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国王的巡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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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得以觐见国王,与一干重臣贵胄济济一堂,对圣日耳曼昂莱的人们来说是可以在壁炉前说到下一个国王的乐事,但对于大郡主这样生于凡尔赛宫长于凡尔赛宫的孩子只会觉得无趣,于是一群改装换衣的年轻人在路易十四的默许下,以侍从与女官的身份出了圣日耳曼昂莱宫——在圣日耳曼昂莱的街道上,这样的人几乎超过了这里的本地人,毕竟国王的宫廷也随着国王一起来了,单就有名有姓的人就超过了一千人,更别说普通的侍从了——不过他们还是引来了不少人的瞩目,毕竟这几个孩子实在是太漂亮了,尤其是大郡主,奥尔良公爵原本就比路易秀美动人,亨利埃塔公主也是一个美人,继承了他们优点的大郡主在人群中就像是会发光。
费迪南不用说,他原先就是美第奇家族的人,美第奇家族从来不缺美人,而他的母亲加斯东公爵的次女也相貌姣好,只有腓特烈略微逊色一点,但作为一个已经进入军队的年轻人,他那张看上去十分严肃的面孔更为他增添了几分武人的风姿。
他们看到的街道可比原先朴素多了,缎带已经拆下,花瓣也已经被扫掉,只有湿漉漉的白垩还在散发着古怪的气味,这种气味有些人很喜欢,有些人很讨厌,但大郡主和她身边的人都是前者,因为国王的医院里经常用到石灰水消毒,他们一嗅到这种气味,就会觉得这个地方干净,令人安心。
“我们该怎么走?”大郡主问道,她转动着脑袋,左右张望,“这条街是……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的那条路?”
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的那条路——别惊讶,这就是这条两侧房屋从腰部以下都刷了白垩的街道的名字,自从路易十四从巴黎和凡尔赛镇开始规定每条街道都必须有名字,一些街道原先就有,但就像尽可能端正地固定在一个煤气灯柱上的街道名牌,从中世纪末期传承下来的名字多半都这样又长又累赘,但指向性很明显,就像是本活地图似的。
沿着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街往前走,毫无疑问,他们很快就抵达了小肉店广场,这里名至实归地真有一家小肉店,肉店里挂满了香肠,散发着甜蜜的气味,这要归功于国王对蔗糖产业的大力开发——现在法国的南亚美里加殖民地,橡胶和甘蔗是主要产出,随着蔗糖的价格一再下跌,取而代之的就是它的广泛应用——为了招徕客人,小肉店的老板举着一根叉子在炉膛里烤香肠,油脂和糖分被火焰灼烧后产生了强烈的美拉德反应,空气中弥漫着可以让圣人复活的浓烈香气。
当然,现在还没人知道什么叫做美拉德反应,但人对于糖和油从来就有着无法遏制的渴求,伙计每过一小会儿就要去割下一大根或是一小根,一些人索性学着老板的样子在那只敞开的小炉子上烤香肠,然后吃得满嘴流油。
这种小炉子也是国王的新产业滋生出来的衍生物,因为里面烧得不是木炭,而是煤块,煤块比木炭便宜得多,燃烧时间也更长。
腓特烈忍不住跑过去买了几根香肠,和大郡主分了,虽然举着叉子吃香肠是一种别说在宫廷里,哪怕是在普通家庭里看来也是有点愚蠢的事情,但烤香肠真是太好吃了——薄薄的一层肠衣被烤得又香又脆,里面滚烫的红白色肉粒混杂着黑色的胡椒,散发出浓郁的肉香气,亮晶晶的糖分从里面一滴滴地流出来,一直挂到叉子上和手上。
也许这里不久之后就要改成叫唤广场了,因为不断地有等不及的孩子猛地咬上一大口,结果被烫得嘴唇舌头起泡,惨叫不已,但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紧紧地抓着这种美味的点心不肯放——他们的母亲一边大声地骂着,一边捞起裙子给钱。
就这么短短一会儿,大郡主就看到有三个孩子如愿以偿,她默默地计算了一下香肠的价钱,这座城市即便不如巴黎或是凡尔赛繁华,也称得上十分富足。她转过头去,想问问身边的伊娃,她在敦刻尔克的时候,普通市民是否承受得起这样的额外支出,却看到费迪南正在帮伊娃分开一块面包,将滚烫的香肠夹在面包里面,这样就不会让香肠的油脂弄脏她的手指和裙子了——也许是她的目光过于意味深长,费迪南从容不迫地笑了笑:“腓特烈就在我后面。”
