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凭本事吃肉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第九特区、神级影视大穿越、汉化大师、逆行诸天万界、我一个人砍翻末世、蜀山道主、我的分身帝国、从同福开始、无耻术士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宋兴看了着旁边还在琢磨狗皮的休六,转头贼兮兮的对可可道:“哈哈,他们放狗咬你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有这个报应了,再说了,这可是休六宰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就那两个货,敢找六子的麻烦?”
“哥,你、、、、、、”宋可可瞪大眼睛,愣是说不出话来,她哥哥的确变了。
休六忙活完了,总觉得这狗似乎在哪里见过,听到宋可可的话,不由的蒙圈了,敢情宋兴是请他吃别人家的狗肉,而且还是他自己动手宰杀的。
这尼玛,完全是被套路了,但事已至此,总不能白忙活一场吧,不吃肉,那不是休六的性格,而且,已经背了锅,这张狗皮也要带走,给老娘缝个皮褂子穿。
反正是宋兴弄来的狗,他什么都不知道!
“没看出来啊,真有你的!”半晌,休六憋出了这几个字,他自认为是个坏人,是坏在明面上的,全村人都知道,但是宋兴这是蔫坏,瞬间颠覆了这个书呆子往日留给他傻呆的印象。
就休六的恶人准则看来,宋兴这种人,最好不要交恶,不然保不齐会搞出什么让人后悔的事情。
“哈哈,没办法啊,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落魄秀才,想请六子你吃肉,不得不多动脑子啊,让六子见笑了!”宋兴毫无读书人内敛和涵养,斜靠在门口,懒洋洋的说道,这尼玛比泼皮还要入木三分。
没有更多的调味料,只有盐巴和少许的花椒,但已经足够美味。
已经有几年没有吃过肉的可可还不等开锅,口水就留下来了,不管她多乖巧懂事,毕竟还是个小女孩,休六两眼也冒出了绿光,唯独宋兴表现的还算正常,后世随时可以吃到的东西,到了这个特定的时代,味道自然不能是后世所能比的,纵然他不馋,但也是直咽口水啊。
当然,这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以后吃肉那是日常操作,时不时的搞一顿火锅,才是调剂生活。
在可可眼巴巴的等待中,狗肉熟了,可可熟练的从锅里给每个人挑出了几块,撒上了葱花,顿时色香味俱全,肉香的味道四处弥漫。
“书呆子,你们居然有肉,说,哪里偷来的?”几个人刚端起碗,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宋先居然找来了,不过不是找狗来的,是闻着味道来的。
宋兴没料到这货来了,当即笑着说道,“二哥,你是偷习惯了还是怎么的?我堂堂一个秀才,凭本事吃顿肉怎么了?”
宋可可倒是有些紧张,端着碗的小手有些发抖,下意识的把碗藏在了身后,躲在了哥哥的身后,本来她就被宋先欺负怕了,在加上宰的就是他家的狗,自然是非常害怕。
“你、、、”平常笨嘴笨舌的宋兴突然变得言辞犀利起来了,宋先顿时语塞,说不出话来,愣在当场,以往,只有他们奚落欺负宋兴兄妹的份,还从来没有被这个书呆子说的语塞的时候。
休六看都没看宋先一眼,低头猛啃,吃都是狼吞虎咽,满嘴流油,有几个月没尝过肉滋味了,这当口,别说是宋先进来了,就算县太爷来了,他也未必会抬一下头!
“可可,赶紧吃你的,这年头吃顿肉不容易,别被破坏了心情!”宋兴拍了拍可可的肩膀笑着说道,把闻味而来的宋先凉在了一边,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宋先别提有多尴尬了,心里更是无法接受,平常被自己哥两百般刁难的书呆子居然牙尖嘴利敢奚落他了,更过分的这两连稀粥都不敢保证的穷鬼居然吃肉,这让他的心里难以平衡,想赌气离开,但那不是他的作风,留下,貌似不受欢迎。
不过,为了吃肉,脸皮早应该揭过了。
嗯,如果是不肉香味,他断然不会来这个地方,大黄狗是不见了,但是他料想,如果跑来这里,这两兄妹早都被吓的四处逃窜利了,那还有时间蹲在这里吃肉啊,不管脑子里在想什么,不争气的口水已经涌出了喉咙。
“你、、、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家的大黄?”已经脚底生根的宋先良久又憋出了一句话!
