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琴尖 > 第60章 一顾倾人城

第60章 一顾倾人城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明朝败家子北宋大表哥如意小郎君盛唐逆子:李恪传权御八荒最强特种兵之龙魂乱世枭雄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不久,米香味从锅盖的边缘,飘了出来。

    他并没有停下,准备将摆在灶台边上那些全新的碗筷洗一洗。

    碗被草绳直直地捆成了三摞,他把它们逐一地拆开,放入水盆中。

    顾晓晓回了趟屋子,才发现字画都已经挂上了。

    正厅的墙上,是一幅对联和一幅水墨画。

    她不懂这些风月,只觉得十分好看。

    可是一走进寝居,却蹙起了眉头,因为床铺的墙头挂着三个字。

    上书:须耐烦。

    她用力推开后门,站在低矮的台阶上,气呼呼地问,“怎么?我这人看上去,很不耐烦吗?”

    水盆边的碗,此时已经叠起了一只又一只,他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姑娘不要误会,其实在这‘须耐烦’的前面还有三个字,叫做‘自然醒’,放在床铺之上,再合适不过的。”

    “那你直接挂‘自然醒’不就行了?”

    “我只是想告诉姑娘,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心无挂碍便可自然醒,平和坚韧方能须耐烦。”

    “你的意思是,我像是有心事的人?”

    “每个人都有心事的。”

    见她不说话,他又问道,“原来姑娘你,姓顾?”

    顾晓晓被吓了一跳,难道自己暴露了?可是这不可能啊,方奇才也没有这个胆。

    “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从盆里捞起了一只湿漉漉的碗,碗口对着她,挥了一挥。

    因为他每洗一只碗都能看到,碗底刻着一个“顾”字。

    每一个字的字体都不同,是圆润还是细幼,全凭刻碗师傅当时当刻在手上的心意。

    她松了一口气,想起来昨日去林州街上的碗铺子,挑完了碗,店家问她碗底要刻什么字时,她随口就说出了自己的姓氏。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是个好姓。”

    话题至此,她才想起来,算起来这已经是他们之间第三次见面了,互相竟都没有开口问过名字,虽然她其实知道他的很多事,包括那些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对了,我叫顾晓晓,你呢?”她刻意装作很随意地问。

    “噢,我叫方立珍。”

    顾晓晓瞬间就明白了,这一定是他爹方奇才的有意安排。

    “方公子在家,也会时常下厨吗?”

    “倒也不是每日都下厨,只是不知为何就是喜欢捣腾厨房之事,除了睡到自然醒,吃也是很重要的。”

    她脱口而出,“吃什么不重要,只要能吃饱就行。”

    小时候在街头讨饭的那几年,饿肚子的滋味就像已经融入了她的血脉,吃饱对她而言就是最大的奢求,哪怕后来入宫多年,她也从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样样都觉得津津有味。

    虽然平日总听娘娘说,什么东西要怎么做才好吃,稍有细微不同就会有天差之别,可是她自己却是怎么也吃不出这些区别。

    他掀开了大铁锅的盖子,用勺子舀了一舀,翘起了嘴角,“顾姑娘,粥已经差不多快好了,也不必再往里添柴禾了,就这样温着就好,姑娘你随时都可以盛着吃。”

    “有劳方公子,要不要一起吃了再走?”

    “我还要赶回去开铺子,就先告辞了。”

    “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强留了,我送你。”

    看着那个白衣背影逐渐远去,变得越来越小,顾晓晓还一直倚在篱笆旁边。

    “你煮粥,我劈柴,这好像……是不是反了?”

    咕咕叫个不停的肚子,又把她重新带回了后院。

    灶上的三叠碗,已经被摆得整整齐齐,她随手就拿起了最上面的一只。

    连碗底都擦洗得无比亮堂,而且还没有一丁点的水渍。

    一手掀开了锅盖,她盛了一碗白粥,他的手艺似乎不错,粥煮得很是绵柔、爽滑。

    捧着碗,她一屁股坐在了后门台阶上。

    粥还有些烫,她对着碗口吹了一吹。

    白粥入口,香甜入心。

    走出了很远,直到转入一条田梗小道,他突然停下了脚步,然后甩起手,跳跃了起来,欢腾地转着圈。

    以前全家人去郊游,弟弟走着走着就会这样,自己还笑他,这模样就像是一只刚学会走路的小羊羔。

    “这位顾姑娘,好像不怎么爱笑。”

    三次,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不是冷着一张脸,就是气呼呼的。

    虽然劈起柴来,力蛮如男子,又爱乱丢东西,随性得很。

    可他不知道为什么,听她说话的时候又觉得,她并不像外表看来的这般坚硬。

    跃过了一个水沟坎之后,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昨夜,他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了铺子里。

    灯烛摇曳中,他把铺子里所有的字画,全都卷开来,然后一一审阅。

    “到底要什么样的字画,才能配得上这个姑娘呢?”

    摇头,摇头,无数次的摇头。

    他第一次觉得,铺子里的字画竟如此烂俗,能和这个姑娘相配的真是寥寥无几,自己这个店家当得实在太不用心。

    最后,他决定,还是自己动笔泼墨。

    须耐烦,只不过是三个字而已。

    瘦金、草书、篆书、行楷……他挨个试了过去。

    直到寅时二刻的时候,他才终于写出了令自己满意的字来。

    “须耐烦,有意境。”

    此时,书桌的周围已经废纸成片,连他的鞋底不知道何时都沾着一张。

    等到墨全干了,加上刚才精挑出来的另外两幅字画,他将它们一起放入了卷轴中。

    也顾不上收拾满地乱糟糟的残局了,也不打算睡上一会儿,他直接就去铺子后头洗漱。

    像他这般性子的人,要有多么难得,才会顾不上?

    之前是弟弟刚丢的时候,他每日不停地画着、发着寻人画像,对其他的一切都毫无心思。

    可是这一次,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在意呢?

    就像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日路过自家铺子门前,看到隔壁铺子挂着的招牌“观秋居”三个字,好像再灰暗的心情都能被点亮。

    是因为……想到了那个姑娘吗?

    是从当时在手里递出去的画像遭到了无数次拒绝,却听到眼前的她,轻轻说了一句“但我会留意的”的时候,就开始了的吧。

    就好像跌入江海之中,使出全身气力,拼命地挣扎,依然挡不住渐渐往下沉之时,终于,抓住了一根竹筏。

    什么都不想了,只想要,紧紧地抱住它。

    毕竟天地冷漠,谁能对谁负责?

    有人能同自己站到一起,就足够让他继续生出勇气。

    那一刻,他觉得不再孤立无援,有人和他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