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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元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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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桌边的小缝挤出来后接着道,“因为八十四万越南盾刚好能换二百五十块人民币呗!”

    说完我就从舞台边上溜出了教室,一出门就打了个寒战,赶紧把脖子往衣领里缩了缩,这才想起屋里是多么的舒适、温暖。

    我本想直接去赵敏班里找她的,只是不巧她也提前出门了。远远地就看见她手里拎着一个纸袋,上身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件黑色小风衣,只是冷着脸,看起来酷酷的。

    “我记得你这件风衣……”

    没等我说完她就把纸袋递到我手中,然后从里面取出一条围巾来缠在我的脖子上。围巾很窄也不长是手织的那种,在夜晚的灯光下看起来像是白色的,其实我知道那是湖蓝色。

    从小到大我妈一直用湖蓝色的绒线给我织毛衣,因为身高增长的原因,总是织了拆,拆了织的,以至于毛衣上下半身有明显的色差。

    我感到自胸腔中涌出一股暖流,只是不确定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素?

    “我们走走吧?”

    今晚的赵敏似乎和大家不在一个频道上,这并不难猜,因为她是那种把情绪挂在脸上的人。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如钱铎所说,女生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情绪不好,需要特别哄的时候。

    “好啊!”

    我已经打定主意做个安静的倾听者。只是我们从小花园一直走到操场上,沿着四百米的跑道转了一圈又回到小花园边上,她楞是一句话没说。就在我实在忍不住想要张口的时候,她却莫名其妙地问我:

    “你会背秦观的鹊桥仙吗?”

    “纤云弄巧那首吗?”

    “嗯。”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为了炫耀自己对这首词有多么熟悉,我以极快的语速,毫无感**彩的背了一遍。我以为她要么夸赞,要么戏谑。但结果却应了那句:答案往往总是你猜不到的。

    “纸袋里有一本书,送你的,我先回去了。”她说完就转身离开了,并没有如往常一样挥手和我道别。

    看着赵敏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心里就像莫名其妙背的那首词一样莫名其妙。

    当我从纸袋中拿出并未包装的《唐诗宋词选集》时,心中不但瞬间忘却了莫名其妙,还油然生发出一丝窃喜来。无意间瞟了一眼环抱在枯荣相杂花草树木之中的忘我亭,感觉它是如此落寞,仿佛孤单的不是我。

    我把《唐诗宋词选集》重新放回纸袋中,转过身来朝班级走去。刚绕过花园拐角就发现教室走廊里有个身材矮小的人正贴在窗户上朝里面窥望。

    等我走到他跟前才发现这个晚会的最外围观众不是别人正是大家口中的理科小王子。发现我以后,他只是站在哪里冲着我傻笑。我抬起手朝教室里一指,本想问他要不要进去。

    没想到刚说一个“你”字,他就转身朝走廊外面走去,只是脸上依然带着笑。我见他误会了,忙抢上前去把他拦了下来。

    当我拽着理科小王子推开教室前门的时候,我们班自封情歌王子,人称二中任贤齐的马锋正用他独创的哀嚎之音唱着“流着泪的你的脸”,虽然他快把自己唱哭了,但直摇头撇嘴的观众们似乎并不买帐。

    我也无意欣赏,况且咱也欣赏不来马锋的高雅之音,而是直接找到秦晓琴让她在马锋高雅完之后试着邀请一下理科小王子唱首歌。

    但没想到的是马锋嚎完之后,竟然有人带头起哄要他再来一首,只是带头人苗振兴(朱克亮的同桌)好像不够专业,并没有哪怕一个人附和他。

    也难怪,毕竟他擅长的是拿钱替人跑腿的活。无奈之下马锋还算识趣,撂下一句他的嗓子本就不适,唱一首已是勉强的话后把话筒还给了早就等在边上的秦晓琴。

    理科小王子乐呵呵地接过话筒,欣然接受了秦晓琴对他这位前辈学长的邀请,清唱了一首“我的祖国”——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姑娘好像花儿一样……

    虽然他一直杵在开始的地方,也没有太多的肢体语言,至于他唱的好不好,我想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一刻我宁愿相信歌者才是真实的他,哪来的什么精神问题?只是这个时代并不需要他这样的歌者罢了!换句话说纯粹这东西已经过时了!

    一曲终了,韦昌适时拦下了理科小王子。

    “大家说唱的好不好?”

    “好!”

    一个好字够简单,却声震屋瓦。这时我刻意朝马锋的位置瞟了一眼,他早已低下了素来高昂着的头,低到我根本看不到他的嘴脸。

    “再来一首要不要?”

    “要!”

    但我们的当事人却不领情,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是的他依然傻笑着,仿佛这笑已经被他的脸部肌肉记忆了。

    没有人想到他会拒绝,就像没人想到他会落榜一样,至于原因我只能提供两种选择——偶然或必然。友情提示一下:也许正确答案在选错的人那里。

    我又开始同情他的疯了。

    交出话筒后,理科小王子先是走到讲桌跟前,然后再折回来停在坐在第一排的我面前用粉笔在书桌上写下“我叫凤栖梧”五个字,接着直起身来等在一旁,且已不在傻笑。

    对于他的字,我只能说,虽然他不想,但却切实给了字如其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并没有去分辩他停笑是因为面部肌肉累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而是赶忙从抽屉里找出语文书来翻开封面,把我用无框自刻印章印出来的名字指给他。

    他看后向我要了一支笔,尽可能快的在我信手涂鸦的小诗“花谢花又燃,燕归燕复还。莫道待明日,光阴不等闲。”旁飞快地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