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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初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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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莞笑道:“就是因为不那么密集,所以苗才格外好啊。”

    因为大家都贪图收成,所以真是恨不得把一片地上都撒满种子,这样一来,其实反而是欲速不达。而罗莞在现代就有种地经验,又是农科专业毕业,自然不会犯这样低等错误,所以她们的种子间距都是最合适的,此时看起来,一排排绿油油小苗迎风轻摆,显得格外精神。

    俊秀男子一听罗莞的话,眼中不由露出几分惊讶之色,轻声道:“看姑娘气质不俗,却也懂得种植之理?我看书上说,那苗过于密集,争抢养分,反而不美。然而人多贪心,即便知道这个道理,他也盼着能多种些作物,总觉着这样就可以多打几斗粮食,难为姑娘小小年纪,竟能看得通透。”

    罗莞笑道:“这也不算什么,我真正擅长的,是种果树。”

    说完,双眼便向北边那片稀疏果林瞄去,看着那些果树没有被好好地打理,她心中实在是痒得不行,这男人看上去也不是骄傲自专的,若是他真能虚心听取自己的意见,既对他有益,那些果树也能得到好的养护打理,这是罗莞希望看到的结果。

    “种果树?”俊秀男子的眼睛果然一下亮了起来,指着北边自己那一小片果林,傲然道:“姑娘看看,那便是我的一个小果园,那些果树如何?”

    “非常漂亮,挺拔威武,其盖若伞。”罗莞毫不犹豫脱口而出,看到俊秀男子面上露出得意之色,随即一榔头就砸了下去:“不过,应该结不了多少果子吧?”

    俊秀男子的脸一下就红了,看着罗莞的眼神就如同刚刚生吞下一枚鸡蛋被噎住似得,看的蒋秋娘都怪不落忍的,连忙对罗莞道:“别胡说,你小小年纪,懂什么?就在这里指手画脚瞎评论。”

    罗莞笑道:“我说的是实话。当然,若是这位大哥只想果树好看,不在乎它结多少果子,那就当我没说。”

    那俊秀男子脸更红了,显然是个脸皮非常薄的人,不然这会儿就强词夺理说“对,我就是要果树好看,不在乎它结多少果子。”那罗莞也没办法。

    “不过果树这种东西,还是结果子才是最重要的。若是要观赏,就该养柳树,榕树之类的观赏树木。”罗莞看向俊秀男子,非常诚恳的提出建议:“大哥,你说你天天这样风雨无阻的来照顾这些果树,结果就是为了好看?多不值啊,有这个精神,你不如在家里多养点花花草草,或是盆景之类的,以您这么精心认真地侍弄法儿,那些东西定然会更加精神百倍争奇斗艳。”

    “我就是想养果树。”

    俊秀男子这回是连脖子都红了,倔强看着罗莞:“我就是要养果树,要养结出又大又红果子的果树。听姑娘的话,看来你很擅长此道,不如指教一二,谢明雨感激不尽。”

    谢明雨说完,便是一揖到地,罗莞连忙伸手虚扶,一边笑道:“不敢当,我才多大年纪?究竟也不懂多少,只是看你这里的果树,我倒是也有些主意,若你是真心求教,我便和你好好说一说。”

    “在下自然是真心求教。”谢明雨看着那些果树,喃喃道:“这些果树,费了我多少年的心血,结出的果子却仍是少而又少,时至今日,我也知道是自己养护不当,却又不知该如何改进。”

    罗莞笑道:“若真想养好果树,首先你这地方选的就不对,俗语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其实这植物也一样,你看这些土地种玉米大豆等作物都能丰收,便以为它也适合果树生长,其实是错的,你要让这树结果子,首先就得先改变下土壤结构,要在肥料上好好安排……”

    “土壤结构?”谢明雨眨眨眼:“什么是土壤结构?”

    “哦,就……就是这地首先你得调养一下,把它调养成适合果树生长的。其次,你这果树我看过,虽然也剪枝子,但方法完全不对,奇怪,其实你既然想种好果树,为什么不找几个懂行的人来教授呢?就算这附近没人懂,那刘家庄离这里也不算很远,你随便找个人来教一教,也足够了吧?”

    谢明雨脸一红,轻声道:“我这人生性孤僻,不太愿意和人打交道。”

    罗莞斜了他一眼,心想把我当三岁小孩子啊?就看你这一路走来和人打招呼那个满面春风的模样,这情商不知有多高,这会儿好意思和我说生性孤僻,不愿意和人打交道,大哥,你别太低估我的智商好不好?

