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崛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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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什么好想的?
郑智没吱声,意思却很明白。
顾遥认真道:“说之前,必须承认个事,我不是普通的十岁女孩子。”
“刚好,我也不是普通的男儿。”郑智如是骄傲地说道。
“别打岔,听我讲。”顺手拍了一巴掌后,顾遥继续道,“我先前呢,因为无所求,所以不怕你;刚才怕你,则是因为有所求。”
郑智皱眉,再次打断:“你要什么?只要我有,给你便是,何必怕?”
顾遥差点感动,或者说,还是感动的。她相信少年这会儿的话,完全发自内心。因为懂,所以感动;也因为懂,知道这话,只代表少年眼下,却不是永久。
握紧拳头,顾遥坚定道:“不,我想要什么,必定自己去争取。”
红肿的眼睛,盈盈的眸子,天然的柔弱,可顾遥的目光,又是那样的坚定。反差极大的两种形态,同时呈现在一个人的脸上,郑智觉得格外好看。
“好,依你。”应承过后,郑智不死心,追问了句,“真不和我要东西?”
“假的。现在,把何婆子和寒香给我弄回来。”
郑智心里嫌那几个碍事,嘴上却道:“那里淋不着他们,雨停的时候,再弄醒不迟。嗯——你怎不问我这半年做什么去了?”
“不是特训么?碰到路大哥的时候,他告诉我了。”
“路大哥?这么亲昵?碰到的,怎么碰到的,在哪儿碰到的?”
一连串话问出口,倒不是郑智小气,实在是,前车之鉴啊!这丫头当年喊沈从君,便是一口一个沈大哥。见他如此,顾遥“噗嗤”一声笑出来,道:“好久不见你,我半路截的‘碰到’,你说巧不巧?”
郑智立即懂了她的意思,轻哼一声,得意道:“一面说绝交,一面惦记我。”
提及上次的别扭,顾遥问郑智:“那个金姑娘,是不是你在凤城时提过的鑫鑫?你那什么眼神,那姑娘能叫姑娘?若她那样是标准的姑娘家,我宁愿不做姑娘家。”
“她小时候不是这样,我大姐去世后,她守完三年孝,不知怎就成这样了。”
等等,郑智姐姐过世,金鑫鑫守孝,那岂不是——
“她是你外甥女?”
“算是吧,她是我大姐的庶长女。”
在嫡母过世后,能去嫡母的娘家过活,这可以啊,完全是小说女主的节奏。自己好像看过不少本这样的书,啧啧,就是那金鑫鑫的气度不太像。并且,以爱慕的眼神去看自己的“舅舅”,情商或者智商有点毛病,应该是活不了一集的角色。
顾遥胡思乱想的功夫,郑智又发话了:“你怎不问我特训怎样?”
这货第二次引自己了,难道,特训有什么好叫他得意的?狐疑地看了郑智一眼,想着自家老爹忽悠过去的那帮孩子,顾遥猜测道:“你们特训排资论辈,你是榜首?”
郑智矜持地点点头,自靴子里摸出镶金嵌玉的匕首,示意顾遥借住。顾遥不接,就着郑智的手,十分中肯地点评:“这会儿光线不好,这上头的玉还能这般翠,着实不错。把手上的金,是真金吗?真是啊。我认为呢,换成布做的把手,会更好用。这匕首,得数百两银子吧?当真浪费。”
百两银子,按时下购买力,至少顶后世十万软妹子。半年特训,差不离半学期,奖学金高达十万,郑家,是真的有钱啊。
见她越说越离谱,郑智果断将匕首放了回去,同时唾弃道:“这是岭南叶家家主,拿南海寒铁所制。百两银子,根本请不动老爷子出手。”
中国这些老手艺,说明华夏能工巧匠极多,很长面子。拥有技艺的人,也叫人佩服,但是,不能广而传之的,发便很难发展。比如读书一事,大明不及后世,不拿开国后,就是清朝,也比不过。但是,大明比魏晋,却又不知进步了几何。有了活字印刷,书本方得批量制作。
扯远了,顾遥指着那匕首,认真道:“有什么用?能快得过火铳?”
“连我大哥都不怎会用火铳,我更是没见过,那火铳再快,又能怎样?”
