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守山犬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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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然愿意踩踩这谢志文。
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居然想跟园长一起冲热搜榜第一名,他觉得自己很配?
园长什么实力,他又是什么实力?
逛街,林轩还是第一次,成年之后,跟女孩子逛街。
而且这个女孩子,还是他的青梅竹马。
相比上午,大陵镇下午的人数,已经少得多了,不过就算是少得多,还是有不少的人,没有回去。
他们这边,是3,6,9,为大陵镇赶集的日子。
大陵镇马路两边,大多数,都是商铺,当然,也有不少饭店,平时在街上,也能找到饭店,去尝尝。
秦沐曦跟在林轩身旁,一直走着。
两人好像都没找到,共同的话题。
不过过了多久,秦沐曦停下脚步,笑吟吟道:“林轩哥哥,我想去买些衣服,你陪我一起去吧?”
“好,没问题,我们一起去看看。”
林轩微微颔首,由秦沐曦带着,一起进了一家衣店。
衣店里人声嘈杂,老板娘正在跟其他客人,介绍着衣服。
秦沐曦目光打量着四周,很快就发现了一件衣服,是一件白色的T恤。
“林轩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将这件衣服,拿在手中,秦沐曦询问林轩的意见。
“沐曦这么漂亮,不管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的。”
听闻此言,秦沐曦脸色微微红润,显得有些娇羞。
“那,那我去换上试试。”
“嗯,去吧。”
林轩看着外面,街头来来往往的行人,马路上也有不少的车流。
“林轩哥哥,怎么样?”
秦沐曦来到了林轩面前,展示给他看。
林轩看着她的穿着,不得不说,沐曦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
“嗯,沐曦,这件衣服,很适合你。”
衣店,老板娘送走了其他客人,来到了林轩她们这边,微笑道:“小伙子,你女朋友,穿上我们店里的衣服,是真不错。”
“额。我们不是情侣关系。”
“我懂,我懂,年轻人嘛,害羞,我都懂。”老板娘一副过来人模样,笑眯眯的点着头。
秦沐曦害羞的看了一眼,对于老板娘说的话,并没有反驳。
“这女孩子啊,该买的东西,就得买,不像我家男人以前,太憨厚了,我们一起出门,都不怎么给我买礼物。”老板娘看着他们的样子,陷入了自己的回忆,在那里述说道。
“额,老板娘,这件衣服,多少钱,我们买了。”
林轩可不想听老板娘谈起她跟她老公的事情,连忙打断她要说的话。
“你们是一对情侣,我就给你们打个七折,这件衣服,三十块就行了。”
“那就多谢老板娘了,沐曦,要不要继续看看?”
“那,那我再选几件吧。”
秦沐曦点点头,继续去挑选衣服了。
他们这个镇子的消费经济一般,所以衣服这些,也并不是很贵。
“小伙子,我看这女孩子,是真心喜欢你,阿姨作为过来人,可得跟你说几句,平时多给她买点吃的,带她一起出门转转,增加感情。”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是你不拿下,说不定还会有很多男孩子追她的,要是被别的男孩子追走了,那个时候,就是你后悔的时候了。”
“额,谢谢老板娘,我记住了。”
林轩尴尬的笑了笑。
说真的,对于秦沐曦的感情,他有些模糊。
不明白,是因为从小都在一起玩耍,把她当妹妹一样看待,还是。。。。。
不过他知道,秦沐曦对他的感情,完全不一般。
没过多久,秦沐曦选好了三件衣服。
林轩上前,拿出现金,付了钱。
“沐曦,我们走吧。”
“噢,好。”
离开这家衣店,林轩跟秦沐曦去了一家饭店,中午的时候,他们也没怎么吃饭。
在饭店里,两人点了两份饺子,随后坐在桌子前,等待老板端上来。
“沐曦,吃完饭,等会我再带你去老街上走走,怎么样?”
“好的呀。”
老街,是大陵镇上的另外一条街,在老街上,有一片空地,附近还有几颗很大的梧桐树,小时候,他们每次逛街,都会去老街那边玩玩。
很快,老板端来了两碗饺子,放在他们面前。
林轩从筷筒里,抽出两双一次性筷子,将其中一双,递给了秦沐曦。
“吃吧。”
“好。”
秦沐曦说了一句,埋头开始吃了起来。
林轩站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两瓶拉罐饮料,替她打开,将吸管放进里面,放在了秦沐曦桌旁。
自己则打开另外一罐,插入吸管,喝了一口。
相对于林轩来说,秦沐曦到是吃的很慢,不想林轩那样,大口大口的吃着,毕竟她可是淑女。
当她放下筷子的时候,林轩碗里的饺子,早就被解决掉,随后起身,去付了钱。
两人离开了饭店,一起前往老街。
这条老街,是在大陵镇的上方,需要走很多台阶,才能上去。
而且这条老街,还有着关于他们的许多记忆。
“汪汪汪!!!”
