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胡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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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玛种族:人族等级:1级主城:黑暗城(附属)
特长:骷髅兵
技能:中级侦察术
魔法:迟缓大法
英雄四维:
力量:1攻击:2
防御:0知识:1
英雄宝物:吸血鬼披风(招魂技能成功率加10%)亡灵护身符(招魂技能成功率加5%)
忠诚度:100(你再他最困难的时候解救了他,还给予相应的遵重)
任务:寻找到死神靴(完成任务获得神秘礼物)
评价:这是一个与墓园族非常有缘的英雄,可是他的运气不怎么好。”
“中级侦察术,不错的技能,可以用来当一名前锋”林格看着安德玛属性心中暗道。
林格在看安德玛的属性时,安德玛也在看林格的属性,在忠诚达到100时,他可以看到自己效忠者的一些属性。
“君主:林格种族:?等级:1级(980/1000)主城:黑暗城
特长:恐怖骑士骷髅兵
技能:高级招魂术
魔法:迟缓大法魔法神箭时空之门嗜血奇术(从大耳怪首领那得来的)
英雄四维:
力量:2攻击:1
防御:2知识:1
战斗属性:
等级:0阶5(90%经验)级
攻击:9.5+3(装备加成)伤害:8.5+3生命:23.5+3
防御:7.5+3速度:8.5+3(每升一级,全属性加0.5外加一点属性点)
剩于自由属性点:5
经验:102/100
饥饿值:85/100体力值:100
英雄装备:无
战斗装备:恐怖骑士套装(全属性加3唯一特性:伤害永远处于最高点)坐骑:恐怖战马(速度加10)”
“天命英雄!!!”看到林格那不科学的技能等级和数量,安德玛感觉自己像是被幸运女神吻了一下又一下,等等战斗属性?这是天命英雄,传说中能把自己的实力转化为英雄四维的天命英雄。自己的君主难道是天神的儿子吗?
“将军,这两件装备在属下这里属于明珠暗投,请将军收下。”安德玛从自己的英雄空间中取出一件披风和一个挂件”这两件装备属于‘不死国王斗蓬’中的两件,还差一件死神靴就能将这一套装备重新组合,现在属下已经知道这一双靴子在那了”
“不死国王斗蓬!你知道那?”林格激动的问道。通过助手林格很理解不死国王斗蓬这一套装备,这套装备简直就是为他装备的,他变异的招魂术有50%的机率将死去的生物复活,加上这一套装备的话就是80%,差不多是死去的都将会重新复活变成这个的士兵。可惜一直没有这一套装备的信息,现在突然有个人告诉他,马上你就可以得到这一套装备了,他能不激动吗?
“本来我是不知道,但是昨天的战斗告诉了我,死神靴在那里”安德玛信心满满的道。
“跟你那个任务有关?”林格问道,在安德玛的属性板面中,他看到了一个任务,这是神给的,他也有,他的任务是统一这个世界。
“是的,我之所以被神传送到这里,是因为我得到了两件墓园族的宝物,我到处找‘不死国王斗蓬’的最后一件,也是最珍贵的一件死神靴。听说死神靴曾在一个石矿中出现过,我就前往那个石矿,就到了这个世界。神提示我死神靴就在这矿区内,我把矿区差不多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死神靴,到是发现人族的一件宝物使徒之
鞋,那双鞋子被一大群石像鬼保护着。”
“昨天被敌人包围的时候,我使用侦察术观察到一个人族的英雄脚上穿着使徒之鞋,而那鞋子上有一丝丝黑气,那是死亡的黑气,看这样是与一件带着死亡气息的装备放在很久了,我敢肯定死神靴就在石像鬼的洞口内”安德玛非常肯定的道,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一直寻找的东西就在他眼睛底下,以前他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不敢肯定,也不敢去尝试。
“这装备我就先不拿,你先完成任务,要不我们先去...”林格有些不好意思,安德玛刚刚投靠自己,自己还没有让他休息一下,就又要让他跟自己出去。但是他怕夜长梦多,‘不死国王斗蓬’对他而言真的太重要了,有了这一套装备,他可以跑去神恩大陆上刷一大堆僵尸,再回来把所有可以占的资源点给占了,然后快速的建造自己的黑暗城。
“属下也是这么认为,去晚了怕会出什么意外。”安德玛看的出林格的急切,同时又有些感动,要是一般君主在听到有宝物,早就不管不顾的跑去找装备了,而林格却先考虑自己这个下属,不愧是自己选择的君主。
“那我们先去取死神靴再回来喝酒。”林格道。
.............
