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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不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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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大洪死了,还有很多疑问没搞清楚。像黄金镇墓兽的下落,以及他要鬼符经到底想干嘛?是为了学画鬼符,还是为了古墓宝藏?想要弄明白,只有死后到地府问问了。不过就算在地府见面,他也肯定不会告诉我任何答案。

    我放了他一次鸽子,又亲手害死了他,你说他怎么可能再告诉什么?说起害死他的事,他恐怕死都不明白我是怎么把狐雀引出来的。其实挺简单,我是拼命的去搜索鬼符经以及补充篇,最后找到了一段相关记载。补充篇上不是称呼这种小畜生为狐雀,而是“狐魂鸟”,并不是只有人狐才有的,只要是狐仙,身上都有这种东西。

    狐仙或是鬼狐,它们相同的只有两个主魂,不像人是三大主魂。这俩主魂一阴一阳,就是狐魂鸟了,在身子里为魂,出体化为鸟雀,这可能也是人们称之为“狐雀”的原因吧。狐魂鸟如若全部出体后便形成雌雄一对,钻入人体后埋入地下,多年后便会养出碧眼人狐了。

    如果杀死一只,仅有一只钻入人体,那只有害人于死命。而它们息息相通,既像夫妻又像兄妹,所以一个出事,另一个必会救援。我是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才拿起那个狗血淋过的狐魂鸟,从肚子开始往上揉搓,是给它同伴指明道路,要出来还是走原路。然后再捏痛了这小畜生发出叫声,另一个就沉不住气被引出来了。

    那天我带郁闷的心情和小胖回到市里。走的时候,小胖还要酬金,陆精岳开始耍赖,说碧眼人狐是简玉春除掉的,祖坟出事原因在人狐,人狐既灭,陆家祖坟也就没事了。所以说我们功劳不大,最多给个千儿八百的出场费。小胖一气之下要动手,章局长这时站出来说,如果要找事的话,就把我们抓回警局,告我们一个害死简玉春的罪名。

    这回陆精岳叫他一起来,为的就是怕放了我们鸽子会来找茬,找个警局副局长来坐镇,什么都不怕了。

    我一想还是息事宁人吧,拉着小胖走了。回到市里天亮了,我让小胖去工作室,我又回了自己租的狗窝。因为租期还没到,再说这两天只顾忙陆家祖坟的事了,也没顾上退租。我知道林羽夕这次遭受的打击很大,觉得还是暂时不见面的好。上代的血仇恩怨,不是说化解就能化解的。

    小胖给我打电话,说林羽夕一直躲在房间里哭,都哭了半天了,叫门也叫不开,害怕会出事。我叹口气说,就让她哭去吧,把心里的难过发泄出来可能会好受一些。小胖问我为啥不回工作室,我说来我这儿一趟告诉你,记得来时带上酒菜。

    过了一个小时,小胖提溜着酒菜来了,我们俩坐在小桌旁边,边喝边聊。我把之前我们的身世以及怎么认识的,原原本本的全说了出来。小胖这才明白咋回事,当听到我们是仇家时,愁眉苦脸的问,这么深的仇恨,你们俩以后还能在一块吗?

    我满腹愁苦的喝了一碗酒,马上就上头了,感觉晕乎乎的。我苦笑着说:“这个事还不知道是真是假,即便是真的,我觉得上代的恩怨,没必要再延续到下一代。何苦呢?不过,我们是不可能再见面了,不管真假,总之心里有个结,待在一起不是很别扭吗?再说小夕的性格,喜欢钻牛角,她既然信了陈大洪的话,就不会再理我。”

    小胖喝了一口,冲我伸出大拇指:“鱼哥,你的肚量挺大,这点我很佩服。换上我,是绝对不能原谅杀父仇人女儿的。以后不能走一块,也不见得不是好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塞翁失驴,焉知非福?好姑娘多着呢,天底下又不只是她一个长的漂亮。”

    我刚喝了口酒差点没喷出去,没好气骂他:“你小子以后搞不明白的就少说,什么塞翁失驴,还塞翁失狗呢。”

    “对,我说错了,是塞翁失狗!”

    我嘴里这口酒直接喷了他一脸。

    这小子擦着脸说:“我正不想受这女人的窝囊气,咱们明儿还是去摆地摊算命吧。”

    我却摇摇头说:“她一个姑娘家,在这儿无依无靠的,得需要个朋友帮忙。我不能去了,但你还能搭把手。咱们都走了,万一她要再遇上第二个苏承达怎么办?她嘴上说话冲点,其实人心眼挺善良的,你就当帮我了,接着在她那儿干下去。”

    小胖苦笑着摇头说:“鱼哥啊鱼哥,我算服了你。好吧,知道你肯定放不下她,哥们就当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了。来,干一个!”

    我们俩这顿又喝了两瓶白的,不过我酒入愁肠,最后醉的人事不知。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发现小胖留了个纸条,说他去那边继续帮忙做事了,有啥事会及时打电话的。我笑了笑,揉着疼痛的脑袋,起身洗了把脸,走到楼台上,望着远处发呆。

    想着既然不能再见林羽夕,还不如离开西岭,可是心里却又千般不舍。最后气的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子,骂道:“为了一个仇人女儿,是不是太贱了?***丁鱼你现在就滚出西岭市,要是不滚你就不是男人!”

    可是回到屋子里,竟然又改变了主意,自言自语说:“不是男人就不是,反正四年之后就是鬼了,何必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呢?”卷起挂摊下楼。

    坐在永和街上一上午没精打采,也没个生意上门,不过倒是看了场武斗戏。可能是两伙地痞火拼,都拿着砍刀和铁棍,打的昏天黑地,鲜血横飞。其中还有个留着短发的女孩,让我挺意外的,立马振起了精神。这女的好像还是个头儿,不住呦喝小弟往上冲,她并且身先士卒,拿着砍刀在人群里穿插来去,身手非常利索。

    后来警笛传过来,这两伙人才散了,有不少打的头破血流,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的四散逃走。留短发的女孩,提着带血的刀子从我挂摊前面跑过去,但见到对面街口又有警车开过来,急忙溜到我身后,二话不说,提起挂摊一角,把刀子藏了进去。

    “小子,警察来了你别多嘴啊!来,假装帮我算命,快点!”这女孩转到我面前坐在马扎上,瞪着一对圆溜溜的黑眼珠,我突然感觉这女孩其实也挺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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