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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任老爷:寄

作者:我才不是可乐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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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府。

    任式家族已经发展了五六代,从第一代开始,家族一直经商。

    尤其是上代的任老太爷最为厉害,活着的时候已经是当地最有钱的富商了。

    不过好景不长,自从任老太爷把风水先生给他自己准备的墓地抢走之后,任家是一年不如一年。

    但是即便如此,任府的面积也是相当夸张的大,以至于如果有人想问任老爷住哪,那问都白问,隔着老远就看到任宅。

    夜里,街道上已经没了行人,而任宅连个家丁的身影都没有。

    这么大个院子没看门的,也算是任老爷心大。

    任宅进了大门之后,外围是一圈草坪,中间是一栋很大的二层小洋房。

    这时候任宅里还是灯火通明,一层,有两个佣人正在擦桌子,而任老爷的房间,是在二层。

    这时候,寂静的夜里,传来了“嘭嘭嘭”很有节奏的声音......

    顺着声音看去......

    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顶戴,八蟒五爪蟒袍,胸前有白鹇,竟然是个官居五品的文官僵尸!

    这竟然是已经被烧的漆黑的任老太爷!

    此刻,任老太爷恢复了之前的样貌,同时,身上的官服也被套上了新的!

    当然,官是捐来的。

    所谓捐,也就是买。

    任老太爷相当有钱,买个五品官对他来说难度还不算大,除了买官之外,还坑害风水先生,抢了人家墓地,这才使任老太爷二十年后重生,不过是以僵尸的形象出现。

    僵尸,人死后凭借喉咙处一口气死而不腐,僵而不烂,无法正常行走,只能靠双脚直立往前蹦哒,双臂无法弯曲,以向前伸展双臂,掌心朝下的样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

    人类害怕僵尸主要是因为僵尸就像是冷血动物一般,只想咬人,没有其它任何想法,被这东西盯上直感觉脖子发凉。

    更别提被咬之后还会被同化成僵尸,实在是太吓人了。

    任老太爷此刻已经跳到了任家小洋楼的门口,眼看就要进门了,可房间里的两名佣人,还是在那叽叽喳喳的,唠着家常。

    “嘭!”

    “哗啦啦!”

    门被一爪子怼倒,玻璃也碎了一地!

    僵尸破门而入,大厅里开始了各种尖叫砸东西的声音。

    楼下,还是尖叫不断,看来任家人都已经被吵醒了。

    只不过他们醒来看见身边站个僵尸,估计又得吓晕过去。

    在倒斗圈呢,流行着这么一句话。

    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

    这个鸡鸣,就是公鸡打鸣,提醒要天亮的意思。

    咱也不知道为啥非要晚上倒斗,反正人家圈子里就这么说的。

    为什么讲这个呢?

    因为僵尸圈也流行差不多的文化。

    鸡鸣了,天亮了,别吃了,快回棺材躺着吧!

    不过僵尸可不是像倒斗人事那样出于尊重墓穴主人一样尊重自己的食物。

    它们听见鸡鸣,主要还是怕太阳光。

    像低级的僵尸、吸血鬼、幽灵,之类的东西,统一都有个克星。

    那就是太阳光。

    只要太阳升起,新的一天来临,怪物们也得找个阴凉处待着躲起来,晚上再出来觅食。

    任老爷家大业大,自然不会把鸡圈弄到自己家宅院里,那多煞风景啊!

    不过隔壁住户可没这么讲究,养了十几只鸡等着下蛋吃呢。

    每天早上,任老爷都听着隔壁的鸡鸣起床。

    这天,鸡鸣了,不过任老爷还在躺着。

    躺着归躺着,还在地上躺着,也不嫌地上凉。

    但脖子上两个大洞就有点不太合适了。

    任老爷这样子显然是死了。

    僵尸,因为生前记忆里最深的是家人,所以复活后还惦记着家人,第一时间是回家找家人。

    但问题是,僵尸表达爱的方式有些吓人。

    咬别人脖子,也算示爱的一种吧..._

    任老太爷咬完任老爷后,还想找任婷婷,自己心爱的孙女。

    不巧的是,任老太爷在洋房里找了半天,就是找不到任婷婷,总感觉可以闻到任婷婷的气息,可就是找不到,不晓得躲在哪了。

    实际上,任婷婷只不过是衣物在家中,人却在省城。

    找了半天无果,又听到隔壁鸡鸣,知道天快亮了的任老太爷,蹦蹦跳跳的离开了洋房。

    任老太爷一晚上咬了十几个脖子,开心的不得了,肚子还会随着跳动一上一下,显然是喝太多血,撑了!

