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本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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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大雪,覆盖了昨夜的血腥和残酷,把一切都隐藏在白雪之下,那些残破的尸体和躯干,被狼群拖扯,蚕食干净,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第二日,草原的天空又恢复了以往那般的灿烂蔚蓝,万里无云,阳光撒在白雪之上,熠熠生辉。
李元昊戴上貂帽,围上厚厚的围巾,哈气成霜,拉门而出,众人已经在整顿马车,昨夜除了当事人之外,其他人都未曾被吵醒,一切安然无恙。
范延秋指挥着众人忙忙碌碌,有条不紊,范家公子很有风度,没有揣着端着,而是亲力亲为,装卸货物,极为勤快,偶尔还能和小伙计说说笑笑,开一两个无伤大雅的笑话。
少年丁一笑着站在李元昊身后,似有深意的说道:“这个范公子,不简单啊。”
李元昊回头瞪了一眼丁一,丁一乖乖闭嘴。
哈格木端着一盆热水,走到李元昊面前,心头大仇得报,小脸上都是笑容,竟然比丁一还要灿烂一些:“恩公,您洗洗脸吧。”
今日的草原少女换了一件厚厚的棉袄,一条裙子隐藏在棉裤之内。
李元昊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太习惯这个称呼,以前她做梦都想成为女侠,劫富济贫,锄强扶弱,得到大家的夹道欢迎,鼓掌赞叹,今日得到这个梦寐以求的称呼,她却有些茫然,心头多了一点不好意思:“那个,你还是别叫我恩公了。”
哈格木开口问道:“不叫恩公,哪叫什么?”
李元昊想了想,踟蹰犹豫了半天:“你可以叫我姐。”
丁一哈了一声,一蹦三尺高:“这也太不公平了!”委屈埋怨的样子,像是一个被人欺负了的孩子。
李元昊敲了一下丁一的脑袋:“她是女子!”
丁一摸了摸脑门:“重女轻男,这种思想可是要不的。”
哈格木又狠狠瞪了一眼丁一,觉得这少年极其讨厌,她低着头,看着小小的鞋尖,脆脆叫了一声:“姐!”
李元昊心情大好,有了凤小钗和织染两个姐妹,如今在草原大漠又多了一个小妹,心情怎能不好。
比起哈格木对李元昊满是崇拜,另外几个经历过昨夜事情的人心思复杂而又纠结。
简宁儿对李元昊充满了敬畏之情,敬重多余畏惧,在她的心中,李元昊是个善良的人,无论她怎么想要隐藏那份善良,都会在不经意之间显露出来。
比如对那名草原少女,李元昊不但细心而且耐心,抽丝剥茧一般为她的心性铺平道路,特别是在处理谢老板和老板娘的尸首方面,李元昊将一切都说透,让少女自己去选择。
简宁儿见识过所谓的江湖侠士,知道他们爱劫富济贫、锄强扶弱,人越多越带劲儿,恨不得天下都知道他做过什么,事后多半没有考虑权衡利弊,更没有耐心妥善处理后事儿,所以他们只是也只能是江湖莽夫,博取一个名号而已。
小丫鬟对李元昊也是敬畏,不过是畏惧大于敬重,李元昊展现出来战力和心计,完全超乎她的想象,现在她留在商队,是因为李元昊还没有说话,她没有胆子离开,只能坐在客栈一张凳子上,和周围事物格格不入,见到李元昊,她慌忙站起身来,脚尖站地,低着头。
至于刁蛮任性的梁家三小姐,对于李元昊就是完完全全的畏惧了,生怕昨夜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突然一时兴起,把她生吞活剥了,见到李元昊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她是能说会道,懂得撒娇耍泼精髓,但是此时却不敢向前讨好李元昊。
李元昊走过两人身边,已经过了半个身子,又突然止住了脚步:“梁秀秀,你回去之后不要为难她,若是觉得顺手,依旧把她留在身边,若是过不去心头那道坎儿,打发她离开,或者找个人家嫁了。”
梁秀秀脸色阴晴不定,她是不准备放过这个该死的小丫鬟的,若是答应善待小丫鬟,她梁秀秀就要言而有信,不能反悔,若是反悔了,可是要烂嘴皮子的。
