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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6章 康妹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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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女儿,也是大壮的妹妹。”

    康伍德笑着给众人介绍道:“名叫康蕊儿,她不会说汉语,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李臻顿时想起一个有趣的典故,还是康麦德喝了酒后告诉他,他和弟弟都是三十岁时同时成亲。

    他们在疏勒遇到一对粟特姐妹,双双一见钟情,结果兄弟娶了姐姐,他娶了妹妹,最后两人都生下两子一女。

    李臻又记起来,这个康蕊儿他小时候见过,很是刁蛮的一个小姑娘,一见面就抢了他的十几文零花钱。

    李臻见康蕊儿正好奇地打量他,仿佛还记得自己,便对她笑着点点头。

    酒志眼中却流露出热切之色,又偷偷细看几眼康蕊儿。

    这时,康蕊儿又过来给众人施礼,她见中间一个胖子目不眨眼地盯着自己,脸一红,转身便跑进了房中。

    康伍德呵呵一笑,“她初见外人就是这样不好意思,各位请进来坐吧!”

    众人走房间里坐下,房间是典型的粟特人装饰,色彩绚丽,地上铺着厚厚的提花地毯,柜子都贴有各种装饰条,上面摆着各种西方器具,波斯的琉璃瓶,粟特的银壶、银盘。

    他们围着一张小桌坐下,康大壮却想起一事,连忙问道:“二叔,我大哥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大利去布哈拉了,他想买一点宝石,布哈拉的红宝石比较便宜,估计比我晚一个月过来。”

    康伍德又改用粟特语对康大壮说道:“大壮,不是二叔说你,你应该多学学你大哥,我们粟特人哪个不经商?趁年轻积攒点财富,以后才能过好日子,你父母年纪大了,留在敦煌没有问题,可你年纪轻轻,怎么能整天游手好闲?”

    康大壮脸胀得通红,他不安地看了一眼李臻,他知道李臻也懂一点粟特语,二叔说这话,会得罪人的。

    其实李臻也只懂几句粟特语,还是跟康思思学的,像现在康伍德说了这么一大串粟特语,还藏有暗意,李臻哪里听得懂。

    只是他们叔侄用家乡话回避自己,而康大壮竟偷偷看自己脸色,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二叔在说自己坏话?

    李臻也懒得多问,他好奇地拾起桌上一个绿色的香料小瓶,是一个非常精致的玻璃瓶,里面似乎是香料,他当初在大壮家第一次见到玻璃瓶时,便断绝了发明玻璃发财致富的念头。

    不过把这种精致的小玻璃瓶运去长安贩卖,倒能赚一笔大钱,他发现赚钱的机会真的太多了,关键是要先有本钱。

    旁边酒志却有点心不在焉,一双小眼睛不停地偷偷向屋子瞟去,忽然,他的目光变得热切起来,只见琉璃珠帘一响,康蕊儿端着盘子从里屋出来,盘子里放着五杯热腾腾奶浆。

    康蕊儿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最后落在李臻的身上,她在李臻身边跪下,将第一杯奶浆奉给了他。

    粟特人的规矩是先敬客,第一杯奶浆要给最尊贵的客人,虽然她不知道谁最尊贵,但少女的本性显然更喜欢英武的少年,看得酒志一阵嫉妒。

    康蕊儿又在酒志身旁跪下,端起第二杯奶浆,双手奉给了酒志,一双多情的大眼睛里流露出羞涩的目光,酒志激动得浑身肥肉发颤,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他双手哆嗦着去接杯子,按理他应该接住杯子的柄就行了,但他却走了神,双手竟握住了杯子上康蕊儿细嫩温暖的小手,两人惊得同时松开手,盛满奶浆的杯子‘咣!’的跌落在地,奶浆溅了酒志一身。

    众人都眉头一皱,怎么会这样?康蕊儿满脸通红,连声道歉,又找帕子给酒志擦拭身上的奶浆。

    酒志又是尴尬又是心慌,偷偷看了一眼李臻,却见他向自己眨眨眼,笑容古怪,他的脸也顿时变得通红。

    忙乱了好一阵,才收拾完毕,康蕊儿又回屋去给众人做饭,康伍德望着女儿的背影,他笑了笑,对众人道:“小女一向笨手笨脚,我真担心她明年出嫁后怎么办?”

    大壮很惊讶,“蕊儿要出嫁了?”

    康伍德点点头,“她已经订亲了,计划明年出嫁,所以我趁她出嫁前带她来长安看一看,也算了却她多年的心愿,出嫁后她就没有机会了。”

    老于世故的康伍德几句话便浇灭了酒志心中刚刚燃起的爱情之火,酒志的精神顿时变得萎靡起来。

    这时,李臻岔开话题笑问道:“康二叔还在做珠宝生意吗?”

    “是啊!我和大哥原来一起经商,卖香料和珠宝,后来成亲后分家,他卖香料,我卖珠宝,可我是个劳碌命,这么大年纪了,还在旅途上奔波。”

    “做珠宝生意应该很赚钱吧!”

    康伍德呵呵一笑,“赚点小钱罢了,其实做香料生意更赚钱,一两胡粉在敦煌就价值四石麦子,十倍的利润啊!而大唐的麝香也十分珍贵,运回撒马尔罕,至少也是五倍的利润,一年走一趟就足够了。”

    李臻这才恍然,难怪大姊不惜倾家荡产也要买麝香,原来麝香这么赚钱,他又瞥了酒志一眼,见他还在萎靡不振,心中暗恨,这个死胖子到处发情,今天真是丢脸到家了。

    他悄悄踢了酒志一脚,笑道:“老胖,你那把黄金匕首给二叔鉴定一下,看看能值多少钱?”

