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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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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再不醒我要尿你身上了。”

    孟然混沌不清地睁开眼,白茫茫中的景物逐渐清晰,是雪白的窗纱被太阳打出的光晕。这里不是他的房间,并且好像压着一个人。

    太阳穴上的血管压迫神经,孟然忍着宿醉的痛,先看清了任明睿的脸,再细看,后者正胸前大开地躺在身下,两只手还被拷在头顶上。

    孟然在朦胧的清晨醒悟了什么。他飞快地从任明睿身上离开,裤子在直起身的时候掉到了膝盖,他慌乱之中把裤子提上来,可上身满是褶皱的衬衫又掉了下去。

    任明睿被禁锢了一晚上,先左右打了几个滚。他晃了晃叮铃的双手:“你有特殊癖好,还是拷我上瘾?”

    孟然穿好裤子,从兜里掏出钥匙掉在床上,又忙不迭地捡起,反复几次才对准了钥匙孔。

    “我昨晚……”孟然迷茫地左右看盼,“这是你家?”

    任明睿怔愣地观察着孟然,决定几乎不用思考,他飞快地把睡衣前襟向两边翻折,挡住了损毁的衣扣。

    孟然断片了。

    “对不起。”孟然抱歉地说。任明睿解放双手后,在他的手腕上看到了两条不浅的红印。他什么也记不得,也就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力气,只是看泛红程度应该挺痛的。

    压在身下的人散发怨气,再加上他醒来一连遇到的事故,孟然很难不联想些不该想的。不过还好,他偷偷瞄下去,任明睿的睡裤倒是好好套着,这样一来胡思乱想的脑子才恢复了冷静。他能记起昨晚的聚餐,有欢腾的嬉闹,空气中充满了尼古丁的味道,喝了很多酒,一杯接着一杯,直到从瓶底倒空出最后一口。再之后,他的记忆消失了。

    这是任明睿见过孟然最狼狈的一刻,尤其是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的脸更令他想笑。给孟然白吃了一顿香豆腐,他稍稍不能平衡,但断片了倒好,正合他意。“哼,爷爷我昨晚差点被你累死。”任明睿扭动手腕,趁他精神未定,不动声色地把地板上的扣子踢到床底,同时在孟然发现端倪前将上衣揉成团塞进衣柜里。

    孟然衣衫不整地坐在床边,萎靡地垂着头。任明睿站在旁边斜倪着他。

    孟然就像一头狮子,力气大到好像只要他想,一只手就能拧任明睿的脖子。昨晚凶猛的野兽,却没在他身上留下一个伤痕,抱起他扔到床上时,还用手垫在他脑后。

    现在再看,横竖都绝对是孟然。任明睿怎么就忘了,他的直觉从来都出奇的准。

    “我的衣服你能穿吧。”其实他也没多生气,看孟然这衰颓的样子,别说没了昨晚的热情,平时的仪表堂堂也不见了。任明睿拉开衣柜,从里面挑了一件衬衫扔在孟然腿上,顺手搓了一把他凌乱的头发。“镜子下面的柜里有新牙刷,浴缸前面架子上的毛巾也是新的。我去外面的洗手间。”

    孟然拿起干净平整的衬衫,看来主人原谅了他这位麻烦的客人。他抬起被揉得更乱的脑袋,朝着任明睿的背影望去,发现他一直戴着一副手套,刚刚才摘下去。孟然记得那天凌晨帮他处理伤口,现在看得更加清晰,在前胸对应的后部有三个一样的疤痕。

    温暖明亮的阳光落在任明睿的背上,皮肤快要到了会反光的程度。可能是因为骨架棱角分明,他看起来比穿着衣服瘦不少,不过并没有贫瘠到骨瘦嶙峋。随着他的脚步,浅细的脊柱线像一条柔软的山涧,从他颈部流淌下来,直到尾椎的……

    孟然移开了目光。

    孟然洗漱很快,给主人添了一晚麻烦,更不好在别人家太享受。而且他也在身上看到了又好气又好笑的涂鸦。

    “你几岁了。”他指了指自己胸口。

    “你说我为你忙活一晚上,还不许我出出气?”你昨晚更像小孩。任明睿忍着没说,帮孟然也倒了一杯水。他上了个厕所的功夫,孟然已经整理地妥妥帖帖,又不是起床时惊慌的人了。

    任明睿作风太懒散,说起话来也与街头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无二,总会不由让人忘记他是谁。孟然没有拿起桌上的水,他被这间房子的布置吸引了目光。

    “你昨晚撞倒的,你负责整理好。”任明睿看他对这些书很感兴趣,去洗澡之前便和他说道:“要是有喜欢的,都可以送给你。”

    孟然略感意外:“真的?”

