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秋生啊秋生,你惹了大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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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多半为清代下葬人士,那时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对,或者身前有怨气没咽下,死后就会破土危害人间。
能出来蹦跶的僵尸,前后多半不超过两百年。
也就是为什么僵尸多穿着的是清代官服。
你见过哪个僵尸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当然,问也白问,谁见过僵尸呐?
怕是大多数人连僵尸的低配版——行尸都没见过。
有个人还真见过行尸。
就是方宇这个倒霉蛋。
前文书讲过,方宇出门遇到了前来搜寻业障过多人士的纸人。
那纸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条他从未走过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盘踞着一直行尸。
按照常理来说,九叔的地盘,别说行尸了,来个吸血蝙蝠都少见,那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呢?
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个好徒弟,秋生了。
这家伙,前段时间来了场见义勇为的好戏。
事确实是好人好事。
可问题在于这个家伙办好人好事的时候不想想现在是个什么社会。
在民国,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会风气也不是很好。
有钱的,就能当官。
有权了,那就是方圆百里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钱又有权力,还能有枪的话。
那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欢干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字。
干。
具体啥你猜猜是干啥。
那玩意的后遗症在现代来说,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无所谓了。
随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钱,生呗~
这附近镇上就有个土皇帝的儿子。
那鸟人姓巩,单名一个喜字。
俗吧?姓巩叫巩喜,就是为了谐音梗一个恭喜意思。
这也就是巩军阀没什么文化,孩子太多,前几个还好,叫巩云圣、巩鹤鹏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后,起名也懒得琢磨或者请先生起了,就随便选个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巩喜这倒霉名字就这么来了。
要说巩喜这人,别的本事没有,仗着自己有个军阀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带着几名狗腿子,从大老远来到了任家镇,就是来潇洒的。
别说是镇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连当地官府的大老爷见了这厮也是点头哈腰,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一个团的兵抄了家。
巩喜可谓是成了任家镇上最讨厌的山大王。
这家伙,只要出门,大家就回家休息吧,啥也别干了,生怕惹到他。
家里有媳妇的,别出门。
有闺女的更别想了,半大的丫头在这巩喜的面前,都会被拖到府上。
镇上就没有不骂他的。
这天,巩喜照常出门“微服私访”。
今天他想了个馊主意。
他想来一招乾隆下江南的套路。
来个扮猪吃老虎,准备走装逼打脸那套路子。
上街找茬,然后等对方要出手还没出手时,爆出自己是大军阀儿子的身份,吓对方个屁滚尿流!
他这想法不错。
同时他也是这么做的。
没带小弟,也没去都认识他的大饭店吃饭。
他去了一个偏僻的小茶楼听评书。
听了还没三分钟。
他“啪”的一声,就将一个茶杯摔到了评书先生的身边,险些砸到先生的头。
当场,茶楼老板就不干了。
你丫觉得说的不好,你就不听走人不就得了?
那茶楼走的是听评书免费,喝茶收费的路子。
这茶他还没点呢,就先摔了杯子,不是故意找茬还能是干嘛?
当下就冲出一帮人要揍这巩喜。
茶楼伙计里,有个小伙计,时常拿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去镇上的汇贤雅叙,也就是青楼,去潇洒一番。
这青楼的常客,就有巩喜。
小伙计一看找茬的竟然是镇上的土皇帝巩喜,当场吓的直接跪倒在地磕起了头。
茶楼老板一听!
啥玩意?
这人是大军阀的儿子?
也直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连带着评书师傅和几个听书的路人,全在那磕起了头,生怕自己小命搭进去了。
这下巩喜爽了。
他倒是没打人也没骂人。
只是觉得这种感觉不错。
还有什么比这样装逼更爽的了?他可算是明白了乾隆下江南是为啥了,感情是为了装逼呐!
走出茶楼,他看到了一名村姑。
说是村姑有些不太准确了。
这是一名打扮朴素的小丫头,只不过穿的有些磕碜了,看起来就不是自己的衣服,更像是她家大人穿剩下的衣服给她又穿上的。
衣服穿着不行,比不上汇贤雅叙的小姐姐们。
可这丫头的脸蛋儿,尤其白净。
也不涂胭脂水粉,也不描眉打鬓,离着老远就看着那么的带劲。
巩喜是谁?
军阀的第......xxxx房儿子!
那是什么存在?
按清朝来说不是太子也至少是个阿哥!
他老人家来到这小小的任家镇,还有什么女人是他无法得到的?
那肯定是没有了!
