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司徒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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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李是在颁奖礼开始之后,悄悄坐在了最后一排位置上,目睹了这个场景。
他确定自己是真的毫无机会了。
想起高考后那个暑假,两个人接触最频繁的那段时间,有一个下午的偶遇,他第十八次鼓起勇气迈步上前,然后又第十九次退了回来。
正值下午时分,自行车被太阳晒得发烫,但是他用手扶着却浑然不觉,这死铁还没有他的脸一半烫。
他决定再给自己几分钟准备时间。
之后就是死也要上前去见他心上的小鹿姑娘,然后说说话。
在他前方十几米的一棵树下站着那个姑娘,身影笔直,漆黑的长发用他并不了解的方式挽得很好看。她盯着对面那栋楼已经十几分钟了,依然没有离开的意思,像是在跟什么人进行一场无声无息的对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就在他脑海里冒了出来。
司徒自嘲地一笑,自己就是这个把人当做风景看的傻瓜,那个看楼上风景的人是他的小鹿姑娘,至于楼上的人,只能猜测是小鹿姑娘姑姑一家中的某一个,总归不是那个讨人厌的小孩子。
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事实上,从几天前他偶尔经过意外发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之后,他就留了心。后来发现,小鹿姑娘几乎是每天都会来,而且总是在这个时间点,像是在进行一种特定的仪式。
于是他也不顾每天下午本应该在邮局分拣信件的任务了,掐好点天天都来看看。司徒不止一次地想要上前去跟姑娘打个招呼,或者直接向她建议:有什么事情要和姑姑商量不妨直接上楼去讲,何必这样苦等呢?
但是他还是没有说出口。
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个并不熟悉。也就是每天跑去送信会交流那么简短的几句话。
“这几封信都是你的,签收一下吧。”
“好的。麻烦你了,多谢。”
“不客气。”
“那,再见。”
很少有人知道,他司徒喜欢这个女孩子,已逾三载。
哎,说起来都是泪。
他年少的时候得到一本书,作者自称霹雳无敌妖刀大哥,书名叫做《教你做一个最酷的男孩》,书中说了很多男孩酷的标志,比如擅长极限运动(蹦极、攀岩、滑板等)、剃光头、开敞篷跑车兜风、成为电脑黑客、戴耳环或者鼻环、跳迪斯科、泡酒吧、穿紧身皮衣……
他尝试了其中的几项,比如剃光头,除了夏天比较凉快,和尚们看他的眼光比较暧昧之外,并没有感到自己变得非常“酷”。心中疑惑不解。
于是他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终极酷炫指南》,上面作者说:其实一个男人最酷的表现应该是气质冷漠,不轻易说话。话多了还算是什么男人?一定要沉默如山。
还有,男孩的酷一定需要漂亮姑娘的衬托,就好比项羽自杀也要有虞姬相伴,玄宗拼死一定要抢来儿媳妇玉环。
靓仔要配靓妞才酷。
司徒对于自己的长相挺自信,他们全校男同学都对小鹿姑娘的长相很有信心,所以司徒确定自己未来的目标就是【气质冷漠地取得靓妞小鹿姑娘的芳心】。
这个不正确的人生目标直接导致了他现在的困局,概括起来就是:面对喜欢的小鹿姑娘特别嘴贵,打死也说不出合适的话。
垃圾妖刀,毁我人生!
青梅竹马好些年,高中同学几百天,就是因为遵守了“气质冷漠、不轻易说话”这条准则,他的小鹿姑娘居然表示不认识他!
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虽然后来因为见义勇为吃到了小鹿姑娘亲手烹饪的蛋炒饭,仍然不能抹除他心理的创伤。
他想起了临出门前父母异口同声告诫他的那句话:“闷不吭声——孤单一生——”,第十九次鼓起勇气,这次终于迈开腿走上前。
对他的靠近全然无知的少女背影依然悠闲沉静。司徒一边走一边想象她的表情,应该是微微皱着眉头的样子吧?
