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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准备工作做起来

作者:爱吃鱼的胖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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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海昨天晚上想了大半夜,可并不是胡思乱想,多多少少是有一套具备可行性的方案的。

    所以,他让王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集村民们开会。

    “首先有一件事情,我必须要跟大家说一声抱歉,由于我的原因,你们暂时不能离开这里。不过,我会帮助你们提前做一些可以让你们更好的离开这里的准备。”

    霍海的开场白说完之后,两个大箩筐被王当搬到了大家的面前,里面装的全部是霍海车上的铁器,感受过霍海拿出来的铁锹头的实用性的大家,都知道这些是上好的精铁制造的,他们甚至觉得这些铁用来做农具十分的浪费,朝廷的武将打造兵刃的铁,只怕也没有这个好。

    “摆在你们眼前的,有镰刀,菜刀,柴刀,钉耙,锄头,锯弓,和钢锯条,加上昨天我已经分发给你们的锹头,日用的铁器,咱们算是都有了。

    现在,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镰刀上把,给钉耙,锄头上杆,给昨天胡乱找木头打进去的铁锹,做一个光滑受力的把手,将这些工具,先精良起来,这就是所谓的欲想谋其事,必先利其器。”霍海将所有的铁制工具摆出来分类之后,指给大家看到。

    对于菜刀,柴刀,镰刀这类的铁器,大家都能够接受,古代和现代的分别,也就是造型上有些差异而已,但是对于锯弓和钢锯条,大家就像看稀奇一样,盯着看了好久。

    要知道,这个时代伐木,造器具,主要是用的是斧头,凿子,而锯子,是现在还是个小孩子的马钧长大了之后发明的。

    霍海看到大家的目光看向了锯弓,便将一盒钢锯条打开,在其中一个锯弓上装了上去,并且,找来了一截木头,当即锯给大家看,倒是让一干村民们啧啧称奇。

    “大家看到了,这锯子是可以锯断木头的,比斧头砍的要齐整多了,而且省力,只是,这种锯弓太小,不能锯大树,而且钢锯条为了保持其硬度,柔软度比较差,扭着锯,锯条容易断,所以,大家用的时候,要小心一点。”霍海将锯子交到了一个跃跃欲试的村民手上道。

    这个村民叫王强,三十来岁,是平时村里搭房子,打造简易家具时的主力,木工活,他算是有两手。

    很快,他就学着霍海的样子,锯断了一截木头,并且高兴的向大家道,“此物设计的实在精巧,有它在,我也能和城里的匠户们比比木工手艺了。”

    其它人闻言,也纷纷要拿锯子试试手,无一例外,锯断了木头之后,他们都觉得好用,尤其是需要齐整的木料的时候,比拿斧头慢慢砍,慢慢削,要简单快速的多。

    而在一旁看他们试用锯弓的霍海也算是知道了,在这个什么都需要自己动手做的时代,百姓们的动手能力都十分强,只要给他们吃饱了饭,他们能爆发出比后世人高一大截的体力劳动能力。

    “霍先生,你还没有说,将这些工具打造精良之后,咱们要做什么呢!”王当代表大家向霍海问道。

    “最先要做的,是车。独轮的那种,可以走颠簸不平的道路,甚至山路。有了它,你们就能带上现在家里用的锅碗瓢盆,草席铺盖和衣物,不至于肩挑背扛,赶起路来会快很多不说,也避免你们找到可以生存落脚的地方的时候,一无所有。”霍海给大家讲解道。

    闻言,众多村民们连连点头。

    这里是他们生活了几十年的家乡,想要逃难到外地去,说他们心里不忐忑,那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能带上自己的所有家当去,就能放心的多了。

    小老百姓最怕的是什么?

    想煮饭的时候锅都没有,想吃饭的时候碗都没有。

    既然大家都同意,那么就即刻开干了,古代社会别的东西没有,木材却是多的很,尤其是补充这些农具,和造这种独轮车并不需要什么大木的情况下,很快,大家就风风火火的干起来了。???.BiQuPai.Com

    作为村里最壮的劳动力,王当原本也是想要加入其中的,但是,他却被霍海叫到了一旁。

    “我昨天和褚玉聊过了,黑山附近有很多大湖,湖里有水,湖边有湿地,如果,咱们能在那些地方开一些地出来,明年,或许能够自己养活自己。”

    其实,褚玉和霍海说的位置,就是后世距离大王店镇不到五十公里的藻莋淀,烧车淀,白洋淀一带,而大王店镇所在的位置,大致就是褚燕聚义的位置。

    “那咱们去黑山。”王当立即就做出决定道。

    霍海这么跟他说,自然有让他去黑山的意思,又开口道,“你们此去黑山,不知道要走多少里,也不知道会走多长时间,路上要是遇上什么危险,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

    所以,除了打造车子之外,你们还需要打造一些武器用以自保,这方面我没有什么经验,昨天听说你父亲是在军中当过百夫长的,你懂得这些么?”

