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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最喜欢杀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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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小城中,一位穿着职业服装的女白领踏着五厘米的黑色高跟鞋急匆匆的向着家里走,神色匆忙,不时的向后望,她总感觉有人在跟踪自己,从她从地铁站出来之后便有这种感觉了。

    她试图加快速度,那五厘米的高跟都仿佛要断了一般,她都想丢掉高跟直接裸足跑,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里并没有柏油公路,水泥公路上反倒是细石子很多。

    奇怪的是此时正是下班的时间,她试着向人多的大路走,但原本还算繁荣的小城此时的人却越来越少。

    她转了几个弯试图甩掉后面跟踪的人然后赶紧回到家,将大门反锁然后躺在被窝中用被子将自己裹住,但那种被人跟踪的感觉却越来越严重甚至感觉下一刻便会有人从后面冲出来扑倒自己。

    “打110报警吧!”她心里说道,她此时的心跳已经超过150以上,已经可以轻易听到胸腔中的跳动,感觉再跑下去自己的心脏都会跳出来了。

    女白领靠在墙角,手脚匆忙的从手提包中摸出一个红色手机,想要打开手机,手指却有些颤抖,连按拨号都有些困难。

    女白领深呼吸,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手指终于在下一刻打开拨号,正准备报警的时候,模糊之中,她似乎听到后方传来一声枪响。

    下一瞬,那种被怪兽盯上的压力仿佛瞬间消失,心跳也开始平稳起来,此时她也顾不上报警了,连忙提起一口气向着前方跑去。

    在路上她终于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下班人群,心中顿时安定不少,只是速度依旧不减,她现在只想赶紧回到家中用被子裹住自己,只有那样才能给自己一点温暖。

    而在离她不到一百米的一个无人小巷中,一个穿着黑色风衣,带着兜帽,身材有些肥硕的男人与另一个手持一把黑枪,腰间挂着两把刀剑的男人相对而立。

    不,与其说是男人,不如说是一个少年,少年大约十七八岁,穿着一套休闲衣裤和一双白色板鞋,身高有一米七五左右,在中国算是比较标准的身高了,身材算是比较标准,但有些削痩,脸庞很是清秀,不是那种帅气逼人,但还称得上帅吧,只是带着一副黑色平框墨镜,让人无法看到他的眼睛。

    很难想象一个在中国随处可见的在读高中生或大学生手上会拿着一把枪,而且仿佛很熟练一般。

    少年与黑衣兜帽人只隔了二十米不到的距离,在人们认知中枪不都是远距离杀伤性武器吗?

    而在少年对面,穿着黑色风衣带着兜帽的男人右手挡在额头前,手上带着的黑色手套被一枚12.7mm子弹打穿,露出如蜥蜴鳞甲一样的青褐色鳞片,此时,子弹打穿了如恐龙爪子般的右手,被卡在右手之中,却不能再进一步。

    “真是变态啊,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少年自言自语的呢喃道。

    下一瞬,黑衣兜帽男人随手甩掉卡在手上的子弹,不顾流血的右手,已经弯腰嘶吼着冲向少年。

    那种动作已经不能算是人类了吧,更像是一种动物,用最适合重复冲锋的姿势,不到一秒便冲到少年面前,两只手套都已经被撑破,露出足足有五厘米长的爪子,在夕阳的照耀下,爪子上露出如百炼精钢般的光泽。

    但少年没有丝毫慌张,将手中的巴雷特丢到一旁,仿佛一个身经百战的剑客般行云流水的抽出腰间的唐刀和八面汉剑,在爪子抓到他的前一瞬用唐刀及时挡住,又用八面汉剑刺向黑衣男人的腰间。

    黑衣人反应很快,但也只能勉强移动一下,避开要害。八面汉剑只是擦到黑衣人的身侧,却产生了金属摩擦的声音。

    “实力不错嘛,不愧是B级混血种逃犯。”少年看着八面汉剑一侧上接近一厘米的血迹缓缓的说道。

    “听说你很变态呢,最喜欢追踪女人,并且还会故意放出气息压迫她们。在其最绝望的时候再强暴她们。”少年不仅不慢的说道,左手的唐刀向下劈来逼开黑衣人又接着说道:“不过我最喜欢杀变态了。哈哈哈!”

    黑衣人向后退了两步,刚好退出少年的挥刀的最大距离,黑色兜帽之下,一双绚丽的黄金瞳点燃,紧紧的盯着少年的眼睛,希望能从其中看出什么。

    “你是谁?都是混血种何必互相残杀呢?你是在同情那些卑微的人类吗?”嘶哑的声音从黑衣人的嘴中发出,让人听起来有些违和的感觉。

    少年听到后脸上出现一点笑意,说道:“你不必知道我的名字,只用知道我是正义的伙伴就可以了。”

    说完,少年不等黑衣人说话便提起两柄刀剑欺身向前,在长爪和刀剑的碰撞中,黑衣人不断受伤。

    虽然是因为少年猫捉耗子般的戏耍,但不得不说黑衣人的身体确实很强,一般人可能早就因为流血过多而休克,但黑衣人仿佛只是受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伤,战力依旧。

    “不能再玩了呢,血太多了,要是弄脏衣服就不好了呢。”少年自言自语道,如果有人能够看到此时的情景一定会很惊讶,此时的黑衣人身上几乎没有一处好肉,原本用来遮住身体的黑衣已经快变成布条了,露出的身体如人形迅猛龙一样鳞甲密布。

    两人打斗的周围都被血染红了,但少年身上却没有一处伤口,甚至连衣服都没有粘上半点血迹。

    片刻后,唐刀和八面汉剑将黑衣兜帽男人插了个透心凉,刀柄甚至都快要没入男人的胸腔,两柄刀剑像钉子一样将黑衣兜帽男人钉在水泥地面上,男人的黄金瞳中满是恐惧,他不清楚为何刚才两人还打的不分上下。

    虽然自己可能落了一点下风,但这转变也太大了吧,自己几乎是瞬间就败了。

    “啊!!!”

    一只白色板鞋踩在男人的左手上,巨大的力量将黑衣人的腕骨踩得骨裂,甚至粉碎,即使是黑衣人那样的身体强度也受不了,而左手早已经在战斗的时候被少年用唐刀挑断手筋而动弹不得。

    刀剑都只是钛合金刚制成的,对混血种的伤害没有这么大,自己也没有伤害到他的要害,而且他的言灵似乎还是强化的,这家伙应该能活下去吧?

    想到这两柄刀剑就想起自己之前的那两把炼金武器,可惜在与一个A级混血种逃犯打斗的时候毁了,不过任务总算完成了吧,炼金武器不用很长时间自己就能做出来了。

    “呼,终于搞定了,真是麻烦呢。”少年擦了擦额头不存在的汗,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喂~搞定了,你们收拾一下吧,钱打到我卡里面,东西寄给我,刀剑帮我洗一下,下次再来拿。”

    “好的!”

    少年在打完电话之后便提起箱子便离开了小巷,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提着箱子的他。

    不一会儿便有几辆警车围住小巷,这时才在这个还算繁荣的小城引起轰动,而之前的那声枪响和激烈的打斗与黑衣兜帽男人的嘶吼都没有产生任何涟漪,这便是言灵-鬼魂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