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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阿蒙王(为忆留香万赏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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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蒙这一路赶回来,是真不容易,比去的时候还难,红龙奥特拉斯在云层之间疾掠飞行,搅动乌云,居然真的就如同避雷针一般,引来了雷霆。

    作为传奇,阿蒙是足以自傲的,但自然界的雷霆,那也是真的足够厉害,最细的地方,都足有五米宽的闪电,你们见过吗?

    还有那速度,根本就不存在避让一说。

    于是,一道雷霆之下,阿蒙和红龙被劈了个结结实实,要不是他们的专长够多,魔抗够高,身体够硬,没有被劈成焦炭,也得摔成肉泥。

    挨了这一击后,阿蒙和红龙是休息了很长时间才敢继续出发,这一次,奥特拉斯是老老实实的开启低空飞行模式。

    而阿蒙,几乎毫不犹豫的将身上所有铁质武器护具,都收入了荒野小屋之内。

    不过,挨了这一击雷劈,阿蒙居然还有些额外收获。

    这一次,他开启了《魔鬼的封印之书》,唤出荒野小屋,并没有从红龙那里借用魔力,而是他自己体内的。

    也是这时,阿蒙才惊觉,他的体内,那庞大的传奇之力外,居然有一股不同于战职者体系的力量,因为太过微弱,且使用方式完全不同,他此之前居然没有察觉。

    阿蒙先是有些不可思议,作为传奇武器大师,他居然没能发现体内的异种力量,这本身就让人难以置信。

    不过,在细细揣摩后,他才有些恍然。

    这居然是魔力。

    对,这就是施法者所修炼的根本——魔力。

    所不同的是,他的魔力不是自己修炼而来,而是从血脉中觉醒诞生,天然的本源魔力,以属性算,带着明显的火属性特质,和红龙奥特拉斯类似。

    换句话说,此时,以龙骑士的体系算,他已经踏入了第三阶段。

    在原本的龙骑士第三阶段,巨龙进入真正的当打之年,成年期,而骑士也熬练出属于自己的龙之体魄,两相叠加,骑士的体内会有龙之血脉返祖,觉醒魔力,从而拥有施法的能力。

    从这一步开始,骑士从专一的战士,开始向着战士加术士的混合职业转变,可以引动魔力,觉醒法术,并拥有施法能力。

    而巨龙,也可以在漫长的成年期中发掘自己的魔力,接触规则,从而进一步提升。

    从这个角度来说,龙骑士的第四阶段,也就是传奇龙骑士,其实都需要通过对魔力的修炼,理解和法术的学习,以此为翘板,撬动规则,从而进阶传奇。

    好吧,这是原版的道路,但事情在阿蒙这里显然又有不同。

    他本就以战职者的体系为道路,已经进阶了传奇,迈过了那道门槛,而红龙奥特拉斯,虽天赋惊人,但受限于成长时间,此时也不过只是青年期,距离成年龙还差了一截。

    这种组合,一增一减,你要说是不是龙骑士第三阶段,呃,估计没人搞得明白。

    但阿蒙在进阶传奇之后,体内血脉已经返祖,并生成魔力,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了。

    当然,这魔力觉醒,本就是这一两天的事情,微弱的几乎可以忽略,对于他自身实力也并不存在什么增益效果,但无法否认的是,阿蒙对施法者体系其实很感兴趣。

    一方面,传奇的修炼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就是对位面规则的探索解读,就这一点,以驾驭元素之力为手段的施法者,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有一说一,虽然阿蒙是传奇战士,但这事实,他得认!

    另一方面,阿蒙还得承认一个事实,作为梦魇之主,最适合他的道路从来都不是战士,而是施法者!

    其他的且不说,光是想想可以穿梭在无数个主物质,可以了解无穷的知识,可以观摩数不清的魔法道路,可以汲取每个魔法道路的优点,可以以此解析和领悟规则。

    仅仅这一项独有资源,就足以让任何施法者为之疯狂!

    甩了甩脑袋,阿蒙把这些都丢到脑海之外去了,这些,都是以后的计划了,现在,真的得以最快的速度回去了。

    再次出发时,阿蒙已经是毫无保留的将自身力量,灌注入红龙体内,让他在保持低空飞行的同时,速度却依旧是节节攀升。

    为了赶时间,他也是拼了!

