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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坐怀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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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德与湄莎乘车走了一天,来到清迈。

    起先,湄莎坐在车上还少言寡语,随着汽车往家乡方向驶去,心情渐渐开朗起来。往芭堤雅走的时候,那位男人一路对她骚扰,动手动脚在她身上乱摸,嘴里还不三不四说些下流话,让湄莎又羞又怕。现在回家,身边的阿德非但没有任何猥亵举止,反而如大哥哥一般,对晕车的湄莎无微不至的关照,令湄莎视阿德直如亲人样的信赖。

    车坐久了,湄莎有些晕车,朦朦胧胧睡着,醒来时发现自己就像小猫似的,卷缩身子拱在阿德怀内,身上还被件阿德的衣衫。湄莎没有马上起来,她在阿德怀里偷偷看他,见阿德眼睛望着窗外,瞧那青山黛山,绿水沙洲,眉宇间时而皱蹙似有重重心事,时而舒展仿佛情绪释然。这样的感觉真好,就好像小时候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数着母亲脸上的细纹,心里无忧无虑,充满着快乐——哦,不对!湄莎忽然醒悟过来,此刻她躺在的是一位年轻男子的怀里。便坐起身来离开阿德的胸怀,脸颊腾地泛一出一团红云。

    阿德没留意湄莎的神情,对她笑说说:“湄莎,睡醒了?清迈快要到了。”

    到了清迈,阿德领着湄莎去商店买了一身衣服,这丫头出来的这几天恐怕没洗澡没换衣,刚才在车上,她睡在自己怀里,都有股味了。今天得找家好点的宾馆住一宿,湄莎要好好清洁一下,自己坐了两天车也是一路风尘,一身臭汗。听说清迈的眉萍宾馆不错,今晚就住那儿。阿德随身携带着大把的缅币、泰铢、美钞,不在乎眉萍宾馆的价格昂贵,倒是宾馆的服务员颇为自豪地介绍,说他们这儿台湾的红歌星邓丽君就常住。

    邓丽君听过,阿德的阿姐紫雯就特崇拜她,老用她那支洞萧吹邓丽君的歌,耳根都听起茧了。阿德没去多想邓丽君,反正不认识她,何况邓丽君此刻也没在眉萍宾馆,就是在也与阿德毫无关系。

    在眉萍宾馆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换上阿姐紫雯为他添置的西装,变了个人似的阿德去另一个房间叫湄莎出去吃饭。阿德、湄莎再见面时,二人都愣住了。在湄莎面前,是一位英武俊逸、雄姿英发的年轻男子;在阿德眼中,湄莎黑发披肩,秀脸桃色,穿上适才买的服装,身段玲珑凹凸,十足一位美妙绝伦的出浴少女。阿德愣一下,不由绽出笑容,说:“唔,不错!换了衣衫就不是那个臭丫头了——哦,还没有为你换双新鞋,吃了饭我们再去买。”

    说罢,二人走出眉萍宾馆,吃饭逛街。

    夜晚的清迈,灯火辉煌。闹市街头,行人如过江之鲫,熙熙攘攘,接肩比踵。湄莎第一次感受到这都市的繁华夜景,眼睛四下瞧看,新鲜异常。她又怕跟丢了阿德,瞧着过往牵手的情侣,大着胆学样,也拉着阿德的胳膊一路浏览清迈的风光。阿德不以为意,在他眼中湄莎就如同自己的小妹子一般,事实上自阿德将湄莎解救出来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的想法,他要平安将湄莎送回家。

    路过一家鞋子专卖店,阿德想起湄莎还没有新鞋,就告诉湄莎进去瞧瞧。

    鞋店老板见有客人光顾,十分殷情周到,口中说道:“先生是为你的夫人买鞋吧?我们这儿什么样的鞋都有,你的夫人这么漂亮,就是差一双合适的鞋子……”

