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原来是姹紫嫣红,烟雨朦胧,如沐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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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远万万没想到,如此难讲话的大狐狸,居然和千若一见如故,而千若在短暂的惊讶于他的美貌之后居然也毫不认生的开始跟他攀谈起来。
于是乎,就出现了这样一幅场景——思远拿着拖把在勤劳的打扫卫生,千若则和大狐狸坐在地板上吃这思远辛苦搬上楼的西瓜,看着电视、聊着天,笑声不绝于耳。
“青丘青丘,你说你活了多少岁?我刚才没听清楚呢。”
“孤倒也不大,盘古开天之后一万三千三百年孤才破劫而生,至于几岁,孤倒是没细算。”大狐狸扇着扇子,洋洋自得的吹着牛逼:“比上那几个与天地同寿的老怪物,孤很是青葱。”
“哈哈哈哈,你说话真逗。你是思远的朋友啊?”千若笑得直用手拍大狐狸的肩膀:“他又土又无趣,怎么会有你这么逗的朋友。”
“朋友?”大狐狸冷冷一笑:“朋友一词,离孤已多年。外头那头笨驴,孤姑且当他是个随从。”
千若可算是被大狐狸逗得不行,捂着肚子连连摆手:“不行了不行了,你说话的调调太逗了,表情还这么真挚,连我都看不出来你在说笑话呢,真厉害。”
大狐狸倒也不生气,满脸堆笑的对千若说:“你倒是个玲珑女子,孤很赏识你。来来,孤送你见面礼。”
“哦?你还要送我见面礼啊?”千若眯起眼睛看着狐狸:“不是想追我吧?”
“追?”狐狸眨了几下眼睛,然后了然似的一笑:“孤须弥间十万八千里,倒是没见有哪个凡人能超过孤,倒是那一对金翅大鹏能轻松赢孤。”
“好了好了,不跟你逗了,快给我。”千若调皮的把手伸到大狐狸面前:“我倒要看看你给我什么。”
大狐狸哈哈一笑,手伸进衣裳的内摆中摸索一阵,不多一会儿就拿出了一个粉红色的香囊,这香囊一出,满室皆香,沁人心脾,弄得千若都不自觉的深呼吸了两口,由衷的称赞道:“好香啊……”
“那是自然,这是孤用忘川之水种出的五色金兰,风干之后制成香囊可保香气千年不散,只要带上它,别说那区区火光之毒就怕是断肠忧之毒也难以伤到你分毫。”大狐狸非常享受漂亮姑娘的惊艳眼神,他那骚包的表情简直没的形容,如果他不是大狐狸,思远一准揍他丫的。
“是不是真的啊,弄得你好像是大妖怪一样。”千若把香囊放在手上细细的闻着:“真香。”
这时,幽灵一般的苦逼思远拎着拖把慢悠悠的转到了门口,看着千若叹了口气:“他还真是大妖怪……九尾狐,九尾天狐。是吧?天狐大人。”
“孤有召唤你吗?”大狐狸冷艳高贵的瞟了思远一眼:“不懂礼数。”
“就是就是。”千若看着思远的脸都笑开了花:“出去出去,青丘没让你进来别进来。”
大狐狸连连点头称赞道:“还是小女娃机敏。”
思远幽幽叹了口气,顿时无话可说,拽着拖把垂头丧气的去打扫卫生间了,不过没多一会儿,千若神秘兮兮的钻了进来,并顺势把门给关了起来。
“你来这干什么呢,去陪你的青丘哥哥嘛。”思远正蹲在角落用力的擦洗地面:“我只是个随从。”
“哎哟,吃醋了啊?”千若把坐便器的盖子打下来,一屁股坐在思远面前:“老实说,你是不是在吃醋啊。”
“谁吃你的醋啊,跟你又不熟。”思远心里那是相当不爽,但又无计可施:“人家是高大上的九尾狐,我是矮穷挫的小网管。”
“喂喂,你还真吃醋啊?至于不至于啊。”千若撇撇嘴:“男人真奇怪,你以为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啊,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恢复意识了,都听见了。不过事情都到这一步了,还能怎么样?”
“你……”思远愣了愣:“你有打算?”
“当然,这家伙蠢萌蠢萌的,自持清高而且死要面子,再加上他那么厉害。要是不忽悠瘸他,我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啊?我没太明白……”思远的脑子有些糊涂:“什么跟什么?”
