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神仙自有神仙术,不与世人共火炉(二)【求各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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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狐狸白泽作为一名生物学家,对于玄术的了解还不够深刻,那么中行悦可是实打实的玄术专家。
尤其专精秦汉奇术。
“这些法术难度都极低,难得的是这天马行空的创意。”中行悦道,“前汉之前绝对没有,据我所想,该是昙花一现的东西。”
若非昙花一现,怎么会现在一点迹象都没有留下?
灵蕴是人人都有的,许多人自己觉醒了灵蕴甚至都不知道。其中绝大部分人都碌碌无为,盖因没有找到对路的人生规划而已。如果那位高人有心将这些实用的法术传出去,过个一两百年,肯定满天下都能见到。
最多只是从业人员比较少罢了。
“若说这是狐族的秘法,却也不像。”狐狸道,“狐族秘法从来都近似巫术。”
“大约是那位发明了这些东西的人,没有留下弟子传承吧。”中行悦道,“醉心这等yin技奇巧,自身成就毕竟有限,收不到徒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钱逸群微微摇头。
中行悦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在这位高人的另一块玉板上,刻录着钱逸群转世以来所见过的最玄妙的法术!
正是那块《吴真人玄蕴书》!
这书中以朴实无华的口吻,细细记录了一位姓吴的高人讲述一本名作《玄蕴录》的天书。从这书名和序言中,钱逸群便可知道这玉板上的内容已经算是三手货了。然而,即便是三手货,加之其中关窍又并不明朗,却仍旧显露出其中的不凡来。
这书中讲的便是“御”字。
御风、御剑、御心。
御风术能够让人飞行天空,往来无拘,可谓是“朝北海而暮苍梧”,就如神话故事一般。御剑术也与钱逸群所知的御剑诀不同,御的乃是剑气、剑心、剑意,以剑自养,最终九转三还,成就剑仙。
至于御心,那更是明心见性,立地得道的高深法门。
可以说,这本书中将术、法、道涵盖一炉,几乎是成仙得道的一条龙全套服务。
这样的高人,难道会收不到弟子?若说真的收不到,恐怕也是因为世间弟子太过愚鲁,不入高人的法眼罢。
至于第三块玉板,那上面刻录的是《天妖密炼大法》。开宗明义便是写给精怪们看的,虽然没有文字表明这与那位吴真人有什么关系,但既然放在一起,想必多少有些关联。
“别的不说,光是这玉板刻字,如幻如梦,历久不衰的法术,就足以震撼世人了。”钱逸群感叹道。
狐狸双眼微微眯起,暗道:咱都只注意了玉板上的玄术,没留神这玉板本就是一门绝妙的玄术,这小子的悟性的确有过人之处。
钱逸群又叹道:“都说世间如火炉,煎熬众生。如果有了这些玄术,这火炉恐怕也就不那么热了。”
“到了这种随心所欲创出法术的境界,世间火炉与他何干?”狐狸不以为然道,“你如今进展不错,势头也好,可别堕入邪路毁了自己前途。”
“我么?你是说……”钱逸群听出狐狸的敲打意味,却不愿承认。
“当然是那位以琳小姐。”狐狸道,“咱就是喜欢你这种心无旁骛钻研玄术的样子,若是落入儿女情长的窠臼,恐怕你这辈子的进益也就有限得很了。”
钱逸群撇了撇嘴,先将小法术放在一旁,端着玉板看起了《玄蕴书》,恨不得把每个字都记在脑子里。
这门三手的御风术原理简单,讲解也通俗易懂,然而真正修行起来却是难上加上。更别说后面的御剑、御心篇,钱逸群基本只能做到“通读”,连“揣摩”的资格都不欠奉。
等以琳在翠峦山中再无新鲜感的时候,钱逸群总算也能腾空而起三五丈,在空中悬浮三两息,掌握了基本的御风窍门,接下去便是无休止地熟练应运用了。
狐狸在在这段时间里倒是丰富了自己的《白泽图》,将翠峦山中各种灵草仙苗登录在册,与《金丹玉壶》搭配,看能练出什么丹来。没想到竟然真让它配出了一味《玄水丹》,是补身中肾炁的,只等到时候找到地方开炉置鼎,以及找个经验丰富的丹家掌握火头。
“好了,咱们该出去了!”钱逸群信心满满,一手狐狸一手狐女,朗声道:“如意!”
