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 宗门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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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太忠和王艳艳又驰出三十余里,天色已经大黑,两人在路边不远处的山坡下,寻一块比较平坦又避风的地方,支起了篷布。
然后王艳艳开始张罗晚饭,陈太忠则是拿出各种布阵材料,开始布设聚灵阵和防御阵。
以他现在这个修为,那个中阶灵阵还堪堪够用,再加上自家仆人也够。
但是灵阵终究是便携式的,覆盖的范围有限,而陈某人又学会了布阵,时不时地过一过手,能增加熟练度。
至于说消耗要大很多,那就无所谓了,他身边只有一个刀疤,没有家族需要供养,自然就没有什么压力。
等他布好阵,刀疤也把饭菜弄好了,两人端起碗才待开吃,远处传来马蹄声响,不多时,那大小姐一行人又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
两人也不理会他们,端着碗埋头吃饭。
那一行人猛地在野地里看到火光,走近一看,虽然没觉得奇怪,但也多少有点尴尬——大小姐刚才因为发型乱了,很是生了一阵闲气。
倒是大小姐生过气之后,就将此事搁到了一边,见他俩在此扎营,于是吩咐一声,“这地方不错,咱们也扎营。”
两拨人之间,还是距离了有两百米远,刚才王艳艳冷酷无情地杀人,多少带给这帮人一点压力感。
不过除此之外,他们也没有太多的警惕,很明显。这主仆俩是跟他们意外碰上的,绝对没有故意的嫌疑——他们少赶一段路的话。就碰不上这俩了。
大小姐在等人做饭,时不时地远远偷瞄王艳艳两眼,瞄了几次之后,她实在有点忍不住好奇心,主动走过来发问,“小女仆,问一下,你刚才放出来的。是什么灵兽?”
刀疤白她一眼,“我为啥要告诉你?好让你这三级灵仙杀人越货?”
“切,你们这点家当,我还看不在眼里,”大小姐不屑地哼一声,“我就是想问一下,刚才没看清……是灵兽吧?”
王艳艳不回答。倒是陈太忠出声了,“是灵兽。”
大小姐点点头,“我就知道是灵兽,能吓坏我的馋猫,绝对是灵兽……你们哪个家族的?”
王艳艳依旧不回答,陈太忠抬起头来。看她一眼,笑眯眯地回答,“散修。”
“哄鬼去吧,”大小姐不屑地一摆手,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认为。这两人是散修,一个七级一个九级的游仙。不但大晚上敢乱走,还敢肆无忌惮地杀人。
散修怎么能做到这些?
当然,最关键的是,游仙散修,怎么可能拥有灵兽?只有大家族的核心子弟,才能在游仙阶段,被族中赐下灵兽护身。
“你不信,那也没办法,”王艳艳接口回答。
“就算你是散修,我也不会抢你们的,”大小姐很豪气地一摆手,“我堂堂百药谷的内门弟子,丢不起这个人。”
“百药谷的?”陈太忠和王艳艳齐齐一怔。
“喏,这是腰牌,”大小姐见他俩反应挺大,少不得拍一下腰间的一块小玉牌,上面是一个捣药杵的标志。
“你百药谷的人,跑到玉屏门的地盘来做什么?”陈太忠眉头一皱。
“这已经是奇巧门的地盘了好不好?”大小姐白他一眼,又看向王艳艳,“小女仆,你就告诉我,你那灵兽叫什么嘛。”
刀疤沉吟一阵,眼皮一抬,“有好处没有?”
“真俗,”大小姐摇摇头,咂巴一下嘴巴,转身走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两边人都起来了,各自洗漱之后,做了早饭吃,大小姐那边,又有人主动过来邀请,“一块走吧?”
“我们主仆就是步行,一路要游山玩水呢,”王艳艳断然拒绝。
“别以为杀了几个农夫,就很了不得了,”大小姐也直接发话了,“这一路上,真的不太平,你俩这点修为,很危险的。”
王艳艳真的不想搭理她,不过想一想,还是问一句,“你们百药谷过一阵,要兑换千年灵药,你知道吗?”
“知道啊,”大小姐一听,登时来了兴趣,也不着急赶路了,“你有千年灵药?”