千若撅着嘴,眼睛看向天花板:“你知道吧,小时候我和我哥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当降妖伏魔的游侠,白天路见不平、晚上捉鬼降妖,不过你知道,我们哪能碰到什么妖魔鬼怪啊,所以最后我哥当了警察,我去当了法医。只能变相的完成小时候的梦想其实是很悲哀的好吗,现在一个大好的机会放在这,为什么不争取一下?”
思远沉默了片刻,面色凝重的对千若说:“英招说,只要是成了精的狐狸都是七巧玲珑心,你以为我们这水平能骗的了他?不要玩火,会死的很惨。”
“谁说咱们要骗他了?你真是太极端了。”千若站起身,大大咧咧的拍了拍思远的肩膀:“这事交给我了,等会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不是说要去接你爸么,快去吧。”
论智商,十个思远捆一块也抵不住一个千若,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那思远也没什么好说的,默默的收拾完之后,跟大狐狸打了声招呼就准备出门。
“慢,孤没许你走,你怎就自作主张。”
“今天要是我不走,你也甭吃我了,我爸肯定当场打死我。”
“怎可能,自古虎毒不食子,你家父亲难道比虎更毒?”
“如果让他误会我跟孙老板家的规矩谈恋爱的话,我觉得他肯定比虎毒。”
“凡人就是麻烦。”大狐狸扭头看着千若:“女娃娃,你方才说什么?”
千若这时已经换好了漂亮衣服,来到了门口:“我带你去买漂亮衣服,狐狸大人。你老穿这么一身可不行。”
“孤觉得这样甚好。”
“别闹。”千若二话不说拽起大狐狸就往外走,而经过思远身边时,她俏皮的朝思远眨了眨眼睛,示意他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看着千若带着大狐狸离开,思远这才长出一口气,抬眼看了看表,发现离约好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个钟头了,这要是迟到的话,那自己那个时间看得比命重的老爹说不定得当着孙总的面给自己两巴掌。
穿上略微正常的衣服并洗了把脸来掩盖满脸的倦容之后,思远戴上头盔就骑着他那小电驴一路奔向了和孙总约定的地点,而在经过三十分钟的长途跋涉并四次差点被大货车碾压以及差点撞倒一老头还顺便碾死一条四脚蛇之后,思远才风尘仆仆的来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饭馆。
其实思远很诧异的,按照常理来说,孙总这种土豪级人物,怎么都不可能请人在这种地方吃饭,要知道丢人可是丢他孙大炮的脸。像他这种平时恨不得把奔驰车标当出租车标灯挂车顶上的人,在这么低调的地方吃饭,显然是有诡异。
走进约好的包厢,思远当时就愣了,因为包厢里除了自己老爹和孙总之外,还有一个昨天明明还干巴巴的女孩——林林。
这个家伙真的很神奇,昨天思远从医院离开的时候,这家伙还像个干瘪的热水袋一样软趴趴的贴在床上,可今天再见,只是相隔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她居然丰腴饱满的坐在那里温婉如花的给两位长辈倒酒。
“哟!来了啊。坐下坐下,别那么拘束,都是自己人。”
孙总见思远到场,连忙拉开自己身边的凳子让他坐下,然后笑眯眯的对思远的老爹说:“老齐啊,你就是想不开,那个国营破机械厂眼看就倒闭了,你这车间主任有什么意思?你那钳工技术可是远近闻名的,都说多少次了,到我这来干,你怎么就不同意呢,我马上要开一个机械加工厂,直接让你当厂长。”
思远转头看着自己老爹,低声喊道:“爸……”
“我问你,你是不是仗着我跟老孙的关系套近乎了?”
“没有啊……”
“那他为什么平白无故让你当经理?你那几斤几两我能不知道?我怎么教你的?”
眼看自己老爹脑门子上的青筋,思远的心当时就跳到了嗓子眼。自己老爹什么脾气,他那可是一清二楚,这从小就是在法西斯式暴政长大的思远,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真干了什么不被允许的事自己老爹会当着外人的面暴打自己一顿。
“老齐,你再这样,我可就跟你翻脸了!”孙总倒也是了解这倔老头的脾气:“思远多好的一孩子,我让他当经理,不就是想磨练他一下么,你不想成气候,你还不让儿子成气候了?有你这么当爹的?”
