,杂草下面盖了个轻薄得木板,覆上薄土,人在情急之下的确很难发现。
季修解下 身上带得绳子,固定在大坑边得一根断柱上,一点点得顺下去。洞挺深的,有两三米,也不知道雒艺有没有摔出个好歹。
叶肖瑾在上面警戒,把身上带得手电打开给季修照明。季修借着手电筒得光看见雒艺脸上一个大包,应该是摔下来的时候脸着地了,挺惨。
他拍了拍雒艺,雒艺哼哼唧唧得出了声,看来还没死,又检查他其他地方,不敢随意翻动,但是明显看出出来,右手腕脱臼了。
“他右手腕脱臼了,我给他安上吧,这样一疼他就醒了,不能再等了,得赶快回去。”季修冲着头顶喊,叶肖瑾在上面应了一声。
季修没什么犹豫,手下也利索,雒艺果然惨叫着醒了过来。
他手腕剧痛,睁看眼就看见阴惨惨得一张白脸笑嘻嘻得看着他,“队长,又救你一次啊,有机会要请喝酒。”雒艺险些被季修的恶趣味吓昏过去,季修把头灯摘下来,从下巴往上照,故意吓唬人。
叶肖瑾在上面闷笑着:“季修不要闹了,快上来吧。”
季修哦了一声,把头灯带好,准备拉他起来,雒艺连忙喊他,“别拽我,别拽我,我屁股底下坐了个地雷,你俩快走,别管我。”
“什么地雷?”叶肖瑾和季修同时问他,叶肖瑾差点要从洞口跳下来,只是怕别的地方还有,冒然跳下来再踩到什么。
“我掉下来的时候听见了,咔吧响了一下,而且屁股底下有感觉,我走不了兄弟,你俩快走吧,谢谢你们,我死前还能见到活人,帮我把这个带回去,寄给我前妻,告诉她我真爱她,可我也爱草原,我除了草原,最爱她。”雒艺语无伦次,已经捂着脸“呜呜”得哭了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