“现在没有,没准过一阵会有,”王艳艳似笑非笑地回答。
“有灵药的话,你就说是我引荐的,”大小姐马上激动了起来,快步走过来,“我叫雷晓竹,能落实是我引荐的,我帮你争取好条件。”
“你这不是吃里扒外吗?”陈太忠冷不丁地说一句。
“你知道什么?”雷晓竹一摆手,很是有点鄙夷的样子,“我引荐了,有宗门贡献拿。”
她不怕直说出来,宗门贡献,只对百药谷的弟子有用,外人拿了也没用。
“那我要找别人引荐,没准……会得到更多?”陈太忠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其实他心里想的是,你快来杀人越货啊,听说你很不差钱的……
“那你去试一试吧,吃了亏可别后悔,”大小姐却对此不以为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答应帮你就要做到。”
“总得试一试才知道,”陈太忠一脸不开窍的样子。
“哎,你这人,”雷晓竹也懒得再多说,跨上闪电豹,跟着自家人一行人疾驰而去。
走出好远之后,才有人问她,“大小姐,为什么刚才不搜他们一下?”
大小姐登时就愣住了,好半天才哼一声,“你知道人家是谁家子弟?”
“大不了做掉他俩,”说话的这厮脸一沉。
“不过是一株千年灵药,我没那么掉价。”大小姐不屑地哼一声,宗门弟子里恃强凌弱的很多。但也不乏真正骄傲的。
“还有两只灵兽,”说话的这位,简直是有意添堵。
“你没完了?”雷晓竹脸一沉,转过头恶狠狠地看着他,“我雷晓竹赚我该赚的,从不干那些歪门邪道的勾当……你这是想坏我道心?”
“大小姐,你还是太善良啊,”另一人长叹一声。无奈地摇摇头,“风黄界就是人吃人的世道,太善良的话,走不远的。”
“你少跟我废话,”雷晓竹冷哼一声,“胡乱伸手,导致家破人亡的例子有多少?别人怎么样我不管。我只求问心无愧。”
陈太忠二人并不知道,他们还有这样一番争论,两人走了约莫二十来里地,刀疤高兴地喊一声,向道旁远处的一处山坡奔去。
陈太忠愣了一下,也跟着走过去。却见她跑到山坡边上一片小灌木处,兴高采烈地摘着灌木上的黑色果子。
见自家主人跟过来了,她笑嘻嘻地解释,“这种野樱桃,我小时候常吃。酸酸的、甜甜的,非常好吃……你也尝一个?”
“这个……能吃吗”陈太忠看着满是疙瘩、凹凸不平的小圆果。有点疑惑,不过他还是将果子丢进了嘴里。
果肉只有薄薄的一层,他随口吐出果核,皱着眉头发话,“没什么味儿,寡不拉叽的。”
“就是靠着这些东西,我才长大的,”王艳艳笑着回答,语气里却颇多感慨,“哪一天能摘到野樱桃吃,就觉得是满满的幸福了。”
陈太忠又丢一个野樱桃进嘴里,嚼巴两口,吐出果核,“你现在还觉得……好吃吗?”
“我吃的……是一种经历吧,”王艳艳扬一扬眉毛,这一刻,她表现得像一个诗人。
“呵呵,”陈太忠无所谓地笑一笑,反正离交易千年灵药的时间还早,路上耽误一点时间,并不打紧。
而且他们在路上,阴差阳错地结识了百药谷的一个弟子,实在找不到别的机会,也可以走这个路子。
不过,陈太忠对家族和宗门中人,有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而且昨晚和大小姐的遭遇,也说不上是愉快,所以他懒得跟对方主动套近乎,倒是希望对方能抢自己一下,他好反抢。
抱着这种心态,两人一路游山玩水,用了差不多四十天,才来到湄涯郡,当然,路上也遇到了些不开眼的家伙,都被打发走了。
湄涯郡的郡治是湄水城,城的南北两侧是山,号称两山夹一城,河流众多土地肥沃,城外有大量的种植户。
陈太忠主仆二人并没有进城,而是来到附近一个叫三溪的镇子,跟镇子上的人打听,谢家在哪里住着。
这谢家就是宁树风介绍的朋友,是三溪镇的一个小家族,由外来的谢家五兄弟组建的,这五兄弟都是九级游仙,休养生息了两代,子女中出现了两个一级灵仙,都还很年轻。
这就是扎扎实实可以称之为家族了。
俩灵仙大的叫谢明峰,小的叫谢明弦,还有几个兄弟,年纪尚小,却也有冲灵仙的架势。