离得越近,司徒心里的鼓就敲得越响。砰、砰、砰、七上八下。
——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到不敢开口说话的地步是什么感觉吗?我的小鹿姑娘?
以往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远远躲在暗处看,现在走进了很多细节都变得很清晰,她垂在耳边的碎发被风轻轻吹动着,衣服的袖口和白鞋的鞋边都很干净,手臂因为过于白皙露出了细细的青色血管,两个手心都紧紧攥着拳头。
“黄,黄鹿鸣。”
小鹿姑娘听见了,她飞快向司徒的反方向退了一步,一个回眸闪出一道寒光,眼神锋利冰冷至极,手中做出防备的架势,仿佛一只突然被入侵了领地炸毛的兽。
司徒硬生生把“你怎么在这里?”的后半句咽下去了,他没想到小鹿姑娘这么大反应,突然爆发出的杀气让他简直摸不着头脑。
那女孩看清了他之后,倒是立刻放松了表情,默默收回了作势逃跑的脚步,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眸光清明,甚至挂上了常有的温和笑容。
司徒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也扯出一个笑,只是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
两个人目光相碰,司徒自己忍不住移开了眼低头去看自己的脚尖,却是黄露明先开了口:“在这里遇见你,真巧。”
轻轻柔柔的年轻女孩子声音,搁在司徒耳朵里却非常重磅。
她说遇见我很有缘分很巧啊,该怎么回答?还是假装路过吧,被发现太刻意就不好了。
“哦,我送信路过看到你,所以打个招呼。是不是太突然吓到你了?”说谎的司徒觉得鼻子有点痒,不自觉用手拂了拂鼻尖。
“没关系。”黄露明微微垂眸一笑。
她笑了!这一笑数年光阴朝来夕去……这一笑抹杀世间南北东西……司徒明明醉得不轻,还是要装作正经的样子。刚才被杀气震慑的不愉快立刻烟消云散了。
“对了,最近我的信有点多,劳烦你经常过来真是过意不去。不过,似乎有一封信丢失了,寄信人明明说已经发出,现在我却没有收到。”黄露明对他眨眨眼,“你能帮我找一找吗?”
那双眼睛比寻常人黑白分明许多,认真注视的时候像是亮着小小的火苗。司徒听见自己心如鹿撞,时缓时急。
其实两个人的童年之后的交集是他费力争取来的,当时本来舅舅要带他去s市读高中,他死了心眼非要回来,终于如愿以偿在一张大红的分班名单上看见心心念念的小鹿姑娘。
他望着那张纸,眼睛里面根本没有其他,只觉得一张纸上只有他们两个的名字。
第一次月考,按照分数排,他们两个前后桌。他是不怎么爱学习,总是凭着小聪明临阵抱佛脚,成绩中等。小鹿姑娘是因为偏科严重,语文英语政史地都是年级第一,数学物理只蒙选择题,一综合下来就正好坐在他前面。
那一场考试,司徒觉得连化学方程式都像是一个个可爱的姑娘,考场上的每一分钟都充满了甜蜜的味道。
小鹿姑娘是一个特别适合跟踪、尾随和偷窥的姑娘,因为她走路从来不回头。虽然这样说起来有点猥琐的感觉,但是他实实在在地把这件事坚持了三年。
刚开始他一个人跟着,后来他的好朋友刘嘉同陪着他一起跟着,再后来刘嘉同直接转到了文科班,跟的时间比他还长。
毕业那天,听说刘嘉同表白被拒绝了,其实他心里有一点暗爽。
但是,这之后的事情,不回忆也罢。趁着台上那一对还没有发现,司徒又从后面悄悄地离开了。有些事情,一旦错过,再怎么遗憾,也没办法再挽回。
他还是想起那篇《凡人》,里面写到:每一个人小时候都有很多梦想,然后他们长大,忘掉它们,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凡人。现在的自己对于小鹿姑娘来说,大概也是她生命中面目模糊、几乎不会被记起的过客吧?