看到梁家三小姐如此模样,李元昊不恼,反而会心笑了笑,和苏倩儿性情一般无二,记吃不记打,不肯服软,硬得像是一块石头,偶尔又很仗义,言出必行:“梁秀秀,昨夜你也知晓,我和太安城御猫赵督领相熟,其实我和楚人凤更熟。”
梁秀秀浑身一僵,北魏人屠和御猫,可不是凶名昭昭四个字便能概括的:“我不为难她,回去马上给她找个好的人家嫁了,不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李元昊点点头,抬步离去,离去之时,出声制止小丫鬟:“别跪。”
正准备下跪感恩的小丫鬟再次左右为难,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最后只能泪不可制,一手捂住嘴巴嘤嘤呜呜的哭出声来。
半日之后,马车启程。
哈格木想要跟随李元昊一同北上,被李元昊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草原少女潸然泪下,李元昊叹了一口气,问她想不想南下,去太安城。
少女抬头望了一眼南方,眼中有渴望,但是更多的是对未知的恐惧和不安,一直在草原长大,幻想外面天大地大的日子,但是等真的能够离开此地之时,心头却又恐慌不安,犹豫不决。
李元昊为数不多主动靠近他人,伸手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其实留在此地也不错。”取出一本《中华字经》递上去,开口说道:“中原有句话叫,读万卷书,破万里路,这本书是我读书时所写,送与你,学会写字总是好的。”少女双眼放光,原来恩公还会写书,心中敬仰之情又多了三分。
李元昊又取出一本书:“等你学会写字之后,这本书随便看看就好,能看懂最好,看不懂也不要在意,反正到了今天,我都一知半解。”草原少女翻开书籍,上面是俊秀小楷,漂亮得不像话,可惜不认识:“姐,这本书又是什么?”李元昊笑了笑:“微不足道的一本书,是一位老先生写的,叫《渊远亭洗剑录》。”少女哦了一声,没放在心上,觉得尤不如恩公写的《中华字经》好。
商队离开,少女挥手告别。
李元昊一次无心插柳的举动,让二十年后的草原江湖出现了一位女子剑仙,一人持剑纵横草原,教授草原民众读书写字,被人称为剑仙菩萨。
最终,她和那一代的风流人物,在命运的吸引下,一同走向那个了那个明媚的秋天。21046
一夜大雪,覆盖了昨夜的血腥和残酷,把一切都隐藏在白雪之下,那些残破的尸体和躯干,被狼群拖扯,蚕食干净,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第二日,草原的天空又恢复了以往那般的灿烂蔚蓝,万里无云,阳光撒在白雪之上,熠熠生辉。
李元昊戴上貂帽,围上厚厚的围巾,哈气成霜,拉门而出,众人已经在整顿马车,昨夜除了当事人之外,其他人都未曾被吵醒,一切安然无恙。
范延秋指挥着众人忙忙碌碌,有条不紊,范家公子很有风度,没有揣着端着,而是亲力亲为,装卸货物,极为勤快,偶尔还能和小伙计说说笑笑,开一两个无伤大雅的笑话。
少年丁一笑着站在李元昊身后,似有深意的说道:“这个范公子,不简单啊。”
李元昊回头瞪了一眼丁一,丁一乖乖闭嘴。
哈格木端着一盆热水,走到李元昊面前,心头大仇得报,小脸上都是笑容,竟然比丁一还要灿烂一些:“恩公,您洗洗脸吧。”
今日的草原少女换了一件厚厚的棉袄,一条裙子隐藏在棉裤之内。
李元昊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太习惯这个称呼,以前她做梦都想成为女侠,劫富济贫,锄强扶弱,得到大家的夹道欢迎,鼓掌赞叹,今日得到这个梦寐以求的称呼,她却有些茫然,心头多了一点不好意思:“那个,你还是别叫我恩公了。”
哈格木开口问道:“不叫恩公,哪叫什么?”
李元昊想了想,踟蹰犹豫了半天:“你可以叫我姐。”
丁一哈了一声,一蹦三尺高:“这也太不公平了!”委屈埋怨的样子,像是一个被人欺负了的孩子。
李元昊敲了一下丁一的脑袋:“她是女子!”
丁一摸了摸脑门:“重女轻男,这种思想可是要不的。”
哈格木又狠狠瞪了一眼丁一,觉得这少年极其讨厌,她低着头,看着小小的鞋尖,脆脆叫了一声:“姐!”
