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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熟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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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司里,总监张文华和副总监庄少贤两人,表面上看是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但是只要是在公司里久一点的老员工们都知道,两人代表着不同的工作理念和风格。

    张文华是实打实的从基层音乐策划干到了总监,从业超过了十五年,几乎是经历了整个华语音乐圈的发展到繁荣。

    而庄少贤则是海外归来的学院派,带来了许多海外新鲜的音乐元素和理念。

    两人之间有合作也有分歧,总的来说是带给了公司更多的可能性。

    但同时,两人也在为了各自的话语权和理念有着明争暗斗。

    这次在迟菲菲新专辑的歌曲选定问题上,两人之间就是剑拔弩张,既要选择自己认为适合的风格歌曲,又要兼顾迟菲菲的个人形象和整体专辑风格的统一。

    两人当然谁也不服谁,于是乎,这最后一首歌曲的选择,就有点类似于两人之间能力和眼光的一场“决斗”了。

    “倒立吃屎?哈哈!老张,你确定要玩这么大么?”

    本来表情严肃的庄少贤也被张文华的话给乐到了,张文华却也是嘿嘿一笑,说道:“这也充分说明,我对华语音乐圈市场的了解有多大的把握!这首【猪之歌】是绝对不可能火的。”

    “话不要说太满,我也对自己的眼光和市场嗅觉有信心。”

    庄少贤也站起了身,临走之前,又突然回头补充了一句说道,“对了!老张,既然你这么不待见这个林烨,那不如让他去我主管的策划组那边。四小姐的面子你不给,我倒是惜才。”

    “行!你想要就拿去,这块烫手的山芋,我才不稀罕。”

    摇头笑了笑,总监张文华很显然并没有将林烨当作一颗葱。

    而此时的林烨在会客室内也收到了叶芳芳的回复,就是很套路的“先回去等消息”。

    对于这个结果,林烨已经习以为常了,哪怕一个公司要录取你,多数也都会先矜持一下,并不会当场就告诉你录取结果的。

    但是,林烨却对自己的那首【猪之歌】非常有小心,毕竟这可是在原来的世界里风靡过网络,红到大街小巷都放过的网络神曲啊!

    关键是,歌词正贴合那张纸上乱画的“猪”,林烨决定用这首歌的时候,也是自我觉得无比合适的。

    走出东华传媒经纪有限公司,林烨现在的心情却是无比的轻松。

    因为不管这家公司要不要他,他都可以凭借现在脑子里掌握的那些这个世界没有的歌曲和小说内容,不管是在文化圈还是娱乐圈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

    之前狠狠压在他肩上的生存压力,在这一刻可以说是很轻易的卸去了。

    只不过,林烨的记性不是特别好,过去听过的歌,看过的小说电视什么的,能够像【猪之歌】这样轻易就还原“抄袭”出来的,并不是很多。

    “看来,得买点东西补补脑。尤其是我看过的那些网络小说神作,好多连主角叫什么都特么忘了,这让我怎么抄……”

    林烨知道如果将《鬼吹灯》、《盗墓笔记》、《遮天》、《斗破苍穹》等等神作在这个世界写出来,自己也绝对可以成为让无数读者想要寄刀片问候的大神作家。

    但是,他仅凭借粗粗看过一遍的记忆,又不是全部背诵下来,根本就不可能做到重新写出来。

    倒是歌曲什么的简单一些,上大学的时候,林烨为了追求一个暗恋的女孩,偷偷的学了一阵子的吉他,这些年流行的那些歌,他倒是几乎都会弹。

    只不过,很可惜的是,大学时候的林烨来自农村难免有点自卑。

    哪怕他的吉他水准已经足够在学院的元旦晚会上表演,却依旧不敢像其他的男生一样,到女生宿舍的楼下去摆上心形蜡烛,用歌声向暗恋的女孩表白。

    “或许,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曾经暗恋了她四年。”

    想到大学时候的种种,林烨在等电梯的时候,忍不住嗤笑了一声。

    这一声,既是在与过去的那个自己做告别,也是对自己的未来的一个展望和期待。

    叮!