    任明睿:“当然。”

    任明睿的家里没有正统柜。应该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约空间,只有一行行隔板从上到下,纵横占满了墙壁。可能屋子实际面积要更大一些,因为密集堆砌的书籍几乎成了第二堵墙,书脊鳞次栉比露在外侧,从上至下构成一条条绚烂斑斓的条纹,整间屋子的墙壁在光照下熠熠生辉。

    像一个小型的图书馆,甚至可能有很多图,不过比作图书馆的原因是这里着实不像一个家。客厅靠近落地窗放有一桌一椅,厨房里同样有一桌一椅,两间偏室各有一个书梯,卧室有床和衣柜。除此之外,这间估计在二百平米左右的房子里堆满了。

    白墙,木质隔断,毫无装饰的桌椅,深灰纯色的遮光窗帘与白色窗纱。空旷的屋子被书纸包围,站在客厅中央一览无余。

    是了,这才是任明睿。孟然得见他的本真浅浅心怡,只不过随之莫名地想,他竟形单影只地生活在如此清冷的地方。

    孟然把地上散落的书堆好靠墙,欣赏起这难得一见的景色。他先在客厅转了一圈,发现有很多相同的作品,但是译者和语言皆不相同,类似的“同款书”他大概看见了四十几本。沿着墙壁走,进到第一间偏室转了一圈,走出来,又进到第二间屋子。这两间屋子均没有门,真是个打通的藏百~万#^^小!说。

    孟然在第二间屋里发现了一本不同的书。

    这本书没有和其他同伴一样紧挨着贴满墙壁,它单独有一小块空间,平放在宽畅的玻璃罩里。

    他打开特别的玻璃罩,小心地捧起这本书,从函套中抽出的是一本中法对照的《小王子》。

    书摆放的位置距离地面一米六上下,没有放在最顶端或最下端,加上玻璃上有微小的划痕,证明经常会被拿来翻阅。这本书于一九七九年出版,没有贴签和盖章,也就不是从旧馆收来的,那么很有可能是书籍的主人早年购买的。蓝绿色的封皮因为年代已经开始泛黄,不过整本书没有虫蛀和破损,保存得完好,也就是说很受主人的珍惜,对主人有着特殊的意义。

    孟然飞快地推测后慢慢打开书,内页并没有任何笔记,他接着向后翻动纸张,每一页翻得很仔细,最后停在了尾页。

    在封底的背面写着一个名字:宋远。

    孟然刹那僵硬,不起眼的旧书灼烧着他的手指,不得不将它合起塞回去。不去百~万\小!说的内容,他捏着牛皮纸函套,又难以松手。孟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双眼离不开,两手放不下,灵魂深处紧锁的门被毫无防备的撬开,四面八方涌来的回忆险些吞噬了他。

    “对这本书感兴趣?”

    “不好意思,擅自动了你的私人物品。”心中波澜翻涌,身姿未动,孟然若无其事地盖上了玻璃。

    “这有什么,随便看。”任明睿边擦头发边又把书从函套里抽出来,水滴落在上面也大方地满不在乎,“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是本破书。”

    孟然失措地握着书,任明睿的态度在心中激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书保存得很好,不是珍贵的东西么?”

    任明睿斜眼:“孟大队长对我的个人隐私感兴趣?”

    不善地一瞪让孟然意识到他问了什么疯话。他把书放回架子上,轻笑道:“不,我只是随便问问。你的书都很特别。”

    “其实没什么特别。”孟然想转移话题,任明睿没打算让他得逞。“我小时候有个还凑合的朋友,哎呀,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任明睿故作揶揄,哂笑道:“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不提我都忘了。”

    故意用“凑合”来形容他们的关系,报复心不是个好东西。但人人都有,任明睿也是人。让他记了一个不存在的人这么多年,多少也该让孟然付出点代价。风水轮流转,一夜酒醉让他掌握了主动权,任明睿小小的施/虐心无限扩大,从今往后,孟然就是随他捏揉。

    “这书翻译很差,没什么价值,倒卖五毛都没人要。啧,占这么大地方,我的新书都没处放。”任明睿说话间抽出书,抬手要朝墙角的废纸篓投出去,但停在半空,想想又甩在不太好,当废纸卖吧。”

    他看准了废纸篓是干净的,只是正要扔时回想起孟然昨夜可怜的狗狗眼,当真这么扔出去,估计有人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伤心流泪了吧。就这么一晃也够孟然难受几天,任明睿看到他果真愣住的模样,突然又于心不忍了。

    “这种旧书,市面上不好找,卖废纸有些浪费。既然说我可以送我,这本不要了给我吧。”孟然嘴上云淡风轻,心中想掐死任明睿。他当下谨记自己“旁人”的身份,并不知昨夜真情流露,导致自己掉进了小狐狸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