被这么一说,老齐才算是熄了怒,但仍然用筷子头指了指思远的脑袋:“你给我小心一点。”
看到在降妖伏魔时威风凛凛的思远在自己老爹面前被欺凌得跟条小奶狗一样,原本在一旁的林林实在忍不住的笑了出来,圆圆的脸蛋上顿时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红霞,看上去就像小苹果。
而思远被这笑声把目光吸引过去之后才发现,当初那个恶霸级的祖宗现在居然出落的如此可爱,鹅蛋脸、细眉毛,加上典型南方小镇姑娘的长相,思远差点就没能把这个从小和自己“青梅竹马”的丫头认出来。
林林自然也发觉了思远的目光,但她性格还算是开朗,而且大病初愈之后的心情也非常好,所以她居然一反常态的朝思远吐了吐舌头,一脸娇俏。
当然,他们俩私下的小动作并没有逃过场上两位大佬的眼光,孙总就势眉毛一挑,拍着桌子对老齐说:“反正我就是喜欢思远这小子,当女婿当干儿子你挑一个,你那牛脾气在我这不好使,老子认识你的时候,还穿开裆裤呢。”
“这是我儿子,你多那事干什么?”
“嘿,这你管不着,反正你选吧,不然等过年我指不定让你家儿子给你抱个孙子回去。”
这话说得,连大大咧咧的林林都觉得有些怪,她翻起眼睛瞪了自己老爹一眼:“爸,你正经点……我还在呢,说话注意点。”
思远也在旁边附和道:“是啊是啊……孙总这……这……”
“行行。”孙总大手一挥,从钱包里掏出一叠红票子往林林手里一塞:“我知道你们俩有话要说,自己出去玩去,滚吧。”
这一语双关的本事真是绝妙的,在思远听来,孙总知道自己对林林突然恢复正常的事很诧异,肯定有问题要问。而在思远老爹听来,这里头的东西可就多了去了,比如……小年轻自己出去玩玩么,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再平常不过了。
“思远!哪都不许去!”
“我说去就去!”
眼看两个老头就要杠上了,林林眼珠子一转,二话不说拽着思远就跑,而思远……自幼儿园之后第一次牵姑娘的手,顿时一种软绵绵的感觉就涌了上来,脑子根本不听使唤,任由林林把他拽出了门外。
“你知道有多神气吗!”林林一出门,就压抑不住自己的心情:“一夜之间,我全都恢复了!你太了不起了!”
“啊……发生什么了?”
思远万万没想到,如此难讲话的大狐狸,居然和千若一见如故,而千若在短暂的惊讶于他的美貌之后居然也毫不认生的开始跟他攀谈起来。
于是乎,就出现了这样一幅场景——思远拿着拖把在勤劳的打扫卫生,千若则和大狐狸坐在地板上吃这思远辛苦搬上楼的西瓜,看着电视、聊着天,笑声不绝于耳。
“青丘青丘,你说你活了多少岁?我刚才没听清楚呢。”
“孤倒也不大,盘古开天之后一万三千三百年孤才破劫而生,至于几岁,孤倒是没细算。”大狐狸扇着扇子,洋洋自得的吹着牛逼:“比上那几个与天地同寿的老怪物,孤很是青葱。”
“哈哈哈哈,你说话真逗。你是思远的朋友啊?”千若笑得直用手拍大狐狸的肩膀:“他又土又无趣,怎么会有你这么逗的朋友。”
“朋友?”大狐狸冷冷一笑:“朋友一词,离孤已多年。外头那头笨驴,孤姑且当他是个随从。”
千若可算是被大狐狸逗得不行,捂着肚子连连摆手:“不行了不行了,你说话的调调太逗了,表情还这么真挚,连我都看不出来你在说笑话呢,真厉害。”
大狐狸倒也不生气,满脸堆笑的对千若说:“你倒是个玲珑女子,孤很赏识你。来来,孤送你见面礼。”
“哦?你还要送我见面礼啊?”千若眯起眼睛看着狐狸:“不是想追我吧?”
