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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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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球馆出来,余志伟像丢了魂儿似的,整个人没精打采。

    路凌风居然答应和江陵一对一,余志伟内心的小火苗算是被掐灭了,生无可恋。

    至今为止,他从没听说过谁能一对一的打过江大魔王的。

    路凌风倒是自在,闲庭信步的走到小卖部买了瓶咖啡边走边喝。余志伟表示内心受到创伤,需要打球发泄一下就去田径场打球了,他不想打球,无聊就来到之前那废弃的小树林,还是那颗树,还是那个姿势。

    他闭着眼,双手枕在脑后,一只脚悬在空中晃啊晃,很舒服,很惬意,就是还少点纯音乐。

    树林里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人来了。

    路凌风翻过身,眼睛睁开一条缝想看清来人。

    当他看见那团粉毛,不用思考就知道是谁了,不过这傻丫头来这干嘛?

    他静静的看着,不出声。

    林初夏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从她提的那个袋子里拿出一个透明饭盒,打开放在脚跟前。

    路凌风来了兴趣,更加仔细的盯着。

    不一会儿,竟然好几只猫从那密密麻麻的树木丛里钻了出来,路凌风数了一下,大大小小有五只,两只橘猫一大一小,还有一只大白猫,一只小花猫,一只小黑猫,这是一家子啊。

    路凌风眼睛都要发光了,这几只猫也太可爱了吧,而且毛色很干净,软绵绵的,让人有想去好好撸一把的冲动。

    三只小猫一下就围着饭盒吃了起来,两只大猫蹲坐在旁边对着林初夏喵喵叫。

    林初夏又从袋子里拿出两盒鱼罐头拉开放在地上,三只小猫又立马改变目标。

    猫会喵喵叫很正常,人类是听不懂的,但林初夏不一样,她垂着头像是能够听懂它们的话似的和它们说的可起劲了。只是声音太小,距离又有点远,路凌风听不太真切。

    隐约听到她说“好啦、我知道的、他人还不错、你们、照顾自己。”之类的话。

    难道她有妄想症?幻想自己能够与猫交谈并且还凭空想象将猫的叫声转变为汉语?

    天哪,他为什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

    人家说不定就是自言自语,找喵喵倾诉烦恼呢。

    嗯......这个解释合理。

    三只小猫吃饱喝足就在林初夏边上蹦蹦跳跳的玩耍,那只小橘猫还扒上她的衣领,趴在她胸口,在她颈间蹭来蹭去,小猫身上的毛弄的林初夏痒痒的,忍不住笑出声来。画面纯净美好的仿佛能让人忘记其他一切烦心事。

    路凌风愤愤地咬咬牙,这是什么神仙吸猫体质,为什么他想碰猫猫就会跑。

    两只大猫等三只小猫吃完才把它们剩下的吃完,林初夏带去的东西不久被它们吃个干净。

    又过了几分钟,几只小猫也玩够了,回到自己父母边上,林初夏把便当盒和空罐头收好。俯下身把头凑过去,几只猫一个个在她脸上蹭了几下,目睹全过程的路凌风心都要融化了。

    和猫咪互相蹭完脸后,几只猫就又钻进树丛里不见了,林初夏还在那坐了好一会,直到再也听不到它们的动静才站起来,大大的伸个懒腰,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

    路凌风视线随着她远去直到看不到林初夏的身影才又躺回去,闭上眼睛,全是刚才美好的一幕幕,如果陈凡看到了,一定会很想把它画下来吧,画的名字路凌风都想好了,就叫《猫和少女》或者《少女和猫》?

    他想着,估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嘴角上扬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放学后,路凌风先是回家,喝掉一罐药,只剩三罐了,把十来个空罐子都装进书包骑车按地图来到菜市场。

    药的来源是让他比较头疼的,毕竟回归正常生活这么久,他觉得就算是对社会毒瘤他也不忍心下手,只能去菜市场看能不能要到,实在不行就只能多花点钱买几只鸡鸭鱼啊之类的杀了取血了。

    不过他的运气不错,他来的时候有一家猪肉摊正在收摊,忙过去问有没有猪血。

    卖猪肉的大叔看起来有四五十岁了,打量着面前这个还穿着校服的年轻人。

    路凌风运气不错,大叔说今天刚杀了只猪,猪血没有倒掉,可以给他,最后路凌风算是以比较高的价钱买了半箱猪血,是那种用来装汽油的箱子。

    大叔心里奇怪,不过这个年轻人又礼貌又肯花钱,他也就没多说什么。

    路凌风提着箱子背着包骑车来到一个偏僻的巷子,把猪血倒进密封罐,装满所有罐子后还剩了一点,路凌风想着不能浪费,一仰脖把剩下的直接倒进嘴里,箱子扔在巷子里的角落。

    他最大的秘密,就是关于他的身体,这点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晓。

    回去前他还顺便在超市买了点食材,路过冰柜时,视线扫过那一排鱼罐头,脚步放缓,最后停在冰柜前思索了会,随手拿了几盒不同口味的。

    回到家发现林初夏还没回来,打开手机有她发的一条消息:今天和小葵去吃饭,不用等我了。

    路凌风看了眼桌上装着菜和鱼罐头的塑料袋,把手机放在桌上,仰面靠在沙发上盯了会吊灯,又坐起来双手交叉撑着头,视线在手机上好一会,手机一直没反应,他才起身把东西一样样放好。

