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被狼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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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终于又到了7岁这年。
和王重猜测的一样,在父亲王全才离开7天之后,孙员外家的家仆在这一天果然过来了。
“是王家吗?”这家仆一进来便问道。
“是啊,你是谁?”陈玉出了门。
“我是孙员外的家仆,前夜我们家遭遇盗贼,在打斗的过程中,你相公受伤了,现在在府上养伤,这些日子恐怕是回不来家了,你随我去看看吧。”
“啊,我马上去……”
陈玉刚想要收拾东西,突然一拍大腿:“哎呀,二平这孩子,出去玩怎么还没回来。”
之前她在家晒衣服,王二平开始还在前院玩着的,这一转眼不见了。
其实这时候王重躲在自家的后山上,在草丛里悄悄的看着这里,他知道自己只有躲起来,身为母亲的陈玉一时半会肯定是走不了了,等熬到傍晚,他们也就不会大半夜赶路了,这样一来,就错开了和马大户遇到的可能。
完美!
“二平,二平,这孩子真是的,这时候不见了,找见了非打死他。”
陈玉一般是不打孩子的,除非惹急了她。
“不着急的,王夫人,尊夫伤的不严重,我家孙老爷已经请了县上最好的大夫给他看病,你先找孩子要紧。”
“那个,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这家仆把事情大致说了一下,陈玉悬着的心松了一些,“那好,我先找孩子,二平,二平……”
之后,陈玉去村里挨家挨户找孩子,发现还是找不到,最后全村的人帮忙一起找,王重优哉游哉的躲在山里,这一片山他以前就踩过脚了,因为经常被村民砍柴的缘故,猛兽根本没有,所以很安全。
太阳终于落山了。
陈玉这时候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坐在自家院子里哭着喊道:“我相公遭贼人所伤,现在孩子又没了,我该怎么面对我相公啊,呜呜呜……”
村里的其她妇女们轮流安慰,至于还有一些大老爷们打着灯笼帮忙寻找,可是所有人都明白,这孩子白天都找不到,晚上更不用说了。
估计是被狼叼走了。
所有人暗暗猜测。
“娘。”就在这时,王重灰头土脸的从田地里钻了出来。
“二平!”
“二平这孩子回来了。”
村里人一个个惊讶的走来。
“二平,你这是跑去哪里了?”陈玉连忙跑过来,抱着王重紧张的检查着,还好,没缺胳膊少腿。
“娘,我被狼叼走了,它要吃我,后来我捡了一根木柴,狼可能害怕,自己跑了。”王重好似紧张的继续道:“后来我在山里,怎么也找不到出来的路,刚才我看到这里都是灯笼的灯光,就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谢天谢地,佛祖保佑。”
原本陈玉以为王重是贪玩,准备打一顿的,没想到这孩子是被狼叼走了,万幸的是没出啥事。
村里人一个个啧啧称奇,暗道王二平这七岁的小娃娃可真行,把狼都吓跑了。
“这二平真是厉害,我要是遇到狼,恐怕都跑不动道。”
“可不是么,听说狼你越是跑它越是追你,我们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哦。”
“这说明二平吉人自有天相,二平他娘,你们好运气来了。”
村里的人都很淳朴,没多猜测王重的话,就算有奇怪的,也不会去深究,毕竟一个七岁小孩罢了,他无缘无故骗人干什么?
很快的,这些人在陈玉感谢之下各回各家了。
“夫人,这天色已经晚了,夜路不好走,我们明日启程吧。”孙家家仆提议道。
“嗯,那好吧,晚上若不嫌弃,住一宿我家偏房吧。”陈玉道。
“那就麻烦了。”孙家家仆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之后,陈玉准备了一些饭食,三人吃罢休息去了。
第二天陈玉起了个早,收拾好行囊,拜托了左右邻居照看家中圈养的鸡鸭羊,抱着王重和孙家家仆前往县城。
不过走之前,王重指着孙家家仆道:“你穿这身孙家的衣服,不太方便吧?”
