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霸道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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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程骁已经换上了林夏帮他买的新衣服。
大小正合适,长度也刚刚好,款式和颜色也是他所喜欢的风格。
低着头美滋滋的将拉链拉起来,听见关门声,知道是她进来了,他随即一边翻着衣服的领子,一边柔情款款的跟她道谢,“夏夏,谢谢你,这衣服真的好合身。花了你不少钱吧,回头我给你。”
林夏现在正在气头上,自然是不理他的。
说不上来为什么会生气,只知道刚刚那个疯女人突然冲上前拉住他的胳膊,并宣称他是她的东西的时候,心里莫名的有些发堵,人也在一瞬间变得烦躁起来。
抱着手臂勾着下巴气呼呼的望向窗外,林夏的唇色抿的有些发白。
不仅仅在为刚刚的事情生气,其实她更多的是在心里埋怨自己。
她搞不懂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看见别的女人拉他的手,即便不是他情愿的,她还是觉得好不爽,很想打人,像是很害怕他会被人抢走一般。。
他只是一颗棋子,一颗她用来报复他母亲的棋子!
可为什么自己却越来越喜欢跟这颗棋子在一起的感觉!
有时候两个人一起去逛街,人多的地方,她会情不自禁的挽紧他的胳膊把他怀里拽,像是很怕他们会被人群冲散一样。她的滋色。
那个时候的她,脑子很清醒,并没有去想什么报仇不报仇的事情,而是本能之举。
再回想起这些日子以来,他对她的那些好,心里就越发像是被针扎过一样的难受。
除了母亲和烟烟之外,从来没人对她那么好过。
每天把她当女王一样供着,接她上下班,给她洗衣做饭。
就连走在路上鞋带散了,她都不用去操心,因为他会很细心的蹲下去帮她系。
上个星期有一天晚上,她夜里胃疼,翻来覆去的难受,无意识的拨了通电话给他。
结果,他不到十分钟就汗流浃背的出现在她床前,二话不说就背着她去了附近的医院,输完液医生说没事了,他又连夜把她背了回来。
第二天上去,她醒来的时候,看见他就那样趴在床边睡了一夜,当时的她,真的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脸,可最终她还是忍住了。
不,她不能对一颗棋子动心,什么都可以给他,除了心。
问了话她没答,程骁知道她肯定是生气了,虽说有点担心,但心里更多的却是甜蜜。
会吃醋,那就表示她越来越在乎他了。
这是个好现象,看来他这些日子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整理好衣服,对着反光镜照了照,程骁心情大好的勾起了唇角。
容许他自恋一把,他觉得穿上她买的衣服之后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很时尚,也很精神。
不得不说,她真的很有眼光。
转过身去,钳住她的肩膀,将她望向窗外的身体转过来面朝着自己,程骁一脸歉意的眨了眨眼睫,笑眯眯的跟她道歉,“对不起,夏夏。不要生气嘛,笑一个,嗯?请你相信我,我跟她真的没什么。不信的话,我可以对天发誓。”
说完,程骁举起左手就准备发誓,林夏愤恨的瞪了他一眼,单手绕到他的后颈上,一个用力就将他重重的按进了自己怀里,疼得程骁嗷嗷的叫。
她的动作霸道的就跟个女土匪似的,程骁脖子疼的空余里,免不了在心里暗叹,一般只有男人这么抱女人的吧,哪有一个女人家家的这么野蛮的。
头一次遇见这么霸道的女人,程骁笑了。
这样的一个她,着实令他着迷。
搂紧他的脖子,林夏把下巴搁到他肩上,她抵着他的唇发出咬牙切齿的警告,“这次我先放过你,再有下次你一辈子都别想再靠近我一分一毫。程骁,我警告你,是你先招惹我的,那么你就要清楚自己的身份。你是我的人,除非我不要你,否则你别想甩开我!还有,既然我答应跟你交往,你就必须对我从一而终,我林夏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你要敢脚踩两只船,后果你自己知道,我生平最讨厌别人欺骗我,你最好别踩我的底线!”
耳边扬起的是她毫不温柔的声音,她说的那番话也是霸道的让程骁一度无语。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听她如是说,特别是那句‘你是我的人,除非我不要你,否则别想甩开我’,让他心中顿时漫起了一股狂喜。
这是什么意思,算不算是表白呢?