果然腓特烈也举着面包走了过来,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大郡主接过面包,感受着香肠从里面散发出来的温度,“后面就是磨坊路,磨坊路的第二个路口就是葡萄酒街,”不但买了面包,还打听了一下周围景况的腓特烈说道:“但我们不去葡萄酒街,那里多数都是酒馆,葡萄酒街旁边就是水渠街,那是一条新街道,开了好几家咖啡馆。”
如果这里全都是男士,那么酒馆肯定是最合适的聚会场所,但既然有女士在,酒馆就不是什么合适的场所了,毕竟酒馆里的女人几乎全都是名姝与游女,也许会有一些很不堪的景象。
但咖啡馆就不同了。咖啡还是从巴黎,从路易十四这里流行起来的,相比十五世纪的阿拉伯咖啡馆,十六世纪40年的威尼斯咖啡馆,50年代的英国咖啡馆,60年代的荷兰咖啡馆,法国的咖啡馆要晚了一百年,但就算是晚了一百年,它依然与大部分国王喜好的东西一样迅速地风行起来,也因为咖啡有着提神,清醒头脑的作用而不是恰恰相反,兼具价格不那么亲民,咖啡里出没的客人总要比酒馆的客人温和礼貌一些。
水渠街顾名思义,就是新修建的水渠通过的街道,水渠里的水与凡尔赛,巴黎一样引自于塞纳河,清澈的水流在灰色的渠道里奔涌前行,里面有人在游泳,侍从们不得不先将他们赶走——这时候的人们可没泳衣,那些大学生们一开始还有些不满,吵吵嚷嚷,但在看到大郡主一行人的时候他们就立刻狼狈地逃走了。
圣日耳曼昂莱的咖啡馆就开设在宽阔的水渠两侧,因为水渠两侧都架设了木栈道,花木葱茏,景色优美,往来的人也如同风景一般,哪怕是冬天,这里的风也要柔和一些,咖啡馆的老板甚至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在咖啡馆外支起大伞或是蓬盖,让人们沐浴着阳光,尽情地享受咖啡与美景。
如果不看人们的装束打扮,这种景象简直和几百年后没什么区别。
大郡主一行人就来到了这条街道上最大的咖啡馆,这座咖啡馆奢侈地使用了大块和多块明亮的透明玻璃,几乎让室内室外毫无区别。一些客人见到有仪态优雅,衣着华美的女士在侍从的引导下进入咖啡馆,就站起身来,微微一躬后,举着烟斗让出了最好的位置,大郡主微笑着感谢了他们,等到众人再次落座,她也不由得好奇地打量起这座可以容纳上百人的大厅。
在巴黎和凡尔赛当然也有咖啡馆,但始终居住在凡尔赛宫,后来虽然曾经被路易十四带去南特等地,但也没有脱离队伍自由行动的大郡主还真是第一次踏入这样的地方:“这里真美。”她由衷地说,她这样说,可不是因为这座咖啡馆的装饰装潢有多么富丽堂皇,说真的,有什么地方能够比过凡尔赛吗,她喜欢的是这里的氛围——胡桃木色的墙板中镶嵌着厚重的书架,书架上摆着镜子、油画和数之不尽的书籍,还有报纸,公报和各种各样的画册,有印刷的,也有手抄的,这里除了咖啡,还提供水烟,烟斗等,烟草的气味并不浓重,只让空气中多了一些馥郁厚重的烟雾。
这里的人要么三五成群,又或是两两相对地坐在一起,要么就单个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人阅读,也有人讨论,或是交流情报,当然,圣日耳曼昂莱的人们现在最关切的就是国王,一群人绘声绘色地和别人描述他们是如何迎接与接待国王,又是如何因为工作得力,姿态从容而获得国王赞许的,他们尽可能详详细细地深入到每个细节,从国王的翻边靴子,衣摆的绣花,帽子上的羽毛,再到他说话的腔调……总之,任何地方都是那样的尊贵和不可侵犯。
大郡主与腓特烈对望了一眼,没有打破这些夸夸其谈之徒的虚言——真正有能力,或是有资格的人怎么会在这时候出现在咖啡馆,他们都等在圣日耳曼昂莱宫外,候着觐见国王呢,就算要等很长时间,他们也和巴黎或是凡尔赛的那些外省人那样,会尽力留在距离国王最近的地方,而不是跑到这样远的咖啡厅来吹嘘个不停。
费迪南侧过身体,对伊娃低声说:“他们一个劲儿地说国王的靴子,衣角,帽子上的羽毛,还有仪剑,声音什么的,不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法看到和听到别的什么吧。”伊娃一听就笑了,费迪南的评价挺尖刻的,但十分真实和中肯,因为国王的随员都是身份高贵之人,普通的仆役可不会允许在他们走开之前直身抬头——就连一些身份较低的小贵族和官员也是如此,既然如此,他们当然也只能看到国王膝盖以下的部分,还有国王提着的帽子——路易十四对女士一向很尊重,在见到女士的时候,他总是会把帽子拿在手里,就算对一个女仆也是如此。