以琳咦了一声,人已经在外面了。
她已经知道山中百年,山外刹那,出来之后才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你现在要去哪里?”以琳笑道,“我还得追杀你呢。”
钱逸群轻轻握了握以琳的玉手,道:“来之前与几个朋友约好了要去凤阳相会。他们要去见识一桩大场面。”
“凤阳?”以琳蹙眉道,“我家就在凤阳城外不远,你若是去到那里,岂非自投罗网?”
“呃,这个……”钱逸群看着以琳面带担忧,不由笑道,“到时候顺便提亲也好。”
“提亲呀?这个恐怕家里不乐意。”以琳叹了口气。
两人在翠峦山中朝夕相处,若说没有情愫是不可能的。然而进展这么快,却也让钱逸群大为惊讶,原本他只想假装调笑而已,谁知以琳竟大大方方答应下来。
“你愿意?”钱逸群激动道。
以琳抽出被攥疼的手,面无表情道:“反正我总要嫁人的,嫁你也没什么不好呀。”
“呃……”钱逸群颇有些被打击的感觉。
以琳一脸无所谓的模样,内里却是心花怒放:这道人看似机灵,会说笑话故事,其实却是呆头鹅一般,木木的真是有趣。若是跟他长长久久呆在一起,肯定也不会乏味。不过,为何我总觉得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他呢?他好像一个熟悉的影子呀……
“哈,又呆住了!”以琳笑道,“好吧,既然你不怕,咱们就快些上路,万一被母亲堵个正着可就白撒谎了。”
钱逸群正处于智商清零的阶段,深以为然,唤出大角鹿,邀请以琳同骑。
狐族从来不讲究人类的礼法,以琳又是常年在山中,丝毫不知忌讳,嘻嘻哈哈上了钱逸群的“贼鹿”。
钱逸群轻环以琳的腰肢,只觉得一股香气轻轻**着自己的鼻腔,胜过了世间所有的浓香淡雅。此时此刻,他真希望能够一直这么走下去,直到天地的尽头,让更浪漫事发生在自己和以琳身上。RS
如果说狐狸白泽作为一名生物学家,对于玄术的了解还不够深刻,那么中行悦可是实打实的玄术专家。
尤其专精秦汉奇术。
“这些法术难度都极低,难得的是这天马行空的创意。”中行悦道,“前汉之前绝对没有,据我所想,该是昙花一现的东西。”
若非昙花一现,怎么会现在一点迹象都没有留下?
灵蕴是人人都有的,许多人自己觉醒了灵蕴甚至都不知道。其中绝大部分人都碌碌无为,盖因没有找到对路的人生规划而已。如果那位高人有心将这些实用的法术传出去,过个一两百年,肯定满天下都能见到。
最多只是从业人员比较少罢了。
“若说这是狐族的秘法,却也不像。”狐狸道,“狐族秘法从来都近似巫术。”
“大约是那位发明了这些东西的人,没有留下弟子传承吧。”中行悦道,“醉心这等yin技奇巧,自身成就毕竟有限,收不到徒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钱逸群微微摇头。
中行悦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在这位高人的另一块玉板上,刻录着钱逸群转世以来所见过的最玄妙的法术!
正是那块《吴真人玄蕴书》!