用尽全力抱紧怀里的女人,程骁缓缓闭上一双溢满了感动的眼睛,他重重的点点头,低笑着在她耳边保证,“是,我会清楚自己的身份,我程骁是你林夏的,除非你不要我,我死都不会离开你。”
还有一句,在心里:傻丫头,好不容易兜兜转转才再次遇见你,我怎么舍得离开你。恕我现在还不能亮明我的身份,因为我怕你会离开我。这么多年了,你一直根深蒂固的存在于我心间,与我呼吸相融,你不会明白我有多爱你,有多想把我妈对你造成的伤害百倍千倍的弥补给你……
和他抱了一会儿,林夏利落从程骁怀里挣脱出来,潇洒的把他推回到驾驶座,不耐烦的催他,“好了,快开车啦,我肚子有点饿了,而且搞不好何姨和烟烟他们都等着急了。”
失落的收回手,程骁对她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态度已经习以为常,无所谓的笑笑,他随即发动引擎,将车子发动了出去。
车子徐徐向雷曜家进发着,好一会儿了,她一直撑着头盯向窗外,不言不语,程骁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氛围,随即腾出一只手来拽拽她的胳膊,主动跟她搭腔,“喂,亲爱的,都这么这么半天了,你也没说一句我穿这衣服是好看还是不好看?”
好笑的转过脸来,往他身上瞄了几眼,林夏不以为然的勾唇一笑,“马马虎虎。”
“那马马虎虎到底是好看还是难看?这个答案也太模棱两可了吧。”程骁摇头笑道。
“衣服是我买的,当然好看。人嘛,没办法,天生就那样,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凑合吧!”拽拽的扬了扬下巴,林夏违心的说道。
其实,打从刚刚一上车,看见他在拉拉链,她气归气,还是忍不住偷偷瞄了几眼。
衣服真的很合身,穿在他身上就跟订做的一样,怎么可能不好看。
“你就不能顺着我说么,一定要抬杠?”车子停下来等红灯的时候,程骁倾身凑过去,趁她不注意的一刻,狠狠的在她唇边偷了个香,痞痞的冲她笑道。
没料到他会突然凑过来亲她,林夏的心跳一下子漏了半拍,就那么怔怔的看着他,一双蝶翼般的长睫下意识的扑闪着,脸也一瞬间红透。
她这个样子是要多可爱有多可爱,程骁看得心潮澎湃,要不是前面的车子徐徐动了起来,他不得不坐回去,真想按住她的脑袋跟她来个浪漫的法式热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边,雷曜一家可谓是忙的不亦乐乎。
接到林夏的电话之后,雷曜就受岳母何爱华之托去附近的超市里买了一大包菜和吃的。
其实家里还有不少菜,但是岳父岳母都是好客之人,觉得太少了怕怠慢了可人,他没辙,只得再去买了一些。
索性刚买了新车,出行也方便,来回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厨房里,系着围裙的何爱华忙的晕头转向。
一会儿去看看这个锅里排骨炖的怎么样了,一会儿又去那边瞅瞅给小外孙熬的补眼的猪肝汤少不少盐之类的。
往汤里添了点作料,何爱华回到流理台前继续切菜。
转身一看身旁坐在轮椅上的老伴儿对着垃圾桶还在掰着蒜瓣儿,她顿时一阵无语,“老头子,你这大蒜掰的也太慢了吧,我汤都要炖好了,一会儿就要炒菜了,赶紧的呀!”
“急什么,这不是在掰嘛。”掰着蒜瓣儿,傅启胜不甘示弱的回嘴,“谁让你那么喜欢放蒜瓣儿,先前我掰了一个你都给放汤里去了,这要是搁别人家里能炒好几次菜了。我说,现在都快过年了,物价上涨。大蒜都涨到好几块钱一斤了,你能不能悠着点儿!”
“嘿,我说你这老东西欠揍的吧!”举起菜刀往老伴儿的方向挥了挥,何爱华又好笑又好气,“我喜欢放大蒜碍着你什么事了,大蒜有消毒杀菌的功效,多吃对身体有好处。再说了,能有多贵,我自掏腰包你也有意见?”
