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死都不能离开我(黄泉路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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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十三医院,是一片废墟。
羊院长在那一天顺利逃出医院,被身后的患者围追堵截,两方人马一起消失在浓雾中。医院大门上出现了通关的大门,门上挂着一把锁。
钥匙当然不在羊院长的脑子里,而是一直在柳叶手里。将钥匙交给王梦溪后,她毅然走进了浓雾里。
和他们一起消失的,只有苟晓晓。
三天了,玩家们陆陆续续回到现实,只有莫念不肯走。
“表哥,医院里前后里外我们找过无数次了,晓晓不在这里。”别人不敢上前,只有杨蜀泽去劝劝他们的老板。
此时的莫念,一点看不出昔日男神的模样,他眼圈发青,瞳孔里布满血丝,胡子拉碴的,看起来就像个流浪汉一样:“那她能在哪啊,啊?你说,她能在哪?”
“我哪知道啊。表哥你快松开我,快掐死我了。”杨蜀泽后退两步甩开莫念,被他这状如疯魔的样子吓到了。
就是这样小时候表哥一犯病就会很暴躁,不正常。但是经过这些年的治疗,病情已经稳定很多了啊。
要知道,小时候表哥就跟姑姑住在英国乡下的城堡里,一不高兴就摔家里各种的古董和藏品,仆人们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没人敢拦。
莫念看起来无欲无求的,是因为从小到大没什么是得不到的。因为拥有的太多了,所以看起来欲望不多,其实他是最自私凉薄的性子,只要认准了那东西是自己的,谁碰也不可以。若是那人自己主动凑过来,非要不愿意离开,就永远不能走了。
这样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无人打理,十三医院再也没有往昔光鲜亮丽的表面,这三天里,他几乎把这里掘地三尺,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女孩的影子。
她怎么能不见了呢?她怎么敢不见呢?
“那天情况太混乱了,但是羊院长逃跑时肯定试图绑架晓晓,虽然不知道原因,”顾夕瑶哭了好几次了,现在只能强迫先冷静下来,男人没一个靠谱的,她继续分析着眼下的情势,“大门出现了,那么这个副本已经完全通关,我刚才看到手腕上的积分已经开始变化了。那么即使晓晓还在这个副本中,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这番分析很有道理,莫念觉得脑子乱成一团麻,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用来思考,但也知道顾夕瑶这话是很有可能的。
好消息就是,她不知身在何处,但至少是安全的。
“那天羊院长的车和柳叶他们冲进浓雾里就消失了。”顾夕瑶的目光转移到医院围墙外奶白色的雾气上,“所以晓晓也有可能在外面,但是,这雾里有古怪。”
在十三医院外围,有一层鸡蛋清一样的雾,只要人的目光扫上一眼,就觉得自己的魂要被这雾吸走了一样,那是人心底里最可怕最恐惧的部分。
没错,当天晚上莫念不顾辛迪的反对,硬是冲进了浓雾里。
大雾里总隐约有什么影子,能让人浑然不觉时身上就挂满了血淋淋的伤口。哪怕以他的能力,真的深入了雾中,却永远走不出去,只能围着医院打转转。就算这样,男人也没打算回头,只是漫无目的的在浓雾中和看不见的敌人战斗着。
这感觉似曾相识,又无比痛苦。
像是丢掉了非常宝贵而重要的东西,也失去了珍而重之的记忆。
后来,还是辛迪将一身血污的莫念拖了回来,那时他已经昏迷了。眼皮剧烈抖动着,眉头紧皱,像是沉浸在某种噩梦中无法自拔。
