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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六章 吃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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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块对现在的张秋惜来说跟一般人的五毛差不多,本来说想既然杨婕无家可归,那么借她钱去租房子也也行,至少能有个舒坦的睡觉的地方。

    接过杨婕却是说道:“清溪房价也不便宜,租个小单间也要五六百,押一付三少说也得两三千,我哪还得起。”

    “那你之前丢掉的房租……”

    “那是省吃俭用一年涨下来的。”杨婕完全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几千块钱还不还其实也无所谓,不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坚持,张秋惜她们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就这样杂志社多了一个蹭吃蹭喝蹭住的人。

    嗯,吃喝只蹭了两天,吉他维修好之后杨婕也有了收入,虽然这收入有够寒碜,都不够开间宾馆,不过吃喝倒是能够自给自足了。

    自此之后杨婕的行踪就有些飘忽,不像以前那样一到吃饭的点就会准时出现,一般只有上午才会在杂志社晃悠,因为这个时段街上人少,地铁站的人也赶时间,不是卖唱的好时候。除非是兜里实在没钱,要不然不会一大早就去。

    “惜秋老师,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你了呢。”红豆她们工作的时候,杨婕也不打扰,安静的用张秋惜的电脑上网,对她来说这也是个难得的接触世界的机会吧。

    看到张秋惜来她主动让开了位置,大部分上午张秋惜都是在学校上课。跟杨婕正好错开,所以比起红豆来更难见面。至于上官瑾,飞去了妖都还没有回来。

    “最近课比较多。而且之前被点名了好几次,你懂的。”张秋惜坐到电脑面前打开文档,又说道:“倒是你气色非常不错嘛,看起来这几天挺滋润的嘛。”

    “有吉他我就饿不着,还行吧。”杨婕笑笑,看了看叶晴晴和红豆又说道:“你们杂志社倒是挺神奇,就这么几个人还经常不出现。亏你们能够正常的运转下去。”

    “人不在多,够用就行。”红豆站起来接了一句去了卫生间。

    杨婕又道:“本来人就已经够少的。而且还有一个漫画家,严格来说不能算是工作人员。咦,惜秋老师你不审稿么,写什么呢?”

    “当然是小说啊。差不多下一期杂志就要上市了,不赶一下可不行。”

    “呃,所以我才说你们杂志社有够诡异的。算了,不打扰你。”杨婕悻悻的离开,虽然她一直表示想帮点忙做为弥补,可她小说都不爱看,除了音乐什么都不会,杂志社的时期根本插手不了。

    所以她现在最重要做的就是,每天早上说起来将沙发行李收拾好。在红豆到来之间将杂志社给打扫干净。虽然并不需要她这么做,不过她还是很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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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屏春日梦,二屏夏赴京。三屏秋闱捷,四屏冬赏雪。四漆屏上面的内容描绘了四季景色,同样也是牟平县县令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

    从意气风发的书生到高中进士,娶到了梦中所爱慕的女人,看起来羡煞旁人,可现实却没有四漆屏上描绘得那么美好。

    现在这个故事已经连载得只剩几千字的结局。最终的〖答〗案呼之欲出。狄仁杰揭穿了所有的真相离开,《四漆屏》的故事就此结束。

    随着连载的内容越来越多。读者的关注也被提到了最高,贴吧里面早已经有无数人在分析然后相互比较,而这时最终的凶手就是牟平县县令也已经可以猜到。

    故事进入了最后的收尾阶段,狄仁杰再次去拜访牟平县县令,已经表现得很明显,现在读者最想看的是狄仁杰究竟是怎么揭穿他的,是从哪些细节得到了线索这些。

    几千字的内容本来上一期就能够连载完,张秋惜这次故意吊了一下读者胃口,因为连同《四漆屏》的结局,下一期还要登载新故事,这样做新作显然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

    电视剧也好,小说也好,总是在最关境的停掉就是这个理,无缝衔接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当然,这完全可以理解为出版商的阴谋。

    新故事张秋惜没有在盯着原作者不放,而是将目光转移到了电视剧,因为原作者荷兰老外还喜欢研究天朝古代〖房〗中术之类的东西,是个性学家,所以内容总能跟这些扯上关系。

    像奸杀、偷情这样的内容总是不少,他的处|女作《铜钟案》还有一个名字就叫淫僧记。总写这样的内容感觉有些影响形象,所以还是调剂一下的好,省得读者胡乱猜测。

    《神探狄仁杰》一共四部,每部都有不同的几个故事,张秋惜直接挑出了其中她最喜欢的《滴血雄鹰》来抄。打乱顺序也不影响什么,一些小细节修改一下就可以。

    要将这种历史题材的电视剧改编成小说可不容易,不像《成长的烦恼》那样回忆着描述场景就可以。历史类型电视上一个镜头可以带过的东西,小说却不能这么搞。

    比如说唐朝的刑法、司法、官职、地理等等都需要了解才行,电视剧中没有交代的东西写成小说就必须交代,要不是最近将相关的书籍都啃了一遍,张秋惜也不敢胡乱改编。

    《滴血雄鹰》一开始是剑南、陇右、河东三道同时发生了恶性凶杀案,一共七八十个人遇害,而当地官府勘察现场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力的线索,只发现一副用血画的滴血雄鹰图案,章节名也因此而得。

    虽然有信心已经能够将电视剧改成精彩的小说,不过真正的动起笔来张秋惜还是觉得很吃力,抓头挠耳的样子在外人看来更像是在写小说了。

    之前的作品要么照抄,要么就是修改一些行文遣词,仅仅只是换一种语气来表述而已,难度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写起来当然非常轻松。

    如果不是感觉吃力,以她这样懒散的性格也不太可能大清早的就跑来杂志社写稿,这个点以往还在睡觉呢。不过这倒也不是没有好处,不仅很锻炼能力,而且还会让人更有成就感,得到好评心情也会更加愉悦。(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