司徒李是在颁奖礼开始之后,悄悄坐在了最后一排位置上,目睹了这个场景。
他确定自己是真的毫无机会了。
想起高考后那个暑假,两个人接触最频繁的那段时间,有一个下午的偶遇,他第十八次鼓起勇气迈步上前,然后又第十九次退了回来。
正值下午时分,自行车被太阳晒得发烫,但是他用手扶着却浑然不觉,这死铁还没有他的脸一半烫。
他决定再给自己几分钟准备时间。
之后就是死也要上前去见他心上的小鹿姑娘,然后说说话。
在他前方十几米的一棵树下站着那个姑娘,身影笔直,漆黑的长发用他并不了解的方式挽得很好看。她盯着对面那栋楼已经十几分钟了,依然没有离开的意思,像是在跟什么人进行一场无声无息的对抗。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不知怎么的,这句话就在他脑海里冒了出来。
司徒自嘲地一笑,自己就是这个把人当做风景看的傻瓜,那个看楼上风景的人是他的小鹿姑娘,至于楼上的人,只能猜测是小鹿姑娘姑姑一家中的某一个,总归不是那个讨人厌的小孩子。
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上演。事实上,从几天前他偶尔经过意外发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之后,他就留了心。后来发现,小鹿姑娘几乎是每天都会来,而且总是在这个时间点,像是在进行一种特定的仪式。
于是他也不顾每天下午本应该在邮局分拣信件的任务了,掐好点天天都来看看。司徒不止一次地想要上前去跟姑娘打个招呼,或者直接向她建议:有什么事情要和姑姑商量不妨直接上楼去讲,何必这样苦等呢?
但是他还是没有说出口。
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个并不熟悉。也就是每天跑去送信会交流那么简短的几句话。
“这几封信都是你的,签收一下吧。”
“好的。麻烦你了,多谢。”
“不客气。”
“那,再见。”
很少有人知道,他司徒喜欢这个女孩子,已逾三载。
哎,说起来都是泪。
他年少的时候得到一本书,作者自称霹雳无敌妖刀大哥,书名叫做《教你做一个最酷的男孩》,书中说了很多男孩酷的标志,比如擅长极限运动(蹦极、攀岩、滑板等)、剃光头、开敞篷跑车兜风、成为电脑黑客、戴耳环或者鼻环、跳迪斯科、泡酒吧、穿紧身皮衣……
他尝试了其中的几项,比如剃光头,除了夏天比较凉快,和尚们看他的眼光比较暧昧之外,并没有感到自己变得非常“酷”。心中疑惑不解。
于是他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终极酷炫指南》,上面作者说:其实一个男人最酷的表现应该是气质冷漠,不轻易说话。话多了还算是什么男人?一定要沉默如山。
还有,男孩的酷一定需要漂亮姑娘的衬托,就好比项羽自杀也要有虞姬相伴,玄宗拼死一定要抢来儿媳妇玉环。
靓仔要配靓妞才酷。
司徒对于自己的长相挺自信,他们全校男同学都对小鹿姑娘的长相很有信心,所以司徒确定自己未来的目标就是【气质冷漠地取得靓妞小鹿姑娘的芳心】。
这个不正确的人生目标直接导致了他现在的困局,概括起来就是:面对喜欢的小鹿姑娘特别嘴贵,打死也说不出合适的话。
垃圾妖刀,毁我人生!
青梅竹马好些年,高中同学几百天,就是因为遵守了“气质冷漠、不轻易说话”这条准则,他的小鹿姑娘居然表示不认识他!
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虽然后来因为见义勇为吃到了小鹿姑娘亲手烹饪的蛋炒饭,仍然不能抹除他心理的创伤。
他想起了临出门前父母异口同声告诫他的那句话:“闷不吭声——孤单一生——”,第十九次鼓起勇气,这次终于迈开腿走上前。
对他的靠近全然无知的少女背影依然悠闲沉静。司徒一边走一边想象她的表情,应该是微微皱着眉头的样子吧?