那有什么好想的?
郑智没吱声,意思却很明白。
顾遥认真道:“说之前,必须承认个事,我不是普通的十岁女孩子。”
“刚好,我也不是普通的男儿。”郑智如是骄傲地说道。
“别打岔,听我讲。”顺手拍了一巴掌后,顾遥继续道,“我先前呢,因为无所求,所以不怕你;刚才怕你,则是因为有所求。”
郑智皱眉,再次打断:“你要什么?只要我有,给你便是,何必怕?”
顾遥差点感动,或者说,还是感动的。她相信少年这会儿的话,完全发自内心。因为懂,所以感动;也因为懂,知道这话,只代表少年眼下,却不是永久。
握紧拳头,顾遥坚定道:“不,我想要什么,必定自己去争取。”
红肿的眼睛,盈盈的眸子,天然的柔弱,可顾遥的目光,又是那样的坚定。反差极大的两种形态,同时呈现在一个人的脸上,郑智觉得格外好看。
“好,依你。”应承过后,郑智不死心,追问了句,“真不和我要东西?”
“假的。现在,把何婆子和寒香给我弄回来。”
郑智心里嫌那几个碍事,嘴上却道:“那里淋不着他们,雨停的时候,再弄醒不迟。嗯——你怎不问我这半年做什么去了?”
“不是特训么?碰到路大哥的时候,他告诉我了。”
“路大哥?这么亲昵?碰到的,怎么碰到的,在哪儿碰到的?”
一连串话问出口,倒不是郑智小气,实在是,前车之鉴啊!这丫头当年喊沈从君,便是一口一个沈大哥。见他如此,顾遥“噗嗤”一声笑出来,道:“好久不见你,我半路截的‘碰到’,你说巧不巧?”
郑智立即懂了她的意思,轻哼一声,得意道:“一面说绝交,一面惦记我。”
提及上次的别扭,顾遥问郑智:“那个金姑娘,是不是你在凤城时提过的鑫鑫?你那什么眼神,那姑娘能叫姑娘?若她那样是标准的姑娘家,我宁愿不做姑娘家。”
“她小时候不是这样,我大姐去世后,她守完三年孝,不知怎就成这样了。”
等等,郑智姐姐过世,金鑫鑫守孝,那岂不是——
“她是你外甥女?”
“算是吧,她是我大姐的庶长女。”
在嫡母过世后,能去嫡母的娘家过活,这可以啊,完全是小说女主的节奏。自己好像看过不少本这样的书,啧啧,就是那金鑫鑫的气度不太像。并且,以爱慕的眼神去看自己的“舅舅”,情商或者智商有点毛病,应该是活不了一集的角色。
顾遥胡思乱想的功夫,郑智又发话了:“你怎不问我特训怎样?”
这货第二次引自己了,难道,特训有什么好叫他得意的?狐疑地看了郑智一眼,想着自家老爹忽悠过去的那帮孩子,顾遥猜测道:“你们特训排资论辈,你是榜首?”
郑智矜持地点点头,自靴子里摸出镶金嵌玉的匕首,示意顾遥借住。顾遥不接,就着郑智的手,十分中肯地点评:“这会儿光线不好,这上头的玉还能这般翠,着实不错。把手上的金,是真金吗?真是啊。我认为呢,换成布做的把手,会更好用。这匕首,得数百两银子吧?当真浪费。”
百两银子,按时下购买力,至少顶后世十万软妹子。半年特训,差不离半学期,奖学金高达十万,郑家,是真的有钱啊。
见她越说越离谱,郑智果断将匕首放了回去,同时唾弃道:“这是岭南叶家家主,拿南海寒铁所制。百两银子,根本请不动老爷子出手。”
中国这些老手艺,说明华夏能工巧匠极多,很长面子。拥有技艺的人,也叫人佩服,但是,不能广而传之的,发便很难发展。比如读书一事,大明不及后世,不拿开国后,就是清朝,也比不过。但是,大明比魏晋,却又不知进步了几何。有了活字印刷,书本方得批量制作。
扯远了,顾遥指着那匕首,认真道:“有什么用?能快得过火铳?”
“连我大哥都不怎会用火铳,我更是没见过,那火铳再快,又能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