不过大郡主听到的是两声轻笑,她循声望去,看到的是一位头发银白的老人。
他也看见了大郡主,就点了点头。
“那是谁?”腓特烈问。
“我不认识,”大郡主说:“但我觉得他应该认识我。”
腓特烈不禁担忧起来,但他再次转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位置已经空空荡荡,那个老人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咖啡馆。
——————
老人行走在木栈道上,深褐色的木板让他想起了荡漾在白色瓷杯里的饮料,咖啡和其他被太阳王路易十四推向法国人的东西那样已经深入到了最荒僻的城市与村庄,不,更正确地说,国王的思想与政策也应该被囊括在内,简直令人迷惑,这位孩童时就已即位的国王是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天赋和野心的呢?无论是商人,还是官员,又或是学者,都不是在短短几年里就一蹴而就的事情,他亲政也不过二十年,就有了这样一个庞大且统一的国家,还有十五万甚至更多的常备军,以及数千万民众的拥护。
别人看到国王巡游,只看到了如日中天的太阳王所拥有的权力、威势、富足或许还有风流,但这位老人却已经看到了更深的地方,是的,国王巡游在失地王约翰时期就不再有了,但无论何时,这种行为都有着深远的意义,他也不认为路易十四只是一时冲动,或者说,他更希望这是国王的一时冲动。
“老伙计。”他身后的一个声音说,老人站住了,他转过身,看到了另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旺多姆公爵。”他说,一边举了举帽子。
“圣西蒙公爵。”旺多姆公爵说:“怎么突然改换见面的地点,”他用手指戳了戳帽子算回礼:“我看到那里有很多年轻的女士,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我们又不是英国人。”圣西蒙公爵慢慢地说,他伸出手臂,于是旺多姆公爵就伸手挽住,两个年龄相近的公爵先生就这样慢悠悠地沿着水渠走着:“我们的咖啡馆可不会粗鲁地拒绝可敬的女士们。”
“女士们也有权利享用咖啡。”旺多姆公爵说:“毕竟一开始咖啡就是国王与科隆纳公爵夫人一同分享的嘛。”
“别提那个意大利女人了。”圣西蒙公爵说:“我们应该庆幸国王最终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
“看来你也是蒙特斯潘夫人一方的。”
“我谁也不是。”圣西蒙公爵说:“她也不过是个可怜虫。”
“唉,这可怎么说呢?”旺多姆公爵假惺惺地叹道:“她深得国王宠爱。”
“我看到那儿有一把椅子,”圣西蒙公爵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走过去坐下来聊吧,老家伙,我们都已经不那么年轻了。”
旺多姆公爵表示同意,虽然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还是有点暖洋洋的,但他之前为国王在潮湿寒冷的敦刻尔克待了好一两年,那对老手脚,就算每天待在烧着壁炉的房间里也暖和不起来。
他们的侍从已经抢先几步跑了过去,他们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身上披着的斗篷与其说是必要的保暖品倒不如说是装饰,他们将斗篷取下来铺在长椅上后,被腰带与肩带勾勒出来的优美曲线顿时吸引了更多女士的视线。旺多姆公爵呵呵地笑着,“看看,”他说:“我倒想起当初您在宫廷里是怎么叱咤风云的了。”
圣西蒙公爵瞪了他一眼,别人看这对老人,手挽着手就像是一对再好不过的朋友,绝对想不到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却是一对你死我活的敌人。旺多姆公爵的爵位虽然悠长到可以追溯到1514年,但1598年亨利四世将这个爵位以及领地封赏给了自己的私生子塞萨尔,也就是现在的旺多姆公爵。旺多姆公爵与路易十三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的关系却糟糕到了极点,旺多姆公爵曾经三次参与叛乱,还谋划刺杀黎塞留主教,直到他被路易十三驱逐到了英格兰。