无语的看了妻子一眼,自知吵不过她,傅启胜也懒得跟她计较,埋头继续掰蒜瓣儿去了。
不远处的客厅里,雷曜和傅岚烟小两口儿闻言后,不免相视一笑。
一边刮着手里的土豆片,雷曜一边笑着用胳膊肘子轻轻拐了一下旁边翻看杂志的妻子,低笑道,“老婆,爸妈真逗。”
“你习惯就好了,这么多年,他俩就是这么掐着过来的。”傅岚烟没辙的笑笑,继续看杂志。
自打回家以来,她就成了家里的保护动物,这也不让动,那也不让碰,都快无聊死了。
就连想帮着摘摘菜,母亲和雷曜都不让,她没事做,只好养尊处优了。
“真羡慕他们,一路风风雨雨的走过来,哪怕没什么钱,可却过得无比踏实,这才叫过日子。”
冲妻子笑笑,雷曜起身进了厨房。
把刮好的土豆洗干净了递给岳母,“妈,土豆刮好了,您看够不够,不够我再去刮。”
“够了,够炒一盘了。得,你去休息吧。”何爱华瞅了一眼,点点头,笑着接过。
“不用,我又不累,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雷曜摇头。
“没了,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一会儿我就开始炒菜了。”何海华把手往围裙上背了背,就把女婿往外推,“好孩子,去陪陪烟儿和哲林,这里有我和你爸爸呢,回头程骁和林夏他们该来了。”
“那好吧,您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岳母执意,雷曜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得顺从的点了点头。
“好。”何爱华抿唇笑道。
回到客厅里,正想帮妻子削个梨给她解解馋,抬眼一看落地窗外儿子哲林在阳台站了好一会儿了,怕孩子冻着,他赶紧上前,准备去拉他进来。
“哲林,进去吧,外面冷。”来到阳台上,抱起地上眺望远方的小家伙,雷曜心疼的吻吻他的小脸。
“没关系啦爸爸,我不冷,外婆给我穿了好多呢。汪伯伯不是说让我隔一会儿就出来看看外面么,我要照做才行,这样眼睛才能好的更快嘛。”搂紧雷曜的脖子,哲林笑嘻嘻的说。
被雷曜抱进屋里,哲林舔舔小嘴唇,眨着一双小眼睛,认真的问,“爸爸,你说我的眼睛还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呢,应该是全好了吧?哎,你都不知道,自从瞎了一次,我才知道眼睛好重要哦,看不到东西的感觉真的好可怕。”
“傻孩子,你这是杞人忧天。放心吧,你的眼睛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拉上落地窗,雷曜抱着儿子往沙发的方向走去,点点他的小鼻子,他一本正经的回答他的问题。
末了还不忘趁机叮嘱他,“不过,以后还是多注意。你看你现在知道眼睛有多重要了吧,那以后就不要经常对着电脑或者电视,不好的习惯要及时改掉,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哲林重重的点点头,亲了雷曜一下,“可是爸爸,我还有个问题,什么叫杞人忧天?我还没学到这里来呢。”
“杞人忧天的意思就是,不要为了没有根据的事情而去忧虑和担心。”抱着儿子挨着妻子坐下,雷曜勾着一脸慈父般的笑靥耐心的跟儿子解释。
“懂了。”
“我们哲林好乖!”放下手里的杂志,摸摸儿子的小脸,傅岚烟笑道。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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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程骁已经换上了林夏帮他买的新衣服。
大小正合适,长度也刚刚好,款式和颜色也是他所喜欢的风格。
低着头美滋滋的将拉链拉起来,听见关门声,知道是她进来了,他随即一边翻着衣服的领子,一边柔情款款的跟她道谢,“夏夏,谢谢你,这衣服真的好合身。花了你不少钱吧,回头我给你。”
林夏现在正在气头上,自然是不理他的。
说不上来为什么会生气,只知道刚刚那个疯女人突然冲上前拉住他的胳膊,并宣称他是她的东西的时候,心里莫名的有些发堵,人也在一瞬间变得烦躁起来。
抱着手臂勾着下巴气呼呼的望向窗外,林夏的唇色抿的有些发白。
不仅仅在为刚刚的事情生气,其实她更多的是在心里埋怨自己。
她搞不懂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看见别的女人拉他的手,即便不是他情愿的,她还是觉得好不爽,很想打人,像是很害怕他会被人抢走一般。。
他只是一颗棋子,一颗她用来报复他母亲的棋子!
可为什么自己却越来越喜欢跟这颗棋子在一起的感觉!
