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0章 漠飞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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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我们谁都主宰不了上天注定的命格,但命运,却始终是自己改变的。三叔与我们共谋,终于把全世界与他有联系的大佬一网打尽。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号令那样多的大佬,并平衡彼此的关系。所以他说“若非他自愿,否则那边的人对付不了他”这话一点儿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却抵不过上苍的惩罚,他的病终究是越来越严重。他总用一句话自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说上半生他作恶太多,把余生的福报都用光了。
对于死,他有种超凡脱俗的理解和透视,他十分平静地等死,不再挣扎。
但我不平静!
三叔因为救诺诺而病入膏肓,决定在老宅子里度过余生。我看到了欢颜的无能为力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诺诺的恩情,想要报答他。她是个感恩的女人,又因为三叔那满腔爱恋而觉得亏欠,所以她始终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边任何人来说,我都是幸运的。有个爱我的妻子,还有几个精致如玉的孩儿,人在幸福的滋润下就会变得很温和,会想得更多,更远。
本身我和三叔习性相近,彼此间更多的是争斗和较量,对于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多。我也觉得人终究有一死,早一点儿,晚一点儿的差别而已。
但欢颜不这样理解,她说三叔这一生太过凄凉,走了他不愿意走的路,种了他不愿意看到的果,这一切都因为当年族人的争斗。否则他会是另外的命运,会有与现在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们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愿用自己的命换他余生的岁月。
我问她,如果把命都换了,那我的余生怎么办。
她笑说,“我为你生了这么多孩儿,余生你不会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黄泉路上等你,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你一来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来去可能都是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让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们后面,那么他来时就有我们作伴了。”
欢颜这话虽然是假设,但却令我难受了很久。她心里始终藏着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情感,是专门给三叔的。不是爱情,但却超过了友情。
我无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为当年她最需要呵护的时候,我却给了她折磨。也就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范围里的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人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记不得锦上添花的美好,但一定记得雪中送炭的温情。所以欢颜记着三叔那份情谊虽令我纠结,却也是情理之中。
我觉得,只有想办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让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们的余生还很长,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偿还这一切。
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操刀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性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
滚滚红尘,我们谁都主宰不了上天注定的命格,但命运,却始终是自己改变的。三叔与我们共谋,终于把全世界与他有联系的大佬一网打尽。
我十分震撼,他竟然能号令那样多的大佬,并平衡彼此的关系。所以他说“若非他自愿,否则那边的人对付不了他”这话一点儿夸张的成分都没有。
只是,他得到了自由身,却抵不过上苍的惩罚,他的病终究是越来越严重。他总用一句话自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他说上半生他作恶太多,把余生的福报都用光了。
对于死,他有种超凡脱俗的理解和透视,他十分平静地等死,不再挣扎。
但我不平静!
三叔因为救诺诺而病入膏肓,决定在老宅子里度过余生。我看到了欢颜的无能为力和痛苦,她一直念及三叔救她和诺诺的恩情,想要报答他。她是个感恩的女人,又因为三叔那满腔爱恋而觉得亏欠,所以她始终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比起三叔,或者比起身边任何人来说,我都是幸运的。有个爱我的妻子,还有几个精致如玉的孩儿,人在幸福的滋润下就会变得很温和,会想得更多,更远。
本身我和三叔习性相近,彼此间更多的是争斗和较量,对于生死的理解也跟他差不多。我也觉得人终究有一死,早一点儿,晚一点儿的差别而已。
但欢颜不这样理解,她说三叔这一生太过凄凉,走了他不愿意走的路,种了他不愿意看到的果,这一切都因为当年族人的争斗。否则他会是另外的命运,会有与现在截然不同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们大家欠他的,如果可以,她情愿用自己的命换他余生的岁月。
我问她,如果把命都换了,那我的余生怎么办。
她笑说,“我为你生了这么多孩儿,余生你不会寂寞了,如果死了,我就在黄泉路上等你,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你一来就能看到我。而三叔,他来去可能都是孤零零一个人,所以让他活得久一些,最好走在我们后面,那么他来时就有我们作伴了。”
欢颜这话虽然是假设,但却令我难受了很久。她心里始终藏着一份不足为外人道的情感,是专门给三叔的。不是爱情,但却超过了友情。
我无法去左右她的感情,因为当年她最需要呵护的时候,我却给了她折磨。也就是这个时候,伸出援手的是三叔,他把能的范围里的所有温柔都给了她。
人是一种很感性的动物,记不得锦上添花的美好,但一定记得雪中送炭的温情。所以欢颜记着三叔那份情谊虽令我纠结,却也是情理之中。
我觉得,只有想办法留下三叔的命,才能让她慢慢淡忘他的好。我们的余生还很长,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偿还这一切。
其实三叔有个孩子,就是当年商颖剩下的浩辰,她欺瞒了所有人。
浩辰和他的肝源还很配,但他死活不愿意用他的肝来续命。以他的话说,他十多年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又哪来的资格用孩子的肝来续命?
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我觉得他是不想活了,因为他放弃了对欢颜的追求,那股子劲没了,就变得生无可恋。
至于一个硬生生闯进他生命里的孩子,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疼爱。浩辰的存在,可能仅仅是能继承他所有的家业而已,别无其他的意义。
我不得不承认,三叔对生死的淡漠实在超凡脱俗得很,我根本做不到。可能人一旦拥有太多,就变得比较贪生,也比较贪婪,总想活久点,多享受一些这世间的繁华。
欢颜讲得多,若非是秦家当年太冷漠,三叔不会落得如今这般等死的境地。以他那逆天的本事,这人世间哪一场繁华风景他抓不住呢?
最主要,若非他的成全,我和欢颜不会如此幸福。所以我们大家欠他的,我来还!
洛小七这个名字,早在三叔摧毁黑市器官交易时我就关注了,因为她的血和我们秦家的血一样,是稀有血型。
最关键是,她当年就是因为肝源和三叔匹配才被薛老头子盯上的。只是三叔这人很诡异,他能坏得淋漓尽致,也能好得莫名其妙,他直接就放过了她。
但这个女孩儿,我一直记得。
所以在三叔等待死亡的时候,我千方百计找到了洛小七,她竟和欢颜是一个县城,两人所在的地方紧紧相隔七八十公里而已,令我对她又多了几分亲切感。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叔的性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操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性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操刀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性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