也许是因为岁月流逝,年纪老大,五十岁的时候这位旺多姆公爵终于低了头,他与马扎然主教和解,并在路易十四亲政后继续对他宣誓效忠,这位老人因为身份特殊,路易十四轻易不会移动这枚重要的棋子,而且,小声地说,比起大孔代,蒂雷纳子爵甚至绍姆贝格,这位旺多姆公爵并不是一个多么出色的将才,他令人慑服的地方最多的还在他的经验和血统。
那么圣西蒙公爵呢?他正是被路易十三一手拔擢起来的卑微之人,当然,这个卑微是相对于如旺多姆公爵这样的人来说的,他同样出身于一个骑士家庭,也许是家学渊源,他非常地擅长骑马,狩猎和调弄马匹,对于喜欢狩猎到在凡尔赛建造了一座狩猎行宫的路易十三,这位容貌俊朗,身材高大,又是个好猎手与好马倌的侍从非常称他的心,于是,至少在表面上,圣西蒙公爵的爵位就是这样落在这个外省人身上的。
但这和大部分传说一样是绝对不可信的,就像是人们坚持认为,黎塞留主教当时能够代替路易十三做主,事实却是只要路易十三在外面打仗或是滞留,政务国事就都会被堆积起来,黎塞留主教从来没有擅自做主的权力,比起僭主,他更像是个权臣,完全无法与他的弟子马扎然相比,路易十四登基的时候太小了,那时候他确实无法料理国务。
至于圣西蒙公爵是如何成为圣西蒙公爵的,旺多姆公爵是再清楚不过的,说起来路易十四和他的父亲还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拔擢那些身份地位的人,因为这些人必须依仗国王才能跻身宫廷与朝廷——如今的达达尼昂伯爵是什么身份,圣西蒙公爵就是什么身份,旺多姆公爵当初可是在这家伙手里吃了不少亏,甚至当初流亡英格兰,还遇到过来自圣西蒙公爵的刺客。
只是圣西蒙公爵大概没想到,除了路易十三,他没有可依仗的对象,但路易十三手上可用的人就太多了——在旺多姆公爵流亡英格兰后没多久,西班牙和法国在皮卡第地区展开了战斗,在这场战役中,圣西蒙公爵的叔叔奉命固守拉卡佩勒,因为当时的负责军备和给养的正是圣西蒙公爵的政敌夏维尼伯爵,他就做出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就是拒绝支援和提供给养给拉卡佩勒,圣西蒙公爵的叔叔只得放弃拉卡佩勒,之后虽然法兰西夺回了皮卡第的被占地区,但西班牙人已经将这片地区践踏得差不多了,路易十三在夏维尼伯爵的唆使下,发誓要惩罚所有不战而败的将领——圣西蒙公爵的叔叔也在其中,哪怕圣西蒙公爵哀求了国王,黎塞留主教以及王后,也还没能改变路易十三的决定。
人们传说圣西蒙公爵一怒之下向路易十三递交了辞呈,国王马上就同意了,他只得黯然返回封地,迄今也未重回巴黎,也没去过凡尔赛。但旺多姆公爵从马扎然主教这里得知,当初路易十三之所以偏向夏维尼伯爵,正是因为圣西蒙公爵在骤得高位之后,犯了很多人都会犯的错误,那就是得意洋洋,忘乎所以——尤其是他向英格兰派出刺客的事儿,并不是出自于路易十三的旨意。
也许作为一个受到国王爱重的臣子,他估错了自己的分量,旺多姆公爵毕竟还是波旁的血脉,他是该被斩首,还是囚禁,又或是流放,只有路易十三能做决定,圣西蒙的出身还是太低了,他无法理解宫廷与王室中那些错综复杂的感情与关系,夏维尼伯爵自然也就趁虚而入了。
“你还在恨着我的兄长吗?”旺多姆公爵问。
“我只是他的一个臣子。”圣西蒙公爵说。
“不,你还抱着一些怨恨,当然,你觉得你是在为他分忧,为他斩草除根,他却听信谗言,杀了你的叔叔,把你放逐出巴黎,不过没关系,反正你也报了仇了。”
圣西蒙公爵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可别胡言乱语了,”他说:“我能做什么。
“你什么也没做,”旺多姆公爵说,“这就是为什么路易十三会死在加斯东公爵和西班牙人的阴谋里。”
“我离开巴黎的时候已经被剥夺了所有的权柄。”
“有些东西不是国王的一句话就能拿走的,也许能,但也要时间,夏维尼伯爵以为没了你他就能一跃成为国王的新宠臣,但他还真不是一个有才能的人,那时候路易十三已经后悔了,但在把你重新召唤回来之前,他就死了。”
“难道你还会觉得惋惜?”圣西蒙公爵瞥了对方一眼:“如果他还在,虽然你不会遭到刺杀,但你大概是没法回到法国,回到巴黎的。”
“我当然挺高兴的,他可不算是个好哥哥,不过我们也不是什么好帝弟弟,”旺多姆公爵问道,“但他已经在天堂待了几十年了,你却还在你的封地里,你……”
“我觉得我现在的日子很不错。”圣西蒙公爵说:“我也快要承蒙圣召了,无论是卢浮宫还是凡尔赛宫,都让年轻人去忙吧。”
