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我的贴身女保镖(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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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校”“枪法第一准”“女特种兵”等字眼,给周围带了极大的冲击。
风焰那帮狐朋狗友最是震惊。
“我的妈呀,青姐是上校,还是女特种兵?”
“偶像,从今天起青姐就是我的偶像!”
“青姐缺跟班不?我24小时随叫随到!”
“我特么直接睡青姐门口!”
风焰也呆愣住了。
没人告诉过他,沈青竟然是枪法第一准,军衔上校的女特种兵!
这些称呼,随便挑出一个,都比他们这群不学无术的纨绔强上百倍千倍。
但是,为什么一个这么厉害的特种兵,会变成叶知礼的保镖?
沈青以前的战友警察也纳闷呢:“沈上校,你怎么在这里,难道……”
他赶紧住嘴了,以为沈青在执行什么特殊任务,也后悔自己嘴为什么那么快,见到军中传奇人物就激动了。
“我退伍了。”沈青捂着胳膊中过弹的地方,垂下眼帘有点失落:“执行任务的时候,负了伤。”
警察同志肃然起敬,同时也很遗憾,说道:“那我们先去做笔录吧。”
“嗯。”沈青跟着离开。
-
沈青火了。
因为沈青制服的两个绑匪,是在逃多年的通缉犯。
他们兄弟俩为了钱,以前在境外当雇佣兵,受了伤,才返回夏国。
随心所欲,花钱又大手大脚惯了的他们,不甘平庸,干起了来钱多的绑架。
他们成功过三次绑架案,目标都是富商的后代,其中一次因为沟通失误,害死了一位正值花季的千金。
两人寻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隐姓埋名,躲在京城里。
这次缺钱了,想干完风焰这票就逃到国外,谁知遇到了因伤退伍的女特种兵沈青。
沈青在洗手间赤手空拳,击败拿了匕首和手枪的绑匪这件事,不管怎么看,都太帅了太牛了。
以至于不用任何资方下场炒作,这件事都上了微博热搜。
一时间,网上沸沸扬扬。
“谁说女子不如男”“巾帼不让须眉”“牢记使命,为国为民”“我要嫁给这个兵姐姐”等留言,刷爆评论区。
还有人追到各大军区的官方账号下,求认领。
几小时后,西部战区发微博,语气极为自豪:
“是的,她是我们军区出去的兵姐姐!”
随后,附带了沈青的一些可公开资料。
比如“几年几月几日征召入伍,如何升得军衔,拿过几次三等奖,几次二等奖。”
还有“顺利通过选拔,进入‘流云特战部队’,后接到上级任务,赶赴以绪塔维和。”
和最后的“在以绪塔战场受了伤,才遗憾退伍。”
流云特战部队的位置,在军中是个迷。
但它们的存在,并不是迷,是公开可知的。
上级认为,沈青已经退伍,且上了热搜,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宣传一波,证明女兵的强大,吸引有志之士加入军营。
事实证明,这波宣传很有效。
已经有不少小姐姐表示,自己也想去当兵,当兵后悔几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更多的人看着沈青“豪华”的功勋表,惊叹到不能再惊叹。
直呼这个兵姐姐太牛逼了!
还有很多男的都留言表示自愧不如。
-
网上的这些热议,沈青完全不知情,她不怎么网上冲浪。
做好笔录,她去医院看了眼风焰。
风焰因为脑袋被撞,多少受了伤,躺在病床已经睡着。
风焰的妈妈,守在床边悄悄抹眼泪。
风焰的爸爸、哥哥、爷爷,也在病房里,表情复杂。
看到沈青,风焰妈妈抹去眼泪:“你就是沈小姐吧,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不然焰儿会怎么样,我都不敢想象。”
“朋友之间应该的。”沈青问:“他伤得重吗?”