辛迪冷眼旁观,觉得自己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这女人究竟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他连自己的安慰都不顾,接二连三往浓雾里冲。
第三天早上,他顾不得满身的伤痕和几乎骨折的手臂,要再一次进浓雾。而这时,副本结界处的大门一直在逐渐变暗,几乎快要消失了。
“杨蜀泽,要走你走吧,我肯定要等晓晓回来的。”顾夕瑶红着眼圈咬着嘴唇,“我没有莫念那么大胆子,我不敢进雾里,但我也不想就这么走了。晓晓要是活着,无论如何我要带她一起走,她要是真不走运……”说到这她声音哽咽,还是咬牙说下去,“那我也给她收尸,找最好的墓地,我还会年年去看她,我……”
啪的一巴掌甩过来,莫念阴寒着一张脸,只吐出两个字来:“闭嘴。”
顾夕瑶一下子被打蒙了,但是看着莫念什么都不顾就往浓雾里冲的背影,只是抖动着嘴唇没说什么。
杨蜀泽趴在她耳边小声说:“瑶瑶,你别跟表哥一样。他也是因为太担心晓晓了,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不怪他,我不该说不吉利的话。”顾夕瑶快步跟上去,“莫念你等等,我和你一起去。”
“顾夕瑶,你跟着发什么疯?”杨蜀泽瞬间头大,“你给我回来,你又帮不上忙,大门马上就消失了,你先回去吧。”
几个人正僵持着呢,一阵刺耳的车喇叭声打破了绝望。一片乳白色的混沌中,两个红色的车灯忽明忽暗的射穿了梦境,那是一辆写着444的公交车。
有那么一个女孩,穿着军绿色的T恤衫站在车窗前,拼命的朝他们招手。
顾夕瑶转过身,突然抱着杨蜀泽号啕大哭:“你看她那个傻里傻气的样子,真是让人担心死了,这个大笨蛋。”
杨蜀泽嘴上附和着她,心里却想,你也是个大笨蛋。
车子还没停稳,莫念就冲过去,险些打破车门,不由分说的将女孩拉了下来。苟晓晓觉得那一瞬间抓着自己的胳膊像铁钎子一样,死死的抓紧了她,然后男人不由分说用嘴唇堵住了她要开始说话的嘴。
一丝疼痛感伴随着血腥味传过来,没多久嘴唇就麻了。
不不不,你得先放开我,再不放开就憋死了。
想我苟晓晓一世英名,闯冥府,逛地狱都毫发无伤,偏偏死在了和男朋友接吻上,这可不行,会被凤涟漪笑死的。
似乎是感受到女孩的挣扎,男人终于放开她,却死死的抱紧她,像是要把她融进自己的骨血中一样:“苟晓晓,你太过分了。你记住,你死都不能离开我。说话啊,答应我啊。”
。顶点
此时的十三医院,是一片废墟。
羊院长在那一天顺利逃出医院,被身后的患者围追堵截,两方人马一起消失在浓雾中。医院大门上出现了通关的大门,门上挂着一把锁。
钥匙当然不在羊院长的脑子里,而是一直在柳叶手里。将钥匙交给王梦溪后,她毅然走进了浓雾里。
和他们一起消失的,只有苟晓晓。
三天了,玩家们陆陆续续回到现实,只有莫念不肯走。
“表哥,医院里前后里外我们找过无数次了,晓晓不在这里。”别人不敢上前,只有杨蜀泽去劝劝他们的老板。
此时的莫念,一点看不出昔日男神的模样,他眼圈发青,瞳孔里布满血丝,胡子拉碴的,看起来就像个流浪汉一样:“那她能在哪啊,啊?你说,她能在哪?”
“我哪知道啊。表哥你快松开我,快掐死我了。”杨蜀泽后退两步甩开莫念,被他这状如疯魔的样子吓到了。
就是这样小时候表哥一犯病就会很暴躁,不正常。但是经过这些年的治疗,病情已经稳定很多了啊。
要知道,小时候表哥就跟姑姑住在英国乡下的城堡里,一不高兴就摔家里各种的古董和藏品,仆人们看在眼里痛在心上,没人敢拦。
莫念看起来无欲无求的,是因为从小到大没什么是得不到的。因为拥有的太多了,所以看起来欲望不多,其实他是最自私凉薄的性子,只要认准了那东西是自己的,谁碰也不可以。若是那人自己主动凑过来,非要不愿意离开,就永远不能走了。
这样突然出现突然消失的,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无人打理,十三医院再也没有往昔光鲜亮丽的表面,这三天里,他几乎把这里掘地三尺,可是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女孩的影子。
她怎么能不见了呢?她怎么敢不见呢?