因为根基太浅,谢家是死死地抱着城主府的大腿,而这两个灵仙就是顶梁柱,平时出外做任务、送货之类的,都得他俩扛着。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兄弟俩跟普通人打交道极多,宁树风能认识他们,就很正常了。
陈太忠二人来到谢家的时候,谢明峰是出去公干了,谢明弦在家,听说有青州姓陈的来寻,还带着一个侍女,马上就迎了出来。
“原来是陈大人到了,”谢明弦面对两位来客,笑眯眯地一拱手,心里却是在嘀咕:这人有点像公子哥,倒不怎么像高人。
(秋雨连绵,突发豪兴,在小区广场上晃了四五十分钟,也没打伞,头发和衣服湿了一些,感觉空气很好,也挺有诗意,但是……为什么别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嗯,还是召唤月票吧。)
陈太忠和王艳艳又驰出三十余里,天色已经大黑,两人在路边不远处的山坡下,寻一块比较平坦又避风的地方,支起了篷布。
然后王艳艳开始张罗晚饭,陈太忠则是拿出各种布阵材料,开始布设聚灵阵和防御阵。
以他现在这个修为,那个中阶灵阵还堪堪够用,再加上自家仆人也够。
但是灵阵终究是便携式的,覆盖的范围有限,而陈某人又学会了布阵,时不时地过一过手,能增加熟练度。
至于说消耗要大很多,那就无所谓了,他身边只有一个刀疤,没有家族需要供养,自然就没有什么压力。
等他布好阵,刀疤也把饭菜弄好了,两人端起碗才待开吃,远处传来马蹄声响,不多时,那大小姐一行人又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
两人也不理会他们,端着碗埋头吃饭。
那一行人猛地在野地里看到火光,走近一看,虽然没觉得奇怪,但也多少有点尴尬——大小姐刚才因为发型乱了,很是生了一阵闲气。
倒是大小姐生过气之后,就将此事搁到了一边,见他俩在此扎营,于是吩咐一声,“这地方不错,咱们也扎营。”
两拨人之间,还是距离了有两百米远,刚才王艳艳冷酷无情地杀人,多少带给这帮人一点压力感。
不过除此之外,他们也没有太多的警惕,很明显。这主仆俩是跟他们意外碰上的,绝对没有故意的嫌疑——他们少赶一段路的话。就碰不上这俩了。
大小姐在等人做饭,时不时地远远偷瞄王艳艳两眼,瞄了几次之后,她实在有点忍不住好奇心,主动走过来发问,“小女仆,问一下,你刚才放出来的。是什么灵兽?”
刀疤白她一眼,“我为啥要告诉你?好让你这三级灵仙杀人越货?”
“切,你们这点家当,我还看不在眼里,”大小姐不屑地哼一声,“我就是想问一下,刚才没看清……是灵兽吧?”
王艳艳不回答。倒是陈太忠出声了,“是灵兽。”
大小姐点点头,“我就知道是灵兽,能吓坏我的馋猫,绝对是灵兽……你们哪个家族的?”
王艳艳依旧不回答,陈太忠抬起头来。看她一眼,笑眯眯地回答,“散修。”
“哄鬼去吧,”大小姐不屑地一摆手,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认为。这两人是散修,一个七级一个九级的游仙。不但大晚上敢乱走,还敢肆无忌惮地杀人。
散修怎么能做到这些?
当然,最关键的是,游仙散修,怎么可能拥有灵兽?只有大家族的核心子弟,才能在游仙阶段,被族中赐下灵兽护身。
“你不信,那也没办法,”王艳艳接口回答。
“就算你是散修,我也不会抢你们的,”大小姐很豪气地一摆手,“我堂堂百药谷的内门弟子,丢不起这个人。”
“百药谷的?”陈太忠和王艳艳齐齐一怔。
“喏,这是腰牌,”大小姐见他俩反应挺大,少不得拍一下腰间的一块小玉牌,上面是一个捣药杵的标志。
“你百药谷的人,跑到玉屏门的地盘来做什么?”陈太忠眉头一皱。
“这已经是奇巧门的地盘了好不好?”大小姐白他一眼,又看向王艳艳,“小女仆,你就告诉我,你那灵兽叫什么嘛。”
刀疤沉吟一阵,眼皮一抬,“有好处没有?”
“真俗,”大小姐摇摇头,咂巴一下嘴巴,转身走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两边人都起来了,各自洗漱之后,做了早饭吃,大小姐那边,又有人主动过来邀请,“一块走吧?”