上次这人就是衣服被马大户认出,导致他们三人被杀,这次走之前为了以防万一,王重一定要他换了衣服。
“怎么了?”这家仆一乐,寻思着这7岁小孩真好玩。
不过王重下一句话,让他严肃起来。
“那群马贼没死光吧,万一半路上遇到你,肯定认出你就是孙家的,你说他们会不会对付你?”
王重的声音虽然奶声奶气,但听在耳里,这家仆心中咯噔一下,是啊,去县城要经过官道,来往行人很多,万一运气不好遇到马贼,被他们认出自己是孙家家仆,以那群马贼的凶残程度,肯定会报复,十条命也不够他活的。
“夫人,令郎说的对,你看我这脑子,还不如一个孩子,这衣服我确实不方便穿。”
陈玉从屋里拿出一件王全才的衣服:“那你穿这件吧。”
“多谢了。”
换好衣服之后,三人启程。
一天一夜后,终于进了县城。
这县城还是王重第一次过来,人果然比村子多的多了,时不时还能看到几个巡捕走来走去。
路过一些卖菜的小贩,听他们说话,这才知道因为前些日子孙员外家遭遇马贼,死了不少人,不过马贼这边死的人更多,为了追捕剩下的马贼,所以县城里的捕快基本上都出来了,四处搜寻着。
终于,三人来到一处大宅院的门口,门匾上面刻着金碧辉煌的两个金子:孙府。
“要见我老婆了么,还真是让人无奈。”
王重稚嫩的脸紧皱了起来,寻思着下一步怎么做,才能让媳妇看看他的厉害,敬佩他。
原主执念那么深,恐怕就是因为这孙秀秀看不起他,甚至还欺负他。
该不会还给他戴绿帽子了吧?
王重眼中闪过寒光,幸好他们相见的时间是7岁,自己有手段让孙秀秀知道他的厉害,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做鞭长莫及!
时光飞逝,终于又到了7岁这年。
和王重猜测的一样,在父亲王全才离开7天之后,孙员外家的家仆在这一天果然过来了。
“是王家吗?”这家仆一进来便问道。
“是啊,你是谁?”陈玉出了门。
“我是孙员外的家仆,前夜我们家遭遇盗贼,在打斗的过程中,你相公受伤了,现在在府上养伤,这些日子恐怕是回不来家了,你随我去看看吧。”
“啊,我马上去……”
陈玉刚想要收拾东西,突然一拍大腿:“哎呀,二平这孩子,出去玩怎么还没回来。”
之前她在家晒衣服,王二平开始还在前院玩着的,这一转眼不见了。
其实这时候王重躲在自家的后山上,在草丛里悄悄的看着这里,他知道自己只有躲起来,身为母亲的陈玉一时半会肯定是走不了了,等熬到傍晚,他们也就不会大半夜赶路了,这样一来,就错开了和马大户遇到的可能。
完美!
“二平,二平,这孩子真是的,这时候不见了,找见了非打死他。”
陈玉一般是不打孩子的,除非惹急了她。
“不着急的,王夫人,尊夫伤的不严重,我家孙老爷已经请了县上最好的大夫给他看病,你先找孩子要紧。”
“那个,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这家仆把事情大致说了一下,陈玉悬着的心松了一些,“那好,我先找孩子,二平,二平……”
之后,陈玉去村里挨家挨户找孩子,发现还是找不到,最后全村的人帮忙一起找,王重优哉游哉的躲在山里,这一片山他以前就踩过脚了,因为经常被村民砍柴的缘故,猛兽根本没有,所以很安全。
太阳终于落山了。
陈玉这时候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坐在自家院子里哭着喊道:“我相公遭贼人所伤,现在孩子又没了,我该怎么面对我相公啊,呜呜呜……”
村里的其她妇女们轮流安慰,至于还有一些大老爷们打着灯笼帮忙寻找,可是所有人都明白,这孩子白天都找不到,晚上更不用说了。
估计是被狼叼走了。
所有人暗暗猜测。
“娘。”就在这时,王重灰头土脸的从田地里钻了出来。
“二平!”
