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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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拿着菜单退了下去,要去往厨房汇报一下。
餐厅中的人虽然也不明白为什么慕嫣之这个口味如此的特殊,然而这个年代,美女与野兽的组合还是挺多的。
两份牛排,一份红酒,两份意大利面就下来。
牛肉的香气,红酒的香味,意大利的面味,三种味道交织在一起,让林云都垂涎三尺。
慕嫣知还想开口,先让林云吃。
然而刚开口,话音还没说出,林云就直接拿上桌子上的刀叉,插起了盘子中的七分熟的牛排,啃吃了起来。
声音还特别的大。
这种西式餐厅一般都是环境比较安静,基本上没有什么声音。
所以说林云吃饭的声落在他们的耳朵中,如同九天之内响起。
都把他们的目光吸引住了。
一个个都是眉头皱起,脸上浮现厌恶的神色,心里想的都是,这怎么跟一个猪一样?
现在在看去,端坐在椅子上,优雅且美丽的
慕嫣之心里都十分的惋惜,如此好的一个姑娘跟猪一样的男的在一起。
然而在慕嫣之的眼中,林云这个样子十分的可爱,丝毫不做作。
看着林云大口大口的吃肉,慕嫣之都扑哧的笑了出来,特别的开心。
“你整天阿弥陀佛,小僧自称的,怎么还吃起肉来了?”慕嫣之调笑着林云。
林云鼓着嘴巴,咀嚼着,看着慕嫣之。
“在唐朝时期,李世民久允许和尚吃肉”由于林云吃着肉,有的话也是模糊听不清,但是慕嫣之还是听懂了。
当然只笑了一下,拿起桌面上的餐巾布,擦下了林云嘴角的血渍。
“好好好好,你有理,不过弟弟,你也吃慢一点,你看看你的脸?”慕嫣之说着还给林云擦拭脸上的血渍。
此时又来了一对情侣,男的染着一头的金发,一双三角眼,特别的显目,一看就不像一个好人。
他身边的女人,一头的蓝发,浓妆艳抹的,穿着也十分的风骚,看起来也不是一个正经女人。
染金发的成旭,看到慕嫣至的一霎那,整个人的目光全被吸引住了,呆在原地一动不动,眼神之中全是贪婪。
蓝头发的金莎莎也发现了成旭的异样,立刻拍他的胳膊:“看什么呢!”
成旭立刻大怒,冲着金莎莎吼道:“艹泥马,你敢打老子!”
金莎莎也没有想到,以往顺从他千百的成旭,会对她大吼大闹。
跟以前的样子,完全就是天地之差,云泥之别。
“老娘跟你分手!”金莎莎顿时来了这么一句。
“艹泥马个贱婊子!是老子跟你分手!长的这么丑,天天在我的面前晃悠,都让我恶心!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成旭一双眼睛十分厌恶的,从下往上打扫着金莎莎。
这金莎身高有1米65左右,胸围是30d如同两颗小哈密瓜,腰细如同a4纸,臀宽圆满如西瓜,一双笔直纤细的双腿,更是具有欣赏性。
瓜子的脸庞,双眼皮的眼,一头蓝色妖姬的长发。
无论如何都跟丑沾不上半点关系,甚至严格来说十分的漂亮。
然而在成旭的眼中,这金沙沙跟慕嫣之一比一比,那慕言之就是天上飘动的白云,这金沙沙就是地面上堆积的尘土。
应该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另外一个就是妖艳贱货,看着俗气,恶心。
慕嫣致的身材比金莎莎好,容颜更是美,尤其是身上那股气质,特别的优雅,高贵,而金莎莎丝毫气质都没有。
也可以说成旭现在是喜新厌旧。
金莎莎被气得脸色通红,抬起手就要打向成旭。
成旭眼疾手快,抬起右手,抓住了金莎莎的手腕。
“贱婊子,给我滚!”成旭手一用力,推向了金莎莎。
经销商一个柔弱的女子,如何承受得了成旭一个大男人的一手之力?
