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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啤酒瓶的去向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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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海和王当又在村里结结实实的做了三天准备之后才出发,前后长达十几天的准备,让这支本应是逃难的队伍,看上去却更像是一个出征远行的军队,因为大家都有厚实且款式统一的服装,有三百多辆造型一致的独轮车,还有一支一百二十人,全副武装的护卫队。

    这还仅仅是在外表上展现出来的东西,在思想上他们也比较统一,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知道自己在赶路的过程中不能干什么,遇到了什么样问题,应该找什么人去咨询或解决。

    同时,霍海和王当还带领所有人做了几次应急列队训练,避免他们在遭遇危机的时候,没有反抗之力。

    最关键的是,他们知道,自己往下走,会有饭吃,不跟着走,会饿死,这就会让他们走下去的信念十分坚定。

    毕竟,还有什么比死更可怕的啊!

    霍海原本也打算找辆独轮车来推的,但是王当不允许,还让王强等人专门为他打造了一个有座位可以躺着休息的独轮车,霍海自然也不同意坐。

    每一户百姓都有一些家当要带走,有一些甚至是妇人在推车,他又凭什么让几个人专门伺候自己呢!

    而且,这种独立于众人之外做大爷的姿态一但生成,他就很难再获得这些人全部的忠心了。

    最后,他负责带着一堆还不是太成熟的孩子们跟着大队伍走,不让这些孩子们成为那些推车前行的成年人的负担,就是他最大的贡献了。

    对付这些孩子,霍海可是有绝招的,只需要一路跟他们讲故事,他们就会紧紧的跟着自己的脚步,甚至,都不喊累的。

    所以,《西游记》这个伴随了霍海整个童年,他想忘都很难的忘故事,被他拿了出来讲了,一路上听的孩子们是如痴如醉。

    什么菩提老祖,玉皇大帝,太白金星,四大金刚,托塔李天王之类的神仙名字,被他们深深的记在了脑海中,而且,看霍海讲的那么有板有眼,大家还以为这些东西都是真的。

    “公子,许昶在前面的粮食补给点等着咱们了。”不知不觉的,一天时间就过去了,看到了前方一些迎过来的人之后,褚玉专门跑到最后面来提醒霍海道。

    “正好,我过去见见他。”霍海朝褚玉点了点头,就让褚玉替自己领着孩子们,去往了队伍的前列。

    “霍先生,宿营的地方和粮食饮水,我已经替你们准备好了,是一处破旧了的村子,且请跟我来。”许昶见霍海从队伍里出来之后,将向王当讲过的话,再向霍海讲了一遍道。新

    “很好,咱们边走边聊。”霍海点了点头道。

    此前常山国的人口可是十分密集,村子自然也多,一些距离官道不远的村子,霍海沿途见到了很多个,其中有一些村子的人,就在此行的队伍中,他们甚至还申请回去拿了一些可以带走的家当。

    许昶点了点在前面引路道,“霍先生的准备充足,带着这许多百姓,一日走三十里,居然也能早到,倒是让贫道意外,不若,接下来两天的行程再多走几里,后日便正好可以在真定县城外歇息补给粮食。”

    霍海看了看天上还没下山的太阳,点了点头道,“可以,不过,我想你提前赶回县城,帮我做一些事情。”

    “霍先生只管吩咐。”许昶抱拳道。

    这就是钱给的足够的好处了,许昶现在可是巴不得霍海找他办事情,因为,有利可图啊!

    “我又有一件宝物,想在三天后在真定县出售,所以……”

    “又?公子是想要贫道在城内散布一些消息么?这个不难。”许昶笑道。

    霍海摇了摇头道,“可不止是真定县城,我想要临近几个县的人都知道,你有办法么?”

    “有,不过,如果时间只有三天的话,我只能保证,附近三百里范围内的士族富户能来。”许昶点头道。

    “三百里么?倒也有好几个县了吧!你是怎么做到将消息这么快速的传递的?”霍海有些疑问道。

    “贫道属下有一些骑术还不错的信徒,而且,托霍公子的福,贫道手中,现在有几匹好马了。”许昶笑道。

    马在这个时代的作用,就相当于车,像许昶这样的,想跟着张角干大事的人,自然是将其当做了必须要有的战略资源,所以,在收到霍海送给他的三十万钱之后,他立即就用来买马了,这东西,可是他今后上战场的倚仗。

    “我想问一下,骑术不错的人,骑马赶路,一天可以走多少里?”霍海有些好奇的道。

    “如果有马可换,在咱们河北之地,一日骑行八百里不在话下,因为咱们河北多平原,大多数郡县之间有宽阔平坦的驰道,跑出比朝廷最快的加急信使还快的速度,也不为过。

    如果是单人单骑,可早晚各急行一个时辰,大概三百里左右。当然,如果是多人多骑,则路程还会缩短,无马可换的情况下,每日两百里左右。”许昶向霍海答道。

    霍海闻言点了点头,这个数据,与他心里知道的数据,大致相当。

    单人单骑快一些,人数越多却是越慢,即便是夏侯渊这样的大将,带领着几千骑兵的话,三天最多也只能跑五百里左右,因为,人一多,吃喝拉撒各种各样的事情就杂,会拖慢速度。

    常山国境内的路况,开车去过一次真定县的霍海大致知道,确实不错,宽阔平坦,路面上没有什么碎石子,土质不软不硬,也不伤马蹄,也难怪这个时代,骑兵多出河北,这里的人学骑马,天然容易上手一些,马的来源也多一些。