刚上去没多久,就听见了狗吠声。
目光看着,就看见一位老人,正在卖狗,牌子上写着价格,三百块。
林轩有些好奇,这狗看起来,只有几个月大,土狗也不可能这么贵吧。
林轩跟秦沐曦,路过老人面前,那笼子里的狗叫声,越来越大。
林轩停下脚步,看着这只小狗。
它身上的颜色,为黄褐色。
“老人家,这狗是什么品种?”林轩蹲下身,看着这笼子里的狗,询问道。
“这是守山犬。”
老人慈祥和蔼道。
“守山犬?”
“既然是守山犬,老人家为何还要将它卖掉?”
“我年纪大了,要离开这里了,再等几天,我儿子他们要接我去城里,所以想给他找个主人。”
守山犬,工作犬,它最初是被用来看护财产的,但后来成为了牲畜护卫犬。
平均高度为24英寸(61CM)身体呈正方形,它有点象放大了的松狮,有时候还真让人分辨不清。
颜色大多为黄色、黄褐色或红色。
一些胸前有白斑。它对它属于的家庭中的成员很友好,但是对陌生人非常警惕,对其他狗有攻击性。
山犬非常的能吃苦耐劳,这是一种有着藏獒外表的犬,古代时山犬是典型的山脉长毛犬,有着极其暴躁的脾气,和相当强劲的攻击性。
嗅觉灵敏度位居各畜之首,眼瞎的狗可以利用鼻子生活的像正常狗狗。
犬灵敏的嗅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气味的敏感程度;二是辨别气味的能力。
敏感度会因味道的种类而有所差别,约为人类嗅觉的1200倍。狗鼻子大约能辨别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寻找的那种气味。犬对气味的感知能力可达分子水平。
如当1立方厘米含有9000个丁酸分子时,犬就能嗅到,而在一般情况下每立方厘米的空气中约有268×10.e+16个分子。因此,犬感受丁酸的浓度为3.36×10.e-17二有人将硫酸稀释千万分之一时,犬仍能嗅出,对酸性物质的嗅觉灵敏度要高出人类几万倍。
网友自然愿意踩踩这谢志文。
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居然想跟园长一起冲热搜榜第一名,他觉得自己很配?
园长什么实力,他又是什么实力?
逛街,林轩还是第一次,成年之后,跟女孩子逛街。
而且这个女孩子,还是他的青梅竹马。
相比上午,大陵镇下午的人数,已经少得多了,不过就算是少得多,还是有不少的人,没有回去。
他们这边,是3,6,9,为大陵镇赶集的日子。
大陵镇马路两边,大多数,都是商铺,当然,也有不少饭店,平时在街上,也能找到饭店,去尝尝。
秦沐曦跟在林轩身旁,一直走着。
两人好像都没找到,共同的话题。
不过过了多久,秦沐曦停下脚步,笑吟吟道:“林轩哥哥,我想去买些衣服,你陪我一起去吧?”
“好,没问题,我们一起去看看。”
林轩微微颔首,由秦沐曦带着,一起进了一家衣店。
衣店里人声嘈杂,老板娘正在跟其他客人,介绍着衣服。
秦沐曦目光打量着四周,很快就发现了一件衣服,是一件白色的T恤。
“林轩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将这件衣服,拿在手中,秦沐曦询问林轩的意见。
“沐曦这么漂亮,不管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的。”
听闻此言,秦沐曦脸色微微红润,显得有些娇羞。
“那,那我去换上试试。”
“嗯,去吧。”
林轩看着外面,街头来来往往的行人,马路上也有不少的车流。
“林轩哥哥,怎么样?”
秦沐曦来到了林轩面前,展示给他看。
林轩看着她的穿着,不得不说,沐曦的身材很好,凹凸有致。
“嗯,沐曦,这件衣服,很适合你。”
衣店,老板娘送走了其他客人,来到了林轩她们这边,微笑道:“小伙子,你女朋友,穿上我们店里的衣服,是真不错。”
“额。我们不是情侣关系。”
“我懂,我懂,年轻人嘛,害羞,我都懂。”老板娘一副过来人模样,笑眯眯的点着头。
秦沐曦害羞的看了一眼,对于老板娘说的话,并没有反驳。
“这女孩子啊,该买的东西,就得买,不像我家男人以前,太憨厚了,我们一起出门,都不怎么给我买礼物。”老板娘看着他们的样子,陷入了自己的回忆,在那里述说道。
“额,老板娘,这件衣服,多少钱,我们买了。”
林轩可不想听老板娘谈起她跟她老公的事情,连忙打断她要说的话。
“你们是一对情侣,我就给你们打个七折,这件衣服,三十块就行了。”
“那就多谢老板娘了,沐曦,要不要继续看看?”