    路凌风拿手机刷新闻,差不多七点的时候门开了,却不见人进来。

    路凌风视线移过去,一只手伸出来抓着一个娃娃在门边晃。

    这家伙又在搞什么名堂?

    然后林初夏探出头来,还自带音效:“当当!”

    路凌风平静道:“你在干嘛?”

    “这个公仔啊!”林初夏嘟了嘟嘴,走近路凌风把公仔放在他眼前。

    路凌风看了眼她手中的大头公仔又抬眼看她,神情淡然道:“你买东西的眼光还有待提高。”

    “谁说我是买的?这是吃饭时饭店有活动送的。”林初夏把公仔捧在手里,打量了会,像是在鉴定什么古董一般,认真地说:“你不觉得这个公仔和你很像吗?”

    林初夏把公仔端在手心又递到他面前,眼睛眨啊眨。

    路凌风开始仔细端量起这个“和自己长得像的公仔”,头比身子大,炸毛的红头发尖尖的跟榴莲似的,眼珠斜向上看,嘴巴一角翘起,像个叛逆的不良少年,和身上的滑稽的服装形成强烈对比。

    如果之前是说林初夏眼光不好,那么现在他心中的质疑是,什么样的无脑商家会做出这样的公仔,另辟蹊径?

    他打死也不会承认这个公仔和自己像的。

    “这么丑,哪里像了?”路凌风偏过头,板着脸,眉头微皱。

    林初夏歪歪头,把公仔放在眼前,和路凌风做对比,不比还好,这一比,她觉得更像了。

    这表情,可不就一模一样的?林初夏抿着嘴巴,实在是想笑,最后憋不住还是笑了出来。

    路凌风嘴角抽了抽,恼羞成怒的起身上楼,楼梯上到一半时听到林初夏嘟囔一句。

    “真是的,难得运气好,亏我还选了这么久呢要送给他呢”

    路凌风动作停了下来,站在那竖起耳朵听。

    “小公仔,你的命可真苦啊,别人嫌弃你,不要你。”

    路凌风蹲下来透过栏杆看到林初夏正对着公仔说话呢,一脸的委屈样。

    他漆黑的眸子动了动,有点后悔。。

    那个公仔好像也没有那么丑啊,对吧?

    几番斟酌后,他站起身,调整下表情,故作高冷的走下楼。

    “你这公仔怎么弄到的?”

    林初夏仰起头看他,短暂惊讶后就兴致勃勃地说起来。

    “我和小葵今天去的那家饭店啊刚好有活动,像22,55这样的数字就能的奖,比如你是第三十三位顾客就能挑选一件小礼品。”

    “那你们是第多少位?”

    “99位,最后一个名额,服务员还祝福我们的友谊长长久久呢。”林初夏讲到这格外开心,眼睛弯弯的。

    路凌风有些出神的凝视她,这笑容那么灿烂,如此温暖人心,怎么都不像是一个独自坚强的小女生展现出来的。

    但很快,林初夏趴在桌上,耷拉着嘴角,用食指去戳茶几上的公仔,声音小小的,闷闷的。

    “早知道你不喜欢,我还不如选一份小蛋糕呢。”

    礼品种类可多了,有小蛋糕,小杯饮料,还有棒棒糖,要不是因为想感谢路凌风她说什么也不会选这个公仔的,这个公仔说实话她也觉得不好看,但是她一见到它就感觉和路凌风很像啊,具体说不上,就是觉得像。

    她还在伤心自己没吃到小蛋糕呢,一只手指修长的大手把那个公仔拿了起来。

    林初夏不解的抬头,路凌风正抓着那个公仔。

    林初夏:“你不是不喜欢吗?”

    路凌风:“我有说我不喜欢吗?”

    “唔...”林初夏咬着手指想了想,好像,没有。

    “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路凌风把公仔在手里掂了掂,垂眸看她,眼里像是闪烁着星光。

    “可是,你不是......”

    “送出去的礼物可不能收回。”路凌风打断她,边上楼边说。

    林初夏把嘴巴合拢,舔了舔嘴唇。

    可是,你不是说这个公仔......很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