    “懂得一些,从小我父亲就有教我。”

    王当说完,还从家里铺垫的草席下面掏出了一个布包的枪头,大约尺许长,也是精铁打造的,不过,上面有几个缺口,还有一些锈迹,又从窝棚的中间主樑上,摸出一根约九尺长的枪杆,如果要将这枪头装上枪杆使用的话,正好一丈左右,不过,还需要先将枪头打磨一番。

    “你就想凭这一杆破枪,保护村里这么多人?”霍海一副这不靠谱的表情看向从屋里走出来的王当道。

    “呃,枪是有些破,磨磨还能用,不过,咱们村可不止是这一杆枪,我父亲归乡做里魁之时,带了十名旧部过来,他们都有后人在世。”

    王当说着,就拿着枪头和枪杆去了人群中,不多时,十个村里最年轻健壮的汉子,便站在了霍海的面前。

    汉朝乡里最基层的组织是什伍组织,什主十家,伍主五家,百家为一里,设里魁,而在乡里担任这些基层干部的,大多数是军中退伍的军卒,要知道,汉朝尚武,能在军中任伍长,什长,百夫长的军卒,其战斗力都是非常强悍的。

    毕竟,直到汉朝灭亡的时候,一个汉军战兵打五个胡人,也是基本没有问题的,而带‘长’的这些人,应该会比普通士兵还要更强一些。

    不过,此时站在霍海身前的,只是他们的后代,而且,长期的吃不饱饭,让他们显得很瘦弱,战斗力有没有全盛时期的一半还难说。

    “里魁应该不止管这八十几口人吧?”霍海已然是觉得青壮有些少,向王当问道。

    “我接任我父亲的职务的时候,村里还有一百来户的,不过,这两年闹旱灾,逃的逃,死的死,有一些,还举家去给大户人家做农奴货下人了,村里只剩下三十五户,其中十四岁以上的男丁四十一人,十六岁以上的妇人三十八人,十死岁以下的男孩九个,女孩,你知道的,大些的都卖了,小些的,丢弃了。”王当详细的给霍海讲解道。

    “年长的呢?我看村里好像没有几个四十岁以上的老人。”霍海又问道。

    说到这个,王当面色又是一沉的低下了头,缓了片刻之后,他才道,“村子左边有座小山,小山的背面,有个悬崖,老人们如果觉得自己活着是累赘了,就会去悬崖那里跳下去,我……”

    王当没有继续说下去,但霍海知道,恐怕他老娘,也是为了不跟后人争食,而从悬崖上跳下去的人之一。

    话题一下子沉重,霍海拍了拍王当的肩膀安慰道,“这些事都过去了,咱们要坚强的活下去,才不让那些老人白白的牺牲,收拾一下心情,接下来,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霍先生你只管吩咐,我等唯命是从。”王当率先抬头,朝霍海拱手抱拳道。

    “很好,咱们除了要打造可以运输东西的车辆之外,还要为所有的人打造一些可以防身的武器,哪怕是木制的,能帮忙威慑,驱赶一下也好。

    此外,人多力量大,如果你能联络附近几个村子的人一起走,或许能更好一些,相信,褚燕之前也有招揽他们的计划。”

    霍海说到这里,嘴巴朝王当家的窝棚努了努,王当便立刻会意,有褚玉在,至少,这一行人去往黑山途中的粮食,应该是有保障的。

    “我带几个人去跑一趟吧!人数可能不多,而且,情况也可能和咱们这边差不多。”王当领下差事道。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老乡,你能发动的人越多,走出去之后,你的力量就越大,所以,跑远一点都没事,你还有好几天的时间。”霍海朝他交待道。

    王当点了点头,当即让娇娘给自己和自己挑出来的几个人用布袋装了一些豆子,便启程出发了,至于霍海,则成为了村里的监工。

    镰刀,锄头,铁锹,钉耙这些,除了可以当作农具来用之外,还可以当作武器来用,分发给所有人各一柄之后,还有不少剩余的,霍海给几个孩子们也配上了。

    见到大家的动手能力那么强,半天时间就把各种农具的木质部分按照要求做好了,他又让大家削了很多尖尖的木质梭镖,并且让懂得一些把式的几个军人后裔,教所有人投射,包括妇人和孩子。

    这玩意一但集体投射出去,上百人的山贼土匪都未必敢靠近。

    至于工程量最大的独轮车,则是需要摸索制造,毕竟,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轴承,轮胎之类的东西,只能选用好一些木料,让其硬磨着推动。

    不过好在霍海要制造的独轮车,载的东西不需要太大,轮圈子做实木的,活动的中轴找最硬的木头做,就算磨损严重了,把中轴那一块整体换掉了就行了,反正一个木质的备用中轴和中轴圈也不是很重,也占不了多少地方。

    集合全村所有人的智慧,在一个下午的时间,霍海就将一辆独轮车制作出来了,造型大家都觉得很满意,车架有一米多长,可以放不少东西,甚至还能坐个孩子在上面,即便负重达到三百多汉斤,推起来也并不是很吃力。

    推车的把手下面,则做了两个支撑的木头,推车的人要是累了,找一块平地,就可以将车子放下来休息,不用担心翻车,最关键的是,它真的不怎么受地形的限制,哪怕是走山路,也就是上陡坡的时候,也只需要前面有一个人用背绳帮忙拉一拉,泥泞路甚至都不对它造成阻碍。

    当天色逐渐黄昏,妇人们又开始煮豆子,男人们开始收拾工具,准备歇息的时候,霍海才再度来到王当的屋里,此时,只在早上吃了一碗面条的褚玉和宝儿丫头,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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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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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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