“使徒之鞋到手了,收附热带区的时间要趁早提前,不过黑暗城的骷髅兵竟然已经发展到了石矿区中,从黑暗城石矿区中间相隔的路程以骷髅兵的速度这么说也要走上一个多星期。敌人发展的速度不比自己,不能掉以轻心。”
“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跟现实世界,《英雄无敌之嗜血杀戮》游戏中的神恩都陆有联系,看样子那个游戏不简单,怪不得国家会大力支持这个游戏”胡建军躺在帐篷中的床上,脑子在不断的猜想。
他是一个在校,大三学生,在《英雄无敌之嗜血杀戮》这个游戏公测前一个小时,他女朋友突然打电话来说分手,理由就是他没钱,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就这样在一起五年的女朋友走了,胡建军不相信,两个人在一起五年了,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还能不了解?
不相信的跑出寝室,刚出寝室楼口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头盔击倒,在昏迷中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一个英雄。不过他是随便退出这个世界,就像玩游戏一样,随便进出。
从昏迷中醒来,他迫不及待的跑到女朋友所在的寝室楼,只看到她跟坐上她们班一个有军队背景的同学的车上,在车中的她看到他了,一句话也没说。车子从他身边过去,他想起了之前朋友们说过的,在她们班有一个男的,最近跟她走的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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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玛种族:人族等级:1级主城:黑暗城(附属)
特长:骷髅兵
技能:中级侦察术
魔法:迟缓大法
英雄四维:
力量:1攻击:2
防御:0知识:1
英雄宝物:吸血鬼披风(招魂技能成功率加10%)亡灵护身符(招魂技能成功率加5%)
忠诚度:100(你再他最困难的时候解救了他,还给予相应的遵重)
任务:寻找到死神靴(完成任务获得神秘礼物)
评价:这是一个与墓园族非常有缘的英雄,可是他的运气不怎么好。”
“中级侦察术,不错的技能,可以用来当一名前锋”林格看着安德玛属性心中暗道。
林格在看安德玛的属性时,安德玛也在看林格的属性,在忠诚达到100时,他可以看到自己效忠者的一些属性。
“君主:林格种族:?等级:1级(980/1000)主城:黑暗城
特长:恐怖骑士骷髅兵
技能:高级招魂术
魔法:迟缓大法魔法神箭时空之门嗜血奇术(从大耳怪首领那得来的)
英雄四维:
力量:2攻击:1
防御:2知识:1
战斗属性:
等级:0阶5(90%经验)级
攻击:9.5+3(装备加成)伤害:8.5+3生命:23.5+3
防御:7.5+3速度:8.5+3(每升一级,全属性加0.5外加一点属性点)
剩于自由属性点:5
经验:102/100
饥饿值:85/100体力值:100
英雄装备:无
战斗装备:恐怖骑士套装(全属性加3唯一特性:伤害永远处于最高点)坐骑:恐怖战马(速度加10)”
“天命英雄!!!”看到林格那不科学的技能等级和数量,安德玛感觉自己像是被幸运女神吻了一下又一下,等等战斗属性?这是天命英雄,传说中能把自己的实力转化为英雄四维的天命英雄。自己的君主难道是天神的儿子吗?
