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一)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注意:写这个番外纯粹是突然有些感觉,和正文没有任何联系。你可以看做是糜诗的前世的一段小插曲,也可以完全撇开将它看做是一个独立的故事。
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一个冬日的下午。
他悠闲地坐在starbucks窗边的沙发上,穿着黑色套头毛衣蓝色牛仔裤。
冬日午后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使得他看上去很温暖。
“Hi,糜诗是林晓旭的同学,糜诗。”糜诗走上前自糜诗介绍,“林晓旭还没有到吧。”
他抬头看看糜诗,两个人很有默契的笑了笑。
林晓旭一直是很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基本如果她可以按时到达的话,估计糜诗反而会很难接受。
糜诗一直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如果和别人约在九点,她一般都会提前个十分钟左右到场。
而林晓旭则完全相反,并且就算你把时间提前约在了八点半,林晓旭照样会十点甚至更晚到。
糜诗很早就说过了,林晓旭她有自己的一套时间,一天的时间不是按照二十四小时来分,而是根据大小姐她高兴。
有一次,林晓旭和糜诗说过这个约会迟到的事情,她很谆谆教诲地对糜诗进行洗脑,女孩子就是要让男人等的。
刚入警校的时候,糜诗真是弄不太懂,像林晓旭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脾气的人,怎么竟然会报考的警校。
后来变成闺蜜之后,知道林晓旭家里有些背景,她也只是为了以后工作有个金饭碗。
“那你自己没想过将来要做什么?”
“做什么?我反正没什么追求,坐坐办公室,结婚生子,最重要的是女人不要吃苦,不要亏待了自己。糜诗,你有时候就是太不为自己想了。”
糜诗那时候听了,没有说话
今天林晓旭的迟到糜诗心知肚明她是故意的。
而糜诗从不习惯让别人等,因为她自己也不喜欢等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糜诗今天还是保持了她一贯的习惯,提起了十分钟到达。
只是没想到有人比她还早,而且看起来已经到了有些时候了。
他的面前放着一杯Espresso(那个时候糜诗还没有习惯喝black coffee,所以很佩服喝Espresso的人)。
还有一个吃了两口的西点,糜诗认不出这是什么。
“这个是提拉米苏,”他的声音轻轻的,温柔而沉稳,“tiramisu,意大利语带糜诗走的意思。来一个吧,很不错的,你应该会喜欢。”
于是糜诗面前也有了一个tiramisu,尝了一口。
抬眼看到他期待的望着糜诗:“怎么样?喜欢吗?”
“我没有想到喝Espresso的人,会喜欢这么甜的东西。”糜诗挑了挑眉。
“我没有想到叫candy的女孩,会不喜欢甜点。”他有点沮丧,表情很可爱。
糜诗忍不住噗哧笑了出来,
“没有道理叫candy的人就应该喜欢甜的东西阿。不过这个提拉米苏我很喜欢,甜中混合着可可粉的苦味跟酒香,还有着特殊的芝士味道。事实上是个完美的推荐。”
这天林晓旭正常的迟到了一个小时,糜诗和他在一块只能以聊天消磨时光。
他们在一起聊着各自的打算,他说着自己即将去留学的英国,糜诗也谈论着她的志向,聊糜诗毕业后的人生计划。
也聊着共同的兴趣——旅游,聊糜诗一直渴望去的北京,西安。聊他已经去过的云南,稻城,西藏。
第二次跟他碰面已是春天了。
林晓旭说他可以帮糜诗多找一些打工赚钱的机会。
因为家里最近出了点事情,原本就有些拮据的家里变得更加艰难了。糜诗当初靠警校一来是因为她喜欢,二来也是考虑学费的关系。
可是生活有时候真的很喜欢开玩笑,公务员不能兼职,而且刚刚上班的薪水真心很少,而且工作时间又不定时,经常加班不说,还时不时会有任务。
所以,糜诗想着趁着还没正式上班,利用这半年时间,能赚一点是一点。于是,糜诗听说林晓旭帮她安排了一个机会,欣然前往。
林晓旭是个高挑时髦漂亮的软妹纸,她有众多的追求者,糜诗想他大概也是其中之一吧。
只是全寝室的人都知道,林晓旭有个谈了七年的男朋友,她跟她男朋友学历不同,经验不同,朋友不同,而且两个人的家庭也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
