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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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缎的头发绾成发髻,整洁而干净,只是插过发间的那支木簪子,素的,净的,连个花样都没有,像是支筷子。
这样一身素净的打扮,不仅没有损及少女的气质半分,虽说寒碜些,可在寒碜之中,犹如一支探出深谷中的幽兰,别有一番风情。
她是他未来的新娘?
美而不媚,不俗,不娇气,不矫揉造作。
怎么看怎么顺眼。
朱隶偏着脑袋,一方面想,她这个寒碜样是不是被尚书府里头哪位欺负了的缘故,一方面,又是觉得她的这种与众不同,倒是一下子入了他的眼。
想他自个儿,同样是一面享受着护国公府的地位身份与其荣华富贵,另一面,是常年戍守边疆,征战沙场,于是有人叫他魔鬼。瞧他这样蓬头垢面的,有时候在沙地里水粮耗尽,喝马血,吃蚂蚁,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嗯。
他喜欢。
喜欢这样不娇气的女子。
回想他原先那位,姨妈容妃介绍的,叫做李莹的。印象十分模糊,与他见过的许许多多贵族小姐差不多的身材,宛如扶不起的柳枝,弱不禁风,一个喷嚏都能喷倒,或许男子见了是我见犹怜,可真的是于他而言不怎么感冒。
站在李敏后面的念夏,只见这个酒鬼不但没有收敛,是一双眼珠儿都黏在了她家小姐身上,益发恼怒。李敏未出嫁,是有清闺,怎能容一个陌生人的眼珠子给玷污了去。
感觉自己身后的小丫鬟是快忍不住了,李敏无奈,随手拿起碟子里的馒头,一扔,轻轻地砸向了那个“酒鬼”。
朱隶伸手一抓,抓住了她抛来的馒头。动作快速敏捷犹如猴子,闪瞎了念夏的眼睛。
念夏惊讶:这个人会武功?
朱隶那随手一抓完全是无意识的反应,自小习武,全身宛如机械钢铁人,如今听到念夏这一声惊呼,他方才意识到,自己这位未来的新娘子应该是深居简出,外人都没有怎么见过。难怪她的小丫鬟如此惊异。
朱隶眯了下眼,看到了自己手里头的馒头。
她扔个馒头给他干嘛?
“大叔,你是饿了吧?”李敏道,从容地端起碗喝一口豆浆,再吩咐小丫鬟再去买两个包子馒头。
朱隶听了她这话,愣了愣:她以为他是因为肚子饿了所以在看她手里的包子?
“大叔,吃,我送你的,不用你银两。”
这时,朱隶猛然意识到她叫他什么了。
大叔?
他有这么老吗?
大叔!
“大叔?”见这个“酒鬼大叔”突然一动不动,像是被雷劈中似的,李敏疑问,“大叔你没事吧?”
朱隶心底里狠狠骂了声“靠”,我年少英勇,被誉为美少年被你叫成了大叔,你说是不是被雷劈了。
只要我把头发剪了,把胡子刮了,像公子如玉的璃王,太子,八皇子之类,通通都得被我比下去。
只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忽然,接到对方斜瞪过来的一记眼神,李敏怔了怔:大叔在生气?为什么?
因为她送给他馒头,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同时斜对面,伏燕和公孙良生两个人一阵紧张,只见,停在箱子里的马车上金毛忽然跳了下车。
“我说,金爷,金爷,你上哪?”伏燕公孙良生慌张地围堵主人的金毛犬。
可刚睡醒的金毛,很快闻到了自家主子的气味,从他们两人中间的裤裆顺畅地钻过去之后,一路汪汪,直奔主子去了。
伏燕和公孙良生一见不对劲,迅速钻进了巷子里,避免被李敏发现。
金毛一路跑来,是跑到一半时,发现到了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自己主人竟然是和一个女子坐在了一块儿。
这令它太惊讶了,太兴奋了。
汪汪。
伸着舌头的金毛,没有奔向朱隶,临时改变了方向,摇着讨好的大尾巴跑到了李敏旁边。
端盘子的念夏,差点儿被这条突然出现的大狗吓飞了魂儿。
老天!