李元昊心情大好,有了凤小钗和织染两个姐妹,如今在草原大漠又多了一个小妹,心情怎能不好。
比起哈格木对李元昊满是崇拜,另外几个经历过昨夜事情的人心思复杂而又纠结。
简宁儿对李元昊充满了敬畏之情,敬重多余畏惧,在她的心中,李元昊是个善良的人,无论她怎么想要隐藏那份善良,都会在不经意之间显露出来。
比如对那名草原少女,李元昊不但细心而且耐心,抽丝剥茧一般为她的心性铺平道路,特别是在处理谢老板和老板娘的尸首方面,李元昊将一切都说透,让少女自己去选择。
简宁儿见识过所谓的江湖侠士,知道他们爱劫富济贫、锄强扶弱,人越多越带劲儿,恨不得天下都知道他做过什么,事后多半没有考虑权衡利弊,更没有耐心妥善处理后事儿,所以他们只是也只能是江湖莽夫,博取一个名号而已。
小丫鬟对李元昊也是敬畏,不过是畏惧大于敬重,李元昊展现出来战力和心计,完全超乎她的想象,现在她留在商队,是因为李元昊还没有说话,她没有胆子离开,只能坐在客栈一张凳子上,和周围事物格格不入,见到李元昊,她慌忙站起身来,脚尖站地,低着头。
至于刁蛮任性的梁家三小姐,对于李元昊就是完完全全的畏惧了,生怕昨夜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突然一时兴起,把她生吞活剥了,见到李元昊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她是能说会道,懂得撒娇耍泼精髓,但是此时却不敢向前讨好李元昊。
李元昊走过两人身边,已经过了半个身子,又突然止住了脚步:“梁秀秀,你回去之后不要为难她,若是觉得顺手,依旧把她留在身边,若是过不去心头那道坎儿,打发她离开,或者找个人家嫁了。”
梁秀秀脸色阴晴不定,她是不准备放过这个该死的小丫鬟的,若是答应善待小丫鬟,她梁秀秀就要言而有信,不能反悔,若是反悔了,可是要烂嘴皮子的。
看到梁家三小姐如此模样,李元昊不恼,反而会心笑了笑,和苏倩儿性情一般无二,记吃不记打,不肯服软,硬得像是一块石头,偶尔又很仗义,言出必行:“梁秀秀,昨夜你也知晓,我和太安城御猫赵督领相熟,其实我和楚人凤更熟。”
梁秀秀浑身一僵,北魏人屠和御猫,可不是凶名昭昭四个字便能概括的:“我不为难她,回去马上给她找个好的人家嫁了,不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李元昊点点头,抬步离去,离去之时,出声制止小丫鬟:“别跪。”
正准备下跪感恩的小丫鬟再次左右为难,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最后只能泪不可制,一手捂住嘴巴嘤嘤呜呜的哭出声来。
半日之后,马车启程。
哈格木想要跟随李元昊一同北上,被李元昊义正言辞的拒绝了,草原少女潸然泪下,李元昊叹了一口气,问她想不想南下,去太安城。
少女抬头望了一眼南方,眼中有渴望,但是更多的是对未知的恐惧和不安,一直在草原长大,幻想外面天大地大的日子,但是等真的能够离开此地之时,心头却又恐慌不安,犹豫不决。
李元昊为数不多主动靠近他人,伸手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其实留在此地也不错。”取出一本《中华字经》递上去,开口说道:“中原有句话叫,读万卷书,破万里路,这本书是我读书时所写,送与你,学会写字总是好的。”少女双眼放光,原来恩公还会写书,心中敬仰之情又多了三分。
李元昊又取出一本书:“等你学会写字之后,这本书随便看看就好,能看懂最好,看不懂也不要在意,反正到了今天,我都一知半解。”草原少女翻开书籍,上面是俊秀小楷,漂亮得不像话,可惜不认识:“姐,这本书又是什么?”李元昊笑了笑:“微不足道的一本书,是一位老先生写的,叫《渊远亭洗剑录》。”少女哦了一声,没放在心上,觉得尤不如恩公写的《中华字经》好。
商队离开,少女挥手告别。
李元昊一次无心插柳的举动,让二十年后的草原江湖出现了一位女子剑仙,一人持剑纵横草原,教授草原民众读书写字,被人称为剑仙菩萨。
最终,她和那一代的风流人物,在命运的吸引下,一同走向那个了那个明媚的秋天。2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