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北上教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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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冲冲!!”
“皮卡皮,快跟上!”
“哈哈哈哈哈!!”
“骑羊好好玩!”
罗姆尼站在魔法实验房车前的小踏台上,看着格瑞斯·艾玛骑在六足金背羊的身上,开心的冲刺在草原上,身后还跟着皮卡皮,脸上不禁带着微笑。
周边的亲卫们看见自家的王子开心,也跟着心情大好。
格瑞斯·艾玛性格真的很纯正直率,大大咧咧之余,开心的点也跟小孩一样。
他们一行人刚从一个名为摩托戈的小国出来,进入到了北部草原的领界。
这时候离大陆神圣教廷所在的圣山,已经不到一万两千里,也就是大约六千公里。
走得快一些的话,可能再有一枚半月就能够到达圣山。
若是走得慢,比如每到一处,都要让格瑞斯·艾玛带着皮卡皮冲刺一番的话,那么可能时间就要拖长到三个月,或者半年以上。
行程很紧凑,可罗姆尼并不想打扰格瑞斯·艾玛。
他来到这个世界十六年,现在将近十七年了。
还没有谁那么直率的袒露过性情给他看到,他很喜欢格瑞斯·艾玛这种性格。
虽说偶尔强势了一点,但大大咧咧的格瑞斯·艾玛,还是有温柔的时候的。
比如撒娇,比如喂皮卡皮,比如发现柔软的床垫,比如喜欢抱着暖呼呼的罗姆尼睡。
这些都还是罗姆尼少有感受到的。
或者说,两世为人也就这一次感受到了何种温馨。
所以罗姆尼很珍惜,也很疼爱格瑞斯·艾玛这个私定的王妃。
除了同为地球人的身份,同样知道主角奥秘和系统隐秘的共性,格瑞斯·艾玛本身的性格,天性,真的很打动罗姆尼。
这是这个时代的女性不具备的。
贵族小姐们,那种叽叽喳喳,小阁闺调,罗姆尼并不讨厌,可还是格瑞斯·艾玛这种性格更打动他。
他希望自己的身边人是率真的,没有那么多心思的。
从天而降的格瑞斯·艾玛,正好符合了这种标准。
想到这里,罗姆尼笑得越发开心了。
格瑞斯·艾玛玩得开心,皮卡皮追得也开心。
一行人就这样走走停停,偶尔烧烤,打打路过的可怜草原狼,追追天上飞的草原雄鹰,日子很快就过去了。
在草原上的一个月里,罗姆尼一行人先后经过了六个部落。
这些部落是游牧民族们聚居的固定点,由神圣教廷统一管辖,负责牧羊、牧马、牧牛。
而这些部族的畜牧产业,所得除了自留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都需要上贡给神圣教廷,由神圣教廷统一分配。
因此,神圣教廷的部分经济来源,便是从这些畜牧产业而来。
除开畜牧产业,神圣教廷收得的信仰捐赠、部分领地的税收和农产收入,以及婚丧嫁娶、治病救人等业务,就构成了神圣教廷的所有经济来源。
虽然话说得粗俗,但事实上罗姆尼研究出来的神圣教廷收入,就是在这些方面。
种植业、畜牧业、婚礼见证、洗礼、信仰捐赠、死亡祷告、神术治病,就是神圣教廷的所有对外商业行为。
这个魔法世界,科技和经济水平都不高。
所以即使是信仰统领了整个大陆的神圣教廷,所具备的收入来源,也是非常的基础。
在罗姆尼看来,神圣教廷其实还可以做更多。
但限于时代背景,人们的认知水平,这个世界的通讯和交通限制,很多事情都是能够去想,但做不成。
像是魔法通讯,一枚就需要耗费一枚下等魔晶。
按照一枚下等魔晶可以换取一百金币,一枚金币可以换取一百银币,一枚普通帝国平民一个月的生活所需是三十银币计算。
一通魔法通讯就价值一万银币,也就是足够三百多人一个月的生活所需了。
这个代价其实是很高昂的。
而交通更不用说。
罗姆尼往来一次圣山,如果不使用传送一次就要花费一枚上等魔晶的传送阵,单纯靠车马,光来回路程就需要半年到一年。
一枚上等魔晶兑换一百个中等魔晶,一枚中等魔晶兑换一百个下等魔晶。
一次传送的费用,比一次通讯的费用更天价!