“、、、、、、”没有人理会他,只有吃肉啃骨头的嘴巴“吧唧”声在耳边回荡。
“可可,锅里多的是,你就不要太啃的太仔细了!”宋兴说着话,从可可手里夺过一根还没完全啃干净的狗骨头随手一扔,扔到了宋先的脚下。
休六坏笑了一下,也扔了一根骨头过去,不过比可可那根可要多许多肉了。
随后,几个人埋头大吃,宋先一看,没人注意他,赶忙弯腰抓起两根骨头,撒丫子就跑,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没了人影。
“哈哈哈哈!”宋兴和休六相视大笑,可可也没忍住,抿嘴笑了起来。
宋平家里虽然不至于天天喝粥度日,但是大荒年月,一家人能够吃饱肚子就不错了,肉,在他们家也是个稀罕,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大多数时候,他们还要省吃俭用,把钱攒下来给来两个儿子娶媳妇。
实际上,比起单纯的为了生计而挣扎的宋兴兄妹,他们家里负担更重,而且看不到富贵的希望。
至于养狗,完全是看家护院的,全村能吃上饭的家户基本都养一条狗,毕竟,这动物有灵性,流寇来袭,不但能够示警,要紧的时候,还能救命呢,故此,有时候还得省一口给狗!
且说宋先揣着两根骨头跑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刚啃了两口,就被人劈手给夺了过去,“让你来找大黄,你在这里啃骨头,说,这是谁家的骨头?”
尼玛,本来很是气愤的宋先抬头一看,是大哥宋朝,不由恼火道:“我哪里知道大黄去哪里了,这骨头是我捡来的,还给我!”
等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本来还有些肉的的骨头,已经被宋朝啃了干干净净,至于骨头上面的土,早已经被无视了!
“啊,好香!”宋朝一边舔着骨头,一边说道,眼睛还扫着宋先手里的另外一根还有肉丝的骨头。
“别抢,书呆子家有一大锅呢,我们去抢!”馋到了这个地步,也是没谁了,兄弟两一合计,嘴里舔着干骨头,眼中冒着贪婪的眼神冲向宋兴的茅草屋。
宋兴看了着旁边还在琢磨狗皮的休六,转头贼兮兮的对可可道:“哈哈,他们放狗咬你的时候,就应该想到有这个报应了,再说了,这可是休六宰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就那两个货,敢找六子的麻烦?”
“哥,你、、、、、、”宋可可瞪大眼睛,愣是说不出话来,她哥哥的确变了。
休六忙活完了,总觉得这狗似乎在哪里见过,听到宋可可的话,不由的蒙圈了,敢情宋兴是请他吃别人家的狗肉,而且还是他自己动手宰杀的。
这尼玛,完全是被套路了,但事已至此,总不能白忙活一场吧,不吃肉,那不是休六的性格,而且,已经背了锅,这张狗皮也要带走,给老娘缝个皮褂子穿。
反正是宋兴弄来的狗,他什么都不知道!
“没看出来啊,真有你的!”半晌,休六憋出了这几个字,他自认为是个坏人,是坏在明面上的,全村人都知道,但是宋兴这是蔫坏,瞬间颠覆了这个书呆子往日留给他傻呆的印象。
就休六的恶人准则看来,宋兴这种人,最好不要交恶,不然保不齐会搞出什么让人后悔的事情。
“哈哈,没办法啊,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落魄秀才,想请六子你吃肉,不得不多动脑子啊,让六子见笑了!”宋兴毫无读书人内敛和涵养,斜靠在门口,懒洋洋的说道,这尼玛比泼皮还要入木三分。
没有更多的调味料,只有盐巴和少许的花椒,但已经足够美味。
已经有几年没有吃过肉的可可还不等开锅,口水就留下来了,不管她多乖巧懂事,毕竟还是个小女孩,休六两眼也冒出了绿光,唯独宋兴表现的还算正常,后世随时可以吃到的东西,到了这个特定的时代,味道自然不能是后世所能比的,纵然他不馋,但也是直咽口水啊。
当然,这只不过是个开始而已,以后吃肉那是日常操作,时不时的搞一顿火锅,才是调剂生活。
在可可眼巴巴的等待中,狗肉熟了,可可熟练的从锅里给每个人挑出了几块,撒上了葱花,顿时色香味俱全,肉香的味道四处弥漫。
“书呆子,你们居然有肉,说,哪里偷来的?”几个人刚端起碗,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宋先居然找来了,不过不是找狗来的,是闻着味道来的。
宋兴没料到这货来了,当即笑着说道,“二哥,你是偷习惯了还是怎么的?我堂堂一个秀才,凭本事吃顿肉怎么了?”
