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好雨知时节 > 12需要转变那

12需要转变那

推荐阅读:大魏读书人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明朝败家子北宋大表哥如意小郎君盛唐逆子:李恪传权御八荒最强特种兵之龙魂乱世枭雄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她说的是心里话,可不想再生病了,不仅自己遭罪,还拖累全家,上次生病,可不就是那样?

    闺阁中的小姐,本来活动就少,更容易生病,她想着多锻炼锻炼,提高免疫力。

    别的帮不上忙,但是不能拖后腿。

    这边砌炕动作很快,过了几天,包括朱氏那边的炕已经砌完了。

    朱氏有些奇怪的跟胡氏说道:“那两家一直没有过来,我真是有些奇怪。”来吧,肯定也烦,但是这个才正常,不来反而是不正常了,就怕到时候有什么特别的事儿要求着他们。

    李存海一家子呢,人是最多的,他也觉得自己是侯府嫡支,比他们另外三家都强,而李存严的老婆赵氏就是个惹事儿精,最开始的时候怎么着也得过来叨扰叨扰吧,但是没有。

    “三嫂,你说我是不是不正常啊,这不来找我们,我们应该高兴才是,为什么我觉得心里不安呢?”

    胡氏听了笑道:“还不是被他们给弄怕了,现在咱们都一样,谁怕谁?既然不来找咱们,那肯定是过的好呗。既然过的好,咱们就更省事儿,反正我是已经拿好主意了,都这个境地了,谁也不要靠谁,我还说要不是他们侯府,我现在正在京里过自己的日子呢,这找谁算账去?慧姐儿她娘那个德行,我是看不惯的,不来找我,我巴不得!”管她是什么原因!

    如今晚上也能睡上炕了,虽然很硬,可总比老是在别人家借宿要强。厨房现在已经天天能做饭了,他们一家四口过的好着呢,除了孩子爹每天要去操练以外,真的是很不错了,吃食上是艰苦了一些,但是总比那些还乞讨的人强。

    朱氏还有个想法,就是相让敏哥儿能读读书,都七岁的孩子呢,以前也启蒙过,可是祸事一下子来了,什么都没有了。

    只是军户中很少有专门教孩子读书的,这读书所用的笔墨纸砚那叫一个贵,一家子连衣食都有些困难的,谁还有多余的钱去读书认字去?

    现在孩子也就是他们夫妻两个教着在地上画,总算是能记住字,只是一个人的字迹好坏,也能显示一个人的品行,这不练字也写不好啊。

    “雨姐儿呢?”朱氏问道。

    胡氏笑道:“这孩子要跟着涂大嫂学炒菜,说是要帮着我,让我也有空也多歇歇。”

    朱氏道:“三嫂真是福气,可惜我没有个闺女。”她就敏哥儿一个独苗。

    胡氏听了笑道:“你们家还有个老太太,也比我们要强啊,这老人家见识比我们多,能少走弯路。”

    一会儿货郎过来了,胡氏和朱氏都买了些针线,又拿了一些绣活儿,等下次的时候,就可以交给货郎换钱了。

    李思雨觉得,不管到什么时候,这做人就是要勤快,才能不被人嫌弃,所以到了涂大嫂这边,就找着活儿干。涂大嫂本来没有女儿,见到姑娘家,就喜欢,这个李家的姑娘做事儿还利索,一点儿也不摆架子,那就更是喜欢了,不过这李家的姑娘以前不是千金大小姐吗,为什么都问些这些问题,比如怎么种菜,还有怎么炒菜,怎么生火,还喜欢打听这边的风土人情,涂大嫂虽然有些奇怪,不过有问必答,不知道的,也会问别人,然后下次告诉这李家的闺女。

    好歹她是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基本上都是清楚的,李思雨这段时间也是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涂大嫂这个人实诚,炒菜的时候也会让李思雨跟着炒几回,也不怕她把菜给炒坏了,好在这姑娘除了前面几次有些不靠谱外,以后都慢慢的正常起来,火候也掌握的不错。

    这姑娘家呢,能进得了厨房,就很不错了。而且这姑娘细皮嫩肉的,一点儿也不觉得厨房里脏。

    要不是这姑娘年纪小了些,真的想说给自己的儿子呢。

    她两个儿子一个二十来岁,一个十八岁了,正是要说亲的时候,当然也是要在军户里面说。

    要说这西北这一代,男子一般二十来岁成亲的也不少,女子十七八岁嫁人是多数。

    毕竟这边的姑娘家都很能干,娘家的人都想多留几年,好帮帮娘家照顾弟妹。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

    李思雨知道这个事儿的时候,还很是庆幸呢,她可不想十四五岁就嫁人,那得多难受啊,本身还是个小屁孩,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然后生孩子,那不是要命吗?

    还好这里晚了几年,她也没敢问胡氏京城那边是不是也是这样,毕竟这话题对她现在的身份来说,是不能问的。问了就属于没羞没臊。

    西北这边民风要开放许多,集市上姑娘妇人都可以出来,人家可不是要带着帷帽之类的,都是大大方方的。

    而且这边的女子普遍偏黑,不知道是不是西北风吹的。干活的女子一般都是穿裤子,因为裙子穿了,这干活儿就不利索。

    他们这一带的女人,都是男人在兵营里,所以白天女子在家的居多,也有那没有成为军户的男人在家,但是那只是少数,这边很多人就是只有一个顶替的名额,但是没有别的生计,也会想着法儿的成为军户,毕竟那样每个月都会有钱和粮拿回来。

    这样看起来,成为军户也是好事儿?但是这只是表面现象,毕竟军户在外人看来,就是地位低下的,旁人都不和军户通婚呢。

    而且还要交开垦的田的粮食,这也是个大头,最要命的是,一旦有了战争,军户必须要上战场,那就是九死一生的事儿了,相比较这一丁点的好处,命可是最重要的。

    附近的农户嫁闺女都不嫁给军户,不然以后一辈子子子孙孙都是卖命的。

    因为天气越来越冷了,所以准备柴火那是要紧的,李思雨看他们大部分都是上山砍柴,对他们这个家来说,根本就不行。

    李存安虽然已经在兵营里练过,可是那才几天?一点儿也不管用,他还自己笑话自己,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虽然他并不是科举出身。只是当老爷也当了这么多年了。

    最开始他和李存旭也是不服气,跟着别人上山砍柴,结果呢,一天下来,能有一捆柴,还把肩膀磨得是都出血了。

    胡氏心疼的说道:“今年就算了,这样也不是办法,先买了再说。明年我也去看看,我就不信了,我还弄不了了!”

    “夫人那,这还真不是赌气就能成的,看着是用斧头砍,可是咱们就是不如别人,笑话咱,咱也不会说不好意思,我告诉夫人,就是这一捆柴,也是涂家大哥看我实在是太少了,匀了一些给为夫,不然更丢人。”

    “那就先买,我已经问了价格了,这附近农户卖这个柴火很便宜,二十文钱就是一车,还给劈的好好的,咱们来的时候不对,就是现赶着去坎,也不够用。”胡氏说道。

    “二十文钱也不是小数目那。”李存安叹道,他一个月也才拿那么一点儿钱,养活一家子都不够。

    “没事儿,我这绣活儿也快好了,卖了就是钱,够咱们买柴用的。”胡氏决定还是买了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双更君,需要被人表扬啊。

    明天我可能要去外地,不过不会断更。先放存稿君那里了,让他帮帮忙!

    继续求鲜花和收藏</P></P></DIV>

    <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