    任家一群仆人,看见僵尸腿都软了,跑都跑不动。

    关键这任老太爷化身成的僵尸,二十年成型,厉害的很,跳跃灵敏,一爪子一条人命,而且刚开始动静不大,好多仆人都是后续听到动静醒了,一个个出来葫芦娃救爷爷似的送了人头,任府就没一个活人留下。

    天刚蒙蒙亮,官府的人提着一面锣在街上到处通知着,任府发生了重大谋杀案。

    任府前,挤满了人,每个乡民都想看看里面任家是什么情况,没办法,在那个时期,就是靠家长里短来消磨时间,更别提是死了十几号人的重大案件了,听到消息后,十里八乡爱凑热闹的人都来了。

    “让一让,让一让!”阿威队长,也就是任老爷的外甥,耀武扬威的推开人群,走进了任府。

    刚进家门,他就看到了一地的尸体,不过都盖上了白布。

    “哪具是任老爷尸首?”阿威队长问道。

    “队长,那具!”一个小兵指着尸体堆里单独躺着的那具说道。

    阿威队长掀开白布,印入眼帘的就是任老爷发紫发黑的脸,眼睛挣的老大,显然死不瞑目。

    任老爷的脖子上有两个大洞,伤口旁已经腐烂了,如果道法深厚的人来看,就会看到浓浓的黑气由伤口处外散着,散发着阵阵恶臭。

    阿威队长闻到臭味儿,捏住鼻子,盖上了白布,经过这么长时间和九叔的接触后,他知道这肯定是僵尸作祟了。

    这时候,九叔和三名徒弟,也赶到了现场。

    九叔掀开布子查看尸体。

    果然,全是僵尸咬死的!

    “师傅,这......”秋生表情很不好看,昨天他们在义庄都已经烧死那么多僵尸了,可今天这情况......

    方宇也是愣住了。

    任老爷被僵尸咬死,是原剧情的事情。

    任老太爷不是都已经被烧焦了吗?怎么这是养好烧伤然后又卷土重来了?

    没这种道理吧?

    看着冒着黑气的伤口,九叔皱眉对身边人嘀咕道:“绿僵,至少是一具绿僵。”

    “绿僵?”

    众人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这绿僵的实力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那可是连铁牢门都能轻松破开的存在,如今又出现在了小小的镇上?

    这任家镇是捅了绿僵窝还是咋样?

    方宇若有所思,拉着九叔到了一旁。

    “师傅,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任老太爷没烧完全,伤好之后又来伤人了?”

    九叔刚想摇头,却想到一种可能。

    那暗中的人,连食梦貘这种传说中的生物都能搞到手,那么治好一只僵尸的伤,也不是没那种可能.....

    几人观察着尸体。

    忽然进来了几个乡绅。

    这群人,有的和任老爷关系好,同是富商。

    有的,则是纯靠着任老爷,吃喝拉撒的。

    这群人一冲进来,案发现场瞬间成了菜市场。

    “哎呀!好好的个人,怎么就死了啊!”

    “是啊是啊!这一定是被江洋大盗给劫了啊!”

    “哼!我看就和前几日杀了巩喜的人是一伙人。”这乡绅说着,眼睛却是往着九叔这个方向瞟,说的好像是九叔杀的一样。

    十四具尸体排成了一排,每个尸体都是脸色发紫,脖子上有一个到数个大洞。

    一名乡绅想掀开布子,被一旁的阿威直接推开。

    “喂!不要乱动!”

    “动动怎么了!难道你想掩盖小人的犯罪证明!?”

    乡绅们当然不怕阿威这个小小的队长,哪怕是局长来了,也得对他们这些有钱人客客气气的。

    这时,乡绅的代表,一个白发老头开口了:“阿威队长,这些尸体为什么脖子上都有洞呢?他们是被什么凶器杀死的?”

