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离开吧,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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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爱情,我相信爱情
爱情是一潭挣扎的蓝藻
如同一阵凄微的风
穿过我失血的静脉
驻守岁月的信念
……
以为没有人的。因为没有人的气息。
可重重的帷帐之后,并排躺着两个人。
女人脸上的脂粉厚重,就像反扣着一个白色的壳,但上面眉目漆黑,双唇艳如吐血,倒显得格外吓人。她的长发已经散开,卸掉了头饰钗环,身上穿着鸳鸯戏水肚兜和水粉色绣金鱼戏莲花的亵裤。为了掩盖死人身上的灰败之色,整个身体上覆盖着红色轻纱,足足三层。
掀开帷帐,熏人的、掩饰尸味的异香,重得能把人推出去。
而男人,倒还穿着新郎的大红袍。负责换衣服的老妈子,到底不敢脱光了本家姑爷。他的神情也仍然是呆滞的,似乎灵魂被困一样。但是偶尔,他的眼神中会闪过愤怒和挣扎,只因为他是意志力特别顽强的人,中了迷魂香和邪术的双重束缚,却始终没有完全投降。
他的手紧紧抓住身下的褥子,提防自己随着那好像贯穿了大脑的声音,对身边的女人做些什么。他非常迷惑,因为若他顺从脑海中的指令,他就想抱紧身边的人,眼睛里出现的,是索玛那率真中带点小狡猾的模样,让他想立即拥他入怀。可是他的心却不时发出怒吼,片刻的清醒,令他知道身边是谭蓉的尸体。
从小,他们就认识。也从小,他就不喜欢她。因为她被宠坏了,有一种极其令人厌恶的执拗和恶毒。她要什么,就发狠非要得到,不管给别人,甚至自己带来多大伤害。
她只求结果,独占性的结果。
记得有一次,他无意抓到一条色彩斑斓的小蛇,剧毒。他想把那条蛇放归山林,因为它没有攻击他。可是谭蓉看到,非要拿回家玩。他告诉她那蛇是有毒的、凶猛的。可她居然伸手进竹笼去抓,被咬伤也不放手,晕迷过去后还死死抓着,如果不是有名医正在她家做客,她必死无疑。反倒是那条蛇,活活被她掐死了。然后,她还要炖了蛇羹,吃下肚去才算完。
那时,她才八岁。
这么小的孩子就能对自己这么狠,想要的东西,死也不放,真的令人感到胆寒。跟她在一起,总好像她咬牙切齿的追在你身后,要把你咬死,吞下肚似的。偏偏,她还自以为是,所以他尽量想躲开她。
没想到,她死前的心愿就是嫁给他,真正的嫁给他!于是她那爱妹如女的大哥谭桂中,就真的用尽一切力量满足她。而春家,为了金钱与利益,居然出卖惟一的正房嫡子!
现在,还要他与一具尸体行周公之礼吗?太恶心了!而一旦他屈服于那咒语,他相信他的灵魂会被谭蓉骚扰一辈子!
谁来帮他一把!他心中狂喊,手已经控制不住的抬起。然后忽然,他看到她,他的索玛。
“帮我。”他艰难的吐出两个字。
索玛在最初的惊恐和震撼后,即刻焦急不已。
把春半雨直接背走?不是个好主意。且不说他受术法控制,肉身不配合,就他的精神力而言,其控制力不解除,半路上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况且,她背着个大男人,根本无法顺利离开谭府。若被抓住,谭桂中不会把她怎么样,毕竟他不想和山上的族群闹矛盾,但春半雨一定会更倒霉。
要想顺利离开,必须解除他身上的咒术和他中的迷魂香!
可是她不会!她是巫女没错,她也通过梦授,自然而然知悉了很多巫术和秘法。但她还年轻,她心中好像有一座宫殿,但没有钥匙,还不能完全打开。
眼看着春半雨一会儿露出祈求的神色,一会儿又眼神呆滞,一会儿痛苦不已,一会儿又表现令人脸红心跳的样子……而且,他好像越来越难克制。事实上换做普通人,这时候早已经屈从了,他的顽强,想必令为了妹妹不惜伤天害理的谭桂中和那个神秘诡异的大巫也出乎意料。
情急之中,她做了一件事。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做,或者是本能推动着她,令她没有思考就去做了,像是安抚。
她亲上他的嘴唇。
她感觉他僵了一下,为抵抗邪术而颤抖的身体瞬间平静。她瞪大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庞。可能因为太近了,她反而看不清楚。只感觉两人嘴唇相贴,却没有下一步动作,呼吸慢慢的变成一个,他的唇和身体慢慢柔软,温热。
接着,他动了,轻轻的吮吻,慢慢进逼。而那奇异的、麻酥酥的、令人心头惊恐中带着雀跃的感觉令她陶醉了,甚至忘记身边还有一具尸体。
嘭的一声,茶几上的木版浮雕裂成四五块。
那声音令索玛一惊,立即意识到什么,拉了一把春半雨说,“快,术法破了,那大巫很快就会发现。我们必须立即离开!”
