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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幸福来的太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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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丛文这一年多的时间过的可以说是颇为心酸。

    他在家乡看了几本《新青年》杂志,受到新思潮的影响,便决定脱下军装,前往北平。

    他也是厌倦了家乡军阀混战的局面,见到周围的朋友接连死去,想着自己还没有到远方看过那些风景,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当时想的是再不济也可以在北平当警察,然而,他那里想得到大城市生活的不易。

    沈丛文到北平的时候身上只有几块钱,没有文化,在社会上没有关系,想要找份差事都不容易,之后都是依靠朋友和老乡的接济,就这样混了下来。

    期间,他也动摇过。

    看到奉军招兵的旗子就想着还是当兵去吧,但走到骡马市大街,要按手印的时候,他还是临阵脱逃了。

    他买不起书,只能厚着脸皮到书摊看书,装出买书的样子,与卖书人聊天。

    与人熟络后,他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直到将书看完才离开。

    他住的地方是由贮煤间改造而成的小房间,又小又潮,只有一个小窗口,房内仅能搁一张小小的写字桌和一张小床。

    沈丛文称之为“窄而霉小斋”。

    对他来说,一两天不吃饭是常有的事情,但他仍然坚持着到北大旁听,在图书馆看书。

    他还坚持着拿起笔,没日没夜的写下去,寄给北平的报纸杂志,等待着渺茫的消息。

    然而,一直都没有消息。

    沈丛文在书摊上看到了《边城》,里面写的是他熟悉的湘西,他一下子觉得亲切起来。

    对于林子轩,他知道不少,在北平的报纸上也会出现林子轩的消息。

    林子轩出身富贵家庭,美国留学归来,是新诗的奠基人,写了好多部小说。有外国小说,也有通俗小说,是一位真正的大作家。

    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找来林子轩的小说,看了《射雕英雄传》。看了《乱世佳人》,当然大多是在书摊上的看的,也有一些没人要的旧报纸。

    这些小说沈丛文都很喜欢,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边城》。

    他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模仿过鲁讯,模仿过周作仁。模仿过郁达浮,模仿最多的就是林子轩的《边城》,他也想写一写家乡的人物故事。

    只是,《边城》的风格太过另类,不适合北平新文化的氛围。

    北平这里的报刊杂志看重的要么是论战性的文章,要么是鲁讯那种批判性的文章,或者胡拾那类有思想性的文章。

    在这个时期,《边城》如果不是林子轩写的,想要发表并不容易。

    所以说,沈丛文走错了方向。如果他模仿鲁讯的文风,恐怕早就能发表文章了。

    当然,真要如此的话,那中国就多了一位泯然于众的写手,少了一位风格独特的作家。

    沈丛文听说林子轩要来北大演讲,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拿出自己认为最得意的文章请林子轩指教,他不知道能不能引起林子轩的注意,可总要尝试一次。

    在林子轩演讲的时候,他有所觉悟。

    他以前胡乱的看过不少旧书,来北平的时候。他怀里揣着一本《史记》,他觉得林子轩说的对,新文学不能脱离传统文化,那些把新文学和传统文化割裂的做法不对。

    他想对那些中途退场的学生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他觉得自己没有那个能力。

    散场后,他鼓起勇气追了出去。

    看到林子轩和胡拾交谈,他停了下来,等在一边,在两人就要告辞的时候。他才上前大胆的递出了自己的稿子。

    沈丛文在军伍里混了几年,略懂的看人,他看得出林子轩并没有重视他的稿子。

    林子轩话语间虽然温和,却带着礼貌的客套和疏离,他猜想这次恐怕没什么结果了,只是心里还抱着一丝幻想。

    第二天,他没吃早饭,也没有早饭可吃,喝了些凉水充饥,便到了北京大学。

    他想要去听国学课程,接触传统文化,虽然以他的基础或许根本就听不懂,但他想要听听看,学习一番。

    他没想到林子轩会亲自前来找他,还请他吃饭,给他分析了稿子,讲了应该如何写作。

    甚至说他很有写作天分。

    这种来自大作家的认可对此时的沈丛文尤为重要。

    他写的稿子报社都没有回音,让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我是不是进错了行,是不是不是写作的材料,是不是应该去做点其他的事情。

    林子轩的肯定让沈丛文坚定了信心,他觉得今天是他的幸运日。

    沈丛文的幸运远没有结束。

    林子轩来找沈丛文绝不是教授他如何写作,从而获得小小的成就感,他要给这位北漂青年安排一条能够生活下去的道路。

    “在北平我没有报纸,你以后可以把稿子投给上海的《通俗小说日报》,只要写的好,我会优先给你发表。”林子轩保证道,“只是北平和上海离的较远,你也可以投稿给《世界晚报》的副刊,我和那里的主编较为熟悉,就是张痕水先生。”

    张痕水在北平的通俗小说领域颇有名气,也是报界的知名人士,沈丛文自然知道。

    “明天吧,我带你见一见张先生,你可以和他联系,你有时间吧?”林子轩安排道。

    “有,有时间。”沈丛文赶忙说道。

    他以前连编辑的面都见不上,只能把稿子放到报社的门房那里,现在却要和主编见面,心里自然愿意。

    而且,有了林子轩的介绍,以后他就可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了,生活也有了着落,过往的心酸都烟消云散了。

    “好了,今天就谈到这里,我还要回去排演一出诗剧。你对诗剧有没有兴趣?有兴趣的话一起去看看,都是一些相熟的朋友。”林子轩邀请道。

    “我可以么?”沈丛文犹豫道。

    他谨守做人的本分,林子轩能帮他介绍报社的编辑已经是极大的人情了。

    他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这个邀请,能和林子轩相熟的应该是北平文坛上的顶尖人物吧。

    “有什么不可以,咱们年纪相差不大,不要那么拘束。”林子轩拍了拍沈丛文的肩膀,轻笑道,“我看人的眼光不会差,只要坚持下去,你以后一定能在文坛出人头地,走吧,我带你认识一下徐至摩和梁思城那些人。”

    徐至摩在北平组织了新月社,梁思城是梁启朝的儿子,他们在北平的文坛很有声望。

    沈丛文有点发懵的跟着林子轩走出饭馆,抬头看着瓦蓝的天空,有一群鸽子飞过。

    幸福来的太突然,这位来自湘西的青年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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