“追?”狐狸眨了几下眼睛,然后了然似的一笑:“孤须弥间十万八千里,倒是没见有哪个凡人能超过孤,倒是那一对金翅大鹏能轻松赢孤。”
“好了好了,不跟你逗了,快给我。”千若调皮的把手伸到大狐狸面前:“我倒要看看你给我什么。”
大狐狸哈哈一笑,手伸进衣裳的内摆中摸索一阵,不多一会儿就拿出了一个粉红色的香囊,这香囊一出,满室皆香,沁人心脾,弄得千若都不自觉的深呼吸了两口,由衷的称赞道:“好香啊……”
“那是自然,这是孤用忘川之水种出的五色金兰,风干之后制成香囊可保香气千年不散,只要带上它,别说那区区火光之毒就怕是断肠忧之毒也难以伤到你分毫。”大狐狸非常享受漂亮姑娘的惊艳眼神,他那骚包的表情简直没的形容,如果他不是大狐狸,思远一准揍他丫的。
“是不是真的啊,弄得你好像是大妖怪一样。”千若把香囊放在手上细细的闻着:“真香。”
这时,幽灵一般的苦逼思远拎着拖把慢悠悠的转到了门口,看着千若叹了口气:“他还真是大妖怪……九尾狐,九尾天狐。是吧?天狐大人。”
“孤有召唤你吗?”大狐狸冷艳高贵的瞟了思远一眼:“不懂礼数。”
“就是就是。”千若看着思远的脸都笑开了花:“出去出去,青丘没让你进来别进来。”
大狐狸连连点头称赞道:“还是小女娃机敏。”
思远幽幽叹了口气,顿时无话可说,拽着拖把垂头丧气的去打扫卫生间了,不过没多一会儿,千若神秘兮兮的钻了进来,并顺势把门给关了起来。
“你来这干什么呢,去陪你的青丘哥哥嘛。”思远正蹲在角落用力的擦洗地面:“我只是个随从。”
“哎哟,吃醋了啊?”千若把坐便器的盖子打下来,一屁股坐在思远面前:“老实说,你是不是在吃醋啊。”
“谁吃你的醋啊,跟你又不熟。”思远心里那是相当不爽,但又无计可施:“人家是高大上的九尾狐,我是矮穷挫的小网管。”
“喂喂,你还真吃醋啊?至于不至于啊。”千若撇撇嘴:“男人真奇怪,你以为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啊,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恢复意识了,都听见了。不过事情都到这一步了,还能怎么样?”
“你……”思远愣了愣:“你有打算?”
“当然,这家伙蠢萌蠢萌的,自持清高而且死要面子,再加上他那么厉害。要是不忽悠瘸他,我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啊?我没太明白……”思远的脑子有些糊涂:“什么跟什么?”
千若撅着嘴,眼睛看向天花板:“你知道吧,小时候我和我哥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当降妖伏魔的游侠,白天路见不平、晚上捉鬼降妖,不过你知道,我们哪能碰到什么妖魔鬼怪啊,所以最后我哥当了警察,我去当了法医。只能变相的完成小时候的梦想其实是很悲哀的好吗,现在一个大好的机会放在这,为什么不争取一下?”
思远沉默了片刻,面色凝重的对千若说:“英招说,只要是成了精的狐狸都是七巧玲珑心,你以为我们这水平能骗的了他?不要玩火,会死的很惨。”
“谁说咱们要骗他了?你真是太极端了。”千若站起身,大大咧咧的拍了拍思远的肩膀:“这事交给我了,等会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不是说要去接你爸么,快去吧。”
论智商,十个思远捆一块也抵不住一个千若,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那思远也没什么好说的,默默的收拾完之后,跟大狐狸打了声招呼就准备出门。
“慢,孤没许你走,你怎就自作主张。”
“今天要是我不走,你也甭吃我了,我爸肯定当场打死我。”
“怎可能,自古虎毒不食子,你家父亲难道比虎更毒?”
“如果让他误会我跟孙老板家的规矩谈恋爱的话,我觉得他肯定比虎毒。”
“凡人就是麻烦。”大狐狸扭头看着千若:“女娃娃,你方才说什么?”