    鞋店老板唠唠叨叨,极尽恭维,在他眼中这二人不是夫妻就是情侣,多说一些好听的话不外乎就是想卖掉一双鞋而已。阿德不想与鞋店老板罗嗦,也没去解释他与湄莎的关系。湄莎听了,虽然脸上显出羞色,但心里却十分愉悦。她已经十五岁了,今年就满十六,在她们家乡,十六岁就该谈婚论嫁,所以对男女之事即朦胧又向往,如果不是那位下作男人对她猥亵污辱,她对男女情爱亦是与所有少女一般的憧憬。庆幸的是,湄莎遇到了聪明勇敢、英俊潇洒的阿德,短短的时间,她就将一颗芳心暗许了身边这位年轻人。

    湄莎毕竟是少女,家境又贫寒,不知阿德心里怎么想,只得将一腔情思藏在心间。可那大哥哥似的阿德,对湄莎真的是体贴入微,不但为她买鞋,还亲自替她穿上试脚,这让湄莎胸口的心跳好似鹿撞鼠蹿。

    从鞋店出来后,阿德又陪湄莎在市区闲逛一多会,他知道湄莎来一次大城市不容易,直到她玩得尽兴,方才回眉萍宾馆,各自进房间休息睡觉。

    翌日,阿德与湄莎从清迈去萨尔温江就没有客车代步了,只有一条青石板大道,要么骑马,要么步行,别无他法。这条道阿德走过多次,大概要走两天,路上可以碰到许多马帮,碰上马帮就能同他们商量,雇佣匹骡子让湄莎骑,湄莎一个女孩子不能走远路,自己倒无所谓。

    在青石板大道走了一程,果真就遇到一支马帮。阿德与他们商量,马帮头有些为难,都驮着货物没有多余的牲口。但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能帮忙总得帮一下,马帮头搔着头皮想了会,才想出匀出一匹驮货物少的骡子,让湄莎乘坐,湄莎人小体轻,健硕膘壮的骡子应该没问题。当然,阿德就只能步行了。

    阿德、湄莎跟着马帮一路缓行,沿着青石板道,过农田,走山径,钻林子,马儿铃铛摇响一路。阿德常走这条道,知道这路上时有土匪截道打劫。今次奇怪了,不见土匪踪迹,倒看见政府军一队队擦肩而过。

    政府军是去清剿土匪还是要打什么地方?阿德心里充满疑云。

    晚上,马帮停在一条小河边,生火做饭,抱草露宿。天很快就黑尽。走了一天,大伙都疲乏,马帮的伙计三三两两各自找个干燥地头,铺一堆枯草,倒头便睡。马帮选的露宿地方不错,一边靠小河,一边是树林,夜风阵阵吹过,蚊虫很少。阿德与湄莎也拾了一抱干草当床垫,在挨近树林的河滩休息。

    今夜,天空没有月亮,亦不见星光,河滩黑魆魆一片。不说伸手不见五指,但也对面难辩口鼻。根据阿德的经验,这种月黑风高的夜晚,最是土匪盗贼出没的时机。他悄悄从行囊中取出那支英格拉姆手提机枪,摸索着将它组装好,放在顺手的身边。阿德仰卧着没有一点睡意,湄莎却卷缩着身子靠着他进入了梦乡。

    突然,树林中传出声怪叫——是犀鸟的叫声,阿德清楚——将湄莎一下惊醒。她本能地扑进阿德怀里,紧紧抱住阿德,一时吓得瑟瑟发抖。阿德坐了起来,轻轻拍拍湄莎的后背,小声说别怕,那是犀鸟的叫声。

    湄莎这才转过身子,但后背仍紧靠在阿德的胸膛,楚楚可怜地问:“真的是鸟叫,不是吃人的怪物?”

    阿德爱怜地搂抱着湄莎,继续轻轻拍她,似是安慰梦魇的孩子一般。可是,阿德现在拍的地方已经不是湄莎的后背,而是她的胸脯。黑暗中,阿德没有意识到,但湄莎却感到一种难以言状的刺激。一位心仪的男子搂抱着自己,与其说是在轻拍她的胸脯,还不如说是在抚摸亵揉。起初她还觉得有些羞怯,渐渐便意醉情迷,她不自禁地用自己的双手放在阿德的手上,口中喃喃说道:“阿德哥,我要嫁给你……”

    阿德没听清,问:“你在说啥?没事的,你要是害怕就这样睡吧。”

    说了那句“我要嫁给你”,湄莎早就羞得不敢再言声了。夜色下,她感到自己的脸烧得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