这些年糜诗也看多了他们的吵吵闹闹,分分合合。
林晓旭曾经为了这段感情也流了很多泪,也曾经对糜诗不止一次赌咒发誓地说要分开。
可是七年毕竟不是一个很短的日子了,对于林晓旭,对于她的男朋友来说都很难放下。
但是糜诗不太看好他俩。
她有时候是个十分理智的人,甚至冷静的根本不像一个女孩子。
对于感情她不是没有憧憬,只是糜诗很快就会回到现实。
糜诗其实知道,林晓旭自己心里也清楚,这段感情不会有一个结果。
但糜诗还是很羡慕林晓旭,至少她曾经那么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她青春年少里的那份爱恋,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就算有一天感情会消逝,那个人身影会在你的世界中消失,但相遇的回忆却是永远不会被磨灭,那便是唯一不会消逝的东西。
林晓旭曾经跟糜诗说,要做一个捕鱼人,撒网去捕不同的鱼,尝尝味道才知道哪种鱼适合自己的口味。
可是糜诗是一个很懒惰的人,糜诗只喜欢等着那条只属于糜诗的鱼自己游过来。
林晓旭有点无奈的说:“你完蛋了,哪里有这种事情的。”
糜诗说,“我知道,可我只有这个想法。”
还是午后的starbucks
糜诗一进门就看见他,依旧坐在上次的那个沙发上,还是黑色套头毛衣蓝色牛仔裤。
“HI,”糜诗走过去打了个招呼,“等了多久了?其实你也知道林晓旭会晚到点的,你不必这么早过来的。”边说边坐了下来。
“我知道你会早过来的。”他微笑着对糜诗说。
糜诗愣了一下,心漏跳了半拍,不知道说什么,“噢,是嘛......”
注意:写这个番外纯粹是突然有些感觉,和正文没有任何联系。你可以看做是糜诗的前世的一段小插曲,也可以完全撇开将它看做是一个独立的故事。
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一个冬日的下午。
他悠闲地坐在starbucks窗边的沙发上,穿着黑色套头毛衣蓝色牛仔裤。
冬日午后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使得他看上去很温暖。
“Hi,糜诗是林晓旭的同学,糜诗。”糜诗走上前自糜诗介绍,“林晓旭还没有到吧。”
他抬头看看糜诗,两个人很有默契的笑了笑。
林晓旭一直是很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基本如果她可以按时到达的话,估计糜诗反而会很难接受。
糜诗一直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如果和别人约在九点,她一般都会提前个十分钟左右到场。
而林晓旭则完全相反,并且就算你把时间提前约在了八点半,林晓旭照样会十点甚至更晚到。
糜诗很早就说过了,林晓旭她有自己的一套时间,一天的时间不是按照二十四小时来分,而是根据大小姐她高兴。
有一次,林晓旭和糜诗说过这个约会迟到的事情,她很谆谆教诲地对糜诗进行洗脑,女孩子就是要让男人等的。
刚入警校的时候,糜诗真是弄不太懂,像林晓旭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脾气的人,怎么竟然会报考的警校。
后来变成闺蜜之后,知道林晓旭家里有些背景,她也只是为了以后工作有个金饭碗。
“那你自己没想过将来要做什么?”
“做什么?我反正没什么追求,坐坐办公室,结婚生子,最重要的是女人不要吃苦,不要亏待了自己。糜诗,你有时候就是太不为自己想了。”
糜诗那时候听了,没有说话
今天林晓旭的迟到糜诗心知肚明她是故意的。
而糜诗从不习惯让别人等,因为她自己也不喜欢等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糜诗今天还是保持了她一贯的习惯,提起了十分钟到达。
只是没想到有人比她还早,而且看起来已经到了有些时候了。
他的面前放着一杯Espresso(那个时候糜诗还没有习惯喝black coffee,所以很佩服喝Espresso的人)。
还有一个吃了两口的西点,糜诗认不出这是什么。
“这个是提拉米苏,”他的声音轻轻的,温柔而沉稳,“tiramisu,意大利语带糜诗走的意思。来一个吧,很不错的,你应该会喜欢。”
于是糜诗面前也有了一个tiramisu,尝了一口。
抬眼看到他期待的望着糜诗:“怎么样?喜欢吗?”
