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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当时明月(1)花孔雀又开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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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一个人如果想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脱身抽离,是真的可以干脆利落,丝毫不留任何情面的。

    罗素素把洪夏叫出来吃冰,她知道洪夏还在惦记着那个不知死到哪里去了的张小言,她安慰说这个世界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

    洪夏斥责她不许在公共场合开黄腔。

    罗素素说她就是想逗她一笑,但是话糙理不糙,“你看那个陈灿,不就考到咱们班上来了吗?而且啊,他已经和他之前那个小女朋友分手了,你可以上啊,姐妹儿!”

    “你这么激动,你怎么不上?”洪夏瘪瘪嘴道。

    罗素素暗自叹了口气,“那我当然是因为跟他表白,被他无视了呗……”

    洪夏一阵无语:“合着你是把吃剩下的留给我了啊!”

    罗素素连忙反驳:“别这么说,我这属于还没吃到,犯罪未遂。”

    关于洪夏的这个好闺蜜,可以说她是当代所有为情所困的女性都该好好效仿的光辉楷模。就如何迅速走出失败的上一段感情这个问题上,罗素素具有绝对的发言权。

    她的至理名言:没有过不去的坎儿,没有忘不掉的仔儿。

    但是后来洪夏总结了一下,罗素素在十年间的每一段感情里,好像确实都很认真,虽然每次认真的时间都很短,频率却很高。

    不过听取她的经验之谈,总归是没错的……吧……

    ——————————

    2016年2月14日,情人节,大学三年级的寒假。

    洪夏对陈铭说:“我们分手吧。”

    语气平淡,不带一丝波澜。

    陈铭气急败坏地跳脚,骂她拜金,骂她虚荣,骂她就因为自己在情人节只送了一个925银的戒指就要和自己分手。

    如果这话出自别人之口,受此大辱,洪夏定然是要好好问候一下对方的祖先。

    可是对方是陈铭。

    她此刻的沉默,是她为这段持续了5个月的感情,留下的最后的体面。

    转身走出了几百米之后,洪夏发现自己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度,有些话实在是不吐不快,于是她又折返了回去,对伫立原地的陈铭义正言辞道:

    “对!我就是拜金,就是虚荣!我原本以为我只是贪色,现在才发现我这人不止贪色,我还贪财!怎么着?你能把我怎么着?反正你!没!有!”

    着重强调的最后三个字,让陈铭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洪夏怕他怒火攻心,当街揍人,连忙头也不回地溜之大吉,回家的出租车上,她给罗素素打电话报告这个天大的喜讯,罗素素当即大喊了一句——

    “可以啊洪夏!你的眼瞎终于治好了!”

    由于声音过大,前排的出租车师傅还暗搓搓回头看了洪夏一眼,确定自己车上的真的不是个残障人士。

    罗素素在那头继续拍手叫好:“你说这陈铭有什么好的?上次我去你们学校找你,三个人一起吃个饭还是你掏的钱,我当时就看不下去了好嘛!讲真,你喜欢上陈铭那绝对是被下降头了,也就是他长得有那么几分像高中,你那个花孔雀男神陈灿吧……”

    嗯,陈铭很像陈灿,从名字到相貌,都很像。

    五年过去了,她发觉陈灿依旧是她过不去的坎儿,倒不是因为她对陈灿的感情有多深,只是她每每想到过去和他之间的纠葛,就让她有一种像吃了苍蝇一般,吐也不是,咽也不是的感觉……

    可是陈灿这种人似乎就长在了她的审美死穴上一样,哪怕是后面看到一个只是和他长得相像的陈铭,她都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张口赞叹。

    然后就趁着张嘴的功夫,啪,又一只苍蝇就飞进去了。

    洪夏看着出租车窗外的无边夜色,和夜色下牵手走过的一对对情侣们,眼前恍惚又浮现出五年前的光景……

    ——————————

    2011年,高二上学期。

    洪夏依然时常沉浸在张小言不辞而别的忧郁里,尽管她已经非常努力地在化失恋的悲伤为学习的动力,每天尽力营造一副“今天老子也是一台没有感情的学习机器”的人设,可是罗素素还是说她的忧郁实在太明显了。