“如果是那样可就太好了,”旺多姆公爵冷笑着说:“但你想对国王做什么?我是说,路易十四。”
能够得以觐见国王,与一干重臣贵胄济济一堂,对圣日耳曼昂莱的人们来说是可以在壁炉前说到下一个国王的乐事,但对于大郡主这样生于凡尔赛宫长于凡尔赛宫的孩子只会觉得无趣,于是一群改装换衣的年轻人在路易十四的默许下,以侍从与女官的身份出了圣日耳曼昂莱宫——在圣日耳曼昂莱的街道上,这样的人几乎超过了这里的本地人,毕竟国王的宫廷也随着国王一起来了,单就有名有姓的人就超过了一千人,更别说普通的侍从了——不过他们还是引来了不少人的瞩目,毕竟这几个孩子实在是太漂亮了,尤其是大郡主,奥尔良公爵原本就比路易秀美动人,亨利埃塔公主也是一个美人,继承了他们优点的大郡主在人群中就像是会发光。
费迪南不用说,他原先就是美第奇家族的人,美第奇家族从来不缺美人,而他的母亲加斯东公爵的次女也相貌姣好,只有腓特烈略微逊色一点,但作为一个已经进入军队的年轻人,他那张看上去十分严肃的面孔更为他增添了几分武人的风姿。
他们看到的街道可比原先朴素多了,缎带已经拆下,花瓣也已经被扫掉,只有湿漉漉的白垩还在散发着古怪的气味,这种气味有些人很喜欢,有些人很讨厌,但大郡主和她身边的人都是前者,因为国王的医院里经常用到石灰水消毒,他们一嗅到这种气味,就会觉得这个地方干净,令人安心。
“我们该怎么走?”大郡主问道,她转动着脑袋,左右张望,“这条街是……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的那条路?”
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的那条路——别惊讶,这就是这条两侧房屋从腰部以下都刷了白垩的街道的名字,自从路易十四从巴黎和凡尔赛镇开始规定每条街道都必须有名字,一些街道原先就有,但就像尽可能端正地固定在一个煤气灯柱上的街道名牌,从中世纪末期传承下来的名字多半都这样又长又累赘,但指向性很明显,就像是本活地图似的。
沿着从修道院到小肉店广场后面-街往前走,毫无疑问,他们很快就抵达了小肉店广场,这里名至实归地真有一家小肉店,肉店里挂满了香肠,散发着甜蜜的气味,这要归功于国王对蔗糖产业的大力开发——现在法国的南亚美里加殖民地,橡胶和甘蔗是主要产出,随着蔗糖的价格一再下跌,取而代之的就是它的广泛应用——为了招徕客人,小肉店的老板举着一根叉子在炉膛里烤香肠,油脂和糖分被火焰灼烧后产生了强烈的美拉德反应,空气中弥漫着可以让圣人复活的浓烈香气。
当然,现在还没人知道什么叫做美拉德反应,但人对于糖和油从来就有着无法遏制的渴求,伙计每过一小会儿就要去割下一大根或是一小根,一些人索性学着老板的样子在那只敞开的小炉子上烤香肠,然后吃得满嘴流油。
这种小炉子也是国王的新产业滋生出来的衍生物,因为里面烧得不是木炭,而是煤块,煤块比木炭便宜得多,燃烧时间也更长。
腓特烈忍不住跑过去买了几根香肠,和大郡主分了,虽然举着叉子吃香肠是一种别说在宫廷里,哪怕是在普通家庭里看来也是有点愚蠢的事情,但烤香肠真是太好吃了——薄薄的一层肠衣被烤得又香又脆,里面滚烫的红白色肉粒混杂着黑色的胡椒,散发出浓郁的肉香气,亮晶晶的糖分从里面一滴滴地流出来,一直挂到叉子上和手上。
也许这里不久之后就要改成叫唤广场了,因为不断地有等不及的孩子猛地咬上一大口,结果被烫得嘴唇舌头起泡,惨叫不已,但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紧紧地抓着这种美味的点心不肯放——他们的母亲一边大声地骂着,一边捞起裙子给钱。
就这么短短一会儿,大郡主就看到有三个孩子如愿以偿,她默默地计算了一下香肠的价钱,这座城市即便不如巴黎或是凡尔赛繁华,也称得上十分富足。她转过头去,想问问身边的伊娃,她在敦刻尔克的时候,普通市民是否承受得起这样的额外支出,却看到费迪南正在帮伊娃分开一块面包,将滚烫的香肠夹在面包里面,这样就不会让香肠的油脂弄脏她的手指和裙子了——也许是她的目光过于意味深长,费迪南从容不迫地笑了笑:“腓特烈就在我后面。”
果然腓特烈也举着面包走了过来,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大郡主接过面包,感受着香肠从里面散发出来的温度,“后面就是磨坊路,磨坊路的第二个路口就是葡萄酒街,”不但买了面包,还打听了一下周围景况的腓特烈说道:“但我们不去葡萄酒街,那里多数都是酒馆,葡萄酒街旁边就是水渠街,那是一条新街道,开了好几家咖啡馆。”
