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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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发觉自己和别人不同,是小学五年级开学的那一天。”任明睿双臂放在桌上,两手紧紧握在一起,低声地,缓慢地,让对面的女人走进故事中。“他六岁走进课堂,就是小学五年级了。”
“别人说,他是个天才,尤其是校长。有一个这样的学生在他的学校,于名于利都能沾光捞到不少,所以那个胖胖的叔叔,总会给他别的小朋友都得不到的优待。比如天气冷,会让他待在教室里,午休不必出去玩,只要学习就好了。午饭也可以不跟着其他小朋友一起去食堂,他会准备好配餐送到教室,任明睿只需要像机器人一样学习行。但其实,他不想这样。”
“他才六岁啊,他懂什么呢?任明睿被扣上了天才的帽子,注定要和别人不同。后来他渐渐明白,他究竟有什么不同根本没人在意,因为他必须是不同的。但是六岁的他和其他小孩子一样,他也想交朋友,他也想冬天裹着棉衣去踢足球。不过现实有这样一个定律,如果一个孩子在大人眼中是特别的,那么他将永远也融不进同龄人的集体。”
“所以,他被孤立了。”任明睿抬起头,默默地看向苍霜,眼中透出一抹忧伤。“你应该明白吧,被孤立的感觉。”
苍霜只是用冷漠的目光望着他。
“那我们接着说。任明睿只读了一年小学,五年级半个学期,六年级半个学期,接着上了初中。在身体飞快发育的年龄段,半年裤子也会短一截,一个七岁的小孩站在十三岁的群体里,一眨眼就被淹没了。更要命的是他发育太慢,同样是七岁的男孩比他高出一个头,他又瘦又小,就像一颗风吹就倒的豆芽菜。在大孩子们的群体里,他们都笑他是个小怪物,他想交朋友,更成了不可能。”任明睿说到这,不知为何停了下来。他两手紧紧攥在一起,像要保护住手心中那个幼小脆弱的孩子,但最后只能将手伸开,让寒风无情地灌进去。
“这中间有件事要明白,不是他不想和别人交往,是没人喜欢他。”他低着头,可能是不敢看向他人,在任明睿强迫自己冷静过后,终于将肩膀放了下来。“那天放学,有三个高年级的大哥哥来找他,说愿意带他去踢足球。他开心坏了,开始上学之后从没这么开心过,想也没想就跟着走了。他以为那天会是他生命中最开心的一天。可是大哥哥们没有带他去玩,而是把他拉到学校外荒废的铁轨。一个没有人,唤不来人,只有杂草和枫树的地方,在那,逼他,做别的。他哭着求饶,喊救命,可是没人听见。三个比恶魔还可怕的大孩子,在冷风里,撕烂了他的衣服,他们一个,接着一个,把那个瘦小,根本,招架不住他们摧残的……只有七岁的……”
“天啊。”郑绮一直徘徊在眼眶中的泪水流下了脸颊。纪瑾不像别人一样有勇气继续留在那,她逃走了。
郑绮面对镜子,泪水中已看不清任明睿捂着脸颤抖的背影了。她用袖子擦干下巴,但很快又有泪水滴下来。身边孟然递了两张纸巾给她,郑绮接过纸巾,不经意瞄到孟然那张冷峻的脸上不仅没有分毫同情,反带着毫无人性的鄙夷。
郑绮吃惊又愤怒:“你?你是不是太冷血了?就算再怎么讨厌他……”这时站在她另一边的方陌笑了两声。她转身看着方陌戏谑的目光,这才如梦初醒。
孟然再给郑绮抽出几张纸巾,冷眼地看着玻璃另一侧的任明睿。“狐狸精。”他摇了摇头,无语至极,只能想到用这个词形容他最为贴切。
“他们会下地狱!”苍霜顿然抓住了任明睿颤抖不停的双手,后者战战兢兢地抬起头,从对面女人眼睛里看到了比嫉恶如仇狠毒百倍的东西。
“真的吗?”任明睿颤声。
苍霜坚定不移:“当然!”