而且这是传送单个人。
交通的不便利,可想而知。
因此,一般而言,神圣大陆上,或者说亚力克帝国内的平民们,基本一辈子都不会出自己的出生地。
一者是出行艰难,一者自然是去到了别的地方,谋生也难。
每处领地的岗位都是优先供应给自己人的。
外来人基本都被划入流民的一列。
若无贵族举荐,想要获得新的领民身份,只能是先成为贵族地主的契约长工,干个十年才能够获得新的领民身份。
因为种种原因,大路上几乎很少看到游人。
除了那些吟游诗人,冒险者以外,能够出游的,基本都是贵族了。
像之前闪金镇内的许多游人,就基本都是亚力克帝国各地境内,前来看一看帝国的其中一个小金库的勋贵们。
这些人一来是旅游,另一者就是看看能不能跟闪金镇合作开矿,在矿采上分一杯羹。
像罗姆尼等人,一下穿过了数十个小国,几乎是由南到北穿透了神圣大陆一般的情况。
是很少见的。
甚至可以说,如果罗姆尼不是教廷圣子,不是亚力克帝国王子,没有那个神迹神眷的名声,他这一路走得不会那么畅通。
不说那数十小国的过关公文,就说路上潜藏在旁的山贼强盗,便是巨大的威胁。
但幸好,罗姆尼是王子,是圣子。
沿途一切鬼魅魍魉,看到那面蓝色的金色狮子旗帜,以及旗帜旁边罗姆尼独属的一个红色龙头旗帜,就知道这是罗姆尼的车辇。
知道了这点,他们也就会规避。
毕竟谁都不想跟铁板较劲,更何况这是一块金刚石板。
顺顺利利的,开开心心的。
罗姆尼等人终是来到了圣山脚下的草原镇了。
在这个草原上唯一的小镇上,罗姆尼等人一抬头就能看清远处的巍峨圣山。
那种山尖直插入云霄,人们只能够看到山腰的雄壮。
那种远远看着,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就是这里的博大澎湃。
那种看一眼,就想去那至高处看看的渴望。
让每一个来到草原镇的人,对圣山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怀。
那是人们自身的渺小,面对自然的伟大的崇敬。
也是人们对汇聚全大陆信仰的教廷的崇敬。
所以,许许多多诚心信仰的人,自草原镇开始,便会一跪三拜,五体投地的前行。
但大部分人不会如此,只会下车下马,亲自步行,一步步,一脚脚的走到圣山。
“冲冲冲!!”
“皮卡皮,快跟上!”
“哈哈哈哈哈!!”
“骑羊好好玩!”
罗姆尼站在魔法实验房车前的小踏台上,看着格瑞斯·艾玛骑在六足金背羊的身上,开心的冲刺在草原上,身后还跟着皮卡皮,脸上不禁带着微笑。
周边的亲卫们看见自家的王子开心,也跟着心情大好。
格瑞斯·艾玛性格真的很纯正直率,大大咧咧之余,开心的点也跟小孩一样。
他们一行人刚从一个名为摩托戈的小国出来,进入到了北部草原的领界。
这时候离大陆神圣教廷所在的圣山,已经不到一万两千里,也就是大约六千公里。
走得快一些的话,可能再有一枚半月就能够到达圣山。
若是走得慢,比如每到一处,都要让格瑞斯·艾玛带着皮卡皮冲刺一番的话,那么可能时间就要拖长到三个月,或者半年以上。
行程很紧凑,可罗姆尼并不想打扰格瑞斯·艾玛。
他来到这个世界十六年,现在将近十七年了。
还没有谁那么直率的袒露过性情给他看到,他很喜欢格瑞斯·艾玛这种性格。
虽说偶尔强势了一点,但大大咧咧的格瑞斯·艾玛,还是有温柔的时候的。
比如撒娇,比如喂皮卡皮,比如发现柔软的床垫,比如喜欢抱着暖呼呼的罗姆尼睡。
这些都还是罗姆尼少有感受到的。
或者说,两世为人也就这一次感受到了何种温馨。
所以罗姆尼很珍惜,也很疼爱格瑞斯·艾玛这个私定的王妃。
除了同为地球人的身份,同样知道主角奥秘和系统隐秘的共性,格瑞斯·艾玛本身的性格,天性,真的很打动罗姆尼。
这是这个时代的女性不具备的。
贵族小姐们,那种叽叽喳喳,小阁闺调,罗姆尼并不讨厌,可还是格瑞斯·艾玛这种性格更打动他。
他希望自己的身边人是率真的,没有那么多心思的。
从天而降的格瑞斯·艾玛,正好符合了这种标准。
想到这里,罗姆尼笑得越发开心了。
格瑞斯·艾玛玩得开心,皮卡皮追得也开心。