    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李臻太了解这个酒志,要想转移他失落的心情,唯有从财上入手,酒志顿时精神一振,好色之心成功转换成了贪财之念。

    他连忙从怀中取出匕首,递给康伍德,“二叔帮忙看一下,这匕首值多少钱?”

    康伍德接过匕首,细看了一会儿,笑眯眯道:“从刀鞘上的五种宝石就能看出来,最上等的蓝宝石、红宝石、猫眼石、祖母绿、翡翠石,一共二十颗。

    而且是黄金柄,包金鲨鱼皮鞘,刻有山水花鸟纹路,去年很洛阳权贵圈里很流行这种宝石黄金刀,所以我猜这把匕首应该来自洛阳。”

    李臻笑着点点头,“康二叔说得不错,确实是一个来自洛阳的大商人送给酒志。”

    “那它值多少钱?”酒志更关心匕首的价格。

    康伍德抽出匕首看了看,又道:“不错,用的是乌兹钢,最好的钢料啊!”

    他把匕首还给酒志道:“在长安的话,这把匕首至少可以卖到五百贯钱,去胡人珠宝店,他们会出钱收购,敦煌这边估计没人识货,最多也就两百贯钱吧!”

    酒志眼睛都绿了,他这辈子最多只拿到过五百钱,这把匕首值五百贯,那就是五十万钱啊!

    这哪里是价值不菲,分明就是天降横财,这一刻,他眼睛里只有成堆的铜钱,至于刚才让他燃起爱情之火的康蕊儿,早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时,康伍德又指着院子里几匹马问道:“那四匹驮马你们是从哪里买到的?”

    小瘦驴虽然死了,但唐军骑兵却又给了他们四匹吐蕃士兵的备马,算是作为他们救了朝廷使者的报答。

    所谓备马就是吐蕃士兵用来托运粮食及帐篷的畜力马,产自青海湖一带,又叫河曲马,虽然不如战马冲刺善奔,但它们却很健壮,能驮负重物,而且可以长途跋涉,比起一般畜力却又好得多。

    另外他们每人还得了一张上好的绵羊皮,在野外宿营时可以铺在身下,非常实用。

    他们进门时,康伍德就注意到了这四匹驮马,他正好缺少畜力,这四匹马倒很不错。

    众人的目光都转到李臻身上,这该怎么回答?李臻听懂了康二叔的言外之意,笑了笑说:“我们给唐军骑兵带路,他们刚打了马匪,收获颇丰,所以这几匹马就送给我们了,康二叔有兴趣吗?”

    康伍德呵呵一笑,暗赞李臻懂得人情世故,他其实也不是真的关心马匹从哪里得来。

    刚才他看见李臻他们和唐军在一起,估计马匹来源应该没有问题,他动心了,想把它们买下来。

    “看看去!”

    康伍德起身向院子里走去,众人都暗暗欢喜,他们还在发愁这几匹马怎么处理,尤其李臻,他怎么向精明无比的阿姊交代?

    便宜点卖给康二叔是最好的办法,或许他由此得到做生意的本钱,酒志更是开心,他的匕首不会卖,但如果把马卖掉,他也能发一笔财。

    众人心意相通,跟随康伍德走到院子里,一群骡马都拴在院子里,康伍德走到几匹驮马面前,扳开嘴看了看它们的牙口,都是青壮之马。

    康伍德颇为满意,对李臻笑道:“旁边骡马店的驮马大概二十贯一匹,你们的马要比它好得多,这样吧!二十五贯钱一匹,如何?”

    李臻摇摇头,“二十贯一匹,一文钱也不多要。”

    康伍德有点为难,又看了看康大壮,大壮点了点头,康伍德笑了起来,“好!那就二十贯,这个人情我领了。”

    康伍德从随身皮囊中摸出一个鼓鼓的钱囊,‘哗啦!’一声倒出一堆金币,点出了八十枚金币。

    他把金币递给他们笑道:“唐钱太重,你们也拿不了,这是我们用的金币,一枚大约值一贯钱,放在身上方便,可以在任何一家粟特店里兑换,收下吧!”

    他用的金币实际上一枚值一贯两百文,虽然他是锱铢必较的商人,但这几个都是他的晚辈,一个还是他侄子,粟特人讲究亲兄弟明算帐,这个便宜他不能占。

    李臻接过金币看了看,这种金币他曾经在大姊那里见过,好像就是拜占庭帝国的金币,不过粟特人叫它们什么?李臻笑问道:“康二叔,这是粟特金币吗?”

    “这不是粟特金币,这是粟特西面一个大国的金币,唐朝叫它拂懔国,我们叫它罗马帝国。”

    “骡马帝国?”酒志很惊讶,“这年头卖牲畜的人还居然建国了。”

    康伍德大笑起来,“酒小郎真有趣啊!”

    四人兴奋起来,二十贯钱,就是两万钱,他们真的发了一笔意外之财,这几天的辛苦也值了。

    小细偷偷将十枚金币塞给酒志,小声道:“胖哥,这是小驴的钱,赔给你。”

    酒志眼一瞪,怒道:“你小瞧我是不是,老子好歹也是五百贯的身价了,稀罕你这点小钱,拿回去!”

    他将金币掼给小细,拍了拍手,“老子虽贪财,但至少还要点面子,一声胖哥是白叫的吗?”

    小细心中感激,也不再做傻事,这时,康蕊笑着向他们招手,用粟特语喊着什么,李臻回头笑道:“走吧!康小妹叫我们吃午饭了。”

    吃过饭,康大壮对李臻道:“我二叔让我们就在这里等商队,他已经替我们打听过了,斑大叔的商队还没到这里,估计最快明后天就来了,如果商队到了,其余粟特人会立刻通知我们。”

    李臻点点头,这样最好,省得他们没有一点头绪地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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