如果这里全都是男士,那么酒馆肯定是最合适的聚会场所,但既然有女士在,酒馆就不是什么合适的场所了,毕竟酒馆里的女人几乎全都是名姝与游女,也许会有一些很不堪的景象。
但咖啡馆就不同了。咖啡还是从巴黎,从路易十四这里流行起来的,相比十五世纪的阿拉伯咖啡馆,十六世纪40年的威尼斯咖啡馆,50年代的英国咖啡馆,60年代的荷兰咖啡馆,法国的咖啡馆要晚了一百年,但就算是晚了一百年,它依然与大部分国王喜好的东西一样迅速地风行起来,也因为咖啡有着提神,清醒头脑的作用而不是恰恰相反,兼具价格不那么亲民,咖啡里出没的客人总要比酒馆的客人温和礼貌一些。
水渠街顾名思义,就是新修建的水渠通过的街道,水渠里的水与凡尔赛,巴黎一样引自于塞纳河,清澈的水流在灰色的渠道里奔涌前行,里面有人在游泳,侍从们不得不先将他们赶走——这时候的人们可没泳衣,那些大学生们一开始还有些不满,吵吵嚷嚷,但在看到大郡主一行人的时候他们就立刻狼狈地逃走了。
圣日耳曼昂莱的咖啡馆就开设在宽阔的水渠两侧,因为水渠两侧都架设了木栈道,花木葱茏,景色优美,往来的人也如同风景一般,哪怕是冬天,这里的风也要柔和一些,咖啡馆的老板甚至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在咖啡馆外支起大伞或是蓬盖,让人们沐浴着阳光,尽情地享受咖啡与美景。
如果不看人们的装束打扮,这种景象简直和几百年后没什么区别。
大郡主一行人就来到了这条街道上最大的咖啡馆,这座咖啡馆奢侈地使用了大块和多块明亮的透明玻璃,几乎让室内室外毫无区别。一些客人见到有仪态优雅,衣着华美的女士在侍从的引导下进入咖啡馆,就站起身来,微微一躬后,举着烟斗让出了最好的位置,大郡主微笑着感谢了他们,等到众人再次落座,她也不由得好奇地打量起这座可以容纳上百人的大厅。
在巴黎和凡尔赛当然也有咖啡馆,但始终居住在凡尔赛宫,后来虽然曾经被路易十四带去南特等地,但也没有脱离队伍自由行动的大郡主还真是第一次踏入这样的地方:“这里真美。”她由衷地说,她这样说,可不是因为这座咖啡馆的装饰装潢有多么富丽堂皇,说真的,有什么地方能够比过凡尔赛吗,她喜欢的是这里的氛围——胡桃木色的墙板中镶嵌着厚重的书架,书架上摆着镜子、油画和数之不尽的书籍,还有报纸,公报和各种各样的画册,有印刷的,也有手抄的,这里除了咖啡,还提供水烟,烟斗等,烟草的气味并不浓重,只让空气中多了一些馥郁厚重的烟雾。
这里的人要么三五成群,又或是两两相对地坐在一起,要么就单个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人阅读,也有人讨论,或是交流情报,当然,圣日耳曼昂莱的人们现在最关切的就是国王,一群人绘声绘色地和别人描述他们是如何迎接与接待国王,又是如何因为工作得力,姿态从容而获得国王赞许的,他们尽可能详详细细地深入到每个细节,从国王的翻边靴子,衣摆的绣花,帽子上的羽毛,再到他说话的腔调……总之,任何地方都是那样的尊贵和不可侵犯。
大郡主与腓特烈对望了一眼,没有打破这些夸夸其谈之徒的虚言——真正有能力,或是有资格的人怎么会在这时候出现在咖啡馆,他们都等在圣日耳曼昂莱宫外,候着觐见国王呢,就算要等很长时间,他们也和巴黎或是凡尔赛的那些外省人那样,会尽力留在距离国王最近的地方,而不是跑到这样远的咖啡厅来吹嘘个不停。
费迪南侧过身体,对伊娃低声说:“他们一个劲儿地说国王的靴子,衣角,帽子上的羽毛,还有仪剑,声音什么的,不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法看到和听到别的什么吧。”伊娃一听就笑了,费迪南的评价挺尖刻的,但十分真实和中肯,因为国王的随员都是身份高贵之人,普通的仆役可不会允许在他们走开之前直身抬头——就连一些身份较低的小贵族和官员也是如此,既然如此,他们当然也只能看到国王膝盖以下的部分,还有国王提着的帽子——路易十四对女士一向很尊重,在见到女士的时候,他总是会把帽子拿在手里,就算对一个女仆也是如此。
不过大郡主听到的是两声轻笑,她循声望去,看到的是一位头发银白的老人。
他也看见了大郡主,就点了点头。
“那是谁?”腓特烈问。
“我不认识,”大郡主说:“但我觉得他应该认识我。”