“将军,这两件装备在属下这里属于明珠暗投,请将军收下。”安德玛从自己的英雄空间中取出一件披风和一个挂件”这两件装备属于‘不死国王斗蓬’中的两件,还差一件死神靴就能将这一套装备重新组合,现在属下已经知道这一双靴子在那了”
“不死国王斗蓬!你知道那?”林格激动的问道。通过助手林格很理解不死国王斗蓬这一套装备,这套装备简直就是为他装备的,他变异的招魂术有50%的机率将死去的生物复活,加上这一套装备的话就是80%,差不多是死去的都将会重新复活变成这个的士兵。可惜一直没有这一套装备的信息,现在突然有个人告诉他,马上你就可以得到这一套装备了,他能不激动吗?
“本来我是不知道,但是昨天的战斗告诉了我,死神靴在那里”安德玛信心满满的道。
“跟你那个任务有关?”林格问道,在安德玛的属性板面中,他看到了一个任务,这是神给的,他也有,他的任务是统一这个世界。
“是的,我之所以被神传送到这里,是因为我得到了两件墓园族的宝物,我到处找‘不死国王斗蓬’的最后一件,也是最珍贵的一件死神靴。听说死神靴曾在一个石矿中出现过,我就前往那个石矿,就到了这个世界。神提示我死神靴就在这矿区内,我把矿区差不多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死神靴,到是发现人族的一件宝物使徒之
鞋,那双鞋子被一大群石像鬼保护着。”
“昨天被敌人包围的时候,我使用侦察术观察到一个人族的英雄脚上穿着使徒之鞋,而那鞋子上有一丝丝黑气,那是死亡的黑气,看这样是与一件带着死亡气息的装备放在很久了,我敢肯定死神靴就在石像鬼的洞口内”安德玛非常肯定的道,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一直寻找的东西就在他眼睛底下,以前他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不敢肯定,也不敢去尝试。
“这装备我就先不拿,你先完成任务,要不我们先去...”林格有些不好意思,安德玛刚刚投靠自己,自己还没有让他休息一下,就又要让他跟自己出去。但是他怕夜长梦多,‘不死国王斗蓬’对他而言真的太重要了,有了这一套装备,他可以跑去神恩大陆上刷一大堆僵尸,再回来把所有可以占的资源点给占了,然后快速的建造自己的黑暗城。
“属下也是这么认为,去晚了怕会出什么意外。”安德玛看的出林格的急切,同时又有些感动,要是一般君主在听到有宝物,早就不管不顾的跑去找装备了,而林格却先考虑自己这个下属,不愧是自己选择的君主。
“那我们先去取死神靴再回来喝酒。”林格道。
.............
“使徒之鞋到手了,收附热带区的时间要趁早提前,不过黑暗城的骷髅兵竟然已经发展到了石矿区中,从黑暗城石矿区中间相隔的路程以骷髅兵的速度这么说也要走上一个多星期。敌人发展的速度不比自己,不能掉以轻心。”
“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竟然跟现实世界,《英雄无敌之嗜血杀戮》游戏中的神恩都陆有联系,看样子那个游戏不简单,怪不得国家会大力支持这个游戏”胡建军躺在帐篷中的床上,脑子在不断的猜想。
他是一个在校,大三学生,在《英雄无敌之嗜血杀戮》这个游戏公测前一个小时,他女朋友突然打电话来说分手,理由就是他没钱,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就这样在一起五年的女朋友走了,胡建军不相信,两个人在一起五年了,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还能不了解?
不相信的跑出寝室,刚出寝室楼口就被一个从天而降的头盔击倒,在昏迷中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一个英雄。不过他是随便退出这个世界,就像玩游戏一样,随便进出。
从昏迷中醒来,他迫不及待的跑到女朋友所在的寝室楼,只看到她跟坐上她们班一个有军队背景的同学的车上,在车中的她看到他了,一句话也没说。车子从他身边过去,他想起了之前朋友们说过的,在她们班有一个男的,最近跟她走的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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