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密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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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轮后面,分布着高矮不同的楼宇,海歌能见到的,全有着尖尖的,会发光的楼顶。
往更远处看,是一座连绵起伏的高山,山上那一排排闪现白光的,是天线阵吗?它们既有着细细的身体,又顶着锅状脑袋,脑袋整齐地朝向北方天空,偶尔会有一面“锅”转动,于是白光就会剧烈闪动几下。
距离天线阵较远,占据另一个山头的,是一排几乎能触到天空的巨大立柱,海歌随便一数也能数出十几根,估计往山里去,还能找出更多这样由钢铁打造的参天巨人。
不时有强烈的电花从巨柱顶端淌下来,打到坚硬的柱身上引发刺亮的电光,显得那些钢铁巨人能说话会眨眼,相互之间正在交谈。相隔遥远,海歌也能听见巨柱里发出嗡嗡轰鸣,或许那正是它们说话的声音。
“救赎之光组织,在地球的地心修造了地球启动引擎,当地球要作为一艘宇宙飞船启航时,启动引擎就将它推出现有轨道,再被一艘船引领上通往太阳系外的航轨。”
海歌回想影幻里,成功对地球拯救计划的介绍,猜出了那些设备都是做什么用的。
他甚至看明白了,这接近地心的地下王国,为何会天高地阔并被温煦的日光笼罩。所谓的阳光,应该正是来自那些钢铁立柱吧?规模宏大的启动引擎在工作的同时,也为庞大的植物世界提供了光与热量,并促进地下生态环境发展,形成了如今和谐的生态圈。
这处建筑群,楼房看起来密集,入口处却见不到一个活人,就只有类似圆眼睛的监控设备安装在几排高架上。海歌猜测韦德尔正在某栋楼房的某个房间里,看着他呢。
“韦德尔先生,我到了,可以进去吗?”
第一次,海歌对韦德尔用上了“先生”这称谓,语气还显得很有礼貌。
“进来吧孩子,请原谅我不能亲自出去迎接你,实在是手头的工作丢不开呢。这片建筑群后面有一片灌木丛,灌木丛围着一排工作作坊,我就在作坊里面,你来找我吧。”韦德尔十分客气地说。
海歌从一排架设监视器的架子前走过,又穿过一扇弧形门头的大铁门,来到了一个中心摆放美人鱼雕像的小喷泉前。
这里的楼房可真古怪,门窗与外墙是相同的深灰色,看上去既象玻璃又象金属,但不仔细观察,就得误把它们当成一个整体,所以它们不太像是建筑物,倒像是倒置的T型金属架,或T型玻璃架。
建筑群占据的区域不小,但静悄悄的仿若无人居住。海歌相信,里面一定有人在活动,这儿应该就是救赎之光组织的总部。
韦德尔说他在建筑群后面,海歌便一路搜寻过去,果然在一个开满金色太阳花的花园里,见到了不远处一排随意用金属板搭的矮房子。
那排房子共有六间,每间顶上都竖着圆圆的大烟囱,正中两间的烟囱里还正冒着白烟。
它们就是韦德尔提到的作坊,给一圈深绿色的灌木丛团团围住,那些灌木看上去很像地面到处生长的铺地柏,但当几根枝条触到海歌手背时,他觉得那枝条远比地球上正常的灌木植物要硬,或者说更像是能刺伤人的软针。
四周依然寂静无声,尽管花草茂盛,也听不到啁啾鸟鸣,这应该是此处与博大的地下植物王国其他地方最明显的区别。
隔着灌木丛,海歌转悠了两圈,正考虑该怎么进去,冷不丁就从斜刺里冲过来几道黑影,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些是什么,他就被跑在最前面的黑影撞个趔趄,斜靠在了灌木上。
“哎呀!”
海歌惨叫,两只手顺惯性抓住坚硬的铺地柏的针叶,给硬生生扎进几根刺,疼得他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再定睛看,他更受惊吓,原来冲过来围着他不停打转的黑影,是狼!
这地方果然猛兽出没,怎么连主人居住的地盘都会出现凶禽?
海歌叫苦不迭,甚至离谱地猜想韦德尔莫非不是人而是狼,就是这些可恶的家伙里的一位?
