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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节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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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不是高官,也不是豪商,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而已。穿云商行开业,邓云准备了两百人的宴席,本以为绰绰有余,到头来竟然远远不够。

    穿云吧人头攒动,穿云商行也熙熙攘攘,粗粗估算一下,前来恭贺穿云商行开业的客人过千,大多客人都是不请自来,也有很多客人刚刚跟穿云商行做完生意,把货物送回家后又提着礼物前来恭贺,理由冠冕堂皇,说自己与穿云商行有贸易往来,穿云商行开业理应前来恭贺。

    准备的食物远远不够,素来喜欢客人的邓云眉头紧皱,把目光望向于薰铉,于薰铉摇了摇头道:“邓公子,在下也束手无策。”

    把目光望向邓通,邓通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道:“少爷,小的的脑袋就是榆木疙瘩,动动手还能凑活,动脑子就算了,你是聪明人,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好。”

    后世什么时候都能买到食物,而这个时代错过时辰就休想买到食物。听了邓通的话,邓云很想踹他一脚,看在对方是长辈的份上只好强忍着。

    邓云正愁着拿不出食物招待客人,前来恭贺的客人却络绎不绝,且一个个提着礼物,笑容满面的说:“恭贺邓公子的穿云商行开张大吉,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你们送礼时也不送些鸡鸭鱼肉什么的,尽送些珍贵礼物,难道不知道沙漠中的一滴水比一袋金子还金贵嘛!邓云腹诽着,苦瓜脸上勉强挤出笑容,对每个客人只简简单单说四个字:“欢迎光临。”

    “欢迎光临!欢迎光临......”对每位客人邓云都机械般重复着这句话,打个多次交道的吴灏笑眯眯的前来恭贺时,他连人都没看清楚就说了一句:“欢饮光临!”

    “咱们是老熟人了,邓公子就无需这么客气。”吴灏空着一双手,也不看邓云比哭还难看的笑脸,笑着跟邓云答搭讪。

    邓云看是吴灏,也不把他当外人,顺便回了一句:“谁跟你客气,我是跟你身后那位仁兄打招呼。”

    “如此说来,我准备的几百只鸡,几百条鱼,还有几马车肉、蔬菜、瓜果等礼物也就不要送了。”

    听说招待客人的食物有了着落,心情大好的邓云答非所问:“吴灏,你怎么知道我准备的食物不够呢?”

    “邓公子,除了当今皇上,阁老们,京城中就数你的名气大,用腿肚子想都知道穿云商行开业肯定宾朋满座。”

    穿云吧开业时,傻冒东家邓云的名字就在京城流传开来,且邓云又经常干些不着调的事,以讹传讹,邓云也因此成了京城中天字第一号傻冒。不知所以然的他听说自己这么出名,笑得见牙不见眼,拍了拍吴灏的肩膀道:“吴灏,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邓公子,我费尽心思,不是想做你的朋友,而是想做你的下属,想跟着你飞黄腾达。”在吴灏眼中,邓云就是极具潜力的潜力股,值得自己下血本投资的潜力股,所以不跟邓云转弯抹角,直接了当地说明来意。

    吴灏是人才,难得的人才,喜欢当甩手掌柜的邓云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吩咐吴灏把食物送进厨房后帮着招待客人。

    吴灏的角色转换很快,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诺!”然后就忙碌起来。

    无论多么开朗的人,只要心头上压着一块石头,心情就没那么舒畅。邓云心头上的那块石头被搬走了,整个人都精神了,跟客人打招呼时除了简简单单的“欢迎光临”四个字外,还会跟客人拉会儿家常。

    在京城商界威望极高张韬前来恭贺时,隔着老远邓云就笑眯眯的打招呼:“张老爷子,晚辈的小商行开张你就不用亲自前来,随便打发一个后生晚辈来就行了。”

    “你小子本是一个默默无名、痴痴呆呆的傻小子,突然间不学圣贤书了,自甘堕落,做起社会地位最低等的商人来,先是开了个独具特色的穿云吧,不足一个月后穿云商行又开业了,且还干得有声有色,无论是穿云吧还是穿云商行,赚钱赚的让人眼红。老夫我只好来亲眼瞧瞧,你小子是否真是市井传说中的京城第一傻冒,因傻人有傻福,因傻人的思维跟正常人不一样,尽弄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又恰恰瞎猫碰到死耗子,所以生意才红红火火。”

    张韬张口闭口叫自己小子也就算了,还说自己是京城第一傻冒,这让邓云脸上的笑容凝固了。自己好歹是红旗下穿越过来的,不比这个时代的人聪明,却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几百了年的见识,京城第一傻冒是嫉妒的人乱嚼舌根,流传最广的应该是自己远见卓识的故事。而眼前这个老头说的,好像自己真是一个十足的傻冒,一向自负的邓云怒了,看着白发苍苍的张韬,一贯尊老爱幼的他只好强忍着。

    “你小子就这点道行,说了一句你傻就把脸憋得通红,看来谣言并非空穴来风。”张韬浑不把眼睛都快冒火的邓云当回事,依然谈笑风生,只是稀稀疏疏的牙齿影响了形象。

    “谁说我生气了,做傻冒多好,傻冒的日子自由自在,说话做事可以依着自己的性子来,没人会说三道四。而你们这些聪明人就惨了,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才智,时时刻刻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形象,只能过着苦逼的日子。”看着满头银发,黄土埋了半截的张韬,邓云突然明白一个道理,傻冒才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潇洒的人。

    “呵呵呵!看来你小子蛮豁达的,我的好友,也就是你爹在九泉之下可以瞑目了。走,陪老夫喝两杯。”

    张韬没把自己当外人,根本就不需要邓云招呼,拿起穿云吧酿的葡萄酒就往酒杯里倒。晶莹剔透的葡萄酒,再配上银色的酒杯,就像成列在博物馆的虎琥。

    张韬喝了一口葡萄酒,含在口中慢慢品味,脸上满是满足的笑容。

    邓云在心中鄙视张韬,自己吃糠咽菜的时候不见他的影子,眼看自己要发达了,就立即跑过来锦上添花,说是自己爹的好友,看来也是一位善于钻营的主,这样的世伯根本就不值得自己尊重。出于礼貌,邓云举起酒杯跟张韬碰了一杯:“小子还有一位这么有钱的世伯,怎么就没听家母提起过。”

    “你小子说话酸溜溜的,是否觉得老夫不够仗义,在你们家最困难的时候没有伸出援助之手。”

    “张伯果然是聪明人,明察秋毫。”

    “小子你这张嘴巴真厉害,但老夫不怪你,这些年老夫是对你们邓家没什么帮助,也没办法帮助你们邓家,你母亲是个十分要强的人,宁愿饿着肚子也不肯接受别人的帮助。老夫只能在你们家出售土特产时,托别人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的价格收买,否侧,你们家那几十亩瘦的不能再瘦,下点雨就遭涝,晴几天就遭旱的土地能养活那么大的一家子人.....”张韬有些伤感,说到邓家忍冻挨饿时眼中还闪过泪花。

    张韬在商场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智早已坚若磐石,能让他伤感的事情不多,看来他对邓家还是蛮关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