一行人就这样走走停停,偶尔烧烤,打打路过的可怜草原狼,追追天上飞的草原雄鹰,日子很快就过去了。
在草原上的一个月里,罗姆尼一行人先后经过了六个部落。
这些部落是游牧民族们聚居的固定点,由神圣教廷统一管辖,负责牧羊、牧马、牧牛。
而这些部族的畜牧产业,所得除了自留的一小部分,大部分都需要上贡给神圣教廷,由神圣教廷统一分配。
因此,神圣教廷的部分经济来源,便是从这些畜牧产业而来。
除开畜牧产业,神圣教廷收得的信仰捐赠、部分领地的税收和农产收入,以及婚丧嫁娶、治病救人等业务,就构成了神圣教廷的所有经济来源。
虽然话说得粗俗,但事实上罗姆尼研究出来的神圣教廷收入,就是在这些方面。
种植业、畜牧业、婚礼见证、洗礼、信仰捐赠、死亡祷告、神术治病,就是神圣教廷的所有对外商业行为。
这个魔法世界,科技和经济水平都不高。
所以即使是信仰统领了整个大陆的神圣教廷,所具备的收入来源,也是非常的基础。
在罗姆尼看来,神圣教廷其实还可以做更多。
但限于时代背景,人们的认知水平,这个世界的通讯和交通限制,很多事情都是能够去想,但做不成。
像是魔法通讯,一枚就需要耗费一枚下等魔晶。
按照一枚下等魔晶可以换取一百金币,一枚金币可以换取一百银币,一枚普通帝国平民一个月的生活所需是三十银币计算。
一通魔法通讯就价值一万银币,也就是足够三百多人一个月的生活所需了。
这个代价其实是很高昂的。
而交通更不用说。
罗姆尼往来一次圣山,如果不使用传送一次就要花费一枚上等魔晶的传送阵,单纯靠车马,光来回路程就需要半年到一年。
一枚上等魔晶兑换一百个中等魔晶,一枚中等魔晶兑换一百个下等魔晶。
一次传送的费用,比一次通讯的费用更天价!
而且这是传送单个人。
交通的不便利,可想而知。
因此,一般而言,神圣大陆上,或者说亚力克帝国内的平民们,基本一辈子都不会出自己的出生地。
一者是出行艰难,一者自然是去到了别的地方,谋生也难。
每处领地的岗位都是优先供应给自己人的。
外来人基本都被划入流民的一列。
若无贵族举荐,想要获得新的领民身份,只能是先成为贵族地主的契约长工,干个十年才能够获得新的领民身份。
因为种种原因,大路上几乎很少看到游人。
除了那些吟游诗人,冒险者以外,能够出游的,基本都是贵族了。
像之前闪金镇内的许多游人,就基本都是亚力克帝国各地境内,前来看一看帝国的其中一个小金库的勋贵们。
这些人一来是旅游,另一者就是看看能不能跟闪金镇合作开矿,在矿采上分一杯羹。
像罗姆尼等人,一下穿过了数十个小国,几乎是由南到北穿透了神圣大陆一般的情况。
是很少见的。
甚至可以说,如果罗姆尼不是教廷圣子,不是亚力克帝国王子,没有那个神迹神眷的名声,他这一路走得不会那么畅通。
不说那数十小国的过关公文,就说路上潜藏在旁的山贼强盗,便是巨大的威胁。
但幸好,罗姆尼是王子,是圣子。
沿途一切鬼魅魍魉,看到那面蓝色的金色狮子旗帜,以及旗帜旁边罗姆尼独属的一个红色龙头旗帜,就知道这是罗姆尼的车辇。
知道了这点,他们也就会规避。
毕竟谁都不想跟铁板较劲,更何况这是一块金刚石板。
顺顺利利的,开开心心的。
罗姆尼等人终是来到了圣山脚下的草原镇了。
在这个草原上唯一的小镇上,罗姆尼等人一抬头就能看清远处的巍峨圣山。
那种山尖直插入云霄,人们只能够看到山腰的雄壮。
那种远远看着,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最高的山就是这里的博大澎湃。
那种看一眼,就想去那至高处看看的渴望。
让每一个来到草原镇的人,对圣山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怀。
那是人们自身的渺小,面对自然的伟大的崇敬。
也是人们对汇聚全大陆信仰的教廷的崇敬。
所以,许许多多诚心信仰的人,自草原镇开始,便会一跪三拜,五体投地的前行。
但大部分人不会如此,只会下车下马,亲自步行,一步步,一脚脚的走到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