风焰妈妈:“医生说不是大伤,休息几天就可以了。”
沈青:“那就好,我先回去了。”
风老爷子缓缓道:“沈小姐,你回去的路上慢点,今天时间太晚了,等明天,我们再正式登门道谢。”
“道谢就不用了,我真的只是举手之劳。”沈青摇头。
风焰哥哥开口:“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对我们来说却是救命之恩,怎么能不正式道谢。”
沈青想了片刻,说:“如果你们非要道谢,那就对我的朋友真心一点吧,我看到你们打他踹他,把他丢在路边雪地里。
他伤心地哭了,可网上有人说你们的坏话,他会连饭都不吃,和对方争辩吵架。
我家境平凡,不知道你们有钱人的生活。
但是,既然是家人的话,是不是可以不用这么千防万防?”
一番话说出来,风家四个人,全都愣住。
沈青担心自己说错了话,会波及叶知礼,低头补了一句:“我只是随便说说。”
语毕,她转身离开。
-
第二天。
沈青刚出门,发现别墅门口站着一个管家打扮的陌生老爷爷。
“你是?”
老爷爷眼中带泪地递给沈青一张银行卡:“我们家小姐,当年死于绑匪之手,夫人贴了悬赏,说谁能抓到绑匪,就奖励一百万。
这里是一百万,请沈小姐务必收下。”
原来是绑匪之前的案子。
沈青把银行卡推回去,摇摇头:“这钱我不能要。”
制服绑匪,一是因为风焰是她的朋友,二是因为她责任使然。
“您一定要收!不收我没法交差!”老爷爷强行把卡塞给沈青,然后逃也似的离开。
沈青懵了。
带着这股懵意,她去了咖啡厅打卡“上班”。
没多久,叶知礼开车来事务所了。
停好车,他直奔咖啡厅,快步如风,来到沈青面前,抓住沈青的胳膊,语气着急:
“沈青,你昨天受伤了吗?”
他昨晚睡得晚,清晨起迟了,忙着上班的他,没注意手机上的新闻。
还是李业刚刚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沈青昨晚一对二制服绑匪的事,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要给沈青打电话时,路过咖啡厅,转头一看,沈青坐在里面,就赶紧停好车过来询问。
沈青看着自己手腕上,属于叶知礼的手,倏地紧张起来:“我……我没受伤,老板别担心。”
“那就好。”叶知礼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又忍不住数落沈青:
“别人有枪啊,你怎么那么傻,赤手空拳跟人打,还打两个,你不能换种方式,哪怕发现不对,假意离开然后报警,守在夜总会出口不行吗,你……”
叶知礼眼含薄怒。
沈青却悄悄咬了下后槽牙。
心想,明明被数落了,她怎么还这么开心呢。
“下次不准这样莽撞了,听明白了吗?”叶知礼皱眉训斥。
“听明白了。”沈青乖巧点头。
“这还差不多。”叶知礼消气了。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一直抓着沈青的手腕。
属于沈青的温度,正从她的肌肤上面传递过来。
他的温度亦然。
两个人的正常温度,叠加在一起,像是一个烫手山芋。
他不知怎的,心中一悸,松开沈青的手:“我去工作了。”
“嗯,老板慢走。”沈青目送叶知礼离开。
-
上午十一点钟左右。
头上缠绷带的风焰来咖啡厅了,直接落座沈青对面,表情怪高兴的。
“怎么不在医院多休息几天?”沈青问。
她以为风焰对桑甜不死心,还想痴心守护桑甜,等桑甜回心转意。
却不知,风焰已经不把桑甜当回事了。
他浑不在意地说:“我又不是得了什么大病,躺医院多无聊啊,还不如来找你聊天。”
沈青没接话。
“还有,谢谢你昨晚去医院看望我,还帮我说话。”风焰笑容灿烂:
“爷爷和哥哥跟我道歉了,哥哥还说等我病好了,就带我去公司熟悉一下家里的产业,将来才能更好地帮他管理公司。
但是我拒绝了,我就不是那块料。
然后爷爷说,我一个男人成天混吃等死,不像样,至少得有一份像样的正经工作。
我就跟他们说,我可以当歌手试试,他们同意了,哥哥还介绍了一个经纪人给我。
我也把我之前写的歌,发给他了,他说已经送往公司高层评价,评价过关了,就会联系团队包装我,辅助我,让我正式出道。”
对于风焰来说,只是一夜,花开了,风来了,鸟鸣了,什么都好了。
“恭喜。”沈青发自内心地为风焰感到高兴。
“谢谢。”风焰双手托着腮,弯着眉眼哼小曲,开心的情绪化成八音符,随着他的哼唱越飘越远。
突然想到了什么,他又停止哼唱,默默注视埋头看书的沈青,年轻帅气的脸庞写满温柔。
到了下班时分。
沈青要护送叶知礼回家,她问风焰:“你要送桑小姐回家么?”