    果然,才走了一小会,霍海就看到一处拴了几匹马的村子,霍海道,“我想让你属下的人即刻就出发,把声势造的越大越好。”

    “那,不知,霍先生让贫道散布的是什么消息?”许昶又问道。

    霍海稍微想了想道,“昨夜有天外流星坠入滤沱河中,有渔民见流星坠落之处的河底,隐隐有银光闪现,便下河打捞,不想,竟然捞出了一面宝镜,宝镜的正面,可以将人或物照的分毫毕现,宝镜的反面,则有一副神女画像,此神女之美艳,超脱凡尘,想是那天上的九天玄女。

    此镜还有镜框,非金非玉非石非铁非木,还有一个可活动的脚架,端得是奇妙异常。

    渔民不敢将此神物据为己有,便将其献给了你们太平教的褚燕,而褚燕为了让属下教众渡过即将到来的冬天,决定以此宝镜,来换些钱粮牲畜。”

    “这个……怎么又是褚燕?”

    许昶知道霍海在编故事,而且,这个故事编的很靠谱,大多数人都可能会信。

    但是,他比王当和褚玉有脑子一些,听完了霍海的讲述之后,他开始怀疑霍海的用心了。

    如果,什么好东西都出自褚燕之手,那么,当地的世家豪强会怎么看?

    会不会组织人手,拿下他?

    “呵呵,这你就不懂了,褚燕久困于黑山之中,早就在发愁没有抢劫的对象了,咱们把这些消息散步出去,不就有很多人主动送上门来让他抢么?”霍海笑道。

    许昶觉得,他的这个说法似乎也靠谱,便没有多问,在将准备好的粮食和清水转交给了霍海和王当之后,他便亲自带着几个属下,打马而去。

    此地距离真定县城不过七十里左右,相信,他一通急驰,黄昏时分,便可入城开始散播消息了。

    而像这样的消息,都不需要他刻意的派人去周边县城传播,城中的一些士族大户,也肯定会派快马与自己上一级或者背后的靠山联系。

    比如,甄氏的甄平,一定会让属下连夜出发,在次日天明之前,将消息传到相邻的无极县。

    元氏的元常,则肯定会让属下连夜出发,在次日天明之前,将消息传递到距离此地不到百里的元氏县。

    还有张氏,苏氏,郭氏,审氏,赵氏等等临近的大士族豪强,三天之内,肯定会有人赶到真定县来。

    为镜子造势的方面,霍海倒不担心,现在,他更关心的是,此前卖的那个啤酒瓶,有没有引发什么波澜,而卖掉这个镜子之后,又如何再与这些豪商大户接头,做以后的生意。

    他不知道的是,甄家买的那个啤酒瓶,早在三日前,就已经被快马送到了洛阳,摆在汉灵帝刘宏的案几前。

    “阿父,你说,这瓶子是无极甄氏送来的?他们所求为何?”刘宏从案几上将啤酒瓶拿出来仔细端详了半天之后,向侍候在一旁的张让问道。

    “回禀陛下,此瓶甄氏可是花了三百万钱购得,献给陛下,想为郎中甄逸,求一县令之职。”张让拱手弯腰答话到。

    刘宏一听三百万钱,顿时眯了眯眼睛,看向张让道,“朕观这瓶子,除了材质尚可,也未见有何出奇之处,居然值三百万钱?”

    “陛下,这您可有所不知了,此物名叫‘七宝琉璃瓶’,乃番邦庙宇中供奉的圣物,将其放置在宫中,可以镇殿驱邪……”

    张让照着霍海此前编的广告词,添油加醋的说出了这个瓶子拥有的七种玄之又玄的功能,倒是让刘宏眉头一挑,很是不信的开口道,“是么?这瓶子居然有这么厉害?朕看它用来装酒还不错。”

    “陛下是天下之主,不管它是价值百万,还是什么了不得的番邦圣物,陛下说用来装酒好,那就肯定是用来装酒好,奴婢这就给您装上一瓶好酒来,供您品尝。”张让谄媚的笑道。

    “那你觉得,甄氏所求的县令之职,给还是不给呢?”刘宏抬手止住转身准备去装酒的张让道。

    闻言,张让立即爬伏在地做惊恐状道,“朝廷命官的任命,自然只有陛下能够决定,给与不给,都在陛下您一念之间,奴婢如何能替陛下做主。”

    对于张让的这个反应刘宏很满意,笑了笑道,“那就允了甄氏吧!不过,此事朕并不知晓,你懂的。”

    “诺。”张让领命之后,暗自松了口气,缓缓的退出了大殿,前去装酒。

    过往的时候,刘宏可是经常跟他玩这样的把戏,卖官的好处刘宏自己得了,黑锅却要张让来背。

    也亏得张让也有一手,暗地里收那些买官之人的好处,根据好处的多少,来看任职的地区。

    像甄氏这样,私下里又送了一百万钱给他的土豪,当然是在司隶附近富庶的地方任职了,上蔡,似乎就是个不错的地方,等甄逸在县令的位置上熬两年资历,应该是要来买太守的官职的,届时,可就是千万钱起步了。

    因为,按照刘宏的指导价,两千石的官,就得两千万钱来买,原本是一千石的县令,想要升级到两千石的郡守,就需要补一千万钱的差价,当然,这个价格可能会根据任职地的贫富差距有所不同,在富庶的地方,价格可能会高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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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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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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