任明睿再次低下了头。他渐渐停止了颤抖,将手从苍霜枯竭的双手里抽了出来。他拿起那杯核桃露,脚踩着地椅子向后退,和桌子拉开了一小段距离。任明睿翘起腿,胳膊肘放在扶手上双手插在一起。现在他抬起头,已是另一幅面目。
“那我们讲第二个故事吧,是另一个版本。”任明睿神秘莫测地笑了,“没变的前提是任明睿比普通小孩聪明。但在这个故事里,他是生活的国王。想一下不难明白吧,一个长得可爱还学习优异的人在自己班级里,那个年纪的小孩很傻的,任明睿从入学那天起就成了全校最受欢迎的人,孩子和老师都喜欢他。但他才不在乎这些。”
他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他的心智连许多大人也可望不可即,小孩,你觉得他会愿意带那些小屁孩一起玩?凡人生出的小凡人,跟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也从没放在眼里过。之后他就出国了,中学大学全在国外读的。普通人刚开始上大学的年纪,他已经在法大以副教授职称工作,过上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生活。”
“不过故事到这,才是最精彩的部分。”任明睿看着苍霜因受骗而微微扭曲的面部,喝掉了手里的核桃露。“回国一年后的一天,他的家人一夜之间死光了。他成了唯一的目击证人,和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最大嫌疑犯。你知道吗,在很多穷乡僻壤,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定罪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不过他没有被判刑。即便所有人都说他是杀人犯,他也没有受到制裁,相反,国家为了保他,还给他发了一块免死金牌。”
“至于人究竟是不是他杀的,早就不重要了。发现了吗?这个世界啊,并不是一个严整的球体,它是残缺的。那些漏洞是专为世上百分之十的人准备的,而剩下百分之九十的人,一辈子到死也看不见球外面有什么。相同类比,这个理论在很多方面都适用。就比如你杀光球里所有作恶的人,他们所做的恶全部总和也抵不过球外那百分之十。你陶醉在拯救世界的美梦中,幻想自己是救世主,可真正的恶人,拥有钱权势的人,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而在球内,谁又会将你当真呢?你不过是茶余饭后人们扔在地上的果壳,感叹这个人真是又变态又坏,一边挖苦一边扫扫倒进垃圾桶里的……笑话。”
孟承还在为任明睿说出的话张口呆愣,他什么也没注意,也想不到去阻拦。苍霜夺过孟承的水性笔,像猛兽一般跳上桌子,另一杯饮料随着他扬起胳膊击飞在墙上,裂成了一朵乳白色的花。他动作速度之快连镜子后面的人们也赶不及应对,笔尖对准任明睿的右眼,梭子般地扎了下去。
但任明睿的反应比苍霜更快,毕竟他从走进审讯室开始等待的就是这一刻。千钧一发之际他稳抓笔直落下的胳膊,翻手将凶相毕露的苍霜摔到身后按在了地上。
“你走不了了。”他落下最后一句台词,把人交给了孟然。
那天晚上,愤怒癫狂的吼叫在拘留所里回荡了一夜。
天上下起了毛毛雨。夜深人静,汽车的行驶声是马路上唯一的声音,把周遭凸显得分外静谧。
孟然看着前方的路,淡道:“满足了?”