有时候两个人一起去逛街,人多的地方,她会情不自禁的挽紧他的胳膊把他怀里拽,像是很怕他们会被人群冲散一样。她的滋色。
那个时候的她,脑子很清醒,并没有去想什么报仇不报仇的事情,而是本能之举。
再回想起这些日子以来,他对她的那些好,心里就越发像是被针扎过一样的难受。
除了母亲和烟烟之外,从来没人对她那么好过。
每天把她当女王一样供着,接她上下班,给她洗衣做饭。
就连走在路上鞋带散了,她都不用去操心,因为他会很细心的蹲下去帮她系。
上个星期有一天晚上,她夜里胃疼,翻来覆去的难受,无意识的拨了通电话给他。
结果,他不到十分钟就汗流浃背的出现在她床前,二话不说就背着她去了附近的医院,输完液医生说没事了,他又连夜把她背了回来。
第二天上去,她醒来的时候,看见他就那样趴在床边睡了一夜,当时的她,真的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脸,可最终她还是忍住了。
不,她不能对一颗棋子动心,什么都可以给他,除了心。
问了话她没答,程骁知道她肯定是生气了,虽说有点担心,但心里更多的却是甜蜜。
会吃醋,那就表示她越来越在乎他了。
这是个好现象,看来他这些日子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整理好衣服,对着反光镜照了照,程骁心情大好的勾起了唇角。
容许他自恋一把,他觉得穿上她买的衣服之后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很时尚,也很精神。
不得不说,她真的很有眼光。
转过身去,钳住她的肩膀,将她望向窗外的身体转过来面朝着自己,程骁一脸歉意的眨了眨眼睫,笑眯眯的跟她道歉,“对不起,夏夏。不要生气嘛,笑一个,嗯?请你相信我,我跟她真的没什么。不信的话,我可以对天发誓。”
说完,程骁举起左手就准备发誓,林夏愤恨的瞪了他一眼,单手绕到他的后颈上,一个用力就将他重重的按进了自己怀里,疼得程骁嗷嗷的叫。
她的动作霸道的就跟个女土匪似的,程骁脖子疼的空余里,免不了在心里暗叹,一般只有男人这么抱女人的吧,哪有一个女人家家的这么野蛮的。
头一次遇见这么霸道的女人,程骁笑了。
这样的一个她,着实令他着迷。
搂紧他的脖子,林夏把下巴搁到他肩上,她抵着他的唇发出咬牙切齿的警告,“这次我先放过你,再有下次你一辈子都别想再靠近我一分一毫。程骁,我警告你,是你先招惹我的,那么你就要清楚自己的身份。你是我的人,除非我不要你,否则你别想甩开我!还有,既然我答应跟你交往,你就必须对我从一而终,我林夏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你要敢脚踩两只船,后果你自己知道,我生平最讨厌别人欺骗我,你最好别踩我的底线!”
耳边扬起的是她毫不温柔的声音,她说的那番话也是霸道的让程骁一度无语。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听她如是说,特别是那句‘你是我的人,除非我不要你,否则别想甩开我’,让他心中顿时漫起了一股狂喜。
这是什么意思,算不算是表白呢?
用尽全力抱紧怀里的女人,程骁缓缓闭上一双溢满了感动的眼睛,他重重的点点头,低笑着在她耳边保证,“是,我会清楚自己的身份,我程骁是你林夏的,除非你不要我,我死都不会离开你。”
还有一句,在心里:傻丫头,好不容易兜兜转转才再次遇见你,我怎么舍得离开你。恕我现在还不能亮明我的身份,因为我怕你会离开我。这么多年了,你一直根深蒂固的存在于我心间,与我呼吸相融,你不会明白我有多爱你,有多想把我妈对你造成的伤害百倍千倍的弥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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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收回手,程骁对她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态度已经习以为常,无所谓的笑笑,他随即发动引擎,将车子发动了出去。
车子徐徐向雷曜家进发着,好一会儿了,她一直撑着头盯向窗外,不言不语,程骁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氛围,随即腾出一只手来拽拽她的胳膊,主动跟她搭腔,“喂,亲爱的,都这么这么半天了,你也没说一句我穿这衣服是好看还是不好看?”
好笑的转过脸来,往他身上瞄了几眼,林夏不以为然的勾唇一笑,“马马虎虎。”
“那马马虎虎到底是好看还是难看?这个答案也太模棱两可了吧。”程骁摇头笑道。
“衣服是我买的,当然好看。人嘛,没办法,天生就那样,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凑合吧!”拽拽的扬了扬下巴,林夏违心的说道。
其实,打从刚刚一上车,看见他在拉拉链,她气归气,还是忍不住偷偷瞄了几眼。
衣服真的很合身,穿在他身上就跟订做的一样,怎么可能不好看。
“你就不能顺着我说么,一定要抬杠?”车子停下来等红灯的时候,程骁倾身凑过去,趁她不注意的一刻,狠狠的在她唇边偷了个香,痞痞的冲她笑道。
没料到他会突然凑过来亲她,林夏的心跳一下子漏了半拍,就那么怔怔的看着他,一双蝶翼般的长睫下意识的扑闪着,脸也一瞬间红透。
她这个样子是要多可爱有多可爱,程骁看得心潮澎湃,要不是前面的车子徐徐动了起来,他不得不坐回去,真想按住她的脑袋跟她来个浪漫的法式热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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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雷曜一家可谓是忙的不亦乐乎。
接到林夏的电话之后,雷曜就受岳母何爱华之托去附近的超市里买了一大包菜和吃的。
其实家里还有不少菜,但是岳父岳母都是好客之人,觉得太少了怕怠慢了可人,他没辙,只得再去买了一些。
索性刚买了新车,出行也方便,来回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厨房里,系着围裙的何爱华忙的晕头转向。
一会儿去看看这个锅里排骨炖的怎么样了,一会儿又去那边瞅瞅给小外孙熬的补眼的猪肝汤少不少盐之类的。
往汤里添了点作料,何爱华回到流理台前继续切菜。
转身一看身旁坐在轮椅上的老伴儿对着垃圾桶还在掰着蒜瓣儿,她顿时一阵无语,“老头子,你这大蒜掰的也太慢了吧,我汤都要炖好了,一会儿就要炒菜了,赶紧的呀!”