哪来的大狗,好大一只,快是她念夏的个头了。
李敏也是顿然一惊,坐在了板凳上不敢动。
金毛在她身子左右溜达,狗鼻子在她裙子上,手上,嗅了又嗅,嗅着感觉和自己主子朱隶一样,感觉她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因此一只狗脑袋都要钻进她衣服里。
朱隶见状,重重地咳了一声嗓子。
金毛是他的爱犬,金毛喜欢她是好事情,但是再喜欢也不能越轨了。
听到主子貌似生气了的一哼,金毛缩回了脑袋,摇摇尾巴,恋恋不舍的狗眼看了看李敏,接着,蹲坐在了主子身边不敢再随意冒犯。
见这条壮实犹如北极熊的狗貌似与“酒鬼大叔”有关,李敏干笑一声:“大叔,是你的狗?”
朱隶庄重地点头。
念夏走过来,盘子往桌子上一摔,直瞪着对面的狗和人: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这狗和这主子一样,满脸流氓相,整天瞧着她小姐干嘛?
金毛斜睨李敏的丫鬟,回头,又看自己的主子:她说我们流氓耶。主子,你怎么想的?
在金毛的狗脑袋里,主子这样亲密地和一个女子坐在一个桌子,史无前例。
不说念夏,金毛都一样质疑主子是不是想勾搭人家姑娘。
朱隶被金毛的眼,以及念夏的眼,好几双眼睛质疑着,只得别过脸去,拿起酒瓶子预备再灌一口酒水。
“大叔。”
又一声大叔,不如雷劈了他吧。朱隶皱了眉,回头,却没想会对上她一双温和的眸子。
李敏道:“喝酒伤身。我虽然不知道大叔为何喝酒,或许是借酒消愁,然而,酒喝多了,必然对身体不好。尤其大叔的身体,在我看来,有些寒相,有些湿气内蕴。烈酒或许可以驱寒,但是,也会蕴湿。对大叔身体不利。想驱寒,有更好的法子,并不需要喝酒。”
随之,把刚赚来的那颗银锭子放到了木桌子上:“我身上只剩这点银子了。大叔若不嫌弃,拿了去,买点薏苡仁,保点小米粥喝。”
如缎的头发绾成发髻,整洁而干净,只是插过发间的那支木簪子,素的,净的,连个花样都没有,像是支筷子。
这样一身素净的打扮,不仅没有损及少女的气质半分,虽说寒碜些,可在寒碜之中,犹如一支探出深谷中的幽兰,别有一番风情。
她是他未来的新娘?
美而不媚,不俗,不娇气,不矫揉造作。
怎么看怎么顺眼。
朱隶偏着脑袋,一方面想,她这个寒碜样是不是被尚书府里头哪位欺负了的缘故,一方面,又是觉得她的这种与众不同,倒是一下子入了他的眼。
想他自个儿,同样是一面享受着护国公府的地位身份与其荣华富贵,另一面,是常年戍守边疆,征战沙场,于是有人叫他魔鬼。瞧他这样蓬头垢面的,有时候在沙地里水粮耗尽,喝马血,吃蚂蚁,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嗯。
他喜欢。
喜欢这样不娇气的女子。
回想他原先那位,姨妈容妃介绍的,叫做李莹的。印象十分模糊,与他见过的许许多多贵族小姐差不多的身材,宛如扶不起的柳枝,弱不禁风,一个喷嚏都能喷倒,或许男子见了是我见犹怜,可真的是于他而言不怎么感冒。
站在李敏后面的念夏,只见这个酒鬼不但没有收敛,是一双眼珠儿都黏在了她家小姐身上,益发恼怒。李敏未出嫁,是有清闺,怎能容一个陌生人的眼珠子给玷污了去。
感觉自己身后的小丫鬟是快忍不住了,李敏无奈,随手拿起碟子里的馒头,一扔,轻轻地砸向了那个“酒鬼”。
朱隶伸手一抓,抓住了她抛来的馒头。动作快速敏捷犹如猴子,闪瞎了念夏的眼睛。
念夏惊讶:这个人会武功?
朱隶那随手一抓完全是无意识的反应,自小习武,全身宛如机械钢铁人,如今听到念夏这一声惊呼,他方才意识到,自己这位未来的新娘子应该是深居简出,外人都没有怎么见过。难怪她的小丫鬟如此惊异。
朱隶眯了下眼,看到了自己手里头的馒头。
她扔个馒头给他干嘛?
