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到部落里当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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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不是原始人类,那三圣皇还在这里吗?
叶林陷入了思考。
“这个是阿布,我们部落首领的儿子,我叫燕大,这是我妹妹燕婉,我们三个是一起长大的。”
当燕大发觉叶林将他们全部落都视为祸患的猛兽驯服了之后,心中一下子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加上又救了自己一命,现在哪里还有丝毫警惕之心。
于是他立即朝恩人介绍起自己的同伴。
叶林朝他们笑了笑,说,“我叫叶林。”
都自报家门后,叶林才注意他们的长相。
燕大和阿布都属于中短身材,皮肤黝黑,应该都在二十岁上下,有着一身的硬朗之气,应该是常年穿山越林养成了矫健的体格。
至于那名女子,更加年轻,应该还只是一个小姑娘,皮肤稍微白一点,是健康的小麦肤色。
仔细打量后可以发现,小姑娘眉眼长得还挺漂亮的,轮廓精致,是一种清秀的美。
说不上是村花级的人物。
在这山野丛林里能够遇到这样长相的小姑娘,实属难得,叶林忍不住朝她一笑。
小姑娘倒是吓了一跳,羞赧地跑到了哥哥身后躲起来,脸红彤彤的像个小苹果。
阿布还像之前一样不可思议地盯着叶林,“我的天啊,你也太厉害了,真的可以驯服这种猛兽吗?”
“当然可以啊,它们叫兔子,一点都不可怕。”叶林笑道,“应该说,还有一点点可爱。”
“我的天呐,你竟然觉得它可爱?!”
这三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面面相觑,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难道不是吗?”叶林反问他们,心中想的却是,如果在这里连兔子都觉得是恐怖的存在,那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动物是不恐怖的了。
不过,这三个人可没有着急回答他的问题。
尤其是阿布,宛如看到了救星,双眼放光地拉住叶林的手说道,“叶林,你既然这么强大,不如去我们部落救救大家吧?”
“救大家?”叶林问道。
“是啊!”阿布叫道,“部落里的人都快被这种猛兽吓死了,你快教教大家怎么驯服它们吧?”
“是啊,是啊。”燕大也叫道,“叶大哥,来吧,我这辈子可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厉害的人,如果你肯来部落,大家一定会把你当神仙一样膜拜。”
“我是部落首领的儿子,会是未来的首领,如果你肯来,我愿意让你当巫。”阿布紧接着继续邀请。
“巫是什么?”叶林有点好奇。
“巫可厉害了,是部落里地位最高的人,主管着祭祀和祈福。”燕大抢着回答,“我们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出现巫了,如果你当了巫,所有的人都会给你磕头上供,甚至其他部落的人也会来膜拜你。”
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完后巴巴地望着他,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叶林淡淡一笑,没有说话。
因为他听到了“部落”两个字,眼睛为之一亮,想到了轩辕。
部落是人类刚刚摆脱了原始社会形态进入的时代,这个时间段里,人们都是以血缘关系组成氏族之间的联盟,也被称为部落联盟时代。
整个天下并没有“国家”的存在,其实还是相对比较落后的,算是原始社会末期。
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称呼他们为“原始人类”。
而三圣皇之一的轩辕就是古华夏部落联盟的首领,是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
他的伟大功绩正是对各部落完成大一统。
那么运气来了,这个星球的人类如果还处于部落时代,那么轩辕要么是没有登场,要么是即将登场。
如此来看,在这里找到他的概率非常大!
