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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红 颜 祸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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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所的房间里,哥几个齐刷刷围坐在沙发上,一瓶瓶高档酒像水一样灌进几个大男人的肚子里,很有舍命陪君子的意味。

    最能直观感受霍云和痛苦的就是身为助理的老四钱宇,喝高了的他,搂着霍云和的肩膀,吐字不清地为他鸣不平,“二哥,那种女人,你根本用不着为她伤心,什么,什么东西啊?看着温柔端庄,一转眼就就就……就投进别的男人怀抱,我们再找一个比她更好的……就凭你堂堂霍少,要相貌有相貌,要人品有人品,能力更是杠杠的!只要勾勾-小手指,A市的名媛淑女,都得排着队来,来投怀送抱……”

    齐振邦的职业不允许他喝大酒,可今天的情况不同,二哥太难过,他不善于言谈,只能用实际行动表示安慰。

    酒量不行的男人放弃了啤酒,举起白酒杯杯见底,转眼间,也醉了。

    喝多的男人看什么都重影,大着舌头,抱着酒瓶喃喃自语,“老四说的对……还,还没和你离婚呢,就,就搞出孩子来了,这样的,这样的女人…….不能要,就是天仙,也不能,不能要……她,她就是回头来,来求你,二,二哥,你,你也不能心,心软......”

    齐振邦对杨柳的印象很好,漂漂亮亮的女孩,静若处子动若脱兔,要是人品和外表一样出色,就完美了。

    二哥可是他打心眼里佩服的人,说参军就参军,年年优秀士兵,说退伍就退伍,谁劝也不听。

    家世好,头脑还聪明,这样的天之骄子没必要出国留学,更没必要努力学习,可他呢,年年拿全额奖学金,学位证到手后,马上回国接手家业,仅仅用了两年光景,就把霍氏带进市十佳企业,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一帆风顺长大的男人,一直都是神一样的存在,却在感情上栽了大跟斗。

    轰轰烈烈的爱情让人羡慕,却不是一般人能碰触的,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他啊,还是平平淡淡的好。

    身为警察的老五何焕东,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四哥的能力他清楚,经他手查证的消息不会有错,可杨柳怎么看也不是那种人啊!

    一个私生女,受尽了社会白眼,她会让自己的孩子也重复自己的命运吗?

    还有那个周诚宇,真是让人吃惊了一把,竟然是那种身份,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吃了那么大亏,他能认下,周家能吗?

    势均力敌的两家若是真的对上,A市的格局就会改变,那可不行。

    看一眼又恢复冷然模样的二哥,他微微叹气,自己一个小警察,管不了这么大的事,还是让大哥注意点吧。

    何焕东的直觉没有错,只不过出手的不是周家,当他得到消息的时候,真是哭笑不得,更多的还是佩服!

    一众兄弟都在拼命灌酒,王瑞凯可不敢喝,倒不是惧内,而是兄弟们都醉了,要是闹出点什么乱子就不好了,他是大哥,有责任看住他们。

    伸手把齐振邦抱住的酒瓶夺过来,看他醉的眼神都迷离起来,忍不住训斥,“你是医生,喝那么多酒干嘛?不想做手术了?要是有急诊,我看你怎么办?”

    “我,我陪二哥喝酒,不,不要管我......”

    齐振邦真是喝多了,说话走板不说,行为也控制不了,手一挥,差点打到王瑞凯的脸,气得他脸都黑了,“敢耍酒疯,我就揍你!”

    “红颜祸水啊,古语有之。”

    齐振邦好像比霍云和受到的刺激还大,很少八卦职场的他忍不住开始吐槽,“我,我只要上班,每天都会接生,最少也有一个......来我们医院生孩子的都是有钱人,有的孕妇都快生产了,脸上还画着精致的妆容,一看就知道不是正房太太......这种女人,生的都是私生子,若是男孩,就,就会很高兴,母凭子贵嘛,或许还能嫁入豪门;若是女孩,也能得到,得到一大笔钱,也算可以了……也有的是找不到主儿的,挨个打电话给男人,验......DNA,对上了,皆大欢喜,对不上,又哭又骂......”