他赶紧想逃跑,急急忙忙到处找路,手流血了也顾不得理会。
可身后是灌木丛,前面和左右都叫狼给堵死了,数一数,足有七条之多,似乎除去飞上天,他已无路可走!
“救命啊!”海歌大叫,他再勇敢,也没胆量一个人应战七头恶狼!
不过幸运的是,这些狼只是摇着扫帚一般的尾巴,露着雪白的獠牙,围着他走来走去,并没要一起扑上来将他撕碎的打算。并且虽然处于极度惊恐中,海歌竟能感到这些狼似乎眼中含笑,不是诡谲奸诈,玩弄到嘴猎物的毒笑,但要说是友善的迎客之笑,他也不敢奢望。
“老伙计们,别闹啦,都回来吧!不就是吃过一点你们的面包吗?又没让你们饿肚子,何不就慷慨一些?”韦德尔的声音从另一方响起,谢天谢地他不是狼,海歌心里踏实了。
“我吃过这些狼的面包?什么时候?”
想想刚听到的话,海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暗想你这外星人,我从来就不认识你,这儿也是第一次来,怎么就会和狼抢面包吃?
无厘头的诬陷很让他生气,他索性也目露凶光,回瞪向群狼。
咦,不对!这几头狼怎么看着那么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没等再细看,作坊那边已传来开门声,紧接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灌木丛后推开一扇隐蔽的竹篱,笑盈盈走出来对他说:“欢迎光临寒舍,孩子,我总算等到你了。”
“你是……”
海歌愣怔地望着来人,心里叫一个乱。那张脸看起来,怎么那么象刚进西津市时遇到的流浪艺人?但除去脸和身材,身上的穿着完全不同。流浪汉金色的头发和胡子脏兮兮结成团,并且穿一身破衣烂衫,此人却留着整齐的褐色短发,身上穿一件干净的格子衬衣,衣袖高高卷起,显得他十分精干。他的胸前挂着个黑色皮围裙,从胸一直保护到腿。手上还拿着个柄有一尺长的大木勺,证明他真是在忙活儿,一时走不开。
转轮后面,分布着高矮不同的楼宇,海歌能见到的,全有着尖尖的,会发光的楼顶。
往更远处看,是一座连绵起伏的高山,山上那一排排闪现白光的,是天线阵吗?它们既有着细细的身体,又顶着锅状脑袋,脑袋整齐地朝向北方天空,偶尔会有一面“锅”转动,于是白光就会剧烈闪动几下。
距离天线阵较远,占据另一个山头的,是一排几乎能触到天空的巨大立柱,海歌随便一数也能数出十几根,估计往山里去,还能找出更多这样由钢铁打造的参天巨人。
不时有强烈的电花从巨柱顶端淌下来,打到坚硬的柱身上引发刺亮的电光,显得那些钢铁巨人能说话会眨眼,相互之间正在交谈。相隔遥远,海歌也能听见巨柱里发出嗡嗡轰鸣,或许那正是它们说话的声音。
“救赎之光组织,在地球的地心修造了地球启动引擎,当地球要作为一艘宇宙飞船启航时,启动引擎就将它推出现有轨道,再被一艘船引领上通往太阳系外的航轨。”
海歌回想影幻里,成功对地球拯救计划的介绍,猜出了那些设备都是做什么用的。
他甚至看明白了,这接近地心的地下王国,为何会天高地阔并被温煦的日光笼罩。所谓的阳光,应该正是来自那些钢铁立柱吧?规模宏大的启动引擎在工作的同时,也为庞大的植物世界提供了光与热量,并促进地下生态环境发展,形成了如今和谐的生态圈。
这处建筑群,楼房看起来密集,入口处却见不到一个活人,就只有类似圆眼睛的监控设备安装在几排高架上。海歌猜测韦德尔正在某栋楼房的某个房间里,看着他呢。
“韦德尔先生,我到了,可以进去吗?”