“那天情况太混乱了,但是羊院长逃跑时肯定试图绑架晓晓,虽然不知道原因,”顾夕瑶哭了好几次了,现在只能强迫先冷静下来,男人没一个靠谱的,她继续分析着眼下的情势,“大门出现了,那么这个副本已经完全通关,我刚才看到手腕上的积分已经开始变化了。那么即使晓晓还在这个副本中,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这番分析很有道理,莫念觉得脑子乱成一团麻,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用来思考,但也知道顾夕瑶这话是很有可能的。
好消息就是,她不知身在何处,但至少是安全的。
“那天羊院长的车和柳叶他们冲进浓雾里就消失了。”顾夕瑶的目光转移到医院围墙外奶白色的雾气上,“所以晓晓也有可能在外面,但是,这雾里有古怪。”
在十三医院外围,有一层鸡蛋清一样的雾,只要人的目光扫上一眼,就觉得自己的魂要被这雾吸走了一样,那是人心底里最可怕最恐惧的部分。
没错,当天晚上莫念不顾辛迪的反对,硬是冲进了浓雾里。
大雾里总隐约有什么影子,能让人浑然不觉时身上就挂满了血淋淋的伤口。哪怕以他的能力,真的深入了雾中,却永远走不出去,只能围着医院打转转。就算这样,男人也没打算回头,只是漫无目的的在浓雾中和看不见的敌人战斗着。
这感觉似曾相识,又无比痛苦。
像是丢掉了非常宝贵而重要的东西,也失去了珍而重之的记忆。
后来,还是辛迪将一身血污的莫念拖了回来,那时他已经昏迷了。眼皮剧烈抖动着,眉头紧皱,像是沉浸在某种噩梦中无法自拔。
辛迪冷眼旁观,觉得自己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这女人究竟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他连自己的安慰都不顾,接二连三往浓雾里冲。
第三天早上,他顾不得满身的伤痕和几乎骨折的手臂,要再一次进浓雾。而这时,副本结界处的大门一直在逐渐变暗,几乎快要消失了。
“杨蜀泽,要走你走吧,我肯定要等晓晓回来的。”顾夕瑶红着眼圈咬着嘴唇,“我没有莫念那么大胆子,我不敢进雾里,但我也不想就这么走了。晓晓要是活着,无论如何我要带她一起走,她要是真不走运……”说到这她声音哽咽,还是咬牙说下去,“那我也给她收尸,找最好的墓地,我还会年年去看她,我……”
啪的一巴掌甩过来,莫念阴寒着一张脸,只吐出两个字来:“闭嘴。”
顾夕瑶一下子被打蒙了,但是看着莫念什么都不顾就往浓雾里冲的背影,只是抖动着嘴唇没说什么。
杨蜀泽趴在她耳边小声说:“瑶瑶,你别跟表哥一样。他也是因为太担心晓晓了,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不怪他,我不该说不吉利的话。”顾夕瑶快步跟上去,“莫念你等等,我和你一起去。”
“顾夕瑶,你跟着发什么疯?”杨蜀泽瞬间头大,“你给我回来,你又帮不上忙,大门马上就消失了,你先回去吧。”
几个人正僵持着呢,一阵刺耳的车喇叭声打破了绝望。一片乳白色的混沌中,两个红色的车灯忽明忽暗的射穿了梦境,那是一辆写着444的公交车。
有那么一个女孩,穿着军绿色的T恤衫站在车窗前,拼命的朝他们招手。
顾夕瑶转过身,突然抱着杨蜀泽号啕大哭:“你看她那个傻里傻气的样子,真是让人担心死了,这个大笨蛋。”
杨蜀泽嘴上附和着她,心里却想,你也是个大笨蛋。
车子还没停稳,莫念就冲过去,险些打破车门,不由分说的将女孩拉了下来。苟晓晓觉得那一瞬间抓着自己的胳膊像铁钎子一样,死死的抓紧了她,然后男人不由分说用嘴唇堵住了她要开始说话的嘴。
一丝疼痛感伴随着血腥味传过来,没多久嘴唇就麻了。
不不不,你得先放开我,再不放开就憋死了。
想我苟晓晓一世英名,闯冥府,逛地狱都毫发无伤,偏偏死在了和男朋友接吻上,这可不行,会被凤涟漪笑死的。
似乎是感受到女孩的挣扎,男人终于放开她,却死死的抱紧她,像是要把她融进自己的骨血中一样:“苟晓晓,你太过分了。你记住,你死都不能离开我。说话啊,答应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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