于是乎,往后倒退了几步,便跌倒在了这走道上。
金莎莎痛叫了一声。
在这安静的环境中,这一声痛叫,宛若是九天之上的雷鸣响起,立刻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别人看了过去,都明白,这对情侣是发生了争执。
服务员拿着菜单退了下去,要去往厨房汇报一下。
餐厅中的人虽然也不明白为什么慕嫣之这个口味如此的特殊,然而这个年代,美女与野兽的组合还是挺多的。
两份牛排,一份红酒,两份意大利面就下来。
牛肉的香气,红酒的香味,意大利的面味,三种味道交织在一起,让林云都垂涎三尺。
慕嫣知还想开口,先让林云吃。
然而刚开口,话音还没说出,林云就直接拿上桌子上的刀叉,插起了盘子中的七分熟的牛排,啃吃了起来。
声音还特别的大。
这种西式餐厅一般都是环境比较安静,基本上没有什么声音。
所以说林云吃饭的声落在他们的耳朵中,如同九天之内响起。
都把他们的目光吸引住了。
一个个都是眉头皱起,脸上浮现厌恶的神色,心里想的都是,这怎么跟一个猪一样?
现在在看去,端坐在椅子上,优雅且美丽的
慕嫣之心里都十分的惋惜,如此好的一个姑娘跟猪一样的男的在一起。
然而在慕嫣之的眼中,林云这个样子十分的可爱,丝毫不做作。
看着林云大口大口的吃肉,慕嫣之都扑哧的笑了出来,特别的开心。
“你整天阿弥陀佛,小僧自称的,怎么还吃起肉来了?”慕嫣之调笑着林云。
林云鼓着嘴巴,咀嚼着,看着慕嫣之。
“在唐朝时期,李世民久允许和尚吃肉”由于林云吃着肉,有的话也是模糊听不清,但是慕嫣之还是听懂了。
当然只笑了一下,拿起桌面上的餐巾布,擦下了林云嘴角的血渍。
“好好好好,你有理,不过弟弟,你也吃慢一点,你看看你的脸?”慕嫣之说着还给林云擦拭脸上的血渍。
此时又来了一对情侣,男的染着一头的金发,一双三角眼,特别的显目,一看就不像一个好人。
他身边的女人,一头的蓝发,浓妆艳抹的,穿着也十分的风骚,看起来也不是一个正经女人。
染金发的成旭,看到慕嫣至的一霎那,整个人的目光全被吸引住了,呆在原地一动不动,眼神之中全是贪婪。
蓝头发的金莎莎也发现了成旭的异样,立刻拍他的胳膊:“看什么呢!”
成旭立刻大怒,冲着金莎莎吼道:“艹泥马,你敢打老子!”
金莎莎也没有想到,以往顺从他千百的成旭,会对她大吼大闹。
跟以前的样子,完全就是天地之差,云泥之别。
“老娘跟你分手!”金莎莎顿时来了这么一句。
“艹泥马个贱婊子!是老子跟你分手!长的这么丑,天天在我的面前晃悠,都让我恶心!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成旭一双眼睛十分厌恶的,从下往上打扫着金莎莎。
这金莎身高有1米65左右,胸围是30d如同两颗小哈密瓜,腰细如同a4纸,臀宽圆满如西瓜,一双笔直纤细的双腿,更是具有欣赏性。
瓜子的脸庞,双眼皮的眼,一头蓝色妖姬的长发。
无论如何都跟丑沾不上半点关系,甚至严格来说十分的漂亮。
然而在成旭的眼中,这金沙沙跟慕嫣之一比一比,那慕言之就是天上飘动的白云,这金沙沙就是地面上堆积的尘土。
应该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另外一个就是妖艳贱货,看着俗气,恶心。
慕嫣致的身材比金莎莎好,容颜更是美,尤其是身上那股气质,特别的优雅,高贵,而金莎莎丝毫气质都没有。
也可以说成旭现在是喜新厌旧。
金莎莎被气得脸色通红,抬起手就要打向成旭。
成旭眼疾手快,抬起右手,抓住了金莎莎的手腕。
“贱婊子,给我滚!”成旭手一用力,推向了金莎莎。
经销商一个柔弱的女子,如何承受得了成旭一个大男人的一手之力?
于是乎,往后倒退了几步,便跌倒在了这走道上。
金莎莎痛叫了一声。
在这安静的环境中,这一声痛叫,宛若是九天之上的雷鸣响起,立刻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
别人看了过去,都明白,这对情侣是发生了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