春半雨二话没说,抓紧索玛的手就跑。
可能是太焦急了,索玛转身时绊了一下,不期望间回头望去,惊骇万分的看到谭蓉的尸体发生了诡异的变化!
不知是尸体存放的时间长了,内脏出现腐烂还是怎么,她的七窍渗出了淡红色的液体,像是仇恨的血泪。她的头发,已经散开的长发,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了颜色。
谭蓉病了好几年,开始情况不严重,却在熬了四年之后,行将就木,就像燃尽了灯油的铜灯。只是她虽然身体枯瘦,皮肤毫无血色,但她的头发却奇异的好。丰厚美丽、光润柔软、越是生病就越是茂盛,似乎吸收了全身营养。跟渐渐死去的身体不同,显得格外有生机,让人看起来甚至生出恐惧感,好像那头发自有生命,分外娇异。
现在,那头黑发迅速变白,令整具尸体、整个房间都煞气十足,令人心惊胆寒。
“快走!”春半雨拉了索玛一把,免于她陷入某个空白幻境,连脚也抬不起来了。
当他们顺利逃出谭府,却听到谭府后院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索玛脚下踉跄,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那一晚,镇上所有人家的小孩子全吓哭了。而所有的狗,没有一只敢发出叫声。
当晚,春半雨先是趁夜送索玛回山寨,然后赶回自己的家。其实索玛觉得很危险,不想让他下山。可他却怕家里有什么状况,给她和山寨带来麻烦,坚持要走。
“你放心,我再不会着了那个大巫的道。”春半雨安慰索玛,“只要我小心些,不让人再敲闷棍,不失去反抗力,他就不能把我怎么样。”
“你保证会没事吗?”索玛抓着他的衣袖。
“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所以我一定还会再回来,因为我要等到答案。”春半雨笑笑,就算如此狼狈,也无损他的风姿。
索玛奇异的安下心来,累得倒头就睡觉。第二天,春半雨派了仆人送来了一封信,告诉她一切安好。又说昨晚谭蓉起尸了,掐死了一个贼胆包天,想来偷摸点东西的下人。幸好那个大巫在,很快就平息了事态。谭桂中决定七期也不过了,明天一早,就要把谭蓉葬进春氏祖坟。
至于谭桂中想让妹妹和春半雨做真正夫妻的丑事,谭家自然不会声张,春半雨也乐得装不知道,就当是个非人的噩梦了。
掰着指头算日子,好不容易谭蓉下葬的日子过了,可索玛却没等到春半雨的消息,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她不敢贸然下山,怕给他带来麻烦,心慌意乱之下,只得到山后去求山神。这片山林的山神雕像被寨子里的能工巧匠雕成了等人高的木刻,看似狰狞,但见之令人心中忘忧。
她虔诚的跪拜,祈祷,希望春半雨平安,希望他们可以在一起。却听啪的一声,山神雕像的一只眼睛,好好的掉在了地上。
这吓坏了她,也让她心中有了极强的不祥感觉,立即就往山下跑。到了春家一看,人丁稀少,行人都绕着春宅走。细一打听,才知道春宅自从谭氏女下葬,就开始闹鬼。如今宅子里的人都跑去亲戚家住了,只有春大少一个人在。
“早说不能和谭家结阴亲了。那谭大小姐活着时就不好相与,何况还死了。从小到大,她想要的东西,什么时候失手过?她哪舍得才成亲一天,就自己孤零零躲在坟里,这是要春大少去做伴呢。”
“听说哦,成亲那晚谭家是死了人的。谭家一直瞒着,可纸包不住火,传出的消息是:谭大小姐起尸了。说是没看住一只黑猫,惊到了尸首。”
“是啊,当晚我儿子睡觉得好好的,突然哭个不停,还指着门外,吓得直抖。”
“那不算什么,你不知全县城的人家的狗,全部闭了嘴不叫吗?狗性最凶,又是避阴的动物,遇到邪灵恶鬼,狗就会大叫示警,还能吓走那些呢。如果连狗都吓得不出声,那一定很厉害的。”
“大凶啊。听说凶气太大,会带来灾祸,让全县城的人受害。这是怎么说的,咱们凭白无故招惹谁了。”
“快别说了,小心惹火上身,谁知道有什么耳朵在听?倒是春家大少,真是有担当的,不愧留过洋,硬一个人住在大宅里不走呢。”
“这有什么?那死鬼是他的老婆,还能害他不成?”