    “凶器?哪用凶器!他们都是被僵尸咬死的!”阿威斩钉截铁道。

    “僵尸?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世界上哪来的僵尸嘛!我活了七十多年了,从未听过这种东西!”一名白发老头反驳道。

    “哎呀!你没听过,不代表没有嘛!”阿威皱眉。

    “我七十多了都没听过,你才屁点儿大,你见识还比我多啊!?我劝你也别找什么花花理由,早点破案,要不然,我们这些冤大头也不会给警察局再交钱了!要你们反正又没用!你们说是不是?”

    “是!”

    几名乡绅都发表了共同的意见。

    阿威被呛的说不出话,这帮家伙,仗着有钱......

    确实,他阿威的工资确实也是这帮人手里敲出来的,还真就没啥办法好说。

    阿威没话说,不代表别人就说不出。

    方宇来到乡绅面前,“好,你们说不是僵尸咬的,那是什么东西弄的呢?”

    几名乡绅掀开白布,露出了已经散发着尸臭的尸体......

    “嗯.....”乡绅们被问懵了,他们哪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每具尸体基本上都一个死状,凶手可太变态了。

    可是不回答也不行,毕竟他们也是要面子的,于是一名乡绅摇头晃脑道:“他们啊!一定是被枪给打死的!”

    “每一枪都打中脖颈?”方宇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这名乡绅。

    “啊?”乡绅被反问,自己也觉得不靠谱,他又想了想,嘿嘿道:“凶手一定是武林高手,善于放飞镖!放出一个...额..一个九子连环金钱镖!把任家十四人杀死的!”

    “那飞镖呢?”方宇继续追击。

    “啊?”乡绅实在是想不出了,索性用有钱人的那一套,面带怒色道:“喂!你不要阻碍我得推理好不好?”他又看了眼地上的尸体,不服道,“你聪明,你说他们是怎么死的,你说啊!”

    “要我说,他们是被手指甲戳死,牙齿咬死的!”方宇用手比划了个掐人的动作,肯定道。

    乡绅代表才不行这种鬼话,不过他看到了一旁九叔的手指甲,长的离谱。

    他一把抓住了九叔的手,开心道,“啊哈!是让手指甲插死的?那就是说明手指甲得很长才可以做得到是吧?”

    九叔想挣开手,无奈乡绅代表抓的很紧。

    “啊!各位乡亲父老,有哪一位的手指甲比他更长的?”

    看戏的众人纷纷把自己手伸出来,不过有几个乡绅没拿出手,一个劲的摇头。

    他们的手指甲也都很长,甚至有一两个的指甲比九叔长多了。

    在古代,留长指甲是为了炫富。

    后宫的妃嫔们不需要做洗衣做饭的粗活,来留长指甲。而乡绅们一样是这种情况,农活也好洗衣做饭也罢,这些事通通会由下人帮他们完成。

    以用指甲长短来与辛苦劳作的农民区分开来。以此为荣,显示不必为生计操劳的仪态。

    九叔留长指甲和他们不同,他是为了把指甲当尺子方便测量用的。

    “你不要胡说啊!”九叔挣脱了乡绅的手,怒道。

    “哎呀!我是不会冤枉好人的,你也看见了,村子里指甲最长的就是你,所以你嫌疑最大!”

    “我师傅如果嫌疑大的话.....咦?你指甲也不断嘛!”方宇抓起了这名乡绅代表的手。

    “放开我!我指甲又没他这么长!”

    “你指甲是不够长啊!问题不需要那么长就行了啊!用小刀能放血,何必用关刀呢?你说是不是啊?”

    见场面越发越混乱,九叔探口气,拉着自己的人马,离开了任宅。

    至于尸体?

    九叔想烧,但这帮乡绅死活不肯。

    说什么保留证据.....

    方宇留了个心眼,趁着四下无人,找了个房间,将窗锁打开,用一张纸架在窗缝,造成窗户没开的假象......

    一上午过去。

    有脑子的镇民们人心惶惶。

    大家都知道了,僵尸的事情怕是真的。

    就算是之前不信,现在也得信了。

    ......

    时间,到了晚上。

    乡绅们请了些不怕死的,胆子大的庄稼汉,给任老爷守灵。

    这群人,在院子里摆起了赌桌,玩起了牌。

    而街上,已经无人。

    冷风呼啸,三个黑漆漆的身影,穿梭在了大街之上.....

    (好饿好饿好饿,我真的好饿,催更点一波,推荐票来一点,5星好评给点吧,祝各位财运亨通,一帆风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