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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落风荒原

作者:笑一世浮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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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宫门,与莫守拙汇合,一起回到客栈,未来得及与嬴夫等人诉说详情,速回犬丘。

    这一次牢狱之灾,历时一个半月,等于硬生生地给鸿胥多了一个多月的准备时间。

    早动手一个半月和晚动手一个半月,差别巨大。这一个半月,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决定战争的胜负。

    嬴开心急如焚,一路策马狂奔,恨不得身生双翼,飞回犬丘。

    下午时分,到达桐山北,距离犬丘还有一百余里。

    落风荒原。

    两座大山之间一条宽约三十丈的山谷,长度半里稍多。

    荒原上到处都是杂草和乱石,两侧的山体非常陡峭,如刀砍过斧削过,直直地立着,像打开的两扇门,中间闪出这么一条宽广的通道。

    落风荒原,还是周王朝的地盘。过了落风荒原,就进入了嬴氏部落的领地。

    这一处领地,归属于嬴氏的一个小分支部落,名叫大骆部落。

    风很大,从通道之中呼啸而过。

    夏天的风,在落风荒原上吹出了令人萧杀的感觉,撕下了两侧山崖树枝上的叶子,在风中飞舞。

    十四骑快马的马蹄,踩碎了落风荒原上的荒蛮之气。

    行至一半,奔跑在前的数骑侍卫突然急急勒马。

    前方,乱石之上,密密麻麻站着三百余个幻字人,身体强壮如牛,上体赤裸,裸露出发达的胸肌。

    “呜嗷,呜嗷,呜嗷。”

    一见到来人,幻字人集体发出巨大的吼叫声,声震长空,在落风荒原上一波一波地传播开来。

    像是有巨石砸进湖面,激起圈圈涟漪。

    众人紧随前方侍卫急急勒马,看着前方的幻字人。

    十万年前被妖创造出来,非人非兽,人之形态,身高丈余,能量五百樽,群体战力强大,喜好杀戮,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

    幻字人的恶名在西部部落乃至整个大周王朝恶名远播。

    若非强大的武者或者巫师,一旦遇到幻字人,只有死路一条,全身血液都被吸食干净。

    唯一的通道被幻字人占领,要想从此地通过,誓比登天还难。

    此时,从乱石之上跳下来十余名幻字人。

    奔行在前的三名侍卫迅速拔刀,扑上前去,与幻字人混战在一起。

    在体型巨大的幻字人面前,三名侍卫显得极其渺小,犹如儿童对战成人。

    幻字人手中的武器极其怪异,皆呈烟云之状,形状像条蟒蛇一样,握在手中,蠢蠢欲动,似乎有生命一般。

    幻字人的能量清一色的五百樽,三名侍卫的能量只有三百樽左右,差距近二百樽。

    侍卫们要想杀死幻字人,几乎没有可能。

    面对三名侍卫的快刀,幻字人竟然不顾防御,一味进攻,身前门户大开,一副同归于尽的打法。

    侍卫的刀从幻字人的身体划过,有的幻字人胳膊被砍下,有的幻字人则被一刀劈为两段。

    诡异的是,被砍掉了胳膊的幻字人很快又长出来一条,被砍为两段的幻字人,身体又迅速合二归一,恢复原形。

    侍卫的刀杀不死幻字人!

    嬴开的脸色更加忧郁。

    “幻字人挡路,侍卫的刀又杀不死幻字人,如何是好啊?”迅速镇定下来的嬴开问道。

    “幻字人有三百之众,凭我等数人之力,绝非对手。目前唯有一途,择一有利地形死守,另派人速去大骆部落和王城搬救兵。”无妄说道。

    毋庸置疑,无妄拥有强大的战力,以一人对战数名幻字人,当可不落下风。

    但此时落风荒原上的幻字人却有三百之众,就算他拼死一战,也是毫无胜算。

    “若是退出落风荒原,另寻一路呢?”嬴开看着周边高耸的群山问道。

    “从镐京回王城,所知之路只有两条,一路是走汧邑,一路是走落风荒原,落风荒原被封,汧邑怕是也难通过,鸿胥定会设下重兵,静等王上入瓮。”无妄说道。

    “若是绕道黑山,需多行近三百里,且也难以躲过幻字人的追击。”嬴夫说道。

    “看来我们是没有选择了,想回王城,必经这落风荒原。”说完看着无妄,“就算大骆部落来人,不是一样杀不死幻字人,又有何用?”