“我想问一下,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有人叫伏羲、轩辕或者是神农的人?”叶林充满期待地问道。
“没,没有。”他们一起摇了摇头。
“没关系,我跟你们去部落也行,这个时代的人通讯并不发达,不知道别人的名字也很正常,我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找,说不上就碰到了。”
于是叶林答应了他们的邀请。
就这样,他稀里糊涂地成了一个部落里的巫。
而前往的条件是,他可以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跟兔子告别后,他们一起朝着林子外面走,也许是因为本地人带路的关系,叶林一路上除了看到一些非常高大的植物外,并没有再遇见什么特别巨大的动物。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突然一下子豁然开朗,他们走到了一处是盆地的地方,周围全是高耸入云的山峰,只有中间有一块平地。
穿过平地之后,可以发现两峰之间有一条缝隙,已被踩成了道路。
继续向前,转过几道弯,山路也到了尽头,眼前却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视野里逐渐闪现出大大小小的田地和高低错落的建筑物的影子。
叶林很好奇他们是怎么离家这么远地跑到了丛林里,又是如何背着胡萝卜被一只兔子狂追的。
通过燕大的描述可以知道,他们千辛万苦种植出来的农作物,总是会被这些巨大的兔子给吃了。
部落里的人是又怕又气,却又不敢前去阻止。
三个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竟然尾随着一只兔子进了山林,准备找到它们的巢穴,放火烧死它们。
结果走着走着就跟丢了,然后他们在森林里找到了不少红色的果子,也就是叶林口中的“胡萝卜”。
刚挖了几根出来,兔子又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追着燕大跑,一路便跑到了叶林面前。
叶林听完后,实在是忍俊不禁,兔子再大,那也只是兔子啊,有谁会被兔子吓得胆战心惊。
事实上,这里的部落就是如此。
他们在进入部落的路口挖了许多个大坑出来,插了很多根带着倒刺的木头,全部是用来阻止兔子进入庄稼地里啃食蔬菜和瓜果的。
但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效用,一块块菜地,狼藉不堪。
叶林跟着他们仨一起进入了部落,他受到了部落里上上下下的热烈欢迎,这主要还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
阿布肯接纳他,大家才会对叶林放下戒心。
既然被认可了,叶林马上就着手帮助部落里的人对付那些白花花的猛兽。
他先教大家用木桩造围栏,圈出一大片土地后,四周全都围了起来,只留一道门,然后在门里面放入很多的胡萝卜、青菜等,堆积如小山。
“叶大哥,你确定这样可以降服那些猛兽?”燕大曾对此提出过疑问,因为兔子一蹦三米高,又力大无穷,这些围栏怎么可能挡得住它们。
叶林则让他放宽心,“你就瞧好吧!”
如果他们不是原始人类,那三圣皇还在这里吗?
叶林陷入了思考。
“这个是阿布,我们部落首领的儿子,我叫燕大,这是我妹妹燕婉,我们三个是一起长大的。”
当燕大发觉叶林将他们全部落都视为祸患的猛兽驯服了之后,心中一下子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加上又救了自己一命,现在哪里还有丝毫警惕之心。
于是他立即朝恩人介绍起自己的同伴。
叶林朝他们笑了笑,说,“我叫叶林。”
都自报家门后,叶林才注意他们的长相。
燕大和阿布都属于中短身材,皮肤黝黑,应该都在二十岁上下,有着一身的硬朗之气,应该是常年穿山越林养成了矫健的体格。
至于那名女子,更加年轻,应该还只是一个小姑娘,皮肤稍微白一点,是健康的小麦肤色。
仔细打量后可以发现,小姑娘眉眼长得还挺漂亮的,轮廓精致,是一种清秀的美。
说不上是村花级的人物。
在这山野丛林里能够遇到这样长相的小姑娘,实属难得,叶林忍不住朝她一笑。
小姑娘倒是吓了一跳,羞赧地跑到了哥哥身后躲起来,脸红彤彤的像个小苹果。
阿布还像之前一样不可思议地盯着叶林,“我的天啊,你也太厉害了,真的可以驯服这种猛兽吗?”
“当然可以啊,它们叫兔子,一点都不可怕。”叶林笑道,“应该说,还有一点点可爱。”
“我的天呐,你竟然觉得它可爱?!”
这三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面面相觑,仿佛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难道不是吗?”叶林反问他们,心中想的却是,如果在这里连兔子都觉得是恐怖的存在,那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动物是不恐怖的了。
不过,这三个人可没有着急回答他的问题。
尤其是阿布,宛如看到了救星,双眼放光地拉住叶林的手说道,“叶林,你既然这么强大,不如去我们部落救救大家吧?”
“救大家?”叶林问道。
“是啊!”阿布叫道,“部落里的人都快被这种猛兽吓死了,你快教教大家怎么驯服它们吧?”