离得越近,司徒心里的鼓就敲得越响。砰、砰、砰、七上八下。
——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到不敢开口说话的地步是什么感觉吗?我的小鹿姑娘?
以往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远远躲在暗处看,现在走进了很多细节都变得很清晰,她垂在耳边的碎发被风轻轻吹动着,衣服的袖口和白鞋的鞋边都很干净,手臂因为过于白皙露出了细细的青色血管,两个手心都紧紧攥着拳头。
“黄,黄鹿鸣。”
小鹿姑娘听见了,她飞快向司徒的反方向退了一步,一个回眸闪出一道寒光,眼神锋利冰冷至极,手中做出防备的架势,仿佛一只突然被入侵了领地炸毛的兽。
司徒硬生生把“你怎么在这里?”的后半句咽下去了,他没想到小鹿姑娘这么大反应,突然爆发出的杀气让他简直摸不着头脑。
那女孩看清了他之后,倒是立刻放松了表情,默默收回了作势逃跑的脚步,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眸光清明,甚至挂上了常有的温和笑容。
司徒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也扯出一个笑,只是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
两个人目光相碰,司徒自己忍不住移开了眼低头去看自己的脚尖,却是黄露明先开了口:“在这里遇见你,真巧。”
轻轻柔柔的年轻女孩子声音,搁在司徒耳朵里却非常重磅。
她说遇见我很有缘分很巧啊,该怎么回答?还是假装路过吧,被发现太刻意就不好了。
“哦,我送信路过看到你,所以打个招呼。是不是太突然吓到你了?”说谎的司徒觉得鼻子有点痒,不自觉用手拂了拂鼻尖。
“没关系。”黄露明微微垂眸一笑。
她笑了!这一笑数年光阴朝来夕去……这一笑抹杀世间南北东西……司徒明明醉得不轻,还是要装作正经的样子。刚才被杀气震慑的不愉快立刻烟消云散了。
“对了,最近我的信有点多,劳烦你经常过来真是过意不去。不过,似乎有一封信丢失了,寄信人明明说已经发出,现在我却没有收到。”黄露明对他眨眨眼,“你能帮我找一找吗?”
那双眼睛比寻常人黑白分明许多,认真注视的时候像是亮着小小的火苗。司徒听见自己心如鹿撞,时缓时急。
其实两个人的童年之后的交集是他费力争取来的,当时本来舅舅要带他去s市读高中,他死了心眼非要回来,终于如愿以偿在一张大红的分班名单上看见心心念念的小鹿姑娘。
他望着那张纸,眼睛里面根本没有其他,只觉得一张纸上只有他们两个的名字。
第一次月考,按照分数排,他们两个前后桌。他是不怎么爱学习,总是凭着小聪明临阵抱佛脚,成绩中等。小鹿姑娘是因为偏科严重,语文英语政史地都是年级第一,数学物理只蒙选择题,一综合下来就正好坐在他前面。
那一场考试,司徒觉得连化学方程式都像是一个个可爱的姑娘,考场上的每一分钟都充满了甜蜜的味道。
小鹿姑娘是一个特别适合跟踪、尾随和偷窥的姑娘,因为她走路从来不回头。虽然这样说起来有点猥琐的感觉,但是他实实在在地把这件事坚持了三年。
刚开始他一个人跟着,后来他的好朋友刘嘉同陪着他一起跟着,再后来刘嘉同直接转到了文科班,跟的时间比他还长。
毕业那天,听说刘嘉同表白被拒绝了,其实他心里有一点暗爽。
但是,这之后的事情,不回忆也罢。趁着台上那一对还没有发现,司徒又从后面悄悄地离开了。有些事情,一旦错过,再怎么遗憾,也没办法再挽回。
他还是想起那篇《凡人》,里面写到:每一个人小时候都有很多梦想,然后他们长大,忘掉它们,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凡人。现在的自己对于小鹿姑娘来说,大概也是她生命中面目模糊、几乎不会被记起的过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