孟承拉下车窗,将胳膊伸到窗外。雨滴像细密的柔针不断打在他的掌心,冰凉凉的。“当然。但是你的小狗比杀人犯有趣多了。”他忘不了任明睿的眼睛,太令人印象深刻了。背对着镜子孟然看不到脸,但他就坐在对面,看得一清二楚。那里面是一片死海,和他对视的人会被无形的手拖进深渊,像美杜莎蜿蜒的蛇发,吐着魅惑的信子缠上来,悄无声息地勒死猎物。
那是死人才有的眼睛。
“小心玩火自焚。”窗外绵绵细雨落在后视镜上,照不清孟承愉悦的神情。“任明睿要是知道你做过什么,他一定不会放过你。”
“他第一次发觉自己和别人不同,是小学五年级开学的那一天。”任明睿双臂放在桌上,两手紧紧握在一起,低声地,缓慢地,让对面的女人走进故事中。“他六岁走进课堂,就是小学五年级了。”
“别人说,他是个天才,尤其是校长。有一个这样的学生在他的学校,于名于利都能沾光捞到不少,所以那个胖胖的叔叔,总会给他别的小朋友都得不到的优待。比如天气冷,会让他待在教室里,午休不必出去玩,只要学习就好了。午饭也可以不跟着其他小朋友一起去食堂,他会准备好配餐送到教室,任明睿只需要像机器人一样学习行。但其实,他不想这样。”
“他才六岁啊,他懂什么呢?任明睿被扣上了天才的帽子,注定要和别人不同。后来他渐渐明白,他究竟有什么不同根本没人在意,因为他必须是不同的。但是六岁的他和其他小孩子一样,他也想交朋友,他也想冬天裹着棉衣去踢足球。不过现实有这样一个定律,如果一个孩子在大人眼中是特别的,那么他将永远也融不进同龄人的集体。”
“所以,他被孤立了。”任明睿抬起头,默默地看向苍霜,眼中透出一抹忧伤。“你应该明白吧,被孤立的感觉。”
苍霜只是用冷漠的目光望着他。
“那我们接着说。任明睿只读了一年小学,五年级半个学期,六年级半个学期,接着上了初中。在身体飞快发育的年龄段,半年裤子也会短一截,一个七岁的小孩站在十三岁的群体里,一眨眼就被淹没了。更要命的是他发育太慢,同样是七岁的男孩比他高出一个头,他又瘦又小,就像一颗风吹就倒的豆芽菜。在大孩子们的群体里,他们都笑他是个小怪物,他想交朋友,更成了不可能。”任明睿说到这,不知为何停了下来。他两手紧紧攥在一起,像要保护住手心中那个幼小脆弱的孩子,但最后只能将手伸开,让寒风无情地灌进去。
“这中间有件事要明白,不是他不想和别人交往,是没人喜欢他。”他低着头,可能是不敢看向他人,在任明睿强迫自己冷静过后,终于将肩膀放了下来。“那天放学,有三个高年级的大哥哥来找他,说愿意带他去踢足球。他开心坏了,开始上学之后从没这么开心过,想也没想就跟着走了。他以为那天会是他生命中最开心的一天。可是大哥哥们没有带他去玩,而是把他拉到学校外荒废的铁轨。一个没有人,唤不来人,只有杂草和枫树的地方,在那,逼他,做别的。他哭着求饶,喊救命,可是没人听见。三个比恶魔还可怕的大孩子,在冷风里,撕烂了他的衣服,他们一个,接着一个,把那个瘦小,根本,招架不住他们摧残的……只有七岁的……”
“天啊。”郑绮一直徘徊在眼眶中的泪水流下了脸颊。纪瑾不像别人一样有勇气继续留在那,她逃走了。
郑绮面对镜子,泪水中已看不清任明睿捂着脸颤抖的背影了。她用袖子擦干下巴,但很快又有泪水滴下来。身边孟然递了两张纸巾给她,郑绮接过纸巾,不经意瞄到孟然那张冷峻的脸上不仅没有分毫同情,反带着毫无人性的鄙夷。
郑绮吃惊又愤怒:“你?你是不是太冷血了?就算再怎么讨厌他……”这时站在她另一边的方陌笑了两声。她转身看着方陌戏谑的目光,这才如梦初醒。
孟然再给郑绮抽出几张纸巾,冷眼地看着玻璃另一侧的任明睿。“狐狸精。”他摇了摇头,无语至极,只能想到用这个词形容他最为贴切。
“他们会下地狱!”苍霜顿然抓住了任明睿颤抖不停的双手,后者战战兢兢地抬起头,从对面女人眼睛里看到了比嫉恶如仇狠毒百倍的东西。
“真的吗?”任明睿颤声。
苍霜坚定不移:“当然!”