腓特烈不禁担忧起来,但他再次转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位置已经空空荡荡,那个老人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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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行走在木栈道上,深褐色的木板让他想起了荡漾在白色瓷杯里的饮料,咖啡和其他被太阳王路易十四推向法国人的东西那样已经深入到了最荒僻的城市与村庄,不,更正确地说,国王的思想与政策也应该被囊括在内,简直令人迷惑,这位孩童时就已即位的国王是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天赋和野心的呢?无论是商人,还是官员,又或是学者,都不是在短短几年里就一蹴而就的事情,他亲政也不过二十年,就有了这样一个庞大且统一的国家,还有十五万甚至更多的常备军,以及数千万民众的拥护。
别人看到国王巡游,只看到了如日中天的太阳王所拥有的权力、威势、富足或许还有风流,但这位老人却已经看到了更深的地方,是的,国王巡游在失地王约翰时期就不再有了,但无论何时,这种行为都有着深远的意义,他也不认为路易十四只是一时冲动,或者说,他更希望这是国王的一时冲动。
“老伙计。”他身后的一个声音说,老人站住了,他转过身,看到了另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旺多姆公爵。”他说,一边举了举帽子。
“圣西蒙公爵。”旺多姆公爵说:“怎么突然改换见面的地点,”他用手指戳了戳帽子算回礼:“我看到那里有很多年轻的女士,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我们又不是英国人。”圣西蒙公爵慢慢地说,他伸出手臂,于是旺多姆公爵就伸手挽住,两个年龄相近的公爵先生就这样慢悠悠地沿着水渠走着:“我们的咖啡馆可不会粗鲁地拒绝可敬的女士们。”
“女士们也有权利享用咖啡。”旺多姆公爵说:“毕竟一开始咖啡就是国王与科隆纳公爵夫人一同分享的嘛。”
“别提那个意大利女人了。”圣西蒙公爵说:“我们应该庆幸国王最终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
“看来你也是蒙特斯潘夫人一方的。”
“我谁也不是。”圣西蒙公爵说:“她也不过是个可怜虫。”
“唉,这可怎么说呢?”旺多姆公爵假惺惺地叹道:“她深得国王宠爱。”
“我看到那儿有一把椅子,”圣西蒙公爵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走过去坐下来聊吧,老家伙,我们都已经不那么年轻了。”
旺多姆公爵表示同意,虽然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还是有点暖洋洋的,但他之前为国王在潮湿寒冷的敦刻尔克待了好一两年,那对老手脚,就算每天待在烧着壁炉的房间里也暖和不起来。
他们的侍从已经抢先几步跑了过去,他们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身上披着的斗篷与其说是必要的保暖品倒不如说是装饰,他们将斗篷取下来铺在长椅上后,被腰带与肩带勾勒出来的优美曲线顿时吸引了更多女士的视线。旺多姆公爵呵呵地笑着,“看看,”他说:“我倒想起当初您在宫廷里是怎么叱咤风云的了。”
圣西蒙公爵瞪了他一眼,别人看这对老人,手挽着手就像是一对再好不过的朋友,绝对想不到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却是一对你死我活的敌人。旺多姆公爵的爵位虽然悠长到可以追溯到1514年,但1598年亨利四世将这个爵位以及领地封赏给了自己的私生子塞萨尔,也就是现在的旺多姆公爵。旺多姆公爵与路易十三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的关系却糟糕到了极点,旺多姆公爵曾经三次参与叛乱,还谋划刺杀黎塞留主教,直到他被路易十三驱逐到了英格兰。
也许是因为岁月流逝,年纪老大,五十岁的时候这位旺多姆公爵终于低了头,他与马扎然主教和解,并在路易十四亲政后继续对他宣誓效忠,这位老人因为身份特殊,路易十四轻易不会移动这枚重要的棋子,而且,小声地说,比起大孔代,蒂雷纳子爵甚至绍姆贝格,这位旺多姆公爵并不是一个多么出色的将才,他令人慑服的地方最多的还在他的经验和血统。