千若这时已经换好了漂亮衣服,来到了门口:“我带你去买漂亮衣服,狐狸大人。你老穿这么一身可不行。”
“孤觉得这样甚好。”
“别闹。”千若二话不说拽起大狐狸就往外走,而经过思远身边时,她俏皮的朝思远眨了眨眼睛,示意他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看着千若带着大狐狸离开,思远这才长出一口气,抬眼看了看表,发现离约好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个钟头了,这要是迟到的话,那自己那个时间看得比命重的老爹说不定得当着孙总的面给自己两巴掌。
穿上略微正常的衣服并洗了把脸来掩盖满脸的倦容之后,思远戴上头盔就骑着他那小电驴一路奔向了和孙总约定的地点,而在经过三十分钟的长途跋涉并四次差点被大货车碾压以及差点撞倒一老头还顺便碾死一条四脚蛇之后,思远才风尘仆仆的来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饭馆。
其实思远很诧异的,按照常理来说,孙总这种土豪级人物,怎么都不可能请人在这种地方吃饭,要知道丢人可是丢他孙大炮的脸。像他这种平时恨不得把奔驰车标当出租车标灯挂车顶上的人,在这么低调的地方吃饭,显然是有诡异。
走进约好的包厢,思远当时就愣了,因为包厢里除了自己老爹和孙总之外,还有一个昨天明明还干巴巴的女孩——林林。
这个家伙真的很神奇,昨天思远从医院离开的时候,这家伙还像个干瘪的热水袋一样软趴趴的贴在床上,可今天再见,只是相隔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她居然丰腴饱满的坐在那里温婉如花的给两位长辈倒酒。
“哟!来了啊。坐下坐下,别那么拘束,都是自己人。”
孙总见思远到场,连忙拉开自己身边的凳子让他坐下,然后笑眯眯的对思远的老爹说:“老齐啊,你就是想不开,那个国营破机械厂眼看就倒闭了,你这车间主任有什么意思?你那钳工技术可是远近闻名的,都说多少次了,到我这来干,你怎么就不同意呢,我马上要开一个机械加工厂,直接让你当厂长。”
思远转头看着自己老爹,低声喊道:“爸……”
“我问你,你是不是仗着我跟老孙的关系套近乎了?”
“没有啊……”
“那他为什么平白无故让你当经理?你那几斤几两我能不知道?我怎么教你的?”
眼看自己老爹脑门子上的青筋,思远的心当时就跳到了嗓子眼。自己老爹什么脾气,他那可是一清二楚,这从小就是在法西斯式暴政长大的思远,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真干了什么不被允许的事自己老爹会当着外人的面暴打自己一顿。
“老齐,你再这样,我可就跟你翻脸了!”孙总倒也是了解这倔老头的脾气:“思远多好的一孩子,我让他当经理,不就是想磨练他一下么,你不想成气候,你还不让儿子成气候了?有你这么当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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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思远被这笑声把目光吸引过去之后才发现,当初那个恶霸级的祖宗现在居然出落的如此可爱,鹅蛋脸、细眉毛,加上典型南方小镇姑娘的长相,思远差点就没能把这个从小和自己“青梅竹马”的丫头认出来。
林林自然也发觉了思远的目光,但她性格还算是开朗,而且大病初愈之后的心情也非常好,所以她居然一反常态的朝思远吐了吐舌头,一脸娇俏。
当然,他们俩私下的小动作并没有逃过场上两位大佬的眼光,孙总就势眉毛一挑,拍着桌子对老齐说:“反正我就是喜欢思远这小子,当女婿当干儿子你挑一个,你那牛脾气在我这不好使,老子认识你的时候,还穿开裆裤呢。”
“这是我儿子,你多那事干什么?”
“嘿,这你管不着,反正你选吧,不然等过年我指不定让你家儿子给你抱个孙子回去。”
这话说得,连大大咧咧的林林都觉得有些怪,她翻起眼睛瞪了自己老爹一眼:“爸,你正经点……我还在呢,说话注意点。”
思远也在旁边附和道:“是啊是啊……孙总这……这……”
“行行。”孙总大手一挥,从钱包里掏出一叠红票子往林林手里一塞:“我知道你们俩有话要说,自己出去玩去,滚吧。”
这一语双关的本事真是绝妙的,在思远听来,孙总知道自己对林林突然恢复正常的事很诧异,肯定有问题要问。而在思远老爹听来,这里头的东西可就多了去了,比如……小年轻自己出去玩玩么,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再平常不过了。
“思远!哪都不许去!”
“我说去就去!”
眼看两个老头就要杠上了,林林眼珠子一转,二话不说拽着思远就跑,而思远……自幼儿园之后第一次牵姑娘的手,顿时一种软绵绵的感觉就涌了上来,脑子根本不听使唤,任由林林把他拽出了门外。
“你知道有多神气吗!”林林一出门,就压抑不住自己的心情:“一夜之间,我全都恢复了!你太了不起了!”
“啊……发生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