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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归来记23

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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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5年,我和福尔摩斯在著名的大学城里住了几周,下述事情正是发生在这个时期的。事件虽然很小,却很有意义。为了不致传出流言,我就不点明事情发生的学院以及发生在哪些人身上了。另外我在写这篇东西时也尽量不使用那些易引起人们的联想和猜测的词句,只是将事件本身谨慎追述一下,从这一事件中也可以说明我朋友的一些杰出的品质。

    那时,我们住在一间离图书馆很近的房子里,因为福尔摩斯正紧张地研究英国早期的宪章。一天晚上,我们的熟人希尔顿?索姆兹先生拜访了我们,他是圣路加学院的导师和讲师。此时他显得格外激动,简直无法自控,很显然,是发生了非同寻常的事。

    “福尔摩斯先生,我相信您会为了我而停下您手头的活儿一两个小时的。我们学院刚刚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如果不是刚巧您在城内的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的同伴说:“不过我现在的确很忙,不想分散精力。您还是去向警察寻求帮助吧。”

    “不,亲爱的先生,这件事一定不能请警察,因为一旦报官,就再也撤不回来了。这件事关系到我们学院的名誉,无论如何也不能传扬出去。您有能力而且说话谨慎,所以只能请您帮忙了。先生,我请求您尽力而为。”

    福尔摩斯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我们的客人便急忙把事情的原委道出来,他心情激动地说:

    “福尔摩斯先生,您知道明天是福特斯奖学金考试的第一天。我是主考官之一,由我主考希腊文。试卷的第一题是要求学生将一大段从未读过的希腊文译成英文。这一段希腊文已经印在试卷上了,当然,要是某个学生事先准备了这段文字,那在考试中就占了很大便宜。所以,我对试卷保密工作是很重视的。

    “今天下午三点钟,试卷的校样从印刷所送到了我手上。我对清样进行了仔细校阅,因为原文是需要绝对正确的。到四点半还没有校对完。由于我事先答应了一个朋友去他的屋里吃茶,所以我就把未校完的清样放在桌子上,离开了屋子,从出去到回来总计用了不到半个小时。

    “福尔摩斯先生,你也知道我们学院的门都是双重的。当我走近外面的屋门时,很吃惊地看见有把钥匙插在上面。当时我还以为我自己忘了拔钥匙了,可一摸口袋,钥匙好好地在里面。另一把钥匙由我的仆人班尼斯特保管,我的房间由他收拾已经有十年了,他绝对诚实可靠。钥匙就是他那一把,我认定他一定进过我的房子,来看我是否出去了,一不小心就把钥匙给忘了拔下来。他来时,我出去刚刚才几分钟。如果不是在今天他忘了钥匙就毫无关系了,可恰恰就在今天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一看到我的桌子,我就立即觉察出有人翻了我的试卷。清样是印在三张长条纸上的,原来我是把它们放在一起的。可是现在,一张掉在了地上,一张到了靠近窗户的桌子上,只有一张还放在原处。”

    听着客人的叙述,福尔摩斯开始对他的讲述感兴趣了,他说:“在地板上的是第一张,在窗户旁桌子上的是第二张,还放在原处不动的是第三张。”

    “先生,你真使我吃惊,你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况的?”

    “你继续叙述你有趣的事情吧。”

    “开始时,我以为是班尼斯特干的,不过他十分诚恳地否认了,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另一个解释只能是这样的:有人经过的时候看到了门上的钥匙,知道我不在屋,便进来偷看考卷。这个奖学金的金额很高,所以一个不知羞耻的人可能会冒险偷看试卷以便在考试中胜过他的同学。

    “这件事使班尼斯特十分不安。我们发现试卷被人抄过时,他几乎要晕过去了。他喝了我给他的一点儿白兰地,像瘫了似地坐在一把椅子上,这个时候我检查了整个房间。不仅有弄皱的试卷,我也很快发现了闯入者留下的其它痕迹。在靠近窗户的桌子上留有削铅笔剩下的碎木屑,还有一块铅笔芯的碎头儿。可以判断出在这个无耻之徒匆匆忙忙地抄试题时,弄断了铅笔尖,不得不重新削了一下。”

    客人的讲述更加吸引我的朋友,他说:“讲得很好!你真有运气,破案大有希望。”

    “另外还有一些痕迹。我有一个新写字台,桌面是漂亮的红色皮革,事先桌面非常光滑,没有一个污点。现在桌子上有了一个大约三英寸长的明显刀痕,不是东西擦过的痕迹,而是实实在在的刀痕。另外,在桌上我看到了一个小的黑泥球,可能是面球,球面上有些像是锯木的斑点。我可以确信这些痕迹是那个弄皱试题的人留下来的。没有足迹或是其他证据可以辨认这个人。我正急得束手无策时,突然想起了您在城里,就直奔您而来,聆听您的教诲。先生,请务必帮我这个忙。我现在面临的窘境是:或者找出偷卷人,或者推迟考试直到把新的试卷印出来。不作任何解释就想更换试卷是不可能的,可一旦作了解释就会引起令人讨厌的谣言。这样不仅我们学院的名誉受损,而且我们整个大学的名誉也将被破坏。所以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默默地、谨慎地解决好这个问题。”

    “能够处理这件事我很高兴,而且一定会尽力而为。”福尔摩斯站起来穿上了他的大衣。“这个案子真是很有意思,你收到试卷以后有人到你的屋子里面去过吗?”