“不了。”风焰起身,语气平静:“我还有事得回家。”
虚伪又心机的桑甜在他眼里,已经和陌路人没区别了。
沈青只当风焰真的有事。
但接下来的几天,来咖啡厅的风焰,都没去找在对面上班的桑甜。
反而总给沈青带稀奇古怪的小礼物。
有时,也会抱着吉他,看着沈青唱歌,然后满脸期待的问沈青好不好听。
沈青总是点头,回答好听。
引得风焰更起劲,更愉悦的弹奏。
旁边的陈姨,扫了眼一脸不知的沈青,在心里叹了口气:
风二少这是……喜欢沈小姐了啊。
可沈小姐,好像没那个意思呢。
咖啡厅对面的办公室。
叶知礼看着沈青和风焰越加亲密的互动,面无表情,四周的温度,低的吓人。
旁边的李业,放下手中的文件,语气笃定:“知礼,你喜欢超模。”
他甚至没有用疑问句。
“这件委托比上一个要简单一点。”叶知礼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没有直面这个话题。
心中沉闷的透不过气,快要窒息。
“你喜欢她,你喜欢沈青。”李业强调:
“你喜欢上了这个从上到下,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完全不符合你择偶标准的女人。”
叶知礼沉默着,一言不发。
“承认吧,叶大律师,你为她心动了。”李业指着对面的风焰:
“或者不承认,等着她被风焰抢走,然后再去参加她和风焰的婚礼,如何?”
“上校”“枪法第一准”“女特种兵”等字眼,给周围带了极大的冲击。
风焰那帮狐朋狗友最是震惊。
“我的妈呀,青姐是上校,还是女特种兵?”
“偶像,从今天起青姐就是我的偶像!”
“青姐缺跟班不?我24小时随叫随到!”
“我特么直接睡青姐门口!”
风焰也呆愣住了。
没人告诉过他,沈青竟然是枪法第一准,军衔上校的女特种兵!
这些称呼,随便挑出一个,都比他们这群不学无术的纨绔强上百倍千倍。
但是,为什么一个这么厉害的特种兵,会变成叶知礼的保镖?
沈青以前的战友警察也纳闷呢:“沈上校,你怎么在这里,难道……”
他赶紧住嘴了,以为沈青在执行什么特殊任务,也后悔自己嘴为什么那么快,见到军中传奇人物就激动了。
“我退伍了。”沈青捂着胳膊中过弹的地方,垂下眼帘有点失落:“执行任务的时候,负了伤。”
警察同志肃然起敬,同时也很遗憾,说道:“那我们先去做笔录吧。”
“嗯。”沈青跟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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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火了。
因为沈青制服的两个绑匪,是在逃多年的通缉犯。
他们兄弟俩为了钱,以前在境外当雇佣兵,受了伤,才返回夏国。
随心所欲,花钱又大手大脚惯了的他们,不甘平庸,干起了来钱多的绑架。
他们成功过三次绑架案,目标都是富商的后代,其中一次因为沟通失误,害死了一位正值花季的千金。
两人寻思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隐姓埋名,躲在京城里。
这次缺钱了,想干完风焰这票就逃到国外,谁知遇到了因伤退伍的女特种兵沈青。
沈青在洗手间赤手空拳,击败拿了匕首和手枪的绑匪这件事,不管怎么看,都太帅了太牛了。
以至于不用任何资方下场炒作,这件事都上了微博热搜。
一时间,网上沸沸扬扬。
“谁说女子不如男”“巾帼不让须眉”“牢记使命,为国为民”“我要嫁给这个兵姐姐”等留言,刷爆评论区。
还有人追到各大军区的官方账号下,求认领。
几小时后,西部战区发微博,语气极为自豪:
“是的,她是我们军区出去的兵姐姐!”