第一次,海歌对韦德尔用上了“先生”这称谓,语气还显得很有礼貌。
“进来吧孩子,请原谅我不能亲自出去迎接你,实在是手头的工作丢不开呢。这片建筑群后面有一片灌木丛,灌木丛围着一排工作作坊,我就在作坊里面,你来找我吧。”韦德尔十分客气地说。
海歌从一排架设监视器的架子前走过,又穿过一扇弧形门头的大铁门,来到了一个中心摆放美人鱼雕像的小喷泉前。
这里的楼房可真古怪,门窗与外墙是相同的深灰色,看上去既象玻璃又象金属,但不仔细观察,就得误把它们当成一个整体,所以它们不太像是建筑物,倒像是倒置的T型金属架,或T型玻璃架。
建筑群占据的区域不小,但静悄悄的仿若无人居住。海歌相信,里面一定有人在活动,这儿应该就是救赎之光组织的总部。
韦德尔说他在建筑群后面,海歌便一路搜寻过去,果然在一个开满金色太阳花的花园里,见到了不远处一排随意用金属板搭的矮房子。
那排房子共有六间,每间顶上都竖着圆圆的大烟囱,正中两间的烟囱里还正冒着白烟。
它们就是韦德尔提到的作坊,给一圈深绿色的灌木丛团团围住,那些灌木看上去很像地面到处生长的铺地柏,但当几根枝条触到海歌手背时,他觉得那枝条远比地球上正常的灌木植物要硬,或者说更像是能刺伤人的软针。
四周依然寂静无声,尽管花草茂盛,也听不到啁啾鸟鸣,这应该是此处与博大的地下植物王国其他地方最明显的区别。
隔着灌木丛,海歌转悠了两圈,正考虑该怎么进去,冷不丁就从斜刺里冲过来几道黑影,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些是什么,他就被跑在最前面的黑影撞个趔趄,斜靠在了灌木上。
“哎呀!”
海歌惨叫,两只手顺惯性抓住坚硬的铺地柏的针叶,给硬生生扎进几根刺,疼得他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再定睛看,他更受惊吓,原来冲过来围着他不停打转的黑影,是狼!
这地方果然猛兽出没,怎么连主人居住的地盘都会出现凶禽?
海歌叫苦不迭,甚至离谱地猜想韦德尔莫非不是人而是狼,就是这些可恶的家伙里的一位?
他赶紧想逃跑,急急忙忙到处找路,手流血了也顾不得理会。
可身后是灌木丛,前面和左右都叫狼给堵死了,数一数,足有七条之多,似乎除去飞上天,他已无路可走!
“救命啊!”海歌大叫,他再勇敢,也没胆量一个人应战七头恶狼!
不过幸运的是,这些狼只是摇着扫帚一般的尾巴,露着雪白的獠牙,围着他走来走去,并没要一起扑上来将他撕碎的打算。并且虽然处于极度惊恐中,海歌竟能感到这些狼似乎眼中含笑,不是诡谲奸诈,玩弄到嘴猎物的毒笑,但要说是友善的迎客之笑,他也不敢奢望。
“老伙计们,别闹啦,都回来吧!不就是吃过一点你们的面包吗?又没让你们饿肚子,何不就慷慨一些?”韦德尔的声音从另一方响起,谢天谢地他不是狼,海歌心里踏实了。
“我吃过这些狼的面包?什么时候?”
想想刚听到的话,海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暗想你这外星人,我从来就不认识你,这儿也是第一次来,怎么就会和狼抢面包吃?
无厘头的诬陷很让他生气,他索性也目露凶光,回瞪向群狼。
咦,不对!这几头狼怎么看着那么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没等再细看,作坊那边已传来开门声,紧接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灌木丛后推开一扇隐蔽的竹篱,笑盈盈走出来对他说:“欢迎光临寒舍,孩子,我总算等到你了。”
“你是……”
海歌愣怔地望着来人,心里叫一个乱。那张脸看起来,怎么那么象刚进西津市时遇到的流浪艺人?但除去脸和身材,身上的穿着完全不同。流浪汉金色的头发和胡子脏兮兮结成团,并且穿一身破衣烂衫,此人却留着整齐的褐色短发,身上穿一件干净的格子衬衣,衣袖高高卷起,显得他十分精干。他的胸前挂着个黑色皮围裙,从胸一直保护到腿。手上还拿着个柄有一尺长的大木勺,证明他真是在忙活儿,一时走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