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四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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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暗藏许多忧虑,有姝觉得自己必须吃点东西压压惊,于是掏出怀里用油纸包好的核桃酥,小口小口地啃。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不绝于耳,像是屋子里藏了一只偷食的小老鼠,叫人很难集中精神。
少年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招手将有姝叫过来。
有姝走到书桌边,一边嚼东西一边含糊道,“主子有何吩咐?”
少年见他嘴角沾满糕饼屑,无奈的替他抹去,“日后不许在书房里吃这种酥饼,听见了吗?”
“听见了。”有姝乖乖点头,继而追问,“那我能吃什么?”
嘴巴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少年莞尔,从抽屉里取出一包蜜饯,“吃这种不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好了,一边儿待着去。”
只要是能吃的,有姝都喜欢。他眼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顶,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半晌,这才满意的笑了,“我家有姝果然是个美人。”
有姝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两个小酒窝。
少年越看越喜欢,将他拉进怀里,伸手去戳小酒窝,连戳了好几下才作罢,笑道,“行了,快点更衣用膳。”
被“用膳”两个字激励,本就心情愉快的有姝像打了鸡血,三两下把沉重的椅子拖到少年身边,站上去为他解衣带和腰带,完了将他推坐在床沿,蹲下身脱鞋。
少年的恶趣味又犯了,故意将脚背弓起,叫有姝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靴子拽下来。有姝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颊一时间憋得通红,却不防少年忽然放松脚背,让靴子猛然脱落。
有姝顺着惯性往后栽倒,不但摔了个屁股朝天,还像球一样滚了两圈,好半天爬不起来。所幸卧室内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倒是没感觉到疼痛。他一面揉着小屁股,一面认真提议,“主子,你的靴子小了,我重新帮你做几双吧?保证比布庄的裁缝做得好。”
这话并非虚言,末世里物资短缺,有衣服鞋子穿就算不错了,谁舍得扔掉?破了就重新缝上,直到缝无可缝为止。作为勤杂工,有姝没少帮人缝衣服鞋袜,生活技能早已点满。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怎能如此好骗?少年心内暗笑不已,面上却分毫不显,捏着他长满冻疮的小胖手,调侃道,“你这小手恐连绣花针都捏不住,还能做靴子?你看这几寸厚的鞋底,得一针一线地纳,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行。你有这份心足矣,主子我很欢喜。”
纳鞋底的确是个问题,有姝再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无力,闷闷不乐地道,“那等我长大了再帮主子做鞋。”似想到什么,他又高兴起来,翘着唇,露出两个小酒窝,“做衣服不费力,我先帮主子做两套春衫吧,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穿了。”
少年虽然不抱什么期待,却依然爽朗的笑了,“行,我便等着穿有姝帮我做的新衣服。”原以为母后去后,便再也没人会亲手为自己缝制衣物,并且将自己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但有姝做到了,不是下仆对主人的尊敬与职责,而是真切的关怀与感激。
两个皆被父亲抛弃的人能在千里之外的梁州汇聚,未尝不是一种缘分。
阿大不敢打扰心情愉悦的主子,将衣服收进箱笼,转去灶房端饭菜,刚走出院门,就见阿二将一位老妇和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拦住。
“这位小哥,奴家是来探望大少爷的,烦请您通报一声。”宋妈妈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想塞进阿二手里。
阿二不肯接,明知故问道,“你家少爷是谁?”