    就是所过之处,龙威弥漫,气势滂湃逼人,不知吓着多少魔兽在巢穴里瑟瑟发抖。

    ……

    奥多亚克家族古堡外,中央广场上。

    作为凯尔玛城最核心也最大的广场,中央广场并不在城市中央,那是神殿的位置,但它的作用和价值毫无疑问。

    千年以降,但凡是凯尔玛之王需要面对臣民说些什么,就必然是在这里。

    而这里,也有无数次古蒙军团誓师出发,不胜不归。

    按照流程,继任大典上,阿蒙需要在议事厅内接受教会的赐福,由教宗冕下认可,并将王冠戴在头顶,完成加冕。

    然后,他才能以王者的姿态,接受各个职权部门的庭臣大佬们的宣誓和效忠。

    这应该是整个流程中耗时最长的,虽并不繁琐,单个家族消耗的时间也不多,但这么多人都走一遍下来,也需要好几个沙漏时。

    而完成了这一步后,他才需要走出城堡,头戴王冠,高举战剑,接受古蒙臣民的欢呼。

    当然,若是来了兴致,又或者继任的王者口才不错,也可以在此来一场对所有凯尔玛城居民的即兴演讲,以此聚拢人心,获得更多的认可和支持。

    恩,这最后一项算是保留项目,可有可无。

    事实上,大部分凯尔玛之王的继任者都不擅长演讲,他们喜欢用剑和战斧与人说话;获取财富和物资,也更喜欢用的战争抢夺,而不是正规交易。

    就这一点而言,古蒙一族穷了上千年也不是没道理的。

    继任大典这一套流程,自成型开始,奥多亚克家族已经用了很多年,有数十代王者都是这么干的。

    按照彩排,阿蒙也得这么干。

    但此时,当红龙徘徊在城堡上空,当阿蒙看到那城堡外的广场上,好似如山如海般的子民汇聚,他们高举着火把,望着古堡时,他突然改变了想法。

    只是动念之间,红龙奥特拉斯已经仰天咆哮,龙吟之声响彻夜空和大地,也吸引了所有人的瞩目。

    即使是议事大厅内的众人和会议室内的夏普老爷等人,也都被惊动,他们迅速的走出,并仰望天空。

    天空,红龙奥特拉斯在盘旋三圈后才落下,他直接落到了广场前方,无数人本能的退开,留出一个空隙。

    那庞大沉重的龙躯落地,整个广场为之震颤,而后红龙挺起身躯,高扬起头颅,让阿蒙在众人面前越发清晰。

    此时的阿蒙其实显得有些落魄,衣衫凌乱,还染着片片血迹,有些地方还有雷劈的焦黑痕迹。

    但当他傲然立在红龙头顶,俯瞰四方时,那传奇的气度油然而生,甚至让人无法直视。

    阿蒙也没有废话,他只是抬手,将带回来的东西拿过,自顾自的抽出一根,反手丢下。

    以他的实力,自然不需要用多大的力气,那好似标枪一般的东西就已经插入了广场前的砖石中,一震抖动,有旌旗在风中招展。

    虽然混杂了泥土和血祭,带上了硝烟的味道,但上面的图案依旧清晰传神。

    那是振翅高飞的雄鹰。

    那赫然是色雷斯人最大的部落,雄鹰部落的旗帜。

    紧接着,阿蒙有抽出一根,直接投下,展开,旗帜上绘制的一头仰天长啸的暴熊。

    那是暴熊部落的旗帜。

    就这样,众目睽睽之下,阿蒙一根根的丢下去,不一会儿,足足二十三根,色雷斯人大大小小二十三个部落的旗帜,都已经插在了广场地上。

    这就是阿蒙离开前让凯特统领收集的,溃退的三十万色雷斯人自然不止这二十三个部落,但临时收集的就这么多了,不过,已经够用了,甚至,比摘了大巫祭的脑袋回来,更加好用。

    做完这些,阿蒙才缓缓抬头,目力所及,看着如山如海的古蒙臣民,开口:“我叫阿蒙·奥多亚克,或许并不算熟悉,但大家应该都知道我。

    我将是这一片大地的新主人,你们即将追随的王。”

    “当我知道我的父亲,伟大的哈卡斯王将王座传给我时,我也很吃惊,那时,我就在想,怎样的贺礼才能够配得上这伟大时刻?

    于是,我带着双足飞龙骑士团出发,日夜兼程,跨过数百里的荒原,杀入色雷斯人的领地。

    于是,我带领着古蒙北征军团,一举击溃三十万色雷斯勇士,斩首无数,并带回了这二十三面旗帜作为见证。”

    “我以这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作为贺礼,送给我自己,也送给你们。”

    “以此,我只是想告诉你们,未来,我将带领你们从一场胜利,走向另一场胜利!”

    “古蒙一族,终究有无尽荣耀加身!!!”

    “而我们,终将成为这北地万里疆域的,真正主人!”

    阿蒙的声音洪亮且坚定,在传奇力量的加持下,好似响在每个人的耳畔,说到最后,更有莫名的滂湃激昂荡漾在所有人心中。

    阿蒙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也用这场大胜和野心,点燃了所有人的心中热血。

    于是,他的声音刚落,就有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传来。

    初始还很凌乱,但越到最后,越是整齐。

    他们喊得是,阿蒙王!

    这一刻,阿蒙站在红龙奥特拉斯的头顶,缓缓伸出双手,仿佛要拥抱世界,他目光微闭,感受着那种澎湃的热血在体内激荡,也忍不住又片刻的沉迷。

    这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