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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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从隐身之地出来前,邵羽做了两件事:一,解除伪装;二,换衣服。

    美好的容貌和诚恳的言辞总是容易给人留下好印象的。

    何况,邵羽的容貌,绝不是区区美好二字能够概括。

    此时正是清晨,朝霞的光辉照耀在他的身上,使得他的面貌也笼在一团柔光之中,拂过山间的风似乎也变得和缓,这样的相貌,再加上那出尘飘渺的气质,几乎有着让时光驻留的魅力。

    格桑喇嘛微微一怔,道:“年轻人,就是你在此地徘徊?”

    这个称呼倒是很久没听到过了。

    想想两辈子加起来他应该有六十多岁,邵羽囧了一下。

    他没准比这个喇嘛还要大,要不这样,把闭关的时间减掉,嗯,他果然还是个年轻人啊。

    邵羽欣慰了。

    “我是玄鱼,占据宝地的是我师兄玄歌,”他露出一丝苦笑,道:“我们本来是来这儿参观的,就像每一个普通的游客一样,但走在台阶上的时候,师兄突然有所感,在此顿悟了。”

    顿悟这个词,佛教是很熟悉的。

    在佛学中便有这个说法,和道教中的含义颇有相通之处,因此邵羽一说,格桑喇嘛便明白了,他的视线越过邵羽,看向其身后的虚空之处,目光平和,甚至没有询问为其瞧不见青年所言的师兄,而是道:“能否让我见见你师兄?”

    藏獒低呜了一声赞同。

    老喇嘛已注意到,邵羽的容貌并未引起过路人的注意,这显然是某种奇异的能力在发挥作用,就如同那些不知不觉偏离了原本路线的信众和游客一般。

    活佛转世的奥秘,至今还没有谁能参透,而眼前这位神采有别于平常的年轻人,又掌握着另一种力量吗?

    邵羽笑了笑,轻轻一挥袖。

    仿若云雾遮蔽的天空被风雨洗净,秘境揭开,只见台阶之上,现出个盘坐着的年轻人,短发,俊朗阳光的面容,穿着身现代的、符合这个季节的衣物,总得来说,和这位玄鱼的画风不太相似。

    “他做了伪装,”邵羽解释道:“上师也知道,皮相太好是会惹麻烦的。”

    喇嘛露出笑意:“你来的时候,也伪装了?”

    邵羽摸了摸脸,跟着笑了起来,有几分调皮的味道:“上师觉得,我长得如何?”

    装嫩。

    如果邵岳在这儿,只怕就要吐了,觉得弟弟切换了人格,柔弱纯情小哭包结束后,换成了宝宝症患者,对,就像网络上那些明明很大了还要自称是个宝宝的人,都不知道在想什么。

    ↑哥哥你……会被打的。

    其实邵羽一直觉得,每个作者都有精神分裂的潜质。

    要将一个人物写出彩,那就要对其有一定的了解甚至共鸣,而一本小说中又有多少人物?

    格桑喇嘛竟然很认真地夸奖他:“很美。”

    他的眼睛里一片纯澈,邵羽心中一颤,似乎瞧见了纯净的大雪山。

    格桑喇嘛双手合十,道:“既然是朋友,便在此处留下吧,只不过,不要再将食物落下了。”

    邵羽:“……”

    这必须是蛋糕的锅。

    蛋糕:呵呵,怪我咯?

    “走吧,多吉。”

    藏獒叫了一声,蹲着不动,一双眼睛友好地瞧着邵羽,摇了摇尾巴。

    “多吉很少对人这样有好感,”格桑喇嘛摸了摸獒犬,对它道:“既然你喜欢,就在这儿呆一会吧。”

    动物的感官,比人更敏锐。

    喇嘛走了,邵羽蹲下来摸了摸獒犬:“你是不是感觉到灵气了,小家伙?”