“那,那我再选几件吧。”
秦沐曦点点头,继续去挑选衣服了。
他们这个镇子的消费经济一般,所以衣服这些,也并不是很贵。
“小伙子,我看这女孩子,是真心喜欢你,阿姨作为过来人,可得跟你说几句,平时多给她买点吃的,带她一起出门转转,增加感情。”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是你不拿下,说不定还会有很多男孩子追她的,要是被别的男孩子追走了,那个时候,就是你后悔的时候了。”
“额,谢谢老板娘,我记住了。”
林轩尴尬的笑了笑。
说真的,对于秦沐曦的感情,他有些模糊。
不明白,是因为从小都在一起玩耍,把她当妹妹一样看待,还是。。。。。
不过他知道,秦沐曦对他的感情,完全不一般。
没过多久,秦沐曦选好了三件衣服。
林轩上前,拿出现金,付了钱。
“沐曦,我们走吧。”
“噢,好。”
离开这家衣店,林轩跟秦沐曦去了一家饭店,中午的时候,他们也没怎么吃饭。
在饭店里,两人点了两份饺子,随后坐在桌子前,等待老板端上来。
“沐曦,吃完饭,等会我再带你去老街上走走,怎么样?”
“好的呀。”
老街,是大陵镇上的另外一条街,在老街上,有一片空地,附近还有几颗很大的梧桐树,小时候,他们每次逛街,都会去老街那边玩玩。
很快,老板端来了两碗饺子,放在他们面前。
林轩从筷筒里,抽出两双一次性筷子,将其中一双,递给了秦沐曦。
“吃吧。”
“好。”
秦沐曦说了一句,埋头开始吃了起来。
林轩站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两瓶拉罐饮料,替她打开,将吸管放进里面,放在了秦沐曦桌旁。
自己则打开另外一罐,插入吸管,喝了一口。
相对于林轩来说,秦沐曦到是吃的很慢,不想林轩那样,大口大口的吃着,毕竟她可是淑女。
当她放下筷子的时候,林轩碗里的饺子,早就被解决掉,随后起身,去付了钱。
两人离开了饭店,一起前往老街。
这条老街,是在大陵镇的上方,需要走很多台阶,才能上去。
而且这条老街,还有着关于他们的许多记忆。
“汪汪汪!!!”
刚上去没多久,就听见了狗吠声。
目光看着,就看见一位老人,正在卖狗,牌子上写着价格,三百块。
林轩有些好奇,这狗看起来,只有几个月大,土狗也不可能这么贵吧。
林轩跟秦沐曦,路过老人面前,那笼子里的狗叫声,越来越大。
林轩停下脚步,看着这只小狗。
它身上的颜色,为黄褐色。
“老人家,这狗是什么品种?”林轩蹲下身,看着这笼子里的狗,询问道。
“这是守山犬。”
老人慈祥和蔼道。
“守山犬?”
“既然是守山犬,老人家为何还要将它卖掉?”
“我年纪大了,要离开这里了,再等几天,我儿子他们要接我去城里,所以想给他找个主人。”
守山犬,工作犬,它最初是被用来看护财产的,但后来成为了牲畜护卫犬。
平均高度为24英寸(61CM)身体呈正方形,它有点象放大了的松狮,有时候还真让人分辨不清。
颜色大多为黄色、黄褐色或红色。
一些胸前有白斑。它对它属于的家庭中的成员很友好,但是对陌生人非常警惕,对其他狗有攻击性。
山犬非常的能吃苦耐劳,这是一种有着藏獒外表的犬,古代时山犬是典型的山脉长毛犬,有着极其暴躁的脾气,和相当强劲的攻击性。
嗅觉灵敏度位居各畜之首,眼瞎的狗可以利用鼻子生活的像正常狗狗。
犬灵敏的嗅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气味的敏感程度;二是辨别气味的能力。
敏感度会因味道的种类而有所差别,约为人类嗅觉的1200倍。狗鼻子大约能辨别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寻找的那种气味。犬对气味的感知能力可达分子水平。
如当1立方厘米含有9000个丁酸分子时,犬就能嗅到,而在一般情况下每立方厘米的空气中约有268×10.e+16个分子。因此,犬感受丁酸的浓度为3.36×10.e-17二有人将硫酸稀释千万分之一时,犬仍能嗅出,对酸性物质的嗅觉灵敏度要高出人类几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