随后,附带了沈青的一些可公开资料。
比如“几年几月几日征召入伍,如何升得军衔,拿过几次三等奖,几次二等奖。”
还有“顺利通过选拔,进入‘流云特战部队’,后接到上级任务,赶赴以绪塔维和。”
和最后的“在以绪塔战场受了伤,才遗憾退伍。”
流云特战部队的位置,在军中是个迷。
但它们的存在,并不是迷,是公开可知的。
上级认为,沈青已经退伍,且上了热搜,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宣传一波,证明女兵的强大,吸引有志之士加入军营。
事实证明,这波宣传很有效。
已经有不少小姐姐表示,自己也想去当兵,当兵后悔几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更多的人看着沈青“豪华”的功勋表,惊叹到不能再惊叹。
直呼这个兵姐姐太牛逼了!
还有很多男的都留言表示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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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的这些热议,沈青完全不知情,她不怎么网上冲浪。
做好笔录,她去医院看了眼风焰。
风焰因为脑袋被撞,多少受了伤,躺在病床已经睡着。
风焰的妈妈,守在床边悄悄抹眼泪。
风焰的爸爸、哥哥、爷爷,也在病房里,表情复杂。
看到沈青,风焰妈妈抹去眼泪:“你就是沈小姐吧,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不然焰儿会怎么样,我都不敢想象。”
“朋友之间应该的。”沈青问:“他伤得重吗?”
风焰妈妈:“医生说不是大伤,休息几天就可以了。”
沈青:“那就好,我先回去了。”
风老爷子缓缓道:“沈小姐,你回去的路上慢点,今天时间太晚了,等明天,我们再正式登门道谢。”
“道谢就不用了,我真的只是举手之劳。”沈青摇头。
风焰哥哥开口:“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对我们来说却是救命之恩,怎么能不正式道谢。”
沈青想了片刻,说:“如果你们非要道谢,那就对我的朋友真心一点吧,我看到你们打他踹他,把他丢在路边雪地里。
他伤心地哭了,可网上有人说你们的坏话,他会连饭都不吃,和对方争辩吵架。
我家境平凡,不知道你们有钱人的生活。
但是,既然是家人的话,是不是可以不用这么千防万防?”
一番话说出来,风家四个人,全都愣住。
沈青担心自己说错了话,会波及叶知礼,低头补了一句:“我只是随便说说。”
语毕,她转身离开。
-
第二天。
沈青刚出门,发现别墅门口站着一个管家打扮的陌生老爷爷。
“你是?”
老爷爷眼中带泪地递给沈青一张银行卡:“我们家小姐,当年死于绑匪之手,夫人贴了悬赏,说谁能抓到绑匪,就奖励一百万。
这里是一百万,请沈小姐务必收下。”
原来是绑匪之前的案子。
沈青把银行卡推回去,摇摇头:“这钱我不能要。”
制服绑匪,一是因为风焰是她的朋友,二是因为她责任使然。
“您一定要收!不收我没法交差!”老爷爷强行把卡塞给沈青,然后逃也似的离开。
沈青懵了。
带着这股懵意,她去了咖啡厅打卡“上班”。
没多久,叶知礼开车来事务所了。
停好车,他直奔咖啡厅,快步如风,来到沈青面前,抓住沈青的胳膊,语气着急:
“沈青,你昨天受伤了吗?”