“大叔,你是饿了吧?”李敏道,从容地端起碗喝一口豆浆,再吩咐小丫鬟再去买两个包子馒头。
朱隶听了她这话,愣了愣:她以为他是因为肚子饿了所以在看她手里的包子?
“大叔,吃,我送你的,不用你银两。”
这时,朱隶猛然意识到她叫他什么了。
大叔?
他有这么老吗?
大叔!
“大叔?”见这个“酒鬼大叔”突然一动不动,像是被雷劈中似的,李敏疑问,“大叔你没事吧?”
朱隶心底里狠狠骂了声“靠”,我年少英勇,被誉为美少年被你叫成了大叔,你说是不是被雷劈了。
只要我把头发剪了,把胡子刮了,像公子如玉的璃王,太子,八皇子之类,通通都得被我比下去。
只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忽然,接到对方斜瞪过来的一记眼神,李敏怔了怔:大叔在生气?为什么?
因为她送给他馒头,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同时斜对面,伏燕和公孙良生两个人一阵紧张,只见,停在箱子里的马车上金毛忽然跳了下车。
“我说,金爷,金爷,你上哪?”伏燕公孙良生慌张地围堵主人的金毛犬。
可刚睡醒的金毛,很快闻到了自家主子的气味,从他们两人中间的裤裆顺畅地钻过去之后,一路汪汪,直奔主子去了。
伏燕和公孙良生一见不对劲,迅速钻进了巷子里,避免被李敏发现。
金毛一路跑来,是跑到一半时,发现到了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自己主人竟然是和一个女子坐在了一块儿。
这令它太惊讶了,太兴奋了。
汪汪。
伸着舌头的金毛,没有奔向朱隶,临时改变了方向,摇着讨好的大尾巴跑到了李敏旁边。
端盘子的念夏,差点儿被这条突然出现的大狗吓飞了魂儿。
老天!
哪来的大狗,好大一只,快是她念夏的个头了。
李敏也是顿然一惊,坐在了板凳上不敢动。
金毛在她身子左右溜达,狗鼻子在她裙子上,手上,嗅了又嗅,嗅着感觉和自己主子朱隶一样,感觉她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因此一只狗脑袋都要钻进她衣服里。
朱隶见状,重重地咳了一声嗓子。
金毛是他的爱犬,金毛喜欢她是好事情,但是再喜欢也不能越轨了。
听到主子貌似生气了的一哼,金毛缩回了脑袋,摇摇尾巴,恋恋不舍的狗眼看了看李敏,接着,蹲坐在了主子身边不敢再随意冒犯。
见这条壮实犹如北极熊的狗貌似与“酒鬼大叔”有关,李敏干笑一声:“大叔,是你的狗?”
朱隶庄重地点头。
念夏走过来,盘子往桌子上一摔,直瞪着对面的狗和人: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这狗和这主子一样,满脸流氓相,整天瞧着她小姐干嘛?
金毛斜睨李敏的丫鬟,回头,又看自己的主子:她说我们流氓耶。主子,你怎么想的?
在金毛的狗脑袋里,主子这样亲密地和一个女子坐在一个桌子,史无前例。
不说念夏,金毛都一样质疑主子是不是想勾搭人家姑娘。
朱隶被金毛的眼,以及念夏的眼,好几双眼睛质疑着,只得别过脸去,拿起酒瓶子预备再灌一口酒水。
“大叔。”
又一声大叔,不如雷劈了他吧。朱隶皱了眉,回头,却没想会对上她一双温和的眸子。
李敏道:“喝酒伤身。我虽然不知道大叔为何喝酒,或许是借酒消愁,然而,酒喝多了,必然对身体不好。尤其大叔的身体,在我看来,有些寒相,有些湿气内蕴。烈酒或许可以驱寒,但是,也会蕴湿。对大叔身体不利。想驱寒,有更好的法子,并不需要喝酒。”
随之,把刚赚来的那颗银锭子放到了木桌子上:“我身上只剩这点银子了。大叔若不嫌弃,拿了去,买点薏苡仁,保点小米粥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