“我家少爷就是我家少爷,还能是谁?他原先住在东院的厢房,我们找过去,那里的僧人却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
宋妈妈和白芍大松口气,忙不迭的道谢。
有姝很快随着阿大出来,将宋妈妈和白芍拉到自己原先那个房间。如今,他时时刻刻跟在少年身边,便是晚上睡觉也不分开,故此,屋里许久没人居住,已积了一层灰。宋妈妈原以为他受了怠慢,听了内情才叹道,“贵人心善,老奴帮贵人立个长生牌。”
有姝点点头,从袖袋里掏出五两银子,奶声奶气道,“定要用我的钱立长生牌,往后我日日去添香油。”上辈子,有姝是不信鬼神的,这辈子却不得不信。那厉鬼说他已上了阎王爷的生死薄,既有阎王,便肯定会有神佛,多多为主子积些阴德,他日后也能过得顺遂一点。不似王象乾,做了太多损阴德的事,叫厉鬼找上门来,还连累了自己。
“少爷,你哪儿来的银子?”宋妈妈面露忧虑。
“主,贵人给的。妈妈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加倍还给贵人。”有姝没敢说自己签了卖身契,将银子塞进宋妈妈手里,继续道,“对了,贵人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有姝,日后你们便叫我有姝。”
“这如何使得?少爷就是少爷,上下尊卑可不能乱。”宋妈妈坚决不肯,细细回味“有姝”二字,赞道,“虽然不解其意,但听着就很雅致。好,这个名字好。”
白芍也竖起拇指连声说好,末了看看四周,压低嗓音询问厉鬼的事,听少爷说待在贵人身边厉鬼便不敢来了,不免长舒口气。主仆三人聊了聊彼此近况,又吃完阿大送来的饭菜,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有姝将人送到寺门外,远远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山路尽头,正要回转,一名僧人抱着一大捆干柴从另一条山道走过来。
“小施主,贫僧方才崴了脚,烦请您帮贫僧分担分担。”他放下干柴,指了指自己红肿的脚踝。
有姝性情冷淡,对陌生人总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莫说僧人需要帮助,便是死在他面前,亦无法令他眨一下眼皮。他对僧人视若无睹,径直转身入内。僧人眸色微微一暗,跨步上前去掐他脖颈。
急促的脚步声引起了有姝的警觉,他并未回头查探,而是撩起衣摆狂奔,却因为腿短,很快被追上。
“往哪里跑?你若不死,我的名字便不能从生死薄上消去,如何重新投胎做人?你害我至此,总要付出代价!”僧人阴恻恻的嗓音响在耳畔,叫有姝头皮发麻。他反手去抠僧人双眼,却不小心划破耳朵上的冻疮,流了许多血。
僧人愣了愣,随即扑上去吸食鲜血,含糊道,“没想到你竟是世外之人!好啊,喝足了你的血,我亦能成为世外之人,断了因果轮回!妙哉妙哉!”
危急时刻,有姝的大脑依然在高速运转。从厉鬼的低语中他得知了一个惊天噩耗:自己的鲜血对妖魔鬼怪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其效果不亚于唐僧肉。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喝了自己的血大概也一样。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境况与末世一般无二,一旦流血,就会被周围的鬼怪分食殆尽。
内心暗藏许多忧虑,有姝觉得自己必须吃点东西压压惊,于是掏出怀里用油纸包好的核桃酥,小口小口地啃。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不绝于耳,像是屋子里藏了一只偷食的小老鼠,叫人很难集中精神。
少年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招手将有姝叫过来。
有姝走到书桌边,一边嚼东西一边含糊道,“主子有何吩咐?”
少年见他嘴角沾满糕饼屑,无奈的替他抹去,“日后不许在书房里吃这种酥饼,听见了吗?”
“听见了。”有姝乖乖点头,继而追问,“那我能吃什么?”
嘴巴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少年莞尔,从抽屉里取出一包蜜饯,“吃这种不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好了,一边儿待着去。”
只要是能吃的,有姝都喜欢。他眼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顶,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半晌,这才满意的笑了,“我家有姝果然是个美人。”
有姝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两个小酒窝。
少年越看越喜欢,将他拉进怀里,伸手去戳小酒窝,连戳了好几下才作罢,笑道,“行了,快点更衣用膳。”
被“用膳”两个字激励,本就心情愉快的有姝像打了鸡血,三两下把沉重的椅子拖到少年身边,站上去为他解衣带和腰带,完了将他推坐在床沿,蹲下身脱鞋。
少年的恶趣味又犯了,故意将脚背弓起,叫有姝无论如何也没法把靴子拽下来。有姝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脸颊一时间憋得通红,却不防少年忽然放松脚背,让靴子猛然脱落。
有姝顺着惯性往后栽倒,不但摔了个屁股朝天,还像球一样滚了两圈,好半天爬不起来。所幸卧室内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倒是没感觉到疼痛。他一面揉着小屁股,一面认真提议,“主子,你的靴子小了,我重新帮你做几双吧?保证比布庄的裁缝做得好。”
这话并非虚言,末世里物资短缺,有衣服鞋子穿就算不错了,谁舍得扔掉?破了就重新缝上,直到缝无可缝为止。作为勤杂工,有姝没少帮人缝衣服鞋袜,生活技能早已点满。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怎能如此好骗?少年心内暗笑不已,面上却分毫不显,捏着他长满冻疮的小胖手,调侃道,“你这小手恐连绣花针都捏不住,还能做靴子?你看这几寸厚的鞋底,得一针一线地纳,没有一把子力气可不行。你有这份心足矣,主子我很欢喜。”
纳鞋底的确是个问题,有姝再次为自己的年龄感到无力,闷闷不乐地道,“那等我长大了再帮主子做鞋。”似想到什么,他又高兴起来,翘着唇,露出两个小酒窝,“做衣服不费力,我先帮主子做两套春衫吧,再过一两个月就能穿了。”
少年虽然不抱什么期待,却依然爽朗的笑了,“行,我便等着穿有姝帮我做的新衣服。”原以为母后去后,便再也没人会亲手为自己缝制衣物,并且将自己的吃穿住行、喜怒哀乐放在心上。但有姝做到了,不是下仆对主人的尊敬与职责,而是真切的关怀与感激。
两个皆被父亲抛弃的人能在千里之外的梁州汇聚,未尝不是一种缘分。
阿大不敢打扰心情愉悦的主子,将衣服收进箱笼,转去灶房端饭菜,刚走出院门,就见阿二将一位老妇和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拦住。
“这位小哥,奴家是来探望大少爷的,烦请您通报一声。”宋妈妈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想塞进阿二手里。
阿二不肯接,明知故问道,“你家少爷是谁?”