他直接尾随着人家,就一路跟了上去。
那小姑娘去药铺开了点不知道什么药,然后就揣着药包往镇外走去了。
这任家镇周边的村子有三个,小姑娘前往的村子,正好就是九叔、方宇现在所在的村子,只不过当时九叔还没搬去。
走到一半,巩喜体力就跟不上了。
他一天到晚除了干坏事就是吃喝,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哪比得上务农人家孩子的体格?走了没几步他就喘的受不住了。
看到前面小姑娘越走越远,他直接掏出枪,朝天打了三枪!
“砰砰砰!”
震耳欲聋!
小姑娘被吓了个半死!这可是枪声,要人命的存在!
她回头一看有人拿枪指着她,顿时吓得不敢动弹了。
“别跑,你敢跑,老子就一枪打死你!”
巩喜坏笑着,缓缓的走向了小姑娘。
这时候,来了个路人。
正是九叔的好徒弟秋生。
秋生虽然在原文中生活作风出了问题,可他骨子里还是个喜欢乐于助人的人。
方才听到枪声,也不顾自己的安危,直接就顺着枪声来到了案发现场。
这一看,好家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竟然有强盗拿枪劫道?还特么的是劫色?
搁别人可能就当没看见直接跑了。
可秋生可不怕枪。
他的身手极好,甚至比起九叔来讲,他的身手可能还能好上那么一丢丢。
这样一位高手,会怕枪?
更何况那巩喜已经把枪丢在一旁,正撕扯人家小姑娘衣裳了。
抓住机会,秋生一脚踢了过去。
巩喜昏迷,小姑娘得救。
事后,两个当事人,小姑娘和秋生,都得知了那天劫色的人竟然是土皇帝巩喜,怕出事,就直接躲了起来。
万幸,秋生的脸应该是没被看见。
但不怕一万就怕玩意。
被非礼的小姑娘还好,秋生这个见义勇为的一旦被知道了身份,那估摸着死的就不只是他一个人了,很有可能连带着九叔都得被枪毙。
所以,得溜。
那小姑娘躲的挺远,跑到佛山的舅舅家了。
秋生就难受了,他家在镇上,而且也没什么亲戚,他也跑不了多远。
和九叔一说,九叔直接决定先搬到距离任家镇最远的李村边上,缓一段日子再说。
所以,九叔是后来的,义庄后的那具行尸的存在,他也是不知晓的......
这才有了,后续一系列的坑爹故事.....
僵尸,多半为清代下葬人士,那时候流行土葬,埋的地方不对,或者身前有怨气没咽下,死后就会破土危害人间。
能出来蹦跶的僵尸,前后多半不超过两百年。
也就是为什么僵尸多穿着的是清代官服。
你见过哪个僵尸穿的是明代官服,或者更早以前的?
当然,问也白问,谁见过僵尸呐?
怕是大多数人连僵尸的低配版——行尸都没见过。
有个人还真见过行尸。
就是方宇这个倒霉蛋。
前文书讲过,方宇出门遇到了前来搜寻业障过多人士的纸人。
那纸人把方宇逼到了一条他从未走过的路上。
那片林子中,就盘踞着一直行尸。
按照常理来说,九叔的地盘,别说行尸了,来个吸血蝙蝠都少见,那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呢?
这就不得不提九叔的另一个好徒弟,秋生了。
这家伙,前段时间来了场见义勇为的好戏。
事确实是好人好事。
可问题在于这个家伙办好人好事的时候不想想现在是个什么社会。
在民国,法律不健全就算了,社会风气也不是很好。
有钱的,就能当官。
有权了,那就是方圆百里的霸主。
那要是又有钱又有权力,还能有枪的话。
那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了。
土皇帝一般都喜欢干一件事。
那就是一个字。
干。
具体啥你猜猜是干啥。
那玩意的后遗症在现代来说,可以打胎。
可在古代,土皇帝就无所谓了。
随便生,生多少也不嫌多。
反正有钱,生呗~
这附近镇上就有个土皇帝的儿子。
那鸟人姓巩,单名一个喜字。
俗吧?姓巩叫巩喜,就是为了谐音梗一个恭喜意思。
这也就是巩军阀没什么文化,孩子太多,前几个还好,叫巩云圣、巩鹤鹏的比比皆是。
到了最后,起名也懒得琢磨或者请先生起了,就随便选个名字,直接起了得了。
巩喜这倒霉名字就这么来了。
要说巩喜这人,别的本事没有,仗着自己有个军阀的爹,是一向欺男霸女。
他带着几名狗腿子,从大老远来到了任家镇,就是来潇洒的。
别说是镇上的普通百姓了。
就连当地官府的大老爷见了这厮也是点头哈腰,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一个团的兵抄了家。
巩喜可谓是成了任家镇上最讨厌的山大王。
这家伙,只要出门,大家就回家休息吧,啥也别干了,生怕惹到他。
家里有媳妇的,别出门。
有闺女的更别想了,半大的丫头在这巩喜的面前,都会被拖到府上。
镇上就没有不骂他的。
这天,巩喜照常出门“微服私访”。
今天他想了个馊主意。
他想来一招乾隆下江南的套路。
来个扮猪吃老虎,准备走装逼打脸那套路子。
上街找茬,然后等对方要出手还没出手时,爆出自己是大军阀儿子的身份,吓对方个屁滚尿流!