“那可未必。人成了鬼,就不能以平常心度之。”
“放屁,老娘就算成了鬼,也不会伤害自己的儿子!”
“那是。你疼他嘛。我换句话说,只有真心真意的人,才不会受害呢。鬼也有情。唉,别说了,快走吧。”
大家一哄而散。
听着这些议论,索玛定了定神,推开虚掩的春宅大门,走了进去。
她,不会抛弃他。不管多么凶险,不管她是多么没用的巫女,也会帮他的。
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她喜欢他。这时候,面临生死的时候,她感受到了爱情,无比清晰。
……
今天双更。第二更在晚上八点准时。
谢谢。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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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脸上的脂粉厚重,就像反扣着一个白色的壳,但上面眉目漆黑,双唇艳如吐血,倒显得格外吓人。她的长发已经散开,卸掉了头饰钗环,身上穿着鸳鸯戏水肚兜和水粉色绣金鱼戏莲花的亵裤。为了掩盖死人身上的灰败之色,整个身体上覆盖着红色轻纱,足足三层。
掀开帷帐,熏人的、掩饰尸味的异香,重得能把人推出去。
而男人,倒还穿着新郎的大红袍。负责换衣服的老妈子,到底不敢脱光了本家姑爷。他的神情也仍然是呆滞的,似乎灵魂被困一样。但是偶尔,他的眼神中会闪过愤怒和挣扎,只因为他是意志力特别顽强的人,中了迷魂香和邪术的双重束缚,却始终没有完全投降。
他的手紧紧抓住身下的褥子,提防自己随着那好像贯穿了大脑的声音,对身边的女人做些什么。他非常迷惑,因为若他顺从脑海中的指令,他就想抱紧身边的人,眼睛里出现的,是索玛那率真中带点小狡猾的模样,让他想立即拥他入怀。可是他的心却不时发出怒吼,片刻的清醒,令他知道身边是谭蓉的尸体。
从小,他们就认识。也从小,他就不喜欢她。因为她被宠坏了,有一种极其令人厌恶的执拗和恶毒。她要什么,就发狠非要得到,不管给别人,甚至自己带来多大伤害。
她只求结果,独占性的结果。
记得有一次,他无意抓到一条色彩斑斓的小蛇,剧毒。他想把那条蛇放归山林,因为它没有攻击他。可是谭蓉看到,非要拿回家玩。他告诉她那蛇是有毒的、凶猛的。可她居然伸手进竹笼去抓,被咬伤也不放手,晕迷过去后还死死抓着,如果不是有名医正在她家做客,她必死无疑。反倒是那条蛇,活活被她掐死了。然后,她还要炖了蛇羹,吃下肚去才算完。
那时,她才八岁。
这么小的孩子就能对自己这么狠,想要的东西,死也不放,真的令人感到胆寒。跟她在一起,总好像她咬牙切齿的追在你身后,要把你咬死,吞下肚似的。偏偏,她还自以为是,所以他尽量想躲开她。
没想到,她死前的心愿就是嫁给他,真正的嫁给他!于是她那爱妹如女的大哥谭桂中,就真的用尽一切力量满足她。而春家,为了金钱与利益,居然出卖惟一的正房嫡子!
现在,还要他与一具尸体行周公之礼吗?太恶心了!而一旦他屈服于那咒语,他相信他的灵魂会被谭蓉骚扰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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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他艰难的吐出两个字。
索玛在最初的惊恐和震撼后,即刻焦急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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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顺利离开,必须解除他身上的咒术和他中的迷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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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春半雨一会儿露出祈求的神色,一会儿又眼神呆滞,一会儿痛苦不已,一会儿又表现令人脸红心跳的样子……而且,他好像越来越难克制。事实上换做普通人,这时候早已经屈从了,他的顽强,想必令为了妹妹不惜伤天害理的谭桂中和那个神秘诡异的大巫也出乎意料。
情急之中,她做了一件事。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做,或者是本能推动着她,令她没有思考就去做了,像是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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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感觉他僵了一下,为抵抗邪术而颤抖的身体瞬间平静。她瞪大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庞。可能因为太近了,她反而看不清楚。只感觉两人嘴唇相贴,却没有下一步动作,呼吸慢慢的变成一个,他的唇和身体慢慢柔软,温热。
接着,他动了,轻轻的吮吻,慢慢进逼。而那奇异的、麻酥酥的、令人心头惊恐中带着雀跃的感觉令她陶醉了,甚至忘记身边还有一具尸体。
嘭的一声,茶几上的木版浮雕裂成四五块。
那声音令索玛一惊,立即意识到什么,拉了一把春半雨说,“快,术法破了,那大巫很快就会发现。我们必须立即离开!”