这书中以朴实无华的口吻,细细记录了一位姓吴的高人讲述一本名作《玄蕴录》的天书。从这书名和序言中,钱逸群便可知道这玉板上的内容已经算是三手货了。然而,即便是三手货,加之其中关窍又并不明朗,却仍旧显露出其中的不凡来。
这书中讲的便是“御”字。
御风、御剑、御心。
御风术能够让人飞行天空,往来无拘,可谓是“朝北海而暮苍梧”,就如神话故事一般。御剑术也与钱逸群所知的御剑诀不同,御的乃是剑气、剑心、剑意,以剑自养,最终九转三还,成就剑仙。
至于御心,那更是明心见性,立地得道的高深法门。
可以说,这本书中将术、法、道涵盖一炉,几乎是成仙得道的一条龙全套服务。
这样的高人,难道会收不到弟子?若说真的收不到,恐怕也是因为世间弟子太过愚鲁,不入高人的法眼罢。
至于第三块玉板,那上面刻录的是《天妖密炼大法》。开宗明义便是写给精怪们看的,虽然没有文字表明这与那位吴真人有什么关系,但既然放在一起,想必多少有些关联。
“别的不说,光是这玉板刻字,如幻如梦,历久不衰的法术,就足以震撼世人了。”钱逸群感叹道。
狐狸双眼微微眯起,暗道:咱都只注意了玉板上的玄术,没留神这玉板本就是一门绝妙的玄术,这小子的悟性的确有过人之处。
钱逸群又叹道:“都说世间如火炉,煎熬众生。如果有了这些玄术,这火炉恐怕也就不那么热了。”
“到了这种随心所欲创出法术的境界,世间火炉与他何干?”狐狸不以为然道,“你如今进展不错,势头也好,可别堕入邪路毁了自己前途。”
“我么?你是说……”钱逸群听出狐狸的敲打意味,却不愿承认。
“当然是那位以琳小姐。”狐狸道,“咱就是喜欢你这种心无旁骛钻研玄术的样子,若是落入儿女情长的窠臼,恐怕你这辈子的进益也就有限得很了。”
钱逸群撇了撇嘴,先将小法术放在一旁,端着玉板看起了《玄蕴书》,恨不得把每个字都记在脑子里。
这门三手的御风术原理简单,讲解也通俗易懂,然而真正修行起来却是难上加上。更别说后面的御剑、御心篇,钱逸群基本只能做到“通读”,连“揣摩”的资格都不欠奉。
等以琳在翠峦山中再无新鲜感的时候,钱逸群总算也能腾空而起三五丈,在空中悬浮三两息,掌握了基本的御风窍门,接下去便是无休止地熟练应运用了。
狐狸在在这段时间里倒是丰富了自己的《白泽图》,将翠峦山中各种灵草仙苗登录在册,与《金丹玉壶》搭配,看能练出什么丹来。没想到竟然真让它配出了一味《玄水丹》,是补身中肾炁的,只等到时候找到地方开炉置鼎,以及找个经验丰富的丹家掌握火头。
“好了,咱们该出去了!”钱逸群信心满满,一手狐狸一手狐女,朗声道:“如意!”
以琳咦了一声,人已经在外面了。
她已经知道山中百年,山外刹那,出来之后才真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
“你现在要去哪里?”以琳笑道,“我还得追杀你呢。”
钱逸群轻轻握了握以琳的玉手,道:“来之前与几个朋友约好了要去凤阳相会。他们要去见识一桩大场面。”
“凤阳?”以琳蹙眉道,“我家就在凤阳城外不远,你若是去到那里,岂非自投罗网?”
“呃,这个……”钱逸群看着以琳面带担忧,不由笑道,“到时候顺便提亲也好。”
“提亲呀?这个恐怕家里不乐意。”以琳叹了口气。
两人在翠峦山中朝夕相处,若说没有情愫是不可能的。然而进展这么快,却也让钱逸群大为惊讶,原本他只想假装调笑而已,谁知以琳竟大大方方答应下来。
“你愿意?”钱逸群激动道。
以琳抽出被攥疼的手,面无表情道:“反正我总要嫁人的,嫁你也没什么不好呀。”
“呃……”钱逸群颇有些被打击的感觉。
以琳一脸无所谓的模样,内里却是心花怒放:这道人看似机灵,会说笑话故事,其实却是呆头鹅一般,木木的真是有趣。若是跟他长长久久呆在一起,肯定也不会乏味。不过,为何我总觉得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他呢?他好像一个熟悉的影子呀……
“哈,又呆住了!”以琳笑道,“好吧,既然你不怕,咱们就快些上路,万一被母亲堵个正着可就白撒谎了。”
钱逸群正处于智商清零的阶段,深以为然,唤出大角鹿,邀请以琳同骑。
狐族从来不讲究人类的礼法,以琳又是常年在山中,丝毫不知忌讳,嘻嘻哈哈上了钱逸群的“贼鹿”。
钱逸群轻环以琳的腰肢,只觉得一股香气轻轻**着自己的鼻腔,胜过了世间所有的浓香淡雅。此时此刻,他真希望能够一直这么走下去,直到天地的尽头,让更浪漫事发生在自己和以琳身上。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