    “有一个印度留学生叫道拉特?芮斯。他和我住在同一栋楼上,是来问考试方式的。”

    “他仅仅是为这件事来你屋子的吗?”

    “是的。”

    “那个时候你把考试用的卷子放在桌子上面了吗?”

    “是的,不过是卷起来放着的。”

    “能看出来那是试卷的清样吗?”

    “有这种可能。”

    “当时有没有别的人在你的屋子里?”

    “没有。”

    “有人知道清样要送往你那儿吗?”

    “只有那个印刷工人。”

    “你的仆人知道吗?”

    “他肯定不知道,我没告诉任何人。”

    “班尼斯特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身上感到不适,像瘫了似的坐在椅子上。我就匆匆忙忙地来找你了。”

    “你的屋门现在还一直在开着吧?”

    “但我已经把试卷锁了起来。”

    “索姆兹先生,可以断定,翻弄试题的人事先不会知道试卷在你的桌子上,而是偶然碰上的。”

    “我想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说:“那么我们去看看吧。华生,这件案子可跟你的职业无关,不过,如果你想去就去吧。索姆兹先生,现在我们都听你的了。”

    索姆兹先生的起居室正对着学院的庭园,起居室有着又大又低的窗户,上面有花窗棂。这位导师的房间位于第一层。楼上每层各住着一位大学生,一共三人。福尔摩斯停下来看了一下起居室的窗户,然后走近这扇窗户,他用脚尖站起来,伸长脖子往里看。

    那位导师说:“他肯定是从大门进去的,因为除了此扇玻璃窗外,再无其他的出入口了。”

    我的朋友说:“哦,如果这儿不会发现什么情况,那我们进屋好了。”

    当事人把门打开了,我们站在门口时,福尔摩斯检查了地毯。

    福尔摩斯说:“这儿是留不下痕迹的,天气炎热干燥,很难找到。你仆人大概恢复得差不多了。你说当时让他坐在哪一把椅子上了?”

    “靠窗的那一把。”

    “噢,是靠近这个小桌子的。你们进来吧,我已检查好地毯了。当然,发生了什么事已经很显然了,这个人进来后,从房中间的桌子上一页一页地拿起试卷,拿到靠窗的桌子上,因为如果有人从窗外经过,从这儿一看便知,他就可以逃跑了。”

    当事人说:“实际上他是跑不掉的,因为我经常不是从庭园过来而是从旁门。”

    “很好!可是这的的确确是他当时想的。让我看一下那三张清样,有没有留下指纹!他先是拿过这一页去抄的,这个过程用了至少一刻钟的时间。然后,又拿起了另一张。此时你回来了,于是他忙于逃跑,没有来得及把卷子放回原处。当你进屋的时候,有没有听到石梯上传来的急促的脚步声?”

    “肯定没有听到,先生。”

    “他因为急着抄,却弄断了铅笔尖,不得不又重新削了一次。有趣的是:那不是一支普通铅笔,它比普通铅笔粗,软铅,笔杆的颜色是深蓝的,制造商名字的颜色是银白的,笔只剩下一英寸半长。如果找到了铅笔,就能找到那个人。他削铅笔的刀子不但大而且钝,这样你查找起来更方便些。”

    福尔摩斯的解释把索姆兹先生弄糊涂了,他说:“别的倒还可以想通,可这笔的长短……”

    福尔摩斯拿一小片铅笔屑出来,上面印有字母nn。

    “你看。”

    “不,我还是……”

    “华生,nn是代表什么的呢?让我告诉你吧!这是一个单词末尾的两个字母。你如果知道Johann Faber是销路最广的铅笔商的名字,这不是很明白了吗?铅笔用得只剩下Johann后面的一小段了。我希望他抄写试卷时用的纸是薄的,这样能透过纸张在桌上留下抄写的痕迹。让我来看一下,唔,没有痕迹,这张桌子上找不到什么,让我们去看看中间那张桌子上的情况吧。我猜测这个小球就是你所说的黑面团吧。形状像金字塔,里面是空的,上面还有锯木屑。桌面上还有一道划痕,开始时是划的痕迹,然后是边缘不整齐的小洞。咦,那扇门又是通到什么地方去的?”

    “通向我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