“是啊,是啊。”燕大也叫道,“叶大哥,来吧,我这辈子可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厉害的人,如果你肯来部落,大家一定会把你当神仙一样膜拜。”
“我是部落首领的儿子,会是未来的首领,如果你肯来,我愿意让你当巫。”阿布紧接着继续邀请。
“巫是什么?”叶林有点好奇。
“巫可厉害了,是部落里地位最高的人,主管着祭祀和祈福。”燕大抢着回答,“我们这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出现巫了,如果你当了巫,所有的人都会给你磕头上供,甚至其他部落的人也会来膜拜你。”
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完后巴巴地望着他,眼神里充满了期待。
叶林淡淡一笑,没有说话。
因为他听到了“部落”两个字,眼睛为之一亮,想到了轩辕。
部落是人类刚刚摆脱了原始社会形态进入的时代,这个时间段里,人们都是以血缘关系组成氏族之间的联盟,也被称为部落联盟时代。
整个天下并没有“国家”的存在,其实还是相对比较落后的,算是原始社会末期。
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称呼他们为“原始人类”。
而三圣皇之一的轩辕就是古华夏部落联盟的首领,是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
他的伟大功绩正是对各部落完成大一统。
那么运气来了,这个星球的人类如果还处于部落时代,那么轩辕要么是没有登场,要么是即将登场。
如此来看,在这里找到他的概率非常大!
“我想问一下,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有人叫伏羲、轩辕或者是神农的人?”叶林充满期待地问道。
“没,没有。”他们一起摇了摇头。
“没关系,我跟你们去部落也行,这个时代的人通讯并不发达,不知道别人的名字也很正常,我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找,说不上就碰到了。”
于是叶林答应了他们的邀请。
就这样,他稀里糊涂地成了一个部落里的巫。
而前往的条件是,他可以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跟兔子告别后,他们一起朝着林子外面走,也许是因为本地人带路的关系,叶林一路上除了看到一些非常高大的植物外,并没有再遇见什么特别巨大的动物。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突然一下子豁然开朗,他们走到了一处是盆地的地方,周围全是高耸入云的山峰,只有中间有一块平地。
穿过平地之后,可以发现两峰之间有一条缝隙,已被踩成了道路。
继续向前,转过几道弯,山路也到了尽头,眼前却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视野里逐渐闪现出大大小小的田地和高低错落的建筑物的影子。
叶林很好奇他们是怎么离家这么远地跑到了丛林里,又是如何背着胡萝卜被一只兔子狂追的。
通过燕大的描述可以知道,他们千辛万苦种植出来的农作物,总是会被这些巨大的兔子给吃了。
部落里的人是又怕又气,却又不敢前去阻止。
三个人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竟然尾随着一只兔子进了山林,准备找到它们的巢穴,放火烧死它们。
结果走着走着就跟丢了,然后他们在森林里找到了不少红色的果子,也就是叶林口中的“胡萝卜”。
刚挖了几根出来,兔子又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追着燕大跑,一路便跑到了叶林面前。
叶林听完后,实在是忍俊不禁,兔子再大,那也只是兔子啊,有谁会被兔子吓得胆战心惊。
事实上,这里的部落就是如此。
他们在进入部落的路口挖了许多个大坑出来,插了很多根带着倒刺的木头,全部是用来阻止兔子进入庄稼地里啃食蔬菜和瓜果的。
但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效用,一块块菜地,狼藉不堪。
叶林跟着他们仨一起进入了部落,他受到了部落里上上下下的热烈欢迎,这主要还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
阿布肯接纳他,大家才会对叶林放下戒心。
既然被认可了,叶林马上就着手帮助部落里的人对付那些白花花的猛兽。
他先教大家用木桩造围栏,圈出一大片土地后,四周全都围了起来,只留一道门,然后在门里面放入很多的胡萝卜、青菜等,堆积如小山。
“叶大哥,你确定这样可以降服那些猛兽?”燕大曾对此提出过疑问,因为兔子一蹦三米高,又力大无穷,这些围栏怎么可能挡得住它们。
叶林则让他放宽心,“你就瞧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