    “哪里明显了?我分明非常积极向上好不好?”洪夏不信这个邪,矢口否认。

    “你看看你写的作文,还不够明显!”罗素素手里抖落着班上人手传阅的高分作文,那是洪夏的大作。

    洪夏一脸迷茫:“这有什么问题么?老子的文笔还是一样的优秀啊!连随便一个标点符号都充满了知识分子的神韵。”

    “错!这问题很大!”罗素素一本正经道。

    “你看看你原来议论文举的例子都是谁,司马迁,屈原,霍去病,这都是什么主题?家国天下!你再看看你现在喜欢写什么人,李煜,李商隐,纳兰性德,这又是什么主题?痴心绝对!”

    “……”

    洪夏无言以对,她当时觉得罗素素不去出高考阅读题可真是屈才了,像她这种能比作者本人,更能把握作者的思想感情的,那绝对是出题专家里的个中翘楚。

    “我不写司马迁,那是因为我寻思人家挺伟大一人,天天就在莘莘学子笔下因为丁丁的缺陷而反复出镜,这事儿搁谁谁能乐意?”

    “而且我敢保证,中国99%的学生没有读完过史记,大家伙天天就知道盯着人家裤裆说事儿,再写下去,死人都得气活了!”洪夏慷慨激昂反驳道。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罗素素暂且败下阵来。

    但是她依然每天向洪夏灌输着:你其实没有那么喜欢张小言,你的伤心都是来自于你这么优秀,却竟然因为他妈妈而“被”分手了。

    所以对症下药,她现在应该找一个更优秀的人,证明她的价值,重拾她的骄傲。

    她当时推荐的对象就是分班考试里,从七班考进实验班的陈灿。

    那时洪夏只当陈灿是所有青春少女心头的白月光,偶尔一口一个男神地叫着,没有过太多非分之想,何况他身边也从来不缺花痴女生。

    但是罗素素坚持认为:无限风光在险峰,一定要向这种人发起进攻,才可以一扫张小言留下的阴霾。

    ——“陈灿这种男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魅力所在,他们就是喜欢活在别人的追逐和等待里的存在,所以你要去主动对他们好。”

    ——“花孔雀知道么?你想他学唱歌、学跳舞是为了什么啊,人不唱歌会死么?不跳舞会死么?当然不会,但是花孔雀不开屏那可是会憋死的。”

    以上,便是罗素素对陈灿,入木三分的评价。

    洪夏深吸了一口气,她打量着眼前自己这个深不可测的闺蜜,她仿佛一台行走的真人X光机,让所有雄性生物在她的眼下无处遁形。

    “那你为什么没追上陈灿?”洪夏反问道。

    “你见过哪只孔雀会爱上X光机?”罗素素摊手。

    “那花孔雀会爱上什么东西?”洪夏再问。

    “孔雀饲养员呗。”罗素素淡定答道。

    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这个荼毒中国良家妇女已久的落后思想,洪夏很小的时候就在电视剧里领教过了,而且当初张小言因为踢球的事情跟自己道歉的时候,用的也是送吃的送零食这一招。

    不过这也不能怪当代少男少女没有创造力,毕竟在那个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相对落后的小城市,重点高中里学生的生活可以一言蔽之:

    吃喝拉撒睡,听说读写背。

    十个字儿里也就吃和喝能做做文章了。

    “我听说,陈灿的妈妈做饭特别难吃,他中午在食堂吃饭说的。”罗素素凑到洪夏耳边小声念叨。

    “所以呢?”洪夏眨巴着眼盯着她。

    “那跟你绝配啊!你妈做饭不是也特难吃么,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罗素素眼里冒着光,眉飞色舞地说道。

    ------题外话------

    作者喜欢在男女主再度相遇前用插叙,各种记忆闪回,来丰富每个人的形象,

    毕竟配角也是人生不能割舍的一部分~

    望各位大大也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