“我没有想到喝Espresso的人,会喜欢这么甜的东西。”糜诗挑了挑眉。
“我没有想到叫candy的女孩,会不喜欢甜点。”他有点沮丧,表情很可爱。
糜诗忍不住噗哧笑了出来,
“没有道理叫candy的人就应该喜欢甜的东西阿。不过这个提拉米苏我很喜欢,甜中混合着可可粉的苦味跟酒香,还有着特殊的芝士味道。事实上是个完美的推荐。”
这天林晓旭正常的迟到了一个小时,糜诗和他在一块只能以聊天消磨时光。
他们在一起聊着各自的打算,他说着自己即将去留学的英国,糜诗也谈论着她的志向,聊糜诗毕业后的人生计划。
也聊着共同的兴趣——旅游,聊糜诗一直渴望去的北京,西安。聊他已经去过的云南,稻城,西藏。
第二次跟他碰面已是春天了。
林晓旭说他可以帮糜诗多找一些打工赚钱的机会。
因为家里最近出了点事情,原本就有些拮据的家里变得更加艰难了。糜诗当初靠警校一来是因为她喜欢,二来也是考虑学费的关系。
可是生活有时候真的很喜欢开玩笑,公务员不能兼职,而且刚刚上班的薪水真心很少,而且工作时间又不定时,经常加班不说,还时不时会有任务。
所以,糜诗想着趁着还没正式上班,利用这半年时间,能赚一点是一点。于是,糜诗听说林晓旭帮她安排了一个机会,欣然前往。
林晓旭是个高挑时髦漂亮的软妹纸,她有众多的追求者,糜诗想他大概也是其中之一吧。
只是全寝室的人都知道,林晓旭有个谈了七年的男朋友,她跟她男朋友学历不同,经验不同,朋友不同,而且两个人的家庭也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
这些年糜诗也看多了他们的吵吵闹闹,分分合合。
林晓旭曾经为了这段感情也流了很多泪,也曾经对糜诗不止一次赌咒发誓地说要分开。
可是七年毕竟不是一个很短的日子了,对于林晓旭,对于她的男朋友来说都很难放下。
但是糜诗不太看好他俩。
她有时候是个十分理智的人,甚至冷静的根本不像一个女孩子。
对于感情她不是没有憧憬,只是糜诗很快就会回到现实。
糜诗其实知道,林晓旭自己心里也清楚,这段感情不会有一个结果。
但糜诗还是很羡慕林晓旭,至少她曾经那么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她青春年少里的那份爱恋,有那么一个人存在。
就算有一天感情会消逝,那个人身影会在你的世界中消失,但相遇的回忆却是永远不会被磨灭,那便是唯一不会消逝的东西。
林晓旭曾经跟糜诗说,要做一个捕鱼人,撒网去捕不同的鱼,尝尝味道才知道哪种鱼适合自己的口味。
可是糜诗是一个很懒惰的人,糜诗只喜欢等着那条只属于糜诗的鱼自己游过来。
林晓旭有点无奈的说:“你完蛋了,哪里有这种事情的。”
糜诗说,“我知道,可我只有这个想法。”
还是午后的starbucks
糜诗一进门就看见他,依旧坐在上次的那个沙发上,还是黑色套头毛衣蓝色牛仔裤。
“HI,”糜诗走过去打了个招呼,“等了多久了?其实你也知道林晓旭会晚到点的,你不必这么早过来的。”边说边坐了下来。
“我知道你会早过来的。”他微笑着对糜诗说。
糜诗愣了一下,心漏跳了半拍,不知道说什么,“噢,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