那么圣西蒙公爵呢?他正是被路易十三一手拔擢起来的卑微之人,当然,这个卑微是相对于如旺多姆公爵这样的人来说的,他同样出身于一个骑士家庭,也许是家学渊源,他非常地擅长骑马,狩猎和调弄马匹,对于喜欢狩猎到在凡尔赛建造了一座狩猎行宫的路易十三,这位容貌俊朗,身材高大,又是个好猎手与好马倌的侍从非常称他的心,于是,至少在表面上,圣西蒙公爵的爵位就是这样落在这个外省人身上的。
但这和大部分传说一样是绝对不可信的,就像是人们坚持认为,黎塞留主教当时能够代替路易十三做主,事实却是只要路易十三在外面打仗或是滞留,政务国事就都会被堆积起来,黎塞留主教从来没有擅自做主的权力,比起僭主,他更像是个权臣,完全无法与他的弟子马扎然相比,路易十四登基的时候太小了,那时候他确实无法料理国务。
至于圣西蒙公爵是如何成为圣西蒙公爵的,旺多姆公爵是再清楚不过的,说起来路易十四和他的父亲还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拔擢那些身份地位的人,因为这些人必须依仗国王才能跻身宫廷与朝廷——如今的达达尼昂伯爵是什么身份,圣西蒙公爵就是什么身份,旺多姆公爵当初可是在这家伙手里吃了不少亏,甚至当初流亡英格兰,还遇到过来自圣西蒙公爵的刺客。
只是圣西蒙公爵大概没想到,除了路易十三,他没有可依仗的对象,但路易十三手上可用的人就太多了——在旺多姆公爵流亡英格兰后没多久,西班牙和法国在皮卡第地区展开了战斗,在这场战役中,圣西蒙公爵的叔叔奉命固守拉卡佩勒,因为当时的负责军备和给养的正是圣西蒙公爵的政敌夏维尼伯爵,他就做出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就是拒绝支援和提供给养给拉卡佩勒,圣西蒙公爵的叔叔只得放弃拉卡佩勒,之后虽然法兰西夺回了皮卡第的被占地区,但西班牙人已经将这片地区践踏得差不多了,路易十三在夏维尼伯爵的唆使下,发誓要惩罚所有不战而败的将领——圣西蒙公爵的叔叔也在其中,哪怕圣西蒙公爵哀求了国王,黎塞留主教以及王后,也还没能改变路易十三的决定。
人们传说圣西蒙公爵一怒之下向路易十三递交了辞呈,国王马上就同意了,他只得黯然返回封地,迄今也未重回巴黎,也没去过凡尔赛。但旺多姆公爵从马扎然主教这里得知,当初路易十三之所以偏向夏维尼伯爵,正是因为圣西蒙公爵在骤得高位之后,犯了很多人都会犯的错误,那就是得意洋洋,忘乎所以——尤其是他向英格兰派出刺客的事儿,并不是出自于路易十三的旨意。
也许作为一个受到国王爱重的臣子,他估错了自己的分量,旺多姆公爵毕竟还是波旁的血脉,他是该被斩首,还是囚禁,又或是流放,只有路易十三能做决定,圣西蒙的出身还是太低了,他无法理解宫廷与王室中那些错综复杂的感情与关系,夏维尼伯爵自然也就趁虚而入了。
“你还在恨着我的兄长吗?”旺多姆公爵问。
“我只是他的一个臣子。”圣西蒙公爵说。
“不,你还抱着一些怨恨,当然,你觉得你是在为他分忧,为他斩草除根,他却听信谗言,杀了你的叔叔,把你放逐出巴黎,不过没关系,反正你也报了仇了。”
圣西蒙公爵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可别胡言乱语了,”他说:“我能做什么。
“你什么也没做,”旺多姆公爵说,“这就是为什么路易十三会死在加斯东公爵和西班牙人的阴谋里。”
“我离开巴黎的时候已经被剥夺了所有的权柄。”
“有些东西不是国王的一句话就能拿走的,也许能,但也要时间,夏维尼伯爵以为没了你他就能一跃成为国王的新宠臣,但他还真不是一个有才能的人,那时候路易十三已经后悔了,但在把你重新召唤回来之前,他就死了。”
“难道你还会觉得惋惜?”圣西蒙公爵瞥了对方一眼:“如果他还在,虽然你不会遭到刺杀,但你大概是没法回到法国,回到巴黎的。”
“我当然挺高兴的,他可不算是个好哥哥,不过我们也不是什么好帝弟弟,”旺多姆公爵问道,“但他已经在天堂待了几十年了,你却还在你的封地里,你……”
“我觉得我现在的日子很不错。”圣西蒙公爵说:“我也快要承蒙圣召了,无论是卢浮宫还是凡尔赛宫,都让年轻人去忙吧。”
“如果是那样可就太好了,”旺多姆公爵冷笑着说:“但你想对国王做什么?我是说,路易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