    狗狗舔了他一下。

    只要上网搜搜藏獒的图,大部分人都不会认为它长得好看,至少比起其他狗来是如此,本来藏獒的优点就不是外貌,而是强大的武力。据说獒王可以独斗狼群,和雄狮撕咬,邵羽虽然没见过,却也曾听人说起。

    眼前这只,既然养在布达拉宫里,不会是只獒王吧?

    不一定。

    听说西藏的人都将狗视作家人,既然如此,家人是否足够优秀又有什么关系呢?

    邵羽取了个蒲团坐在地上,将好奇地站起来去闻那个蒲团的獒犬拉回来,给它理了理有些乱的毛发,意外发现,这只在人类的审美观里看来还是挺不错的,不知道在同类的审美中如何了。

    鲲为鱼,鹏为鸟,如今邵羽倒是可以分辨出鱼和鸟的容貌好坏,可对于走兽,他还是只能站在人类的角度上看。

    “多吉,你几岁了?”

    獒犬叫了两声。

    “两岁?”

    獒犬舔了舔他。

    “真聪明。”

    邵羽夸奖道,狗狗一头扎进他怀里,趴了下来,享受着抚摸,惬意极了。

    于歌出关的时候,瞧见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见伴侣解除了伪装,他并不惊异,坐在邵羽身边道:“我进阶化神了。”

    “恭喜。”

    “汪呜?”

    “认识一下,这是玄歌,这是多吉。”

    金色藏獒凑过去闻了闻剑修身上的味道,又走回到邵羽身边,窝在他怀里。

    又过去了一周。

    狗狗多吉除了进布达拉宫吃饭睡觉以外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了和邵羽相处上,几个小喇嘛都很不解,还来喊过它几次,被格桑喇嘛阻止之后依然时不时尝试用眼神打动它,无果。

    是的,在常人眼中,这就是一只獒犬的爱好,每天都在台阶的同一处待着。

    邵羽揉乱了獒犬的毛,又慢慢给它整理好:“化身在哪里逛了一圈?”

    他想到了自己的经历,那时候化身还是没被掌握好的力量,他就好奇地跑到了九重天去探险,也不知道如果那时候遇上的不是师父和师祖,而是强大的歹人,会以什么样的结局收场。

    于歌面容平和:“活佛面前。”

    邵羽一惊:“他发现你了?”

    于歌点了点头:“很奇妙,他发现我了,尽管我确认他不是修士。”他微微一笑:“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听说了转世灵童的事情之后,我便知道这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没想到却这般不简单。”

    他站了起来,遥望远方:“走吧。”

    “还以为你会去见活佛呢,”邵羽抱住獒犬,将它放在地上等它站稳,道:“我们叨扰这么久,不留点礼物,是不是太失礼了?”

    “你的画留下。”

    邵羽瞄了他一眼,嗤笑:“刚才是谁说化身一直在活佛那里的?”

    于歌坦然道:“自然是先留意你了啊,酷帅狂霸摇滚青年、邪魅狷狂隐形boss、柔弱纯情小哭包……没想到我家烧鱼的爱好这么广泛。”他撞了撞伴侣的肩膀,好奇道:“哎,现在和我说话的是哪一个?”

    “金枪不倒的那一个吧。”

    邵羽严肃道。

    的确有画。

    在飞舟上待了这么久,每天除了吃吃吃就是在网络上刷刷刷,邵羽除了拉哥哥玩也干过别的事情,最正经的莫过于作画。

    他画的是布达拉宫。

    在天元大陆上,邵羽的画技不值一提,那儿有太多浸淫于此数百年的人物,而在地球上,如他这般的技艺,画出的画作已经称得上大师级的作品了。

    用薄膜将画卷包裹,再让多吉叼住,于歌拉着伴侣的手:“走吧,去大雪山。”

    两人翩然而去。

    格桑喇嘛摸了摸将东西叼来的狗狗,打开了画。

    布达拉宫辉煌雄伟的身姿几乎从中跃出,充满了佛的神圣。

    而此时,两个修士已行走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且遇上了神色慌张的、火车上曾搭讪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