“急什么,这不是在掰嘛。”掰着蒜瓣儿,傅启胜不甘示弱的回嘴,“谁让你那么喜欢放蒜瓣儿,先前我掰了一个你都给放汤里去了,这要是搁别人家里能炒好几次菜了。我说,现在都快过年了,物价上涨。大蒜都涨到好几块钱一斤了,你能不能悠着点儿!”
“嘿,我说你这老东西欠揍的吧!”举起菜刀往老伴儿的方向挥了挥,何爱华又好笑又好气,“我喜欢放大蒜碍着你什么事了,大蒜有消毒杀菌的功效,多吃对身体有好处。再说了,能有多贵,我自掏腰包你也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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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的客厅里,雷曜和傅岚烟小两口儿闻言后,不免相视一笑。
一边刮着手里的土豆片,雷曜一边笑着用胳膊肘子轻轻拐了一下旁边翻看杂志的妻子,低笑道,“老婆,爸妈真逗。”
“你习惯就好了,这么多年,他俩就是这么掐着过来的。”傅岚烟没辙的笑笑,继续看杂志。
自打回家以来,她就成了家里的保护动物,这也不让动,那也不让碰,都快无聊死了。
就连想帮着摘摘菜,母亲和雷曜都不让,她没事做,只好养尊处优了。
“真羡慕他们,一路风风雨雨的走过来,哪怕没什么钱,可却过得无比踏实,这才叫过日子。”
冲妻子笑笑,雷曜起身进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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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够炒一盘了。得,你去休息吧。”何爱华瞅了一眼,点点头,笑着接过。
“不用,我又不累,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雷曜摇头。
“没了,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一会儿我就开始炒菜了。”何海华把手往围裙上背了背,就把女婿往外推,“好孩子,去陪陪烟儿和哲林,这里有我和你爸爸呢,回头程骁和林夏他们该来了。”
“那好吧,您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岳母执意,雷曜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得顺从的点了点头。
“好。”何爱华抿唇笑道。
回到客厅里,正想帮妻子削个梨给她解解馋,抬眼一看落地窗外儿子哲林在阳台站了好一会儿了,怕孩子冻着,他赶紧上前,准备去拉他进来。
“哲林,进去吧,外面冷。”来到阳台上,抱起地上眺望远方的小家伙,雷曜心疼的吻吻他的小脸。
“没关系啦爸爸,我不冷,外婆给我穿了好多呢。汪伯伯不是说让我隔一会儿就出来看看外面么,我要照做才行,这样眼睛才能好的更快嘛。”搂紧雷曜的脖子,哲林笑嘻嘻的说。
被雷曜抱进屋里,哲林舔舔小嘴唇,眨着一双小眼睛,认真的问,“爸爸,你说我的眼睛还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呢,应该是全好了吧?哎,你都不知道,自从瞎了一次,我才知道眼睛好重要哦,看不到东西的感觉真的好可怕。”
“傻孩子,你这是杞人忧天。放心吧,你的眼睛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拉上落地窗,雷曜抱着儿子往沙发的方向走去,点点他的小鼻子,他一本正经的回答他的问题。
末了还不忘趁机叮嘱他,“不过,以后还是多注意。你看你现在知道眼睛有多重要了吧,那以后就不要经常对着电脑或者电视,不好的习惯要及时改掉,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哲林重重的点点头,亲了雷曜一下,“可是爸爸,我还有个问题,什么叫杞人忧天?我还没学到这里来呢。”
“杞人忧天的意思就是,不要为了没有根据的事情而去忧虑和担心。”抱着儿子挨着妻子坐下,雷曜勾着一脸慈父般的笑靥耐心的跟儿子解释。
“懂了。”
“我们哲林好乖!”放下手里的杂志,摸摸儿子的小脸,傅岚烟笑道。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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