任明睿再次低下了头。他渐渐停止了颤抖,将手从苍霜枯竭的双手里抽了出来。他拿起那杯核桃露,脚踩着地椅子向后退,和桌子拉开了一小段距离。任明睿翘起腿,胳膊肘放在扶手上双手插在一起。现在他抬起头,已是另一幅面目。
“那我们讲第二个故事吧,是另一个版本。”任明睿神秘莫测地笑了,“没变的前提是任明睿比普通小孩聪明。但在这个故事里,他是生活的国王。想一下不难明白吧,一个长得可爱还学习优异的人在自己班级里,那个年纪的小孩很傻的,任明睿从入学那天起就成了全校最受欢迎的人,孩子和老师都喜欢他。但他才不在乎这些。”
他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他的心智连许多大人也可望不可即,小孩,你觉得他会愿意带那些小屁孩一起玩?凡人生出的小凡人,跟他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也从没放在眼里过。之后他就出国了,中学大学全在国外读的。普通人刚开始上大学的年纪,他已经在法大以副教授职称工作,过上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生活。”
“不过故事到这,才是最精彩的部分。”任明睿看着苍霜因受骗而微微扭曲的面部,喝掉了手里的核桃露。“回国一年后的一天,他的家人一夜之间死光了。他成了唯一的目击证人,和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最大嫌疑犯。你知道吗,在很多穷乡僻壤,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定罪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不过他没有被判刑。即便所有人都说他是杀人犯,他也没有受到制裁,相反,国家为了保他,还给他发了一块免死金牌。”
“至于人究竟是不是他杀的,早就不重要了。发现了吗?这个世界啊,并不是一个严整的球体,它是残缺的。那些漏洞是专为世上百分之十的人准备的,而剩下百分之九十的人,一辈子到死也看不见球外面有什么。相同类比,这个理论在很多方面都适用。就比如你杀光球里所有作恶的人,他们所做的恶全部总和也抵不过球外那百分之十。你陶醉在拯救世界的美梦中,幻想自己是救世主,可真正的恶人,拥有钱权势的人,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而在球内,谁又会将你当真呢?你不过是茶余饭后人们扔在地上的果壳,感叹这个人真是又变态又坏,一边挖苦一边扫扫倒进垃圾桶里的……笑话。”
孟承还在为任明睿说出的话张口呆愣,他什么也没注意,也想不到去阻拦。苍霜夺过孟承的水性笔,像猛兽一般跳上桌子,另一杯饮料随着他扬起胳膊击飞在墙上,裂成了一朵乳白色的花。他动作速度之快连镜子后面的人们也赶不及应对,笔尖对准任明睿的右眼,梭子般地扎了下去。
但任明睿的反应比苍霜更快,毕竟他从走进审讯室开始等待的就是这一刻。千钧一发之际他稳抓笔直落下的胳膊,翻手将凶相毕露的苍霜摔到身后按在了地上。
“你走不了了。”他落下最后一句台词,把人交给了孟然。
那天晚上,愤怒癫狂的吼叫在拘留所里回荡了一夜。
天上下起了毛毛雨。夜深人静,汽车的行驶声是马路上唯一的声音,把周遭凸显得分外静谧。
孟然看着前方的路,淡道:“满足了?”
孟承拉下车窗,将胳膊伸到窗外。雨滴像细密的柔针不断打在他的掌心,冰凉凉的。“当然。但是你的小狗比杀人犯有趣多了。”他忘不了任明睿的眼睛,太令人印象深刻了。背对着镜子孟然看不到脸,但他就坐在对面,看得一清二楚。那里面是一片死海,和他对视的人会被无形的手拖进深渊,像美杜莎蜿蜒的蛇发,吐着魅惑的信子缠上来,悄无声息地勒死猎物。
那是死人才有的眼睛。
“小心玩火自焚。”窗外绵绵细雨落在后视镜上,照不清孟承愉悦的神情。“任明睿要是知道你做过什么,他一定不会放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