    电梯门打开。

    从里面走出一个打扮素雅却十分精致,左半边脸用头发遮住的女孩,第一眼的时候,林烨并没有认出对方来,但是那女孩却是一眼就看到了林烨,并且非常惊喜的喊出了他的名字。

    “林烨哥哥!你不是回老家了么?怎么会在这里?”

    女孩的声音非常的清甜和干净,她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满脸都是一股溢于言表的惊喜,仿佛见到林烨是多么美好的奇迹一般。

    “你是……”

    林烨也是先愣一下,然后才从记忆当中拉扯出关于女孩的所以信息来。

    “你是婉瑜?这么巧,该不会,你也在东华传媒上班吧?”

    说话的时候,林烨稍微侧了一下身体,用余光看到了林婉瑜左脸秀发下那一片深红的疤痕,便彻底确定了是她。

    林婉瑜也是传媒大学的学生,不过她和林烨并不是一个专业,她是播音系的学生,家里条件不比林烨好多少。

    更惨的是,林婉瑜的左边脸颊上有一大片难看吓人的深红疤痕,所以哪怕她的另一边脸长得再白皙再好看,她的声音再甜美,从小到大在学校里都是人见人怕的“女怪物”。

    林烨也是在学校食堂里,一次偶然的机会,见有几个男生在嘲笑和欺负林婉瑜的时候,实在看不下去,开口为林婉瑜说了几句公道话,逼走了那几个男生,才和她认识的。

    林婉瑜在学校里也没几个朋友,自打那次和林烨相识以后,两人也经常一起上图书馆和一起兼职,算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又因为两人都姓林,林烨又比林婉瑜大几个月,所以林婉瑜便亲切的要认林烨为“哥哥”。

    只不过,临毕业的这一年,林烨因为屡屡找不到工作,又不想让林婉瑜为他担心和“资助”自己,便在半年前就骗她说回老家找到了工作。

    之后,忙于找工作的林烨也没主动联系过她,倒是林婉瑜经常发消息给他,他也是有一茬没一茬的回消息。

    他倒是听林婉瑜说过,她凭借声线甜美的优势,找到了一家传媒经纪公司当声优主播,工资待遇也都还算不错,只是没想到,正好就是自己今天来的东华传媒经纪有限公司。

    现在两人在这里偶遇,倒也可以说是缘分,尤其是林婉瑜,看着林烨这么正式的穿扮,以她对林烨的了解,立刻就明白了过来。

    林烨根本就没回老家,而是一直都在京城找工作,今天是正好到东华传媒来面试的。

    只不过好巧不巧,恰好就被自己给撞到了,为了避免林烨尴尬,林婉瑜又抢先说道:“林烨哥哥,你果然听我的建议,辞掉老家的工作,重新来京城奋斗了,今天是来我们公司面试的吧?”

    “啊?哦!是……是的。还是真的巧,这就是你工作的那家公司。”

    林烨也尴尬的笑了笑,知道林婉瑜这是在给自己台阶下呢!

    “那真的是太好了,林烨哥哥,看来以后我们是要当同事了。”

    林婉瑜笑起来,眼睛像是月牙儿,两个小梨涡特别的好看。

    只不过那左脸的疤痕实在是太扎眼了,林烨每次看到都会忍不住替林婉瑜觉得可惜,如果没有这片疤痕,林婉瑜一定是很美很美的。

    “还不一定你们公司要不要我呢!”

    林烨的眼睛又扫到了林婉瑜那雪白的脖颈上,她竟然还戴着自己送她的那条几十块的廉价坠子项链?

    “以哥哥的才华和能力,我们公司一定会录用你的。”

    林婉瑜难掩内心的激动,半咬着嘴唇说道。

    而就在这时,一个令人讨厌的声音就阴阳怪气的传来。

    “哟!我就奇怪今天怎么右眼皮总是跳呢!林烨,原来是要碰到你这个衰人啊!哈哈……你就是来我们公司应聘的那个新人呀!你写的那个什么狗屁【猪之歌】,可把我们整个公司都笑翻了……”

    原来是左宁听到外面说话的动静,好奇的走出来一看,才发现是林烨和林婉瑜碰见了。

    她又指着林婉瑜,怪腔怪调的对林烨说道:“你该不会是为了这个丑八怪才来我们公司的吧?真痴情啊!要我看啊!你们俩赶紧领证结婚去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