宋可可倒是有些紧张,端着碗的小手有些发抖,下意识的把碗藏在了身后,躲在了哥哥的身后,本来她就被宋先欺负怕了,在加上宰的就是他家的狗,自然是非常害怕。
“你、、、”平常笨嘴笨舌的宋兴突然变得言辞犀利起来了,宋先顿时语塞,说不出话来,愣在当场,以往,只有他们奚落欺负宋兴兄妹的份,还从来没有被这个书呆子说的语塞的时候。
休六看都没看宋先一眼,低头猛啃,吃都是狼吞虎咽,满嘴流油,有几个月没尝过肉滋味了,这当口,别说是宋先进来了,就算县太爷来了,他也未必会抬一下头!
“可可,赶紧吃你的,这年头吃顿肉不容易,别被破坏了心情!”宋兴拍了拍可可的肩膀笑着说道,把闻味而来的宋先凉在了一边,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宋先别提有多尴尬了,心里更是无法接受,平常被自己哥两百般刁难的书呆子居然牙尖嘴利敢奚落他了,更过分的这两连稀粥都不敢保证的穷鬼居然吃肉,这让他的心里难以平衡,想赌气离开,但那不是他的作风,留下,貌似不受欢迎。
不过,为了吃肉,脸皮早应该揭过了。
嗯,如果是不肉香味,他断然不会来这个地方,大黄狗是不见了,但是他料想,如果跑来这里,这两兄妹早都被吓的四处逃窜利了,那还有时间蹲在这里吃肉啊,不管脑子里在想什么,不争气的口水已经涌出了喉咙。
“你、、、你们有没有看到我家的大黄?”已经脚底生根的宋先良久又憋出了一句话!
“、、、、、、”没有人理会他,只有吃肉啃骨头的嘴巴“吧唧”声在耳边回荡。
“可可,锅里多的是,你就不要太啃的太仔细了!”宋兴说着话,从可可手里夺过一根还没完全啃干净的狗骨头随手一扔,扔到了宋先的脚下。
休六坏笑了一下,也扔了一根骨头过去,不过比可可那根可要多许多肉了。
随后,几个人埋头大吃,宋先一看,没人注意他,赶忙弯腰抓起两根骨头,撒丫子就跑,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没了人影。
“哈哈哈哈!”宋兴和休六相视大笑,可可也没忍住,抿嘴笑了起来。
宋平家里虽然不至于天天喝粥度日,但是大荒年月,一家人能够吃饱肚子就不错了,肉,在他们家也是个稀罕,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到,大多数时候,他们还要省吃俭用,把钱攒下来给来两个儿子娶媳妇。
实际上,比起单纯的为了生计而挣扎的宋兴兄妹,他们家里负担更重,而且看不到富贵的希望。
至于养狗,完全是看家护院的,全村能吃上饭的家户基本都养一条狗,毕竟,这动物有灵性,流寇来袭,不但能够示警,要紧的时候,还能救命呢,故此,有时候还得省一口给狗!
且说宋先揣着两根骨头跑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刚啃了两口,就被人劈手给夺了过去,“让你来找大黄,你在这里啃骨头,说,这是谁家的骨头?”
尼玛,本来很是气愤的宋先抬头一看,是大哥宋朝,不由恼火道:“我哪里知道大黄去哪里了,这骨头是我捡来的,还给我!”
等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本来还有些肉的的骨头,已经被宋朝啃了干干净净,至于骨头上面的土,早已经被无视了!
“啊,好香!”宋朝一边舔着骨头,一边说道,眼睛还扫着宋先手里的另外一根还有肉丝的骨头。
“别抢,书呆子家有一大锅呢,我们去抢!”馋到了这个地步,也是没谁了,兄弟两一合计,嘴里舔着干骨头,眼中冒着贪婪的眼神冲向宋兴的茅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