“二平这孩子回来了。”
村里人一个个惊讶的走来。
“二平,你这是跑去哪里了?”陈玉连忙跑过来,抱着王重紧张的检查着,还好,没缺胳膊少腿。
“娘,我被狼叼走了,它要吃我,后来我捡了一根木柴,狼可能害怕,自己跑了。”王重好似紧张的继续道:“后来我在山里,怎么也找不到出来的路,刚才我看到这里都是灯笼的灯光,就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谢天谢地,佛祖保佑。”
原本陈玉以为王重是贪玩,准备打一顿的,没想到这孩子是被狼叼走了,万幸的是没出啥事。
村里人一个个啧啧称奇,暗道王二平这七岁的小娃娃可真行,把狼都吓跑了。
“这二平真是厉害,我要是遇到狼,恐怕都跑不动道。”
“可不是么,听说狼你越是跑它越是追你,我们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哦。”
“这说明二平吉人自有天相,二平他娘,你们好运气来了。”
村里的人都很淳朴,没多猜测王重的话,就算有奇怪的,也不会去深究,毕竟一个七岁小孩罢了,他无缘无故骗人干什么?
很快的,这些人在陈玉感谢之下各回各家了。
“夫人,这天色已经晚了,夜路不好走,我们明日启程吧。”孙家家仆提议道。
“嗯,那好吧,晚上若不嫌弃,住一宿我家偏房吧。”陈玉道。
“那就麻烦了。”孙家家仆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之后,陈玉准备了一些饭食,三人吃罢休息去了。
第二天陈玉起了个早,收拾好行囊,拜托了左右邻居照看家中圈养的鸡鸭羊,抱着王重和孙家家仆前往县城。
不过走之前,王重指着孙家家仆道:“你穿这身孙家的衣服,不太方便吧?”
上次这人就是衣服被马大户认出,导致他们三人被杀,这次走之前为了以防万一,王重一定要他换了衣服。
“怎么了?”这家仆一乐,寻思着这7岁小孩真好玩。
不过王重下一句话,让他严肃起来。
“那群马贼没死光吧,万一半路上遇到你,肯定认出你就是孙家的,你说他们会不会对付你?”
王重的声音虽然奶声奶气,但听在耳里,这家仆心中咯噔一下,是啊,去县城要经过官道,来往行人很多,万一运气不好遇到马贼,被他们认出自己是孙家家仆,以那群马贼的凶残程度,肯定会报复,十条命也不够他活的。
“夫人,令郎说的对,你看我这脑子,还不如一个孩子,这衣服我确实不方便穿。”
陈玉从屋里拿出一件王全才的衣服:“那你穿这件吧。”
“多谢了。”
换好衣服之后,三人启程。
一天一夜后,终于进了县城。
这县城还是王重第一次过来,人果然比村子多的多了,时不时还能看到几个巡捕走来走去。
路过一些卖菜的小贩,听他们说话,这才知道因为前些日子孙员外家遭遇马贼,死了不少人,不过马贼这边死的人更多,为了追捕剩下的马贼,所以县城里的捕快基本上都出来了,四处搜寻着。
终于,三人来到一处大宅院的门口,门匾上面刻着金碧辉煌的两个金子:孙府。
“要见我老婆了么,还真是让人无奈。”
王重稚嫩的脸紧皱了起来,寻思着下一步怎么做,才能让媳妇看看他的厉害,敬佩他。
原主执念那么深,恐怕就是因为这孙秀秀看不起他,甚至还欺负他。
该不会还给他戴绿帽子了吧?
王重眼中闪过寒光,幸好他们相见的时间是7岁,自己有手段让孙秀秀知道他的厉害,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做鞭长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