他这想法不错。
同时他也是这么做的。
没带小弟,也没去都认识他的大饭店吃饭。
他去了一个偏僻的小茶楼听评书。
听了还没三分钟。
他“啪”的一声,就将一个茶杯摔到了评书先生的身边,险些砸到先生的头。
当场,茶楼老板就不干了。
你丫觉得说的不好,你就不听走人不就得了?
那茶楼走的是听评书免费,喝茶收费的路子。
这茶他还没点呢,就先摔了杯子,不是故意找茬还能是干嘛?
当下就冲出一帮人要揍这巩喜。
茶楼伙计里,有个小伙计,时常拿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去镇上的汇贤雅叙,也就是青楼,去潇洒一番。
这青楼的常客,就有巩喜。
小伙计一看找茬的竟然是镇上的土皇帝巩喜,当场吓的直接跪倒在地磕起了头。
茶楼老板一听!
啥玩意?
这人是大军阀的儿子?
也直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连带着评书师傅和几个听书的路人,全在那磕起了头,生怕自己小命搭进去了。
这下巩喜爽了。
他倒是没打人也没骂人。
只是觉得这种感觉不错。
还有什么比这样装逼更爽的了?他可算是明白了乾隆下江南是为啥了,感情是为了装逼呐!
走出茶楼,他看到了一名村姑。
说是村姑有些不太准确了。
这是一名打扮朴素的小丫头,只不过穿的有些磕碜了,看起来就不是自己的衣服,更像是她家大人穿剩下的衣服给她又穿上的。
衣服穿着不行,比不上汇贤雅叙的小姐姐们。
可这丫头的脸蛋儿,尤其白净。
也不涂胭脂水粉,也不描眉打鬓,离着老远就看着那么的带劲。
巩喜是谁?
军阀的第......xxxx房儿子!
那是什么存在?
按清朝来说不是太子也至少是个阿哥!
他老人家来到这小小的任家镇,还有什么女人是他无法得到的?
那肯定是没有了!
他直接尾随着人家,就一路跟了上去。
那小姑娘去药铺开了点不知道什么药,然后就揣着药包往镇外走去了。
这任家镇周边的村子有三个,小姑娘前往的村子,正好就是九叔、方宇现在所在的村子,只不过当时九叔还没搬去。
走到一半,巩喜体力就跟不上了。
他一天到晚除了干坏事就是吃喝,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哪比得上务农人家孩子的体格?走了没几步他就喘的受不住了。
看到前面小姑娘越走越远,他直接掏出枪,朝天打了三枪!
“砰砰砰!”
震耳欲聋!
小姑娘被吓了个半死!这可是枪声,要人命的存在!
她回头一看有人拿枪指着她,顿时吓得不敢动弹了。
“别跑,你敢跑,老子就一枪打死你!”
巩喜坏笑着,缓缓的走向了小姑娘。
这时候,来了个路人。
正是九叔的好徒弟秋生。
秋生虽然在原文中生活作风出了问题,可他骨子里还是个喜欢乐于助人的人。
方才听到枪声,也不顾自己的安危,直接就顺着枪声来到了案发现场。
这一看,好家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竟然有强盗拿枪劫道?还特么的是劫色?
搁别人可能就当没看见直接跑了。
可秋生可不怕枪。
他的身手极好,甚至比起九叔来讲,他的身手可能还能好上那么一丢丢。
这样一位高手,会怕枪?
更何况那巩喜已经把枪丢在一旁,正撕扯人家小姑娘衣裳了。
抓住机会,秋生一脚踢了过去。
巩喜昏迷,小姑娘得救。
事后,两个当事人,小姑娘和秋生,都得知了那天劫色的人竟然是土皇帝巩喜,怕出事,就直接躲了起来。
万幸,秋生的脸应该是没被看见。
但不怕一万就怕玩意。
被非礼的小姑娘还好,秋生这个见义勇为的一旦被知道了身份,那估摸着死的就不只是他一个人了,很有可能连带着九叔都得被枪毙。
所以,得溜。
那小姑娘躲的挺远,跑到佛山的舅舅家了。
秋生就难受了,他家在镇上,而且也没什么亲戚,他也跑不了多远。
和九叔一说,九叔直接决定先搬到距离任家镇最远的李村边上,缓一段日子再说。
所以,九叔是后来的,义庄后的那具行尸的存在,他也是不知晓的......
这才有了,后续一系列的坑爹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