    虽然这样想着,却也不戳破,罗莞对这谢明雨还是很有好感的,这人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范儿,却是平易近人谦虚和气。因当下就把自己观察得来的这些果树问题一一道来,谢明雨在旁边认真听着,目光越来越惊讶,到最后只看他那神情,简直就是对罗莞肃然起敬了,似是恨不能把对方说的话都用小本子给记下来。

    这两人说的热烈,谢明雨此时也不仅仅是听讲,遇到一些疑惑的地方,也毫不犹豫拿出来询问。而罗莞提到果树种植,那简直就是眉飞色舞兴高采烈,浑不觉时光飞逝。蒋秋娘和罗孚看的十分无奈,好在这些苗还没长成,倒也不用干什么,因此两人在地里走了一趟便回来,一看,那两个人还在地头上坐着说呢。

    “莞儿,晌午了,咱们也该回去了。”蒋秋娘无奈开口,却听罗莞道:“快了快了,我把最后这授粉的注意事项和他说一说就回去。”

    话音刚落,忽听马蹄声响,接着就从小路上飞奔上来一匹枣红大马。

    罗莞心里一紧,实在是之前几次三番和谢青锋云秋水等人的巧遇,让她对马蹄声都有心理阴影了。此时一听见,直觉便要跳起来躲藏,然而那枣红大马转眼间已到近前,接着大马停下,马上一个精悍高大男子跳下马来,目光先在蒋秋娘罗莞等人身上扫了眼,才看向谢明雨道:“每次你一来这里,就不知道时辰了,走,该回家吃饭了。”

    谢明雨站起身,看着那枣红马道:“你每次非要骑着马过来么?这么窄的道儿,也不怕它把你驮到沟里去。”说完转头看向罗莞道:“姑娘和令堂令弟还没用过午饭吧?我家就在这里不远的秋明庄,不如几位随我一起到舍下用一餐饭,权表谢意,如何?”

    罗莞笑道:“不了,我们也要回去吃饭了。明天我肯定不过来的,不过后天差不多就该拔苗,那时候我必然过来。”

    谢明雨笑道:“哪天来都无所谓,我反正是天天来的。”一面说着,便翻身上马,接着那精悍男子也看了他们一眼,点点头后上马,将谢明雨护在怀中,轻叱一声,那枣红马撒开蹄子,转眼间便绝尘而去。

    “那马真是神骏,这样的乡间小路,难为它竟然跑的如此精准,就是世子爷,论骑术,恐怕也未必比这男子高明。”

    罗莞看着两人远去的方向喃喃自语,忽听蒋秋娘无奈道:“还看?人都走远了,咱们也回去吧,不然赶不上晌饭了,想也知道你那舅舅舅妈不可能给咱们留饭。”

    “不是还有外婆吗?”罗莞呵呵一笑,想到外婆,心中不由得就想起前几天自己和母亲第一次上山,果然那舅妈偷偷摸摸去了地窖,幸亏被元老太太看见了,再加上地窖门是锁着的,那女人闹了个没趣儿,灰头土脸走了。不然的话,若没有老太太长精神看家,那女人说不定还真会撬开地窖门将果子都偷出去呢。

    第三天再上大雁岭,就见那片果林里有十几个人在忙碌着,一阵阵异味随风飘送,地头上一个男人正在大声指挥着,罗莞歪头看了看,发现这男人不是谢明雨,也不是那天来接他的精悍男子,一张面孔帅气得很,身材也是高大强壮,就是偶尔走路时,步子微微的有些高低,原来这帅气男人竟是个跛子。

    “啊,这家人真的好奇怪啊。”在地头上歇着,罗孚悄悄对罗莞道:“姐姐看,这个跛子不是谢大哥, 也不是那天来接他的男人,嗯,听说秋明庄有三个当家人,莫非这人就是那三当家的?”

    “什么三当家的?你以为人家是土匪啊。”罗莞又好气又好笑,掰下一块窝头塞进罗孚嘴里:“吃你的吧,饭也堵不住你的嘴吗?”

    罗孚鼓着腮帮子,好容易把那块窝头咽下去,还不等说话,就听不远处一个声音笑道:“啊,到底还是来晚了,罗姑娘你们先别急着用饭,今天我请客。”

    罗莞抬头一看,果然,就见谢明雨和那天接他的男人并肩而来,那男人手中提着一个特别大的大食盒,看上去就不轻,但他提在手中,却宛如无物。这一次两人没有骑马,就那么并肩而来,看的罗莞心中一阵阵澎湃,暗道一个强大一个文雅,一个帅气一个俊秀,天啊,这两人还真是登对,标准耽美小说中的主角范儿。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