他昨晚睡得晚,清晨起迟了,忙着上班的他,没注意手机上的新闻。
还是李业刚刚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沈青昨晚一对二制服绑匪的事,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要给沈青打电话时,路过咖啡厅,转头一看,沈青坐在里面,就赶紧停好车过来询问。
沈青看着自己手腕上,属于叶知礼的手,倏地紧张起来:“我……我没受伤,老板别担心。”
“那就好。”叶知礼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又忍不住数落沈青:
“别人有枪啊,你怎么那么傻,赤手空拳跟人打,还打两个,你不能换种方式,哪怕发现不对,假意离开然后报警,守在夜总会出口不行吗,你……”
叶知礼眼含薄怒。
沈青却悄悄咬了下后槽牙。
心想,明明被数落了,她怎么还这么开心呢。
“下次不准这样莽撞了,听明白了吗?”叶知礼皱眉训斥。
“听明白了。”沈青乖巧点头。
“这还差不多。”叶知礼消气了。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一直抓着沈青的手腕。
属于沈青的温度,正从她的肌肤上面传递过来。
他的温度亦然。
两个人的正常温度,叠加在一起,像是一个烫手山芋。
他不知怎的,心中一悸,松开沈青的手:“我去工作了。”
“嗯,老板慢走。”沈青目送叶知礼离开。
-
上午十一点钟左右。
头上缠绷带的风焰来咖啡厅了,直接落座沈青对面,表情怪高兴的。
“怎么不在医院多休息几天?”沈青问。
她以为风焰对桑甜不死心,还想痴心守护桑甜,等桑甜回心转意。
却不知,风焰已经不把桑甜当回事了。
他浑不在意地说:“我又不是得了什么大病,躺医院多无聊啊,还不如来找你聊天。”
沈青没接话。
“还有,谢谢你昨晚去医院看望我,还帮我说话。”风焰笑容灿烂:
“爷爷和哥哥跟我道歉了,哥哥还说等我病好了,就带我去公司熟悉一下家里的产业,将来才能更好地帮他管理公司。
但是我拒绝了,我就不是那块料。
然后爷爷说,我一个男人成天混吃等死,不像样,至少得有一份像样的正经工作。
我就跟他们说,我可以当歌手试试,他们同意了,哥哥还介绍了一个经纪人给我。
我也把我之前写的歌,发给他了,他说已经送往公司高层评价,评价过关了,就会联系团队包装我,辅助我,让我正式出道。”
对于风焰来说,只是一夜,花开了,风来了,鸟鸣了,什么都好了。
“恭喜。”沈青发自内心地为风焰感到高兴。
“谢谢。”风焰双手托着腮,弯着眉眼哼小曲,开心的情绪化成八音符,随着他的哼唱越飘越远。
突然想到了什么,他又停止哼唱,默默注视埋头看书的沈青,年轻帅气的脸庞写满温柔。
到了下班时分。
沈青要护送叶知礼回家,她问风焰:“你要送桑小姐回家么?”
“不了。”风焰起身,语气平静:“我还有事得回家。”
虚伪又心机的桑甜在他眼里,已经和陌路人没区别了。
沈青只当风焰真的有事。
但接下来的几天,来咖啡厅的风焰,都没去找在对面上班的桑甜。
反而总给沈青带稀奇古怪的小礼物。
有时,也会抱着吉他,看着沈青唱歌,然后满脸期待的问沈青好不好听。
沈青总是点头,回答好听。
引得风焰更起劲,更愉悦的弹奏。
旁边的陈姨,扫了眼一脸不知的沈青,在心里叹了口气:
风二少这是……喜欢沈小姐了啊。
可沈小姐,好像没那个意思呢。
咖啡厅对面的办公室。
叶知礼看着沈青和风焰越加亲密的互动,面无表情,四周的温度,低的吓人。
旁边的李业,放下手中的文件,语气笃定:“知礼,你喜欢超模。”
他甚至没有用疑问句。
“这件委托比上一个要简单一点。”叶知礼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没有直面这个话题。
心中沉闷的透不过气,快要窒息。
“你喜欢她,你喜欢沈青。”李业强调:
“你喜欢上了这个从上到下,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完全不符合你择偶标准的女人。”
叶知礼沉默着,一言不发。
“承认吧,叶大律师,你为她心动了。”李业指着对面的风焰:
“或者不承认,等着她被风焰抢走,然后再去参加她和风焰的婚礼,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