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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此去经年(3)幸运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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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插曲是这样的:

    2012年10月,高三。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萌动的爱情,如若能一路安安稳稳挺过高考,倒也还好说,如果不幸中途夭折,就会面临一个十分尴尬又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同一个班里低头不见抬头见。

    所以罗素素坚持的配对观念是:理科生配文科生,一楼的配二楼的,家住东边儿的找家住西边儿的,从而避免一切可能的擦肩而过,毕竟她怕自己沉不住气,万一动手了,也不一定打的赢。

    然而洪夏就比较惨了,没有逃过和陈灿在同一间教室里同呼吸、共命运的下场,更不用说,有时候赶到上课下课楼道里人多的时候,竟然还很有可能会挤在一扇门前,尴尬地相互礼让谁先进,谁后进。

    每当这个时候,不远处的高志远便会展开他那个标志性的动作,一只手臂横侧胸前,另一只手用手肘撑在这只手臂上,手微微捂着嘴。

    洪夏非常笃定地相信:此时此刻那只手的后面,一定是他洋洋自得、沾沾自喜的笑容,如果不是考虑到为人师表,他甚至很有可能下一秒就喜极而泣,外加振臂高呼一句GOOD?JOB!

    洪夏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困惑:既然高志远很久以前,就知道了班里很多对小情侣的事情,为什么他不早点动手?一定要在所有情绪酝酿到,自以为可以盼到柳暗花明的时候,再手起刀落呢?

    这个问题直到大学的时候,她加入了学校的多米诺骨牌社的时候想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辛辛苦苦,在学校的楼道里码上一晚上的骨牌,然后再用一秒钟亲自推倒,就为了听那一声——“哗啦”。

    而且推倒的那个人,还必须得是自己。如果有别的同学路过,不小心踩了一脚,即使是同样的结局,却依旧让人捶胸顿足,仿佛一晚上都白干了。

    如果洪夏把这个想法讲给别人听,那别人一定会说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毕竟早恋是每个正直的人民教师都必须坚决扼杀的情感。

    但是……如果这个人自己并没有那么高光伟正呢?

    在2012年的时候,许多省市还保留着若干可以为高考加分的名目,比如二级运动员,比如三好学生。

    二级运动员要经过比赛认定,虽然大家认为这是个可以微微放水的环节,但总归病娇体弱者肯定没戏。

    而三好学生就不太一样了,所谓钱要花在刀刃上,校领导往往并不关心谁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他只关心谁语文好,数学好,英语好。

    毕竟三大主科就直接占了高考的450分。

    所以那时候有个不成文的说法,高二升高三的期末考试,谁是年级第一,谁就会拿到三好学生那20分加分。

    在高考里20分加分意味着什么?

    一道解析几何,一道动能定理,一道有机推断。

    更不用说,对于那些高考的佼佼者来说,有时候你比别人的心态好一分,就有可能在卷子上比别人多五分,如果你有那20分的加分,当别人绞尽脑汁的时候,你便拥有更加闲庭信步的把握。

    而那个时候,恰好正值陈灿这个洪夏成长路上的收费站,和她说了分手,洪夏痛定思痛,决定狠狠打一通陈灿的脸。

    于是她熬了一个月的夜,当然,她的好弟弟洪湛,也跟着失了一个月的眠。

    因为洪夏有一个习惯:熬夜学习过了两点,便会在屋里大声唱歌,以此来鼓舞军心,至于她那被上帝掐过的嗓子能不能鼓舞军心不可知,但是洪湛说,一中再不期末考,他就要大义灭亲了。

    不过好在,扰乱治安没白扰乱,那次期末考试里,洪夏重夺第一,班里发成绩单的时候,她觉得陈灿的脸都绿了。

    虽然罗素素坚持说,并没有,是你眼花。

    但当时洪夏就是觉得,眼前的世界,满目流动的夏季的绿色生机,每一片树叶,每一缕晚风,都写满了大仇得报的喜悦。

    记得高三刚开学,她偷偷潜入高志远的办公室,趁着中午老师们都去吃饭,在他的办公桌上一顿乱翻,终于看到了那张三好学生推荐表上,自己的大名的时候,高兴得对着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傻乐了一整天。

    那个时候她的模拟考成绩够了F大的录取线,而如果有那20分加分,则肯定是稳操胜券,甚至有望冲击TOP2,这才是重点。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总是心比天高,总是喜欢信誓旦旦地说着肯定,诸如“下次考试我肯定考好”,“这道题我肯定会做”,“明天我肯定可以把它背下来”……

    对于这样的孩子,请不要戳穿他们,也不要打击他们,好好呵护他们行将就木的单纯的自信吧,毕竟在未来的几十年里,被生活多打几次脸,他们终究会知道:

    腚,不是那么好啃的。

    一中当时有两个门,一个大门,一个侧门。侧门距离教学楼很近,正门则要走上15分钟,而且距离教导主任办公室很近,所以基本带着脑子的学生平时都不太会走正门。

    这让洪夏当时特别佩服做出这个设计的人,毕竟平时有什么电视台采访拍照,都从正门取景,那一眼望过去,那叫一个干净整洁上档次,地上别说纸片儿,连块头皮屑都找不着,因为根本没什么人从正门进来。

    当时正门有个收发室,负责收收学校的信件和包裹。

    上高中那个时候,学生们还没有太强的网购欲,虽然主要是金钱制约,而四通一达的物流业也没有遍地开花,所以大家平时都没有什么包裹。

    洪夏第一次走进那个收发室,是因为快递员说有一封她的邮政特快。

    当时她走了整整15分钟才从教学楼走到收发室,里面没人值班,全凭自觉,毕竟也没有贵的东西,除非你想偷走别的班定的英语周报,回去留着过年擦玻璃,那就另当别论了。

    收发室一侧是一排信箱,洪夏找到了自己高三一班的信箱,打开来看,里面确实躺着一封邮政特快。

    在那个时候,没有怎么收过快递和信件的学生们,拿到个邮政特快都恨不得多看几眼寄件人,更别说拆开密封条的时候,那叫一个谨小慎微。

    若干年后,这些少女们渐渐成长为快递一霸,每一个双十一之后的那个星期,她们从来都顾不得看快递面单上到底是谁发来的东西,她们徒手爆破的功力,足够让所有快递小哥闻风丧胆,她们也会渐渐麻木,从而忘了自己第一次拆快递时的激动心情。

    但是洪夏,永远不会忘记。

    那封邮政特快的发件人是:X杂志社。

    这是她的小秘密,即便到了高三,她依然从来没有放弃每个月购买X杂志的习惯。

    当时X杂志正值成立50周年,有奖征文,然后洪夏就写了一篇《那些年,我们在马桶上读过的X杂志》,然后上传到了论坛里,本来只是想着随便写写,没想到莫名其妙地得到了杂志社编辑的赏识。

    可能杂志社的人觉得一个青春期少女,冒着在马桶上得痔疮的高危风险,依然手不释卷地支持X杂志,真诚地感受到了洪夏对X杂志的爱,所以她居然就这么被选成了幸运读者。

    里面写着幸运读者的奖励是接下来的两年里,每个月都会给她寄一本新的月刊。

    所以那封邮政特快的文件袋里,不止有杂志社主编的亲笔签名贺卡,还有一本杂志。

    获此殊荣的洪夏怕被家长知道了,说她不务正业,便把收奖地址写到了学校。

    她在收发室捧着那本杂志,轻轻翻开书页,使劲嗅了一把纸页油墨的芬芳,正陶醉其间,忽然从窗口看见有人朝里面走了过来,她以为是哪个老师或者教导主任,手里拿着“高三违禁读物”的她,慌乱把杂志一合,刚要出去,发现门的把手已经转了。

    人在做贼心虚的时候,总是会无意识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

    比如当时,洪夏只要从手头偷一份别的班的英语周报,把手里的杂志那么一包,然后再偷一张数学周报,把自己的脸那么一包,大大方方走出去,撒腿就跑,谁还能知道她是谁?

    但是她没有。

    因为她心虚啊,她不敢啊,堂堂一中实验班的好学生,临到高三了还在看闲书,那是要钉在学校耻辱柱上的啊,逮着了就是一顿约谈请家长苦口婆心啊。

    所以她当时下意识的反应是,找个地方躲起来,等别的老师取完东西自己再走。

    然后她做了个非常蠢的事情:钻到了桌子底下。

    那张办公桌有一面是封起来的,只有底下露着大概二十厘米的空档,正常走进来的一米五以上的人,除非是来捡钱的,否则应该都不会注意桌子底下。

    开门而进的是一个女人,穿着高跟鞋,踩在地上嗒嗒作响。

    钻在桌子底下的洪夏只能看到她的半截小腿和脚,但她知道这个人不是学校里的老师,因为学校里的女老师们,是不会穿这种走起来有声音的高跟鞋的。

    那个女人在地上来来回回地踱了几圈,看起来很焦急的样子。当然洪夏现在心里也很焦急,虽然这个人不是老师,但是自己从桌子底下鬼鬼祟祟钻出来像什么话?搞得好像自己偷了学校东西畏罪潜逃似的,于是只能祈祷这个女人赶紧离开。

    没成想,没过两分钟又进来一个男人,洪夏在桌子底下看着那双皮鞋有点儿眼熟。

    直到那个男人一开口,洪夏惊了,这哪里是有点儿熟,这是相当熟……

    那个人是,高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