“我们主仆就是步行,一路要游山玩水呢,”王艳艳断然拒绝。
“别以为杀了几个农夫,就很了不得了,”大小姐也直接发话了,“这一路上,真的不太平,你俩这点修为,很危险的。”
王艳艳真的不想搭理她,不过想一想,还是问一句,“你们百药谷过一阵,要兑换千年灵药,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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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有,没准过一阵会有,”王艳艳似笑非笑地回答。
“有灵药的话,你就说是我引荐的,”大小姐马上激动了起来,快步走过来,“我叫雷晓竹,能落实是我引荐的,我帮你争取好条件。”
“你这不是吃里扒外吗?”陈太忠冷不丁地说一句。
“你知道什么?”雷晓竹一摆手,很是有点鄙夷的样子,“我引荐了,有宗门贡献拿。”
她不怕直说出来,宗门贡献,只对百药谷的弟子有用,外人拿了也没用。
“那我要找别人引荐,没准……会得到更多?”陈太忠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其实他心里想的是,你快来杀人越货啊,听说你很不差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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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这人,”雷晓竹也懒得再多说,跨上闪电豹,跟着自家人一行人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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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了做掉他俩,”说话的这厮脸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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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只灵兽,”说话的这位,简直是有意添堵。
“你没完了?”雷晓竹脸一沉,转过头恶狠狠地看着他,“我雷晓竹赚我该赚的,从不干那些歪门邪道的勾当……你这是想坏我道心?”
“大小姐,你还是太善良啊,”另一人长叹一声。无奈地摇摇头,“风黄界就是人吃人的世道,太善良的话,走不远的。”
“你少跟我废话,”雷晓竹冷哼一声,“胡乱伸手,导致家破人亡的例子有多少?别人怎么样我不管。我只求问心无愧。”
陈太忠二人并不知道,他们还有这样一番争论,两人走了约莫二十来里地,刀疤高兴地喊一声,向道旁远处的一处山坡奔去。
陈太忠愣了一下,也跟着走过去。却见她跑到山坡边上一片小灌木处,兴高采烈地摘着灌木上的黑色果子。
见自家主人跟过来了,她笑嘻嘻地解释,“这种野樱桃,我小时候常吃。酸酸的、甜甜的,非常好吃……你也尝一个?”
“这个……能吃吗”陈太忠看着满是疙瘩、凹凸不平的小圆果。有点疑惑,不过他还是将果子丢进了嘴里。
果肉只有薄薄的一层,他随口吐出果核,皱着眉头发话,“没什么味儿,寡不拉叽的。”
“就是靠着这些东西,我才长大的,”王艳艳笑着回答,语气里却颇多感慨,“哪一天能摘到野樱桃吃,就觉得是满满的幸福了。”
陈太忠又丢一个野樱桃进嘴里,嚼巴两口,吐出果核,“你现在还觉得……好吃吗?”
“我吃的……是一种经历吧,”王艳艳扬一扬眉毛,这一刻,她表现得像一个诗人。
“呵呵,”陈太忠无所谓地笑一笑,反正离交易千年灵药的时间还早,路上耽误一点时间,并不打紧。
而且他们在路上,阴差阳错地结识了百药谷的一个弟子,实在找不到别的机会,也可以走这个路子。
不过,陈太忠对家族和宗门中人,有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而且昨晚和大小姐的遭遇,也说不上是愉快,所以他懒得跟对方主动套近乎,倒是希望对方能抢自己一下,他好反抢。
抱着这种心态,两人一路游山玩水,用了差不多四十天,才来到湄涯郡,当然,路上也遇到了些不开眼的家伙,都被打发走了。
湄涯郡的郡治是湄水城,城的南北两侧是山,号称两山夹一城,河流众多土地肥沃,城外有大量的种植户。
陈太忠主仆二人并没有进城,而是来到附近一个叫三溪的镇子,跟镇子上的人打听,谢家在哪里住着。
这谢家就是宁树风介绍的朋友,是三溪镇的一个小家族,由外来的谢家五兄弟组建的,这五兄弟都是九级游仙,休养生息了两代,子女中出现了两个一级灵仙,都还很年轻。
这就是扎扎实实可以称之为家族了。
俩灵仙大的叫谢明峰,小的叫谢明弦,还有几个兄弟,年纪尚小,却也有冲灵仙的架势。
因为根基太浅,谢家是死死地抱着城主府的大腿,而这两个灵仙就是顶梁柱,平时出外做任务、送货之类的,都得他俩扛着。
也正是因为如此,这兄弟俩跟普通人打交道极多,宁树风能认识他们,就很正常了。
陈太忠二人来到谢家的时候,谢明峰是出去公干了,谢明弦在家,听说有青州姓陈的来寻,还带着一个侍女,马上就迎了出来。
“原来是陈大人到了,”谢明弦面对两位来客,笑眯眯地一拱手,心里却是在嘀咕:这人有点像公子哥,倒不怎么像高人。
(秋雨连绵,突发豪兴,在小区广场上晃了四五十分钟,也没打伞,头发和衣服湿了一些,感觉空气很好,也挺有诗意,但是……为什么别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嗯,还是召唤月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