“我家少爷就是我家少爷,还能是谁?他原先住在东院的厢房,我们找过去,那里的僧人却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
宋妈妈和白芍大松口气,忙不迭的道谢。
有姝很快随着阿大出来,将宋妈妈和白芍拉到自己原先那个房间。如今,他时时刻刻跟在少年身边,便是晚上睡觉也不分开,故此,屋里许久没人居住,已积了一层灰。宋妈妈原以为他受了怠慢,听了内情才叹道,“贵人心善,老奴帮贵人立个长生牌。”
有姝点点头,从袖袋里掏出五两银子,奶声奶气道,“定要用我的钱立长生牌,往后我日日去添香油。”上辈子,有姝是不信鬼神的,这辈子却不得不信。那厉鬼说他已上了阎王爷的生死薄,既有阎王,便肯定会有神佛,多多为主子积些阴德,他日后也能过得顺遂一点。不似王象乾,做了太多损阴德的事,叫厉鬼找上门来,还连累了自己。
“少爷,你哪儿来的银子?”宋妈妈面露忧虑。
“主,贵人给的。妈妈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加倍还给贵人。”有姝没敢说自己签了卖身契,将银子塞进宋妈妈手里,继续道,“对了,贵人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有姝,日后你们便叫我有姝。”
“这如何使得?少爷就是少爷,上下尊卑可不能乱。”宋妈妈坚决不肯,细细回味“有姝”二字,赞道,“虽然不解其意,但听着就很雅致。好,这个名字好。”
白芍也竖起拇指连声说好,末了看看四周,压低嗓音询问厉鬼的事,听少爷说待在贵人身边厉鬼便不敢来了,不免长舒口气。主仆三人聊了聊彼此近况,又吃完阿大送来的饭菜,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有姝将人送到寺门外,远远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山路尽头,正要回转,一名僧人抱着一大捆干柴从另一条山道走过来。
“小施主,贫僧方才崴了脚,烦请您帮贫僧分担分担。”他放下干柴,指了指自己红肿的脚踝。
有姝性情冷淡,对陌生人总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莫说僧人需要帮助,便是死在他面前,亦无法令他眨一下眼皮。他对僧人视若无睹,径直转身入内。僧人眸色微微一暗,跨步上前去掐他脖颈。
急促的脚步声引起了有姝的警觉,他并未回头查探,而是撩起衣摆狂奔,却因为腿短,很快被追上。
“往哪里跑?你若不死,我的名字便不能从生死薄上消去,如何重新投胎做人?你害我至此,总要付出代价!”僧人阴恻恻的嗓音响在耳畔,叫有姝头皮发麻。他反手去抠僧人双眼,却不小心划破耳朵上的冻疮,流了许多血。
僧人愣了愣,随即扑上去吸食鲜血,含糊道,“没想到你竟是世外之人!好啊,喝足了你的血,我亦能成为世外之人,断了因果轮回!妙哉妙哉!”
危急时刻,有姝的大脑依然在高速运转。从厉鬼的低语中他得知了一个惊天噩耗:自己的鲜血对妖魔鬼怪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其效果不亚于唐僧肉。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喝了自己的血大概也一样。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境况与末世一般无二,一旦流血,就会被周围的鬼怪分食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