    “可能是,可能是看多了人间不幸,我对婚姻真的无感,找女朋友的想法一点没有,相亲也是不想让家里人担心,弄不好我,我要当,当一辈子单身狗,狗了……二嫂的孩子快,快五个月了,还想着生下来弄来玩一玩,过过干爹的瘾,谁知,谁知不是二哥的……二哥那么爱她,还被绿了,我,我长得没有二哥帅,也没有二哥能力强,我,我只会妇产科那点事儿......整天不是急诊就是夜班,哪有时间陪女朋友?若是真找了,迟早也是被绿那伙的……”

    他趴在桌子上,也不管有没有人听他说话,自顾自地说着,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毫无章法,也没有逻辑,被酒精侵蚀的大脑渐渐停止了运转,眼皮慢慢耷拉下来,声音越来越小,终于睡着了。

    霍云和又恢复了以往的冷漠,坐在沙发中间,一句话不说,就是闷头喝酒。

    天色已经很晚了,兄弟们不管有事没事,都赶来陪他,还是兄弟情深啊,说那些感激的话太矫情,一切都在酒里,喝就是!

    兄弟们都为自己鸣不平,都在批判杨柳,批判那个朝三暮四、见异思迁、水性杨花的女人!

    那个对他虚情假意,骗取他情感,自己却抽身而走,挥挥手都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女人。

    真他么潇洒啊,真他么不羁啊,真他么随心所欲啊!

    她的魅力真的很大啊,男人都围着她转,还都是死心塌地不计前嫌的那种,这种女人,他,驾驭不了。

    兄弟们扔下手头的事跑来陪他,这份情他领,谁倒酒都来者不拒,一杯杯喝了下去,静静地坐在那里任由他们批判那个女人。

    对也好错也罢,他们的缘分真的尽了,从此以后,应该不会再见。

    可他不甘心啊,他已经原谅了她,不再追究过往,只要以后和他踏踏实实过日子就是。

    这样大度,自己都能给自己点赞了,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事情,却不受他控制,那个该死的男人来了,带走了她。

    他好恨啊,如果不爱他,不接受他就好,为什么要欺骗他呢?

    为什么在一起的时候,要那么用心地待他呢?是想证明自己的魅力无与伦比吗?

    如果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她没有一点真心回应,他不会陷得这么深!

    她可是陆锦宁的掌上明珠,是他最喜欢的女儿,和她父亲一样的精明狡猾,把他玩弄于鼓掌之中,耍得团团转!

    以前他就有疑问,杨柳住在那么老旧的小区里,却穿着国外小众品牌的衣服,那可是在国内花钱都买不到的,就算到了国外,不去特定的地方,也买不到。

    以前想不通的地方,现在统统捋顺了,她的衣服都是她爸爸送她的,还说自己不被承认,不被承认会得到那么优厚的对待?

    骗子,伶牙俐齿的陆家大小姐是满嘴谎言的骗子,颠倒黑白的能力无人能及!

    可他就是爱她啊,那时而温暖的目光,时而狡黠的笑容,是那么迷人,又是那样的令人心动。

    他苦苦地祈求她留下,她无动于衷,眼皮都不抬一下,连余光都吝啬给他,走得是那样决绝,毫不留恋。

    他已经抛弃了自尊,把一颗真心捧在她面前,却遭到她的唾弃!

    原来,她还是喜欢小鲜肉,自己这块老腊肉一开始就不是她的菜,出局是必然的!

    不喜欢他,却接受他的追求,是想换个感觉,体会一下不同的人生吗?

    三岁一个代沟,比她大六岁的自己,多出整整两个代沟,为了得到她的欢?心,他研究年轻人的思想,年轻人的语言。

    偷偷看网络电视,那些没营养的偶像电视剧,看的他都快吐了。

    为了他们能有共同语言,少些隔阂,他强迫自己看了下去,果不其然,看到自己能跟上她的思路,说些时尚的语言,她眼里的惊喜,是他继续下去的动力。

    他可以为了她改变自己,她却一直在欺骗他,难怪有人说,在感情里谁先动了心,谁就会被动,真他么的至理名言啊!

    他不说话,不代表别人说话他听不见,老三说的对,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那个女人不守妇道,出墙,绿自己,不能原谅,哪怕有一天她回来了,跪在自己面前,哭哭啼啼地求自己原谅,也不原谅!

    他,不是备胎,不做后补,他要做,就做唯一,唯一!

    霍云和,你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感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她没有眼光,放弃了你,不代表你就一无是处,总有一个爱你,理解你,全心全意对你的那个人出现的。

    太阳明天还会升起,生活仍将继续,你,要忘了她,不要辜负父母兄弟关心爱护你的心!

    辛辣的酒像水一样一杯杯灌进了肚子,可他没有感觉到酒精的作用,心,一抽一抽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