春半雨二话没说,抓紧索玛的手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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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尸体存放的时间长了,内脏出现腐烂还是怎么,她的七窍渗出了淡红色的液体,像是仇恨的血泪。她的头发,已经散开的长发,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了颜色。
谭蓉病了好几年,开始情况不严重,却在熬了四年之后,行将就木,就像燃尽了灯油的铜灯。只是她虽然身体枯瘦,皮肤毫无血色,但她的头发却奇异的好。丰厚美丽、光润柔软、越是生病就越是茂盛,似乎吸收了全身营养。跟渐渐死去的身体不同,显得格外有生机,让人看起来甚至生出恐惧感,好像那头发自有生命,分外娇异。
现在,那头黑发迅速变白,令整具尸体、整个房间都煞气十足,令人心惊胆寒。
“快走!”春半雨拉了索玛一把,免于她陷入某个空白幻境,连脚也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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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我再不会着了那个大巫的道。”春半雨安慰索玛,“只要我小心些,不让人再敲闷棍,不失去反抗力,他就不能把我怎么样。”
“你保证会没事吗?”索玛抓着他的衣袖。
“我问你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所以我一定还会再回来,因为我要等到答案。”春半雨笑笑,就算如此狼狈,也无损他的风姿。
索玛奇异的安下心来,累得倒头就睡觉。第二天,春半雨派了仆人送来了一封信,告诉她一切安好。又说昨晚谭蓉起尸了,掐死了一个贼胆包天,想来偷摸点东西的下人。幸好那个大巫在,很快就平息了事态。谭桂中决定七期也不过了,明天一早,就要把谭蓉葬进春氏祖坟。
至于谭桂中想让妹妹和春半雨做真正夫妻的丑事,谭家自然不会声张,春半雨也乐得装不知道,就当是个非人的噩梦了。
掰着指头算日子,好不容易谭蓉下葬的日子过了,可索玛却没等到春半雨的消息,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她不敢贸然下山,怕给他带来麻烦,心慌意乱之下,只得到山后去求山神。这片山林的山神雕像被寨子里的能工巧匠雕成了等人高的木刻,看似狰狞,但见之令人心中忘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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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说不能和谭家结阴亲了。那谭大小姐活着时就不好相与,何况还死了。从小到大,她想要的东西,什么时候失手过?她哪舍得才成亲一天,就自己孤零零躲在坟里,这是要春大少去做伴呢。”
“听说哦,成亲那晚谭家是死了人的。谭家一直瞒着,可纸包不住火,传出的消息是:谭大小姐起尸了。说是没看住一只黑猫,惊到了尸首。”
“是啊,当晚我儿子睡觉得好好的,突然哭个不停,还指着门外,吓得直抖。”
“那不算什么,你不知全县城的人家的狗,全部闭了嘴不叫吗?狗性最凶,又是避阴的动物,遇到邪灵恶鬼,狗就会大叫示警,还能吓走那些呢。如果连狗都吓得不出声,那一定很厉害的。”
“大凶啊。听说凶气太大,会带来灾祸,让全县城的人受害。这是怎么说的,咱们凭白无故招惹谁了。”
“快别说了,小心惹火上身,谁知道有什么耳朵在听?倒是春家大少,真是有担当的,不愧留过洋,硬一个人住在大宅里不走呢。”
“这有什么?那死鬼是他的老婆,还能害他不成?”
“那可未必。人成了鬼,就不能以平常心度之。”
“放屁,老娘就算成了鬼,也不会伤害自己的儿子!”
“那是。你疼他嘛。我换句话说,只有真心真意的人,才不会受害呢。鬼也有情。唉,别说了,快走吧。”
大家一哄而散。
听着这些议论,索玛定了定神,推开虚掩的春宅大门,走了进去。
她,不会抛弃他。不管多么凶险,不管她是多么没用的巫女,也会帮他的。
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她喜欢他。这时候,面临生死的时候,她感受到了爱情,无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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