    赢开所说,确是实情,大骆部落只有三名巫师可与幻字人抗衡,庶民与寻常刀剑皆是无法杀死幻字人,就算一个部落的上万人全部都来,又能帮上多大的忙?

    空添一些伤亡而已。

    “人数多了,总是能撑上一阵子。救兵,还是需从王城调遣。王上可命令传令侍卫,先去大骆,再去王城。”无妄说道。

    “从此地去大骆部落和王城,唯有这一条路,现被幻字人封死,谁能回去搬救兵?”嬴开脸现忧郁之色。

    “王上,我护送一名侍卫过去。”莫守拙说道。

    锁秋岭一战,莫守拙已经见识到了幻字人的厉害。就算现在的自己较之以前战力强大了许多,却也绝不敢奢望凭一己之力斩杀这么多幻字人。

    如果只有他自己,还可拼力一战,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但现在的形势容不得他冒险,无论能不能打得过,都不能跑。他若一跑,嬴开和嬴夫等人的性命可就没了。

    而且,有一点也不能肯定,锁秋岭一战之时,他跑不过幻字人。现在能不能?不知道。

    “要小心才是。”嬴开嘱咐道。

    “午子。”莫守拙朝着一名侍卫首领喊了一声。

    “诺。”百夫长午子迅速应了一声,策马过来。

    “我送你过去,速到大骆部落和王城搬救兵。”莫守拙说道。

    二人策马向前。

    “午子,你跟在我身后,不必下马,也不必与幻字人恋战,我为你打开一条通道,你只管速速通过。”

    说完抽出惊鸿刀,从马背上飞身而起,直奔与三名侍卫对战的幻字人。

    手中之刀杀不死幻字人的三名侍卫,此时已经处于极度危急之中,只能极力躲闪,避开幻字人手中的攻击。

    这样的战斗,让人非常无奈,也非常恼火。

    “退后。”莫守拙大喝一声。

    身在半空,挥出一道强大的刀气,带着一千樽能量的刀气,携着夺目的光芒,呼啸而出。

    三名幻字人未及躲闪,身体被刀气一劈两半。

    尔后人随刀气跟进,落地之时,已在幻字人面前不足一丈。

    三个被刀气劈开的幻字人,鲜血四溅,再未恢复原形。

    统统死了。

    领头的幻字人眼见三个同伴被一击致命,顿时大惊失色。看着莫守拙手中的刀,厉声喊道:“你拿的是什么刀?”

    “当然是能杀幻字人的刀。”莫守拙说完,咧嘴一笑,一副完全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神态。

    趁幻字人惊愣之时,卷身再进。

    见识到了惊鸿刀厉害的幻字人不敢与莫守拙硬抗,纷纷躲闪。

    躲不开。

    一刀砍掉了一个幻字人的左臂,返手一刀,削掉了他的头颅。

    一颗巨大的头颅在地上滚了很远才停下来,瞪大眼睛看着天空,不知道看到了什么。

    再一刀,从一个幻字人的胸前划过,带出来一股子鲜血喷溅。

    幻字人伸手抓了一把鲜血往自己嘴里送,还未送到嘴边,便轰然倒地,那四散喷溅的血,他是喝不成了。

    莫守拙灵巧的身体如同泥鳅般,在体形巨大的幻字人群之间快速游走。

    幻字人的强大之处,在于拥有五百樽的能量和普通武器杀不死的身体。

    但在莫守拙面前,这两个强大之处都已经算不上强大。

    很快,围攻三名侍卫的十余个幻字人全部被